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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对职业化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现实却存在反差,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素质与现实需求之间还存在极大的距离。法学教育的目标:应转向培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应用型人才,同时要注意素质的全面提高:应以德育素质为先导,以业务素质为主干,以文化素质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