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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智能新闻或自动化新闻是人工智能技术泛化的产物,其用技术建构真实,将新闻真实推入新的语境。人工智能作为技术主体介入传统新闻生产,冲击了职业新闻人的主体性,也将事实以一种更易被感知的状态推及受众。文章基于这一语境对新闻真实进行再探讨,提出智能新闻重新定义了新闻生产主体,在带来人的具身缺席的同时,受众对于新闻真实的建构作用愈加深刻,新闻也超越其报道活动的内涵成为一种“中介”,智能新闻求真的标准也应该由过去的“客观之真”向“具身真实”调整。
【关键词】新闻真实;智能新闻;具身真实
人工智能重塑了新闻的生产流程及形态,从积极意义上说,智能新闻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可获得的新闻数量,使记者能够追求更加灵活的报道内容。新闻业也在人工智能技术的辅助之下成为更加结构化的、能够被感知的一种系统模式。[1]然而,人工智能主体的入场也引发了对新闻生产及其价值规范的重新审视。
新闻真实性自新闻学诞生起就是其理论系统的重要部分,从智能技术对新闻生产流程的重塑中,新闻真实性的讨论语境已经改变。随着智能新闻的普遍应用,人工智能凭借其算法逻辑,在受众了解并感知世界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快速和客观这两大特点因其非人属性得以彰显,而新闻真实也被重新建构。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软件对事实的新闻价值进行判断,对其筛选的新闻素材进行组合及呈现,极大地迎合受众的同时也冲击着受众对于真实现实的认知。这种情况下,客观之真已不再适用,新闻求真的标准也应放在新的语境中进行调整。
一、新闻真实:理想中的实践话语
(一)新闻真实的逻辑起点
新闻真实作为新闻存在的基本条件,其内涵在新闻界仍然有不小的争议。以往学者从不同维度的探讨多带有对“新闻”这一概念的逻辑预判,也就是越过对新闻真实指涉对象的界定展开对新闻真实内涵的讨论。因此,要讨论新闻真实,需将讨论维度进行统一,即对“新闻”进行范畴的划定,也就是从新闻真实性的核心部分,厘清概念的逻辑起点,进而探讨新闻求真标准。
关于“新闻是什么?”即新闻本体论的探讨,学界的定义各有偏重,代表观点有“事实说”“活动说”“信息说”“功能说”四种。“事实说”把新闻的概念落脚于一种事实或现象本身,如徐宝璜的“新闻者,乃多数阅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也”[2]。这种观点虽将新闻看作一种事实,但也强调了事实本身须具有“所阅者”关注的新闻价值,在强调事实第一性的同时,并没有忽视受众的主观能动性,即新闻是物质性与意识性的统一,事实本身是物质的,而意识则体现在新闻关于事实的报道上,也就是说新闻具有客观的内容和观念的形态。“功能说”以实现某种目标或达到某种目的为新闻的最终目的,如甘惜分提出的“新闻是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3]。将新闻定义为一种手段,强调新闻的功能和作用。“活动说”将新闻看作一种报道或传播活动,这一观点源于陆定一的“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强调新闻是基于事实且有主观意识参与的活动,仍以事实为第一性。宁树藩认为这种定义综合了过去西方关于新闻的定义,其理论贡献值得肯定,但在表述上存在着逻辑缺陷。就定义本身而言,“报道”并不是“新闻”的属概念,混淆了“新闻”与“报道活动”,将本体与手段等同,且“报道”掺杂了人的意识,因而该定义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就此他提出了新闻定义的“信息说”,即“新闻是经报道(或传播)新近事实的信息”[4]。但将新闻定义成一种报道活动与将新闻落脚于信息其实都有将新闻的上位概念当作新闻本身。[5]综而述之,各定义虽然基于具体的背景有所侧重,但都没有忽略事实的重要地位,这也为后续学者在新媒体语境中对其展开探讨奠定了基础。
如赵振宇着眼于新闻的时空指出,现代新闻是对新近发生或发现有价值的事实及意义的信息传播,基点是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6]杨保军认为在新闻本体论中关于新闻的追问要超越过去的还原主义、本质主义追问偏向,超越职业新闻的眼界,在整体视野中探索和回答“作为文本的新闻”“作为中介的新闻”“作为环境的新闻”,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包括新闻真实论的新闻理论体系。[7]基于此,他提出作为“中介”的新闻,将新闻视为人们实践与生活交往的一种中介[8],这种阐释将新闻学研究导向媒介学研究,很有启发意义。不难看出以往的学者基本将新闻预设为“新闻报道”,在这一基础上探讨“新闻真实”。[9]基于以上研究并结合智能新闻的实践语境,这里先将“新闻”作为报道活动进而展开关于新闻真实的论述。
(二)新闻真实的困境之思
真实是事实与客观存在比较之后的评判,而“事实”是相对的。个人以其认知能力,无法对客观世界有一个完整、全面的认识,加之环境带来的思维上的局限,因此难以对事实下客观判断。也就是从主观上说,人作为主体,感知并相信和认同的就是事实,但客观上却无法领会到何谓事实。在此意义上,新闻对事实的追求其实是对受众信任的追求。前述关于新闻真实性的讨论常预设了“新闻报道需要真实”,将“新闻报道真实”天然地纳入新闻实践话语,而这种无证自明的逻辑,则基于我国新闻实践的路径。从新闻真实的技术演变来看,报纸的权威性源于对新闻真实性的呈现,这是报纸赢得读者信任的方式,而技术的运用也是为了增加真实。[10]陆定一也曾将“受众是否相信”作为新闻工作的重要目标,他认为新闻最主要的就是真实,因为要教育群众、团结群众,就要获取群众的信任,而坚持新闻真实是获取信任的基础,也是报纸保持公信的保证。[11]这种观点言明了新闻真实作为新闻报道原则的合理性,但没有从正面回答什么是新闻真实。
新闻真实与事实的关系也导致了长久以来的争论。有学者将传统的以“新闻报道是否符合客观事实”为判定标准的新闻真实性归结为“客观之真”,并指出在这种标准之下永远无法实现新闻真實性,且在受众认同、道德伦理以及法律上都存在着诸多困境。[12]既然客观之真在实践中作为理想话语不可实现,那么需要实现怎样的真实?对此,学界有从具体的维度区分,也有学者从整体视野来看待,如操瑞青认为,新闻真实性对于新闻报道的重要性在于,新闻报道作为一种知识形态,其在建构自身知识内容合法性上需要新闻真实。他认为认识论上新闻求真过程实现的并不是客观真实,而是在实践中获得的新闻收受者的“信任”,是一种“假设真实”。在他看来,新闻作为一种“知识”,其合法性确认依赖于受众的信任与接受,以及媒体的合法化努力。[9]还有学者提出“符号之真”,认为实践中的新闻真实是新闻传受的多方主体在对符号解释的互动一致中构建的,是一种“对真实的感知、认识和审美”,其核心在于存在一种新闻符码,能够建立起主体间感知、认识、解释甚至审美的共鸣。[12] 可以发现,学界对新闻真实的讨论,正在越来越多地突出对“人与新闻的关系”以及“新闻与社会的关系”的关注,尤其随着新媒介的泛化,作为用户的受众在传受过程中占据愈加重要的地位,人的主体性也被凸显。华维慧从对受众身体的关注,提出作为“具身真实”的新闻真实,肯定受众主动性同时,认为身体感官的激活能够唤醒和勾连起新闻与受众之间的关系,而虚拟现实技术让受众实现了具身在场,构建出这种颠覆传统的新闻真实。[13]这种新闻真实观关注技术与新闻、技术与人的关系,对新闻真实在新的媒介技术环境中进行探讨具有启发意义。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新闻的普遍应用,真实和虚拟在其间有机组合,此时将新闻求真标准放在新的视域下进行讨论,不仅是对新闻真实的理论思辨,也是对智能技术冲击传统新闻生产的回应。
二、转换与调整:智能新闻中的新闻真实
智能新闻又称算法新闻或自动化新闻,是通过人工智能软件对新闻线索进行一系列处理,最终形成的新闻[14],本文认可这种定义,原因在于目前智能新闻的应用尚处在初级阶段,学界关于智能新闻的探讨集中在实践层面。国外学者对自动化新闻的研究则将其归类为定量新闻的一种形式,有时也称其为“算法新闻”或“机器人新闻”[15],此处定义中的智能新闻虽仍落脚于新闻报道,但已经具备有别于传统新闻生产的新特征。
(一)新闻真实的语境转换
首先,智能新闻向新闻从业人员的主体性提出挑战,重新定义了新闻从事实到新闻记者,再到新闻报道过程中的第一层符号化的环节。新闻记者将事实根据自身的认知和逻辑进行第一层的理解,是一个将客观事实在体内符号化的过程。智能新闻的应用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需要新闻记者进行把关和修改的智能新闻,人工智能软件主要担任新闻线索和数据的搜集工作;二是完全无须新闻记者参与的全自动新闻。[14]后者中,人工智能软件实现了对新闻记者的劳动替代,这意味着在符号化的第一阶段,人的作用被技术所替代,其主体性也被算法逻辑掩藏。而对于前者,新闻线索在海量数据中产生,数据固然不能等同于事实,但是人工智能对事实材料大量的采集,尤其是智能传感器的应用,极大地突破了人工的限制,在时空上扩展着新闻来源,也促进了新闻真实在全面性上与客观现实进行对应。
其次,智能新闻改变了内容叙事方式,即在记者到新闻的第二层符号化过程中,符号的表达形式发生了变化,意味着作为新闻真实形式的内容被重塑。新闻不再局限于线性表达,数字技术的应用将新闻叙事带入到新的维度。对视听形态的强调,一方面丰富了事实的呈现方式,另一方面也消解了传统新闻叙事所强调的严肃性。而虚拟现实技术又将事实的呈现提升到了三维甚至多维的层面,也将新闻真实上升到更加可感和可知的程度。
最后,智能新闻在事实呈现上对于时空的突破,也影响着受众对新闻真实的感知。这涉及事实从记者到报道,再由报道到受众的最后一个符号化环节,这与前述的智能新闻对新闻内容呈现方式的改变关系密切。在技术的加持下,受众实现了虚拟在场,新闻事件也得以突破线性的时间和具体的空间与受众产生关联,这就把新闻真实推向了受众感受真实、亲历真实的语境。
由此,智能技術对新闻报道的重塑让新闻真实转换到新的语境,这种转换最大的特点在于新闻真实进入一种人的具身抽离的语境,具身抽离在这里不仅是指新闻记者在智能新闻生产过程中实现了一种肉体的解放,更涵盖了受众对于新闻获取模式的转换,受众借由智能技术实现了肉身缺席但感官在场,其对真实的感知已发生改变。这也意味着,由智能技术所建构的真实正向过去的“客观之真”发出叩问。那么在智能新闻语境之下,新闻真实应该进行怎样的调整?
(二)新闻求真的标准再思考
从学界对新闻真实的探讨及其对“新闻”追问,都可以看到新闻真实与受众的联结愈加密切,有鉴于此,本文认为在智能新闻语境下,新闻求真的标准应该向“具身真实”进行调整。
智能新闻的生产中,生产主体由记者转向人工智能,职业新闻人身体解放和职能退化并行,而完全实现自动化的智能新闻,则宣告了记者肉身的完全缺席。在事实符号化的过程中,唯有人工智能在场而意识缺席,对新闻真实的讨论似乎在事实符号化的第一层面毫无意义。而一旦从“具身”的角度展开对“新闻真实”的讨论,智能主体就被赋予了意识,正如孙玮所指出,当赛博空间成为人类实践的空间时,“在场”和“缺席”的内涵已经涉及智能主体,这是一种技术具身化的主体。[16]这个意义上的新闻记者,作为拥有智能身体的赛博人,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在场状态,肉身缺席的新闻职业人仍将智能新闻纳入自身解释世界的意识形态领域中。也就是说,过往新闻实践所形成的结构化行文逻辑以及新闻话语,在智能新闻应用的同时就嵌入了算法中。这个意义上的新闻真实已经融入职业记者与智能技术的关系里。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智能新闻的长期整合预示着“一种‘混合状态’的现实前景,在这种状态下,人类的痕迹将出现在被理解为专业新闻的所有地方——定义其生产和意识形态”[17]。
而智能新闻将新闻真实推向虚构真实的语境,使得真相与受众的联结被情感所僭越,不仅体现在人工智能依照受众偏好进行素材搜集,更贯穿于将新闻以最引人关注之形式和最想获取的场景进行智能呈现与推送的全过程,延伸到新闻最终的消费环节。因此,智能新闻所实现的沉浸式、全景式的虚拟在场虽然对新闻真实带来了挑战,但若接受“具身真实”,就不难对智能新闻的新闻真实达成共识。真实以一种开放的、多元的、不确定的状态存在于具身关系之中,这种新闻真实是建立在个人感受之上的、属于个人体验的真实[13]。
智能新闻将受众的感官激活到极高的程度,具身在场的受众通过技术进行认知和感觉,新闻真相也在这样的交互关系中产生。虽然在本体论意义上并不成立,智能新闻的新闻真实在人的认知经验上却是真实的。它肯定了人的具身在场,尤其是受众具身在场所开拓的全新的真实边界,将身体视为经验外部世界的基本媒介,而新闻则变成了具身在场的人与事实之间的一种“中介”。当然,这样建立在受众体验之上的对新闻求真标准的调整也带来新的遮蔽,因此,在智能新闻实践中对待技术构建的虚拟真实应当更为审慎。 三、结语
在人工智能主体介入的智能新闻视域中,新闻真实不再是追求客观之真,而是在技术加持下追求一种“具身真实”。正是因为人的具身抽离带来新闻真实的语境转换,受众在新闻真实的建构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因此,受众作为新闻真实合法性确认的重要主体,其构建出的一种“具身真实”更加具有智能新闻语境下的实践意义。另外,智能主体的在场让新闻真实进入重视“人与新闻关系”的视野中。正如有学者提出新闻作为一种“中介”的存在,而“新闻学”也应向“新闻媒介学”进行研究范式的转换,智能新闻视域下对新闻真实的探讨,或许应该从“新闻”这个逻辑起点进行突破,而技术带来新闻业和新闻学的变革,值得进一步深入讨论和研究。
参考文献
[1]马特·卡尔森.机器人记者[J].数字新闻,2015,3(3):1-15.
[2]徐宝璜.新闻学纲要[M].上海:现代书局,1934.
[3]甘惜分,新闻理论基础[M].北京:中國人民大学出版社,1982.
[4]宁树藩.新闻定义新探[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05):85-88.
[5]姚福申.新闻定义评析[J].新闻界,1998(05):20-21.
[6]赵振宇.新闻及其时空观辨析[J].新闻与传播研究,2009,16(02):32-40,107.
[7]杨保军.理论视野中当代中国新闻学的重大问题[J].国际新闻界,2020,42(10):18-30.
[8]杨保军.论作为“中介”的新闻[J].中州学刊,2020(01):165-172.
[9]操瑞青.作为假设的“新闻真实”:新闻报道的“知识合法性”建构[J].国际新闻界,2017,39(05):6-28.
[10]刘海明,付莎莎.技术的界碑:人工智能对新闻真实的伦理挑战[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9,41(09):76-81.
[11]陆定一.新闻必须完全真实——陆定一同志对本刊记者的谈话[J].新闻战线,1982(12):2.
[12]蒋晓丽,李玮.从“客体之真”到“符号之真”:论新闻求真的符号学转向[J].国际新闻界,2013,35(06):15-23.
[13]华维慧.从诠释到具身:虚拟现实技术对新闻真实的再生产[J].新闻界,2020(11):86-93.
[14]李扬.智能新闻视域下的信息传播伦理问题[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0(19):98-101.
[15]大卫·卡斯韦尔,康斯坦丁·多尔.自动化新闻2.0: 事件驱动的叙事[J].新闻实践,2018,12(4) : 477-496.
[16]孙玮.交流者的身体:传播与在场——意识主体、身体—主体、智能主体的演变[J].国际新闻界,2018,40(12):83-103.
[17]尼尔·瑟曼,赛斯·C.刘易斯,杰西卡·库纳特.算法、自动化与新闻[J].数字新闻,2019,7(8):980-992.
(责任编辑:黄佳君)
【关键词】新闻真实;智能新闻;具身真实
人工智能重塑了新闻的生产流程及形态,从积极意义上说,智能新闻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可获得的新闻数量,使记者能够追求更加灵活的报道内容。新闻业也在人工智能技术的辅助之下成为更加结构化的、能够被感知的一种系统模式。[1]然而,人工智能主体的入场也引发了对新闻生产及其价值规范的重新审视。
新闻真实性自新闻学诞生起就是其理论系统的重要部分,从智能技术对新闻生产流程的重塑中,新闻真实性的讨论语境已经改变。随着智能新闻的普遍应用,人工智能凭借其算法逻辑,在受众了解并感知世界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快速和客观这两大特点因其非人属性得以彰显,而新闻真实也被重新建构。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软件对事实的新闻价值进行判断,对其筛选的新闻素材进行组合及呈现,极大地迎合受众的同时也冲击着受众对于真实现实的认知。这种情况下,客观之真已不再适用,新闻求真的标准也应放在新的语境中进行调整。
一、新闻真实:理想中的实践话语
(一)新闻真实的逻辑起点
新闻真实作为新闻存在的基本条件,其内涵在新闻界仍然有不小的争议。以往学者从不同维度的探讨多带有对“新闻”这一概念的逻辑预判,也就是越过对新闻真实指涉对象的界定展开对新闻真实内涵的讨论。因此,要讨论新闻真实,需将讨论维度进行统一,即对“新闻”进行范畴的划定,也就是从新闻真实性的核心部分,厘清概念的逻辑起点,进而探讨新闻求真标准。
关于“新闻是什么?”即新闻本体论的探讨,学界的定义各有偏重,代表观点有“事实说”“活动说”“信息说”“功能说”四种。“事实说”把新闻的概念落脚于一种事实或现象本身,如徐宝璜的“新闻者,乃多数阅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也”[2]。这种观点虽将新闻看作一种事实,但也强调了事实本身须具有“所阅者”关注的新闻价值,在强调事实第一性的同时,并没有忽视受众的主观能动性,即新闻是物质性与意识性的统一,事实本身是物质的,而意识则体现在新闻关于事实的报道上,也就是说新闻具有客观的内容和观念的形态。“功能说”以实现某种目标或达到某种目的为新闻的最终目的,如甘惜分提出的“新闻是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3]。将新闻定义为一种手段,强调新闻的功能和作用。“活动说”将新闻看作一种报道或传播活动,这一观点源于陆定一的“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强调新闻是基于事实且有主观意识参与的活动,仍以事实为第一性。宁树藩认为这种定义综合了过去西方关于新闻的定义,其理论贡献值得肯定,但在表述上存在着逻辑缺陷。就定义本身而言,“报道”并不是“新闻”的属概念,混淆了“新闻”与“报道活动”,将本体与手段等同,且“报道”掺杂了人的意识,因而该定义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就此他提出了新闻定义的“信息说”,即“新闻是经报道(或传播)新近事实的信息”[4]。但将新闻定义成一种报道活动与将新闻落脚于信息其实都有将新闻的上位概念当作新闻本身。[5]综而述之,各定义虽然基于具体的背景有所侧重,但都没有忽略事实的重要地位,这也为后续学者在新媒体语境中对其展开探讨奠定了基础。
如赵振宇着眼于新闻的时空指出,现代新闻是对新近发生或发现有价值的事实及意义的信息传播,基点是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6]杨保军认为在新闻本体论中关于新闻的追问要超越过去的还原主义、本质主义追问偏向,超越职业新闻的眼界,在整体视野中探索和回答“作为文本的新闻”“作为中介的新闻”“作为环境的新闻”,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包括新闻真实论的新闻理论体系。[7]基于此,他提出作为“中介”的新闻,将新闻视为人们实践与生活交往的一种中介[8],这种阐释将新闻学研究导向媒介学研究,很有启发意义。不难看出以往的学者基本将新闻预设为“新闻报道”,在这一基础上探讨“新闻真实”。[9]基于以上研究并结合智能新闻的实践语境,这里先将“新闻”作为报道活动进而展开关于新闻真实的论述。
(二)新闻真实的困境之思
真实是事实与客观存在比较之后的评判,而“事实”是相对的。个人以其认知能力,无法对客观世界有一个完整、全面的认识,加之环境带来的思维上的局限,因此难以对事实下客观判断。也就是从主观上说,人作为主体,感知并相信和认同的就是事实,但客观上却无法领会到何谓事实。在此意义上,新闻对事实的追求其实是对受众信任的追求。前述关于新闻真实性的讨论常预设了“新闻报道需要真实”,将“新闻报道真实”天然地纳入新闻实践话语,而这种无证自明的逻辑,则基于我国新闻实践的路径。从新闻真实的技术演变来看,报纸的权威性源于对新闻真实性的呈现,这是报纸赢得读者信任的方式,而技术的运用也是为了增加真实。[10]陆定一也曾将“受众是否相信”作为新闻工作的重要目标,他认为新闻最主要的就是真实,因为要教育群众、团结群众,就要获取群众的信任,而坚持新闻真实是获取信任的基础,也是报纸保持公信的保证。[11]这种观点言明了新闻真实作为新闻报道原则的合理性,但没有从正面回答什么是新闻真实。
新闻真实与事实的关系也导致了长久以来的争论。有学者将传统的以“新闻报道是否符合客观事实”为判定标准的新闻真实性归结为“客观之真”,并指出在这种标准之下永远无法实现新闻真實性,且在受众认同、道德伦理以及法律上都存在着诸多困境。[12]既然客观之真在实践中作为理想话语不可实现,那么需要实现怎样的真实?对此,学界有从具体的维度区分,也有学者从整体视野来看待,如操瑞青认为,新闻真实性对于新闻报道的重要性在于,新闻报道作为一种知识形态,其在建构自身知识内容合法性上需要新闻真实。他认为认识论上新闻求真过程实现的并不是客观真实,而是在实践中获得的新闻收受者的“信任”,是一种“假设真实”。在他看来,新闻作为一种“知识”,其合法性确认依赖于受众的信任与接受,以及媒体的合法化努力。[9]还有学者提出“符号之真”,认为实践中的新闻真实是新闻传受的多方主体在对符号解释的互动一致中构建的,是一种“对真实的感知、认识和审美”,其核心在于存在一种新闻符码,能够建立起主体间感知、认识、解释甚至审美的共鸣。[12] 可以发现,学界对新闻真实的讨论,正在越来越多地突出对“人与新闻的关系”以及“新闻与社会的关系”的关注,尤其随着新媒介的泛化,作为用户的受众在传受过程中占据愈加重要的地位,人的主体性也被凸显。华维慧从对受众身体的关注,提出作为“具身真实”的新闻真实,肯定受众主动性同时,认为身体感官的激活能够唤醒和勾连起新闻与受众之间的关系,而虚拟现实技术让受众实现了具身在场,构建出这种颠覆传统的新闻真实。[13]这种新闻真实观关注技术与新闻、技术与人的关系,对新闻真实在新的媒介技术环境中进行探讨具有启发意义。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新闻的普遍应用,真实和虚拟在其间有机组合,此时将新闻求真标准放在新的视域下进行讨论,不仅是对新闻真实的理论思辨,也是对智能技术冲击传统新闻生产的回应。
二、转换与调整:智能新闻中的新闻真实
智能新闻又称算法新闻或自动化新闻,是通过人工智能软件对新闻线索进行一系列处理,最终形成的新闻[14],本文认可这种定义,原因在于目前智能新闻的应用尚处在初级阶段,学界关于智能新闻的探讨集中在实践层面。国外学者对自动化新闻的研究则将其归类为定量新闻的一种形式,有时也称其为“算法新闻”或“机器人新闻”[15],此处定义中的智能新闻虽仍落脚于新闻报道,但已经具备有别于传统新闻生产的新特征。
(一)新闻真实的语境转换
首先,智能新闻向新闻从业人员的主体性提出挑战,重新定义了新闻从事实到新闻记者,再到新闻报道过程中的第一层符号化的环节。新闻记者将事实根据自身的认知和逻辑进行第一层的理解,是一个将客观事实在体内符号化的过程。智能新闻的应用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需要新闻记者进行把关和修改的智能新闻,人工智能软件主要担任新闻线索和数据的搜集工作;二是完全无须新闻记者参与的全自动新闻。[14]后者中,人工智能软件实现了对新闻记者的劳动替代,这意味着在符号化的第一阶段,人的作用被技术所替代,其主体性也被算法逻辑掩藏。而对于前者,新闻线索在海量数据中产生,数据固然不能等同于事实,但是人工智能对事实材料大量的采集,尤其是智能传感器的应用,极大地突破了人工的限制,在时空上扩展着新闻来源,也促进了新闻真实在全面性上与客观现实进行对应。
其次,智能新闻改变了内容叙事方式,即在记者到新闻的第二层符号化过程中,符号的表达形式发生了变化,意味着作为新闻真实形式的内容被重塑。新闻不再局限于线性表达,数字技术的应用将新闻叙事带入到新的维度。对视听形态的强调,一方面丰富了事实的呈现方式,另一方面也消解了传统新闻叙事所强调的严肃性。而虚拟现实技术又将事实的呈现提升到了三维甚至多维的层面,也将新闻真实上升到更加可感和可知的程度。
最后,智能新闻在事实呈现上对于时空的突破,也影响着受众对新闻真实的感知。这涉及事实从记者到报道,再由报道到受众的最后一个符号化环节,这与前述的智能新闻对新闻内容呈现方式的改变关系密切。在技术的加持下,受众实现了虚拟在场,新闻事件也得以突破线性的时间和具体的空间与受众产生关联,这就把新闻真实推向了受众感受真实、亲历真实的语境。
由此,智能技術对新闻报道的重塑让新闻真实转换到新的语境,这种转换最大的特点在于新闻真实进入一种人的具身抽离的语境,具身抽离在这里不仅是指新闻记者在智能新闻生产过程中实现了一种肉体的解放,更涵盖了受众对于新闻获取模式的转换,受众借由智能技术实现了肉身缺席但感官在场,其对真实的感知已发生改变。这也意味着,由智能技术所建构的真实正向过去的“客观之真”发出叩问。那么在智能新闻语境之下,新闻真实应该进行怎样的调整?
(二)新闻求真的标准再思考
从学界对新闻真实的探讨及其对“新闻”追问,都可以看到新闻真实与受众的联结愈加密切,有鉴于此,本文认为在智能新闻语境下,新闻求真的标准应该向“具身真实”进行调整。
智能新闻的生产中,生产主体由记者转向人工智能,职业新闻人身体解放和职能退化并行,而完全实现自动化的智能新闻,则宣告了记者肉身的完全缺席。在事实符号化的过程中,唯有人工智能在场而意识缺席,对新闻真实的讨论似乎在事实符号化的第一层面毫无意义。而一旦从“具身”的角度展开对“新闻真实”的讨论,智能主体就被赋予了意识,正如孙玮所指出,当赛博空间成为人类实践的空间时,“在场”和“缺席”的内涵已经涉及智能主体,这是一种技术具身化的主体。[16]这个意义上的新闻记者,作为拥有智能身体的赛博人,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在场状态,肉身缺席的新闻职业人仍将智能新闻纳入自身解释世界的意识形态领域中。也就是说,过往新闻实践所形成的结构化行文逻辑以及新闻话语,在智能新闻应用的同时就嵌入了算法中。这个意义上的新闻真实已经融入职业记者与智能技术的关系里。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智能新闻的长期整合预示着“一种‘混合状态’的现实前景,在这种状态下,人类的痕迹将出现在被理解为专业新闻的所有地方——定义其生产和意识形态”[17]。
而智能新闻将新闻真实推向虚构真实的语境,使得真相与受众的联结被情感所僭越,不仅体现在人工智能依照受众偏好进行素材搜集,更贯穿于将新闻以最引人关注之形式和最想获取的场景进行智能呈现与推送的全过程,延伸到新闻最终的消费环节。因此,智能新闻所实现的沉浸式、全景式的虚拟在场虽然对新闻真实带来了挑战,但若接受“具身真实”,就不难对智能新闻的新闻真实达成共识。真实以一种开放的、多元的、不确定的状态存在于具身关系之中,这种新闻真实是建立在个人感受之上的、属于个人体验的真实[13]。
智能新闻将受众的感官激活到极高的程度,具身在场的受众通过技术进行认知和感觉,新闻真相也在这样的交互关系中产生。虽然在本体论意义上并不成立,智能新闻的新闻真实在人的认知经验上却是真实的。它肯定了人的具身在场,尤其是受众具身在场所开拓的全新的真实边界,将身体视为经验外部世界的基本媒介,而新闻则变成了具身在场的人与事实之间的一种“中介”。当然,这样建立在受众体验之上的对新闻求真标准的调整也带来新的遮蔽,因此,在智能新闻实践中对待技术构建的虚拟真实应当更为审慎。 三、结语
在人工智能主体介入的智能新闻视域中,新闻真实不再是追求客观之真,而是在技术加持下追求一种“具身真实”。正是因为人的具身抽离带来新闻真实的语境转换,受众在新闻真实的建构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因此,受众作为新闻真实合法性确认的重要主体,其构建出的一种“具身真实”更加具有智能新闻语境下的实践意义。另外,智能主体的在场让新闻真实进入重视“人与新闻关系”的视野中。正如有学者提出新闻作为一种“中介”的存在,而“新闻学”也应向“新闻媒介学”进行研究范式的转换,智能新闻视域下对新闻真实的探讨,或许应该从“新闻”这个逻辑起点进行突破,而技术带来新闻业和新闻学的变革,值得进一步深入讨论和研究。
参考文献
[1]马特·卡尔森.机器人记者[J].数字新闻,2015,3(3):1-15.
[2]徐宝璜.新闻学纲要[M].上海:现代书局,1934.
[3]甘惜分,新闻理论基础[M].北京:中國人民大学出版社,1982.
[4]宁树藩.新闻定义新探[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05):85-88.
[5]姚福申.新闻定义评析[J].新闻界,1998(05):20-21.
[6]赵振宇.新闻及其时空观辨析[J].新闻与传播研究,2009,16(02):32-40,107.
[7]杨保军.理论视野中当代中国新闻学的重大问题[J].国际新闻界,2020,42(10):18-30.
[8]杨保军.论作为“中介”的新闻[J].中州学刊,2020(01):165-172.
[9]操瑞青.作为假设的“新闻真实”:新闻报道的“知识合法性”建构[J].国际新闻界,2017,39(05):6-28.
[10]刘海明,付莎莎.技术的界碑:人工智能对新闻真实的伦理挑战[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9,41(09):76-81.
[11]陆定一.新闻必须完全真实——陆定一同志对本刊记者的谈话[J].新闻战线,1982(12):2.
[12]蒋晓丽,李玮.从“客体之真”到“符号之真”:论新闻求真的符号学转向[J].国际新闻界,2013,35(06):15-23.
[13]华维慧.从诠释到具身:虚拟现实技术对新闻真实的再生产[J].新闻界,2020(11):86-93.
[14]李扬.智能新闻视域下的信息传播伦理问题[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0(19):98-101.
[15]大卫·卡斯韦尔,康斯坦丁·多尔.自动化新闻2.0: 事件驱动的叙事[J].新闻实践,2018,12(4) : 477-496.
[16]孙玮.交流者的身体:传播与在场——意识主体、身体—主体、智能主体的演变[J].国际新闻界,2018,40(12):83-103.
[17]尼尔·瑟曼,赛斯·C.刘易斯,杰西卡·库纳特.算法、自动化与新闻[J].数字新闻,2019,7(8):980-992.
(责任编辑:黄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