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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5月,邢某进上海某服装公司从事包装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0年12月1日,该服装公司与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一份劳务协议,约定:人力资源公司输出包括邢某在内的311名劳务人员,服装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公司备案;劳务人员工作期间由服装公司管理,劳动报酬由服装公司发放,工资清单由服装公司提供给人力资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