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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错案追究制度自实行以来,其运用的合理性以及有效性一直饱受争议。从侦查机关的视角考察,错案追责情况主要存在纠正程序不具体、追责程序透明度不高等相关问题。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考虑,从内部制度与外部监督入手考虑设立独立的错案追究机关来进行解决是可行的,同时可从细化错案责任追究的相关程序、明晰实体责任性质的认定标准、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建立追责程序相关信息发布机制等方面来完善刑事错案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