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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新古典经济学认为环境规制导致了企业成本增加,而“波特假说”认为设置合理的环境规制政策可以刺激企业产生补偿生态创新行为、提高企业绩效,使企业获得竞争优势。基于“波特假说”与新古典经济学派观点的冲突,本文利用我国沪深两市42家矿产资源上市公司2010-2015年的3024个面板数据,实证分析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和企业竞争力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在短期内,环境规制对企业进行生态创新有激励作用;企业进行生态创新可以提升企业竞争力,环境规制与生态创新可以促进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但环境规制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上述结论为我国企业实现生态创新与企业竞争力提升的双重目标提供了借鉴与参考,对于我国政府部门制定有效的环境规制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关键词:环境规制;生态创新;企业竞争力;波特假说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148X(2018)03-0132-06
收稿日期:2017-11-30
作者简介:何玉梅(1964-),女,山东高密人,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环境经济与企业发展、创新经济学;罗巧(1994-),女,成都人,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朱筱薇(1989-),女,武汉人,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环境经济学。
基金项目: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系统科学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研究”,项目编号:Xq16C11;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7ZR0121;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编号:18TD0016。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承载力弱、生态系统失调、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等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新古典经济学认为环境规制必然提高企业的成本,对企业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波特假说”认为合理设计更加严苛的环境规制政策,如污染物排放税、污染许可证制度等能够刺激企业进行生态创新,可通过创新补偿与先动优势等方式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部分或全部补偿企业遵循环境规制的成本,使企业获得竞争优势(波特和范德林德,1995)。鉴于此,本文以中国矿产资源企业为研究对象,对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旨在为政府部门设计合理的环境规制政策提供参考。
一、研究假设的提出
关于环境规制、生态创新是否能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争论,多数研究支持企业在环境规制下通过生态创新产生的绩效能够抵消部分或者全部因环境保护而增加的成本,而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由于环境问题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特性,有的研究表明企业在环境规制下实施提升竞争力的创新活动,违背了企业追求超额利润的本质,不能使企业竞争力得到提升,却削弱了企业竞争力[1-2]。 对于企业在保护环境方面成本的增加,有的研究认为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受到了环境规制政策的影响,也有可能是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不善造成的,设计合理的直接管制可以显著促进企业的生态创新以及企业绩效的提高,而经济手段对企业经济绩效产生了负面影响[3-5]。
关于环境规制能够激发企业生态创新行为的实证研究,除了少数学者认为环境规制不能显著推动技术进步,大多数文献持有肯定态度[6-8]。当政府实施环境规制政策时,为了应對外部压力,企业会对生产方式进行变革,通过加大生态创新投入、改善最终产品、改良工艺流程。企业规模、经营管理水平、资本结构的差异会影响环境规制下企业生态创新行为的动力和最终效果,而影响企业在市场竞争方面的表现。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1:环境规制与企业生态创新正相关。
一般情况而言,生态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能够改变企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社会形象,使企业在市场上更具竞争优势。为了验证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Johnstone等(2010)的研究发现环境规制政策与专利申请数量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廖中举(2013)的研究发现R&D投入对企业的专利申请量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发明专利申请量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显著促进企业经济绩效的提升;柏青和罗守贵(2014)的研究发现企业R&D投入能显著促进专利申请量,但是相对于专利对企业经济产出的直接影响,通过以研发效率(AC)为代表的科研效率途径表现出来的影响更大。企业改善生态环境的创新活动不仅对提升企业生产效率、改善产品工艺、提升产品价值有利,还能有效减少环境污染;这种技术创新力量一旦转化为具有垄断性的核心技术,企业就能获取强大的核心竞争优势,即使剔除创新所费的成本,企业依然能够获取巨大的市场份额。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2: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存在正向影响。
关于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和企业竞争力的研究,支持“波特假说”的学者认为生态创新实践能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助于企业构建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如生态工艺创新可以降低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量,提升资源利用率,节约成本,进而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生态产品的创新可以满足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规避国际绿色贸易壁垒,使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企业不会因为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而阻碍生态创新、降低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7-9]。不支持“波特假说”的学者认为如果不实施环境规制,企业便能进行有效运营,政府不需要加以管制,否则只会使企业生产率降低;他们通过实证分析表明生态创新并不能提高企业竞争力,使得新古典经济学派的观点得到证实,而否定了“波特假说”[1-2]。另有一些学者认为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是复杂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3-5]。政府实施环境规制政策可以刺激企业进行生态创新,而创新带来的效益可以抵消因保护环境而多支付的成本,从而提升企业竞争力。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3:环境规制、生态创新与企业竞争力显著正相关。 二、研究设计的构想
(一)样本的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上市公司为实证分析对象,根据《上市公司分类指引》选取黑色金属矿采选业(B08)、有色金属矿采选业(B09)、非金属矿采选业(B1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1)、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和金属制品业(C33)为矿产资源企业的选择范围,从中选取2010-2015年沪深两市相关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并按如下方法进行样本筛选:(1)剔除ST、*ST公司,在研究期间的任何一年出现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均予以剔除;(2)剔除2009年以后上市的公司;(3)为了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剔除相关数据缺失的公司。最终剩余42家公司,252个观察值,共计3024个相关数据。其中,相关财务数据取自Wind数据库,如企业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总资产净利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并通过查询2010-2015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收集相关企业员工总数、本科员工数、技术人员总数等数据;从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收集企业相关环保支出数据,主要披露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CSR)”和企业合并利润表“管理费用”明细中披露的名称包括环保支出、排污费等,而企业环保研发投入的数据来自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二)模型构建
1.环境规制与生态创新回归模型
为了分析环境规制对企业生态创新的影响,本文将环境规制(EC)作为解释变量,构建科布-道格拉斯函数,基于生态创新的内涵选取“环保研发投入指标”(R&D)作为被解释变量,用来衡量企业生态创新。由于所用的是上市公司数据,不同地区的企业情况不尽相同,此模型中引入了可能对企业生态创新投入产生影响的其他因素(A),即:
R&D=f(EC,A)(1)
为了便于从经济学意义上解释各因素对企业生态创新投入的影响,本文设定对数线性模型进行分析,基本模型为:
lnR&Dit=α0+α1lnECit+α2lnZZCit+α3DARit+α4HRit+α5OPMit+εit (2)
其中R&Dit为环保研发投入指标,表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环保研发投入,用来衡量企业生态创新;ECit表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环保支出,用指标衡量环境规制,环保支出越大表明企业面临的环境规制越严格;ZZCit表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企业总资产,用其取对数来衡量企业规模;DARit表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企业资产负债率;HRit表示企业人力资本,用企业本科及以上员工数占企业总员工数的比值衡量,其意义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人力资本;OPMit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企业营业净利率,用来表示企业的盈利能力; εit表示残差项。
2.生态创新与企业竞争力回归模型
为了验证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设定模型如下:
MSit=β0+β1lnR&Dit+β2lnZZCit+β3RPCit+β4IRRit+εit(3)
其中MSit表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市场占有率,用来衡量企业竞争力;RPCit表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用来反映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的获利能力;IRRit表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用来反映企业的成长性;其他变量的定义与方程(2)中相同。
3.环境规制、生态创新与企业竞争力回归模型
为了分析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直接影响,建立如下模型:
MSit=γ0+γ1lnR&Dit+γ2lnECit+γ3OPMit++γ4HRit+γ5RPCit+γ6IRRit+εit (4)
其中,变量定义与方程(2)、(3)相同。由于环境规制和生态创新、生态创新和企业竞争力之间可能存在滞后效应,将回归模型中的相关变量设定为滞后1年和滞后2年的形式。
三、研究结果分析
(一)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对模型中的相关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样本公司环保支出的差异最大(标准差为2108263),样本公司的环保研发投入和总资产都存在较大差异,这可能是因為受到企业规模、企业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及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而造成的。样本公司中企业营业净利率(标准差0098467)是最平稳的,可能是因为样本公司均来自矿产资源企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具有相似的行业属性,企业的获利能力较为相当。
(二)相关性分析
本文针对变量进行了Pearson检验(如表2所示),环保研发投入lnR&D与环保支出lnEC的相关系数为0571,与企业规模lnZZC的相关系数为0539,两个相关系数均在10%水平下显著,这表明环境规制与环保研发投入呈现正相关,即环境规制能促进企业生态创新。企业竞争力MS与环保支出lnEC的相关系数为0693,并在10%的水平下显著,这说明环境规制与企业竞争力存在正相关,对于矿产资源企业来说,环境规制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竞争力变量MS与环保研发投入变量的相关系数为0587,并且相关系数在10%的水平下显著,表明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提升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三)回归分析结果
由于面板数据具有“时间-空间”上的两维性,如果模型设定不当可能造成参数估计方法选择不正确,最终导致回归结果出现偏差。本文利用Hausman检验结果作为模型选定依据,以判定回归模型形式。
1环境规制与生态创新的回归结果
表3给出了环境规制与企业生态创新的回归关系,被解释变量为企业生态创新,用企业环保研发投入表示,解释变量为环境规制,控制变量为企业规模、企业资产负债率、人力资本、营业净利率及和地区。 从表3可以看出环境规制对即期的生态创新的影响在5%的水平上呈现显著正相关,其回归系数为0282418,即短期内环境规制对生态创新具有比较显著的促进作用,也就是说政府的环境规制政策对企业的生态创新有一定的激励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矿产资源企业应对环境规制的能力和水平,体现出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发展并没有因为环境规制带来的成本上升而受到影响。这一结果说明我国矿产资源企业有能力承受更高的环境规制强度,为我国政府制定相应的环境规制政策提供了参考;也说明我国的环境规制政策对矿产资源企业实现减污减排起到了积极作用,体现了我国环境规制政策的有效性;在我国目前的环境规制政策下,我国矿产资源企业治理污染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积极地发挥。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环境规制政策、提升环境规制强度,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中国矿产资源企业的生态创新,即“波特假说”成立,假设H1得到证实。
此外,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企业规模对企业生态创新的影响,无论是在短期内还是中、长期内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说明在相同的环境规制政策下,企业规模越大企业进行生态创新的投入程度越强,企业更容易获得良好的生态创新成效。这可能是由于规模大的企业拥有的资源丰富,拥有更多内部资金,更容易获得外部融资支撑创新研发,受资金的约束相对其他企业更小,有实力进行更多的生态创新投入;规模大的企业对生态创新的风险承受力更强,企业更倾向于加大投入进行生态创新,以实现环境和经济双重收益。
2.生态创新与企业竞争力的回归结果
表4是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回归分析,其中被解释变量为企业竞争力,用企业市场占有率MS表示。回归结果表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即期R&D投入与企业市场占有率呈现正相关,其相关系数为0046712,说明生态创新能够提升企业竞争力,表明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生态创新成果能够很好地转化为生产力,获得更多的市场占有率,稳固其市场地位。这是因为企业的生态创新活动有助于企业获得稳定的外部融资、完善基础设施以及吸引高素质人力资源,完成对自身竞争优势的构建;企业在生态创新发展方面投入越多,越有助于企业获得资源技术优势,保障其在市场上的领先位置,確保生态创新成果转化为市场收益,使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另外,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与滞后一期和滞后二期的企业规模和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均存在显著的正相关,但与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并无显著相关性。回归模型的整体拟合度较好,调整后的R2值分别为0963181、0965086、0968666,均在96%以上,说明模型的解释能力较强。因此,中国矿产资源企业可以通过实施生态创新战略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应积极投入生态创新研发资源,假设H2得到证实。
3.环境规制、生态创新与企业竞争力的回归结果
表5显示了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影响的回归结果。企业竞争力用企业市场占有率MS表示,作为被解释变量,将即期、滞后1期和滞后2期的环保研发投入以及环保支出作为解释变量。回归结果如下:在环境约束下,回归结果显示即期R&D投入与企业市场占有率呈现显著正相关,其相关系数为0034672,在5%的水平上显著,滞后1期和滞后2期的R&D投入与企业市场占有率不存在相关性,对矿产资源企业而言,说明短期内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每增加1个单位R&D投入,企业市场占有率增加0034672个单位。即期、滞后1期的环境规制与企业竞争力也呈现显著正相关,其相关系数分别为0045715、0043288,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但是滞后2期的环境规制与企业竞争力不相关,说明环境规制对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这种滞后效应的影响随着时间逐渐降低。这说明环境规制直接对企业竞争力的提升有显著正向影响,还通过激励企业进行生态创新间接促进了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因此,在政府环境规制政策下,中国矿产资源企业可以通过生态创新来补偿污染治理花费的成本,并且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竞争力,假设H3得到证实,即强“波特假说”得到证实;同时,企业竞争力与企业的盈利能力、人力资本及成长性具有显著相关性,模型调整后的R2值均在96%以上说明模型具有较好的拟合度,能充分解释所研究的问题。从回归结果来看,对中国矿产资源企业来说,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均能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可以通过实施生态创新战略和环境保护战略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以2010-2015年中国沪深两市矿产资源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面板数据回归实证分析了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对中国矿产资源企业竞争力的影响,研究结论如下:(1)政府的环境规制政策在短期内对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生态创新有一定的激励作用,我国环境规制政策对矿产资源企业实现减污减排起到了积极作用,促使企业治理污染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我国矿产资源企业有能力承受更高的环境规制强度,这为政府制定相应的环境规制政策提供了参考。(2)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生态创新成果能够很好地转化为生产力,生态创新能够提升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竞争力,“波特假说”得到证实。
虽然本文是针对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实证研究,但其实证结果就我国企业而言不失为代表性,现根据实证研究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环境规制,在选择环境规制手段和强度时应考虑到行业差异、地区特点以及企业规模,灵活运用环境税、理顺资源价格、设定污染排放限额等不同环境规制手段。第二,增强环境规制对生态创新的“补偿效应”,扶持企业由短期环境成本增加向长期技术促进平稳过渡,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拓宽资金融通渠道等方式,为企业的环保研发活动提供更多支持。第三,被规制企业应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实行清洁生产,开展循环经济,以减少环境规制给企业绩效带来的消极影响,最终实现环境规制和企业竞争力提升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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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Ecological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Competitiveness:
An Analysis based on Data of Mineral Resources Enterprises
HE Yu-mei, LUO Qiao, ZHU Xiao-wei
(School of Business, Chengd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Chengdu 610059, China)
Abstract:The traditional view of New Classical Economics is that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will lead to the increase of the cost of enterprises, but “Porter Hypothesis” considers that a reasonable set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policy can stimulate the enterprises to carry out ecological innovation, generate innovation compensation effect, improve enterprise performance, so as to make the enterprises gain competitive advantages. Based on the conflict between “Porter Hypothesis” and the New Classical Economics, this paper uses 3024 panel data of 42 mineral resources listed companies in Shanghai and Shenzhen stock markets from 2010 to 2015 and conducts the empirical research on the relationship among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ecological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competitiveness. The results show that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has incentive effects on the ecological innovation of enterprises in the short term; enterprises with ecological innovation can promote the competitiveness, and ecological innovation can promote the enterprise competitiveness, but the influence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has lag effect. The above conclusions will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promotion of ecological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competitiveness, and provide the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to formulate effective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policies.
Key words: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ecological innovation; enterprise competitiveness; Potter Hypothesis
关键词:环境规制;生态创新;企业竞争力;波特假说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148X(2018)03-0132-06
收稿日期:2017-11-30
作者简介:何玉梅(1964-),女,山东高密人,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环境经济与企业发展、创新经济学;罗巧(1994-),女,成都人,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朱筱薇(1989-),女,武汉人,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环境经济学。
基金项目: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系统科学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研究”,项目编号:Xq16C11;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7ZR0121;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编号:18TD0016。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承载力弱、生态系统失调、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等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新古典经济学认为环境规制必然提高企业的成本,对企业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波特假说”认为合理设计更加严苛的环境规制政策,如污染物排放税、污染许可证制度等能够刺激企业进行生态创新,可通过创新补偿与先动优势等方式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部分或全部补偿企业遵循环境规制的成本,使企业获得竞争优势(波特和范德林德,1995)。鉴于此,本文以中国矿产资源企业为研究对象,对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旨在为政府部门设计合理的环境规制政策提供参考。
一、研究假设的提出
关于环境规制、生态创新是否能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争论,多数研究支持企业在环境规制下通过生态创新产生的绩效能够抵消部分或者全部因环境保护而增加的成本,而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由于环境问题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特性,有的研究表明企业在环境规制下实施提升竞争力的创新活动,违背了企业追求超额利润的本质,不能使企业竞争力得到提升,却削弱了企业竞争力[1-2]。 对于企业在保护环境方面成本的增加,有的研究认为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受到了环境规制政策的影响,也有可能是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不善造成的,设计合理的直接管制可以显著促进企业的生态创新以及企业绩效的提高,而经济手段对企业经济绩效产生了负面影响[3-5]。
关于环境规制能够激发企业生态创新行为的实证研究,除了少数学者认为环境规制不能显著推动技术进步,大多数文献持有肯定态度[6-8]。当政府实施环境规制政策时,为了应對外部压力,企业会对生产方式进行变革,通过加大生态创新投入、改善最终产品、改良工艺流程。企业规模、经营管理水平、资本结构的差异会影响环境规制下企业生态创新行为的动力和最终效果,而影响企业在市场竞争方面的表现。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1:环境规制与企业生态创新正相关。
一般情况而言,生态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能够改变企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社会形象,使企业在市场上更具竞争优势。为了验证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Johnstone等(2010)的研究发现环境规制政策与专利申请数量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廖中举(2013)的研究发现R&D投入对企业的专利申请量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发明专利申请量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显著促进企业经济绩效的提升;柏青和罗守贵(2014)的研究发现企业R&D投入能显著促进专利申请量,但是相对于专利对企业经济产出的直接影响,通过以研发效率(AC)为代表的科研效率途径表现出来的影响更大。企业改善生态环境的创新活动不仅对提升企业生产效率、改善产品工艺、提升产品价值有利,还能有效减少环境污染;这种技术创新力量一旦转化为具有垄断性的核心技术,企业就能获取强大的核心竞争优势,即使剔除创新所费的成本,企业依然能够获取巨大的市场份额。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2: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存在正向影响。
关于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和企业竞争力的研究,支持“波特假说”的学者认为生态创新实践能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助于企业构建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如生态工艺创新可以降低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量,提升资源利用率,节约成本,进而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生态产品的创新可以满足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规避国际绿色贸易壁垒,使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企业不会因为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而阻碍生态创新、降低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7-9]。不支持“波特假说”的学者认为如果不实施环境规制,企业便能进行有效运营,政府不需要加以管制,否则只会使企业生产率降低;他们通过实证分析表明生态创新并不能提高企业竞争力,使得新古典经济学派的观点得到证实,而否定了“波特假说”[1-2]。另有一些学者认为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是复杂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3-5]。政府实施环境规制政策可以刺激企业进行生态创新,而创新带来的效益可以抵消因保护环境而多支付的成本,从而提升企业竞争力。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H3:环境规制、生态创新与企业竞争力显著正相关。 二、研究设计的构想
(一)样本的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上市公司为实证分析对象,根据《上市公司分类指引》选取黑色金属矿采选业(B08)、有色金属矿采选业(B09)、非金属矿采选业(B1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1)、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和金属制品业(C33)为矿产资源企业的选择范围,从中选取2010-2015年沪深两市相关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并按如下方法进行样本筛选:(1)剔除ST、*ST公司,在研究期间的任何一年出现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均予以剔除;(2)剔除2009年以后上市的公司;(3)为了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剔除相关数据缺失的公司。最终剩余42家公司,252个观察值,共计3024个相关数据。其中,相关财务数据取自Wind数据库,如企业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总资产净利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并通过查询2010-2015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收集相关企业员工总数、本科员工数、技术人员总数等数据;从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收集企业相关环保支出数据,主要披露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CSR)”和企业合并利润表“管理费用”明细中披露的名称包括环保支出、排污费等,而企业环保研发投入的数据来自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二)模型构建
1.环境规制与生态创新回归模型
为了分析环境规制对企业生态创新的影响,本文将环境规制(EC)作为解释变量,构建科布-道格拉斯函数,基于生态创新的内涵选取“环保研发投入指标”(R&D)作为被解释变量,用来衡量企业生态创新。由于所用的是上市公司数据,不同地区的企业情况不尽相同,此模型中引入了可能对企业生态创新投入产生影响的其他因素(A),即:
R&D=f(EC,A)(1)
为了便于从经济学意义上解释各因素对企业生态创新投入的影响,本文设定对数线性模型进行分析,基本模型为:
lnR&Dit=α0+α1lnECit+α2lnZZCit+α3DARit+α4HRit+α5OPMit+εit (2)
其中R&Dit为环保研发投入指标,表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环保研发投入,用来衡量企业生态创新;ECit表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环保支出,用指标衡量环境规制,环保支出越大表明企业面临的环境规制越严格;ZZCit表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企业总资产,用其取对数来衡量企业规模;DARit表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企业资产负债率;HRit表示企业人力资本,用企业本科及以上员工数占企业总员工数的比值衡量,其意义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人力资本;OPMit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企业营业净利率,用来表示企业的盈利能力; εit表示残差项。
2.生态创新与企业竞争力回归模型
为了验证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设定模型如下:
MSit=β0+β1lnR&Dit+β2lnZZCit+β3RPCit+β4IRRit+εit(3)
其中MSit表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市场占有率,用来衡量企业竞争力;RPCit表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用来反映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的获利能力;IRRit表示第i个企业在第t年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用来反映企业的成长性;其他变量的定义与方程(2)中相同。
3.环境规制、生态创新与企业竞争力回归模型
为了分析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直接影响,建立如下模型:
MSit=γ0+γ1lnR&Dit+γ2lnECit+γ3OPMit++γ4HRit+γ5RPCit+γ6IRRit+εit (4)
其中,变量定义与方程(2)、(3)相同。由于环境规制和生态创新、生态创新和企业竞争力之间可能存在滞后效应,将回归模型中的相关变量设定为滞后1年和滞后2年的形式。
三、研究结果分析
(一)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对模型中的相关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样本公司环保支出的差异最大(标准差为2108263),样本公司的环保研发投入和总资产都存在较大差异,这可能是因為受到企业规模、企业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及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而造成的。样本公司中企业营业净利率(标准差0098467)是最平稳的,可能是因为样本公司均来自矿产资源企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具有相似的行业属性,企业的获利能力较为相当。
(二)相关性分析
本文针对变量进行了Pearson检验(如表2所示),环保研发投入lnR&D与环保支出lnEC的相关系数为0571,与企业规模lnZZC的相关系数为0539,两个相关系数均在10%水平下显著,这表明环境规制与环保研发投入呈现正相关,即环境规制能促进企业生态创新。企业竞争力MS与环保支出lnEC的相关系数为0693,并在10%的水平下显著,这说明环境规制与企业竞争力存在正相关,对于矿产资源企业来说,环境规制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竞争力变量MS与环保研发投入变量的相关系数为0587,并且相关系数在10%的水平下显著,表明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提升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三)回归分析结果
由于面板数据具有“时间-空间”上的两维性,如果模型设定不当可能造成参数估计方法选择不正确,最终导致回归结果出现偏差。本文利用Hausman检验结果作为模型选定依据,以判定回归模型形式。
1环境规制与生态创新的回归结果
表3给出了环境规制与企业生态创新的回归关系,被解释变量为企业生态创新,用企业环保研发投入表示,解释变量为环境规制,控制变量为企业规模、企业资产负债率、人力资本、营业净利率及和地区。 从表3可以看出环境规制对即期的生态创新的影响在5%的水平上呈现显著正相关,其回归系数为0282418,即短期内环境规制对生态创新具有比较显著的促进作用,也就是说政府的环境规制政策对企业的生态创新有一定的激励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矿产资源企业应对环境规制的能力和水平,体现出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发展并没有因为环境规制带来的成本上升而受到影响。这一结果说明我国矿产资源企业有能力承受更高的环境规制强度,为我国政府制定相应的环境规制政策提供了参考;也说明我国的环境规制政策对矿产资源企业实现减污减排起到了积极作用,体现了我国环境规制政策的有效性;在我国目前的环境规制政策下,我国矿产资源企业治理污染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积极地发挥。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环境规制政策、提升环境规制强度,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中国矿产资源企业的生态创新,即“波特假说”成立,假设H1得到证实。
此外,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企业规模对企业生态创新的影响,无论是在短期内还是中、长期内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说明在相同的环境规制政策下,企业规模越大企业进行生态创新的投入程度越强,企业更容易获得良好的生态创新成效。这可能是由于规模大的企业拥有的资源丰富,拥有更多内部资金,更容易获得外部融资支撑创新研发,受资金的约束相对其他企业更小,有实力进行更多的生态创新投入;规模大的企业对生态创新的风险承受力更强,企业更倾向于加大投入进行生态创新,以实现环境和经济双重收益。
2.生态创新与企业竞争力的回归结果
表4是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的回归分析,其中被解释变量为企业竞争力,用企业市场占有率MS表示。回归结果表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即期R&D投入与企业市场占有率呈现正相关,其相关系数为0046712,说明生态创新能够提升企业竞争力,表明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生态创新成果能够很好地转化为生产力,获得更多的市场占有率,稳固其市场地位。这是因为企业的生态创新活动有助于企业获得稳定的外部融资、完善基础设施以及吸引高素质人力资源,完成对自身竞争优势的构建;企业在生态创新发展方面投入越多,越有助于企业获得资源技术优势,保障其在市场上的领先位置,確保生态创新成果转化为市场收益,使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另外,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与滞后一期和滞后二期的企业规模和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均存在显著的正相关,但与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并无显著相关性。回归模型的整体拟合度较好,调整后的R2值分别为0963181、0965086、0968666,均在96%以上,说明模型的解释能力较强。因此,中国矿产资源企业可以通过实施生态创新战略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应积极投入生态创新研发资源,假设H2得到证实。
3.环境规制、生态创新与企业竞争力的回归结果
表5显示了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影响的回归结果。企业竞争力用企业市场占有率MS表示,作为被解释变量,将即期、滞后1期和滞后2期的环保研发投入以及环保支出作为解释变量。回归结果如下:在环境约束下,回归结果显示即期R&D投入与企业市场占有率呈现显著正相关,其相关系数为0034672,在5%的水平上显著,滞后1期和滞后2期的R&D投入与企业市场占有率不存在相关性,对矿产资源企业而言,说明短期内生态创新对企业竞争力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每增加1个单位R&D投入,企业市场占有率增加0034672个单位。即期、滞后1期的环境规制与企业竞争力也呈现显著正相关,其相关系数分别为0045715、0043288,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但是滞后2期的环境规制与企业竞争力不相关,说明环境规制对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这种滞后效应的影响随着时间逐渐降低。这说明环境规制直接对企业竞争力的提升有显著正向影响,还通过激励企业进行生态创新间接促进了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因此,在政府环境规制政策下,中国矿产资源企业可以通过生态创新来补偿污染治理花费的成本,并且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竞争力,假设H3得到证实,即强“波特假说”得到证实;同时,企业竞争力与企业的盈利能力、人力资本及成长性具有显著相关性,模型调整后的R2值均在96%以上说明模型具有较好的拟合度,能充分解释所研究的问题。从回归结果来看,对中国矿产资源企业来说,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均能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可以通过实施生态创新战略和环境保护战略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以2010-2015年中国沪深两市矿产资源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面板数据回归实证分析了环境规制、生态创新对中国矿产资源企业竞争力的影响,研究结论如下:(1)政府的环境规制政策在短期内对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生态创新有一定的激励作用,我国环境规制政策对矿产资源企业实现减污减排起到了积极作用,促使企业治理污染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我国矿产资源企业有能力承受更高的环境规制强度,这为政府制定相应的环境规制政策提供了参考。(2)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生态创新成果能够很好地转化为生产力,生态创新能够提升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竞争力,“波特假说”得到证实。
虽然本文是针对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实证研究,但其实证结果就我国企业而言不失为代表性,现根据实证研究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环境规制,在选择环境规制手段和强度时应考虑到行业差异、地区特点以及企业规模,灵活运用环境税、理顺资源价格、设定污染排放限额等不同环境规制手段。第二,增强环境规制对生态创新的“补偿效应”,扶持企业由短期环境成本增加向长期技术促进平稳过渡,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拓宽资金融通渠道等方式,为企业的环保研发活动提供更多支持。第三,被规制企业应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实行清洁生产,开展循环经济,以减少环境规制给企业绩效带来的消极影响,最终实现环境规制和企业竞争力提升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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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Ecological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Competitiveness:
An Analysis based on Data of Mineral Resources Enterprises
HE Yu-mei, LUO Qiao, ZHU Xiao-wei
(School of Business, Chengd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Chengdu 610059, China)
Abstract:The traditional view of New Classical Economics is that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will lead to the increase of the cost of enterprises, but “Porter Hypothesis” considers that a reasonable set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policy can stimulate the enterprises to carry out ecological innovation, generate innovation compensation effect, improve enterprise performance, so as to make the enterprises gain competitive advantages. Based on the conflict between “Porter Hypothesis” and the New Classical Economics, this paper uses 3024 panel data of 42 mineral resources listed companies in Shanghai and Shenzhen stock markets from 2010 to 2015 and conducts the empirical research on the relationship among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ecological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competitiveness. The results show that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has incentive effects on the ecological innovation of enterprises in the short term; enterprises with ecological innovation can promote the competitiveness, and ecological innovation can promote the enterprise competitiveness, but the influence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has lag effect. The above conclusions will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promotion of ecological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competitiveness, and provide the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to formulate effective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policies.
Key words: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ecological innovation; enterprise competitiveness; Potter Hypothe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