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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按要素分配的一般含义即按照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或者提供者所提出的要求,分配生产过程创造的价值财富。按要素分配是由现阶段我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的,是按要素所有权进行分配的。萨伊教条在理论上及其分析方法上的荒谬性要求摒弃拜物教观念,而不是用萨伊教条来解释按要素分配政策。
关键词:按要素分配 萨伊教条 要素所有权 生产资料所有制
一、按要素分配的含义
现阶段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其中,多种分配方式主要是指按要素分配。所谓要素,指的是构成生产过程的各种因素,也就是创造物质财富的要素,这是撇开生产关系来看的要素。然而按要素分配这一表述中的“要素”含义,已经超出生产力本身的范畴,因为生产要素,无论是劳动还是物质生产资料,它们本身不会提出分配生产成果的要求,能够提出分配要求和决定分配关系的是人。是与生产要素有关系的人。因此,按要素分配中的“要素”,只能从“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或者提供者所提出的要求”这样一种含义去理解。按要素分配的一般含义,就是按照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或者提供者所提出的要求,分配生产过程创造的价值财富。这种含义下的按要素分配,实质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生产关系决定的分配关系,不能撇开生产关系来解释按要素分配。
二、按要素分配政策的依据
现阶段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分配关系归根结底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的。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不同要素所有者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进而决定了他们之间的分配方式和分配关系。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与之相应,在分配领域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公有制经济内部,实行按劳分配。在私有制经济中,生产要素归不同的所有者拥有,必须承认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以付出一定的回报为条件取得要素的所有者的同意,才能使用归他们所有的各种要素,从而进行生产。
在生产要素归属不同的所有者的条件下必然产生按要素分配的关系。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都是有限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了“经济价值”这个概念来说明土地所有权的经济意义。所谓经济价值,是相对于经济关系中一定的主体而言的物质利益或经济收益。同样。技术、管理、资本等各种不同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也都具有相应的经济价值。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可以凭借自己的要素所有权,从产业资本家手中获得报酬,使所有权的经济价值得以实现。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下,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生产过程是资本家所拥有的各种不同的生产要素相结合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结果也自然归资本家所有。产业资本家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后,货币资本家、土地所有者必定会凭借其借贷资本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参与剩余价值的瓜分。货币资本家获得利息,并不是因为他参与了生产活动利息。只是货币资本家拥有的借贷资本所有权的经济价值实现形式。同样,土地所有者得到地租也是由于要素所有权经济价值的实现。
马克思说:“劳动力的、资本的和土地的所有权,就是商品这些不同价值组成部分,所以会分别属于各自的所有者并把这些价值组成部分转化为他们的收入的原因。”理解目前我国实行的按要素分配政策,必须牢记这是在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进行的,与之相适应,必须实行按要素分配政策为主,按要素分配只能在生产领域占据非主体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中实行。应将按要素分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免造成收入差距过大。
三、按要素分配与萨伊教条的本质区别
现实经济生活中,经济关系的本质往往会被假象所掩盖。按要素分配容易让人产生错觉,以为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就是萨伊“三位一体”公式。“三位一体”公式认为,资本、土地和劳动作为生产的三要素,共同参与了价值的创造,与之相应,三者就要参与分配,并分别获得利润、地租和工资。萨伊直观地反映经济关系本质的表面现象,并加以教条式的解释,这个理论也被称作萨伊教条。对萨伊教条的错误理论进行分析,澄清按要素分配的含义,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按要素分配政策。
(一)萨伊教条掩盖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历史性质
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个三位一体公式撇开了土地、劳动在使用上的资本主义社会形式,把抽象的、缺少社会形式的土地(属于人类在自然界本身领域)和劳动(属于人类具体有用劳动的一般领域)直接与资本(属于生产关系领域)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形式人为地并列在一起,似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人类社会永恒的社会关系。
(二)萨伊教条混淆了价值创造和使用价值生产的区别
萨伊教条认为土地、资本与劳动一起创造了价值,模糊了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个事实。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产品价值形成过程中起着不同的作用。生产资料的价值,作为过去劳动的凝结。通过具体有用劳动转移到新产品中去,而抽象人类劳动则创造出了大于劳动力价值的、包含剩余价值的价值,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马克思批判了那种在物质财富中,只看到劳动的作用,而忽视资本、土地等生产资料作用的错误观点。他强调指出:“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惟一源泉。”并充分肯定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鼻祖威廉·配第的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生产资料通过具体有用劳动,将自身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生产出了新使用价值,为新价值的创造提供了物质条件。
(三)萨伊教条混淆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关系
萨伊教条包含了两部分内容,其中前半部分讲的是价值创造问题,后半部分则是关于价值的分配。实际上,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价值创造属于生产领域,价值分配则属于收入分配领域,决定分配关系的并不是价值由谁创造。而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这些一定的分配形式是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和生产当事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前提的。因此,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下,资本家在通过使劳动力在直接生产过程中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创造出了大于劳动力价值的、包含剩余价值的价值。由于这个最终生产出来的产品,是由资本家购得的劳动力商品与生产资料商品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所有权当然归资本家所有。
(四)萨伊教条是拜物教观念的体现
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利润、地租是社会总价值产品∑(V+M)中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总和∑M,而工资则是体现雇佣工人必要劳动的价值部分∑V。利润、地租和工资这三种收入的分配是以年总产品中的新创造价值∑(V+M)为前提的,分配的都是由雇佣工人创造的价值。这种本质的经济关系以三位一体公式描述的假象表现出来。三位一体公式描述的假象是资本主义经济本质关系颠倒、荒谬的表现。这种种假象,切断了各种收入同它们的真正源泉的联系,掩盖了整个资本家阶级共同瓜分全社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实质,是拜物教观念的体现。
总之,按要素分配与萨伊教条有着本质区别。按要素分配应理解为按要素所有权分配,充分体现了分配关系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我们不能再犯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已经深刻批判过的萨伊教条的错误,必须坚持劳动价值论,联系生产关系来分析分配关系,要摒弃拜物教观念,而不是用萨伊教条来解释按要素分配政策。
关键词:按要素分配 萨伊教条 要素所有权 生产资料所有制
一、按要素分配的含义
现阶段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其中,多种分配方式主要是指按要素分配。所谓要素,指的是构成生产过程的各种因素,也就是创造物质财富的要素,这是撇开生产关系来看的要素。然而按要素分配这一表述中的“要素”含义,已经超出生产力本身的范畴,因为生产要素,无论是劳动还是物质生产资料,它们本身不会提出分配生产成果的要求,能够提出分配要求和决定分配关系的是人。是与生产要素有关系的人。因此,按要素分配中的“要素”,只能从“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或者提供者所提出的要求”这样一种含义去理解。按要素分配的一般含义,就是按照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或者提供者所提出的要求,分配生产过程创造的价值财富。这种含义下的按要素分配,实质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生产关系决定的分配关系,不能撇开生产关系来解释按要素分配。
二、按要素分配政策的依据
现阶段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分配关系归根结底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的。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不同要素所有者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进而决定了他们之间的分配方式和分配关系。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与之相应,在分配领域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公有制经济内部,实行按劳分配。在私有制经济中,生产要素归不同的所有者拥有,必须承认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以付出一定的回报为条件取得要素的所有者的同意,才能使用归他们所有的各种要素,从而进行生产。
在生产要素归属不同的所有者的条件下必然产生按要素分配的关系。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都是有限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了“经济价值”这个概念来说明土地所有权的经济意义。所谓经济价值,是相对于经济关系中一定的主体而言的物质利益或经济收益。同样。技术、管理、资本等各种不同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也都具有相应的经济价值。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可以凭借自己的要素所有权,从产业资本家手中获得报酬,使所有权的经济价值得以实现。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下,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生产过程是资本家所拥有的各种不同的生产要素相结合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结果也自然归资本家所有。产业资本家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后,货币资本家、土地所有者必定会凭借其借贷资本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参与剩余价值的瓜分。货币资本家获得利息,并不是因为他参与了生产活动利息。只是货币资本家拥有的借贷资本所有权的经济价值实现形式。同样,土地所有者得到地租也是由于要素所有权经济价值的实现。
马克思说:“劳动力的、资本的和土地的所有权,就是商品这些不同价值组成部分,所以会分别属于各自的所有者并把这些价值组成部分转化为他们的收入的原因。”理解目前我国实行的按要素分配政策,必须牢记这是在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进行的,与之相适应,必须实行按要素分配政策为主,按要素分配只能在生产领域占据非主体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中实行。应将按要素分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免造成收入差距过大。
三、按要素分配与萨伊教条的本质区别
现实经济生活中,经济关系的本质往往会被假象所掩盖。按要素分配容易让人产生错觉,以为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就是萨伊“三位一体”公式。“三位一体”公式认为,资本、土地和劳动作为生产的三要素,共同参与了价值的创造,与之相应,三者就要参与分配,并分别获得利润、地租和工资。萨伊直观地反映经济关系本质的表面现象,并加以教条式的解释,这个理论也被称作萨伊教条。对萨伊教条的错误理论进行分析,澄清按要素分配的含义,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按要素分配政策。
(一)萨伊教条掩盖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历史性质
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个三位一体公式撇开了土地、劳动在使用上的资本主义社会形式,把抽象的、缺少社会形式的土地(属于人类在自然界本身领域)和劳动(属于人类具体有用劳动的一般领域)直接与资本(属于生产关系领域)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形式人为地并列在一起,似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人类社会永恒的社会关系。
(二)萨伊教条混淆了价值创造和使用价值生产的区别
萨伊教条认为土地、资本与劳动一起创造了价值,模糊了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个事实。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产品价值形成过程中起着不同的作用。生产资料的价值,作为过去劳动的凝结。通过具体有用劳动转移到新产品中去,而抽象人类劳动则创造出了大于劳动力价值的、包含剩余价值的价值,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马克思批判了那种在物质财富中,只看到劳动的作用,而忽视资本、土地等生产资料作用的错误观点。他强调指出:“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惟一源泉。”并充分肯定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鼻祖威廉·配第的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生产资料通过具体有用劳动,将自身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生产出了新使用价值,为新价值的创造提供了物质条件。
(三)萨伊教条混淆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关系
萨伊教条包含了两部分内容,其中前半部分讲的是价值创造问题,后半部分则是关于价值的分配。实际上,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价值创造属于生产领域,价值分配则属于收入分配领域,决定分配关系的并不是价值由谁创造。而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这些一定的分配形式是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和生产当事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前提的。因此,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下,资本家在通过使劳动力在直接生产过程中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创造出了大于劳动力价值的、包含剩余价值的价值。由于这个最终生产出来的产品,是由资本家购得的劳动力商品与生产资料商品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所有权当然归资本家所有。
(四)萨伊教条是拜物教观念的体现
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利润、地租是社会总价值产品∑(V+M)中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总和∑M,而工资则是体现雇佣工人必要劳动的价值部分∑V。利润、地租和工资这三种收入的分配是以年总产品中的新创造价值∑(V+M)为前提的,分配的都是由雇佣工人创造的价值。这种本质的经济关系以三位一体公式描述的假象表现出来。三位一体公式描述的假象是资本主义经济本质关系颠倒、荒谬的表现。这种种假象,切断了各种收入同它们的真正源泉的联系,掩盖了整个资本家阶级共同瓜分全社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实质,是拜物教观念的体现。
总之,按要素分配与萨伊教条有着本质区别。按要素分配应理解为按要素所有权分配,充分体现了分配关系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我们不能再犯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已经深刻批判过的萨伊教条的错误,必须坚持劳动价值论,联系生产关系来分析分配关系,要摒弃拜物教观念,而不是用萨伊教条来解释按要素分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