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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郁说她一个星期就爱上了一个男人,却在一个星期之后告诉我,他们已经结束了。她无所谓地摇晃着杯中不多的龙舌兰日出,那是我们的最爱。我瞠目结舌地听她说,言语间的不屑是她最迷人的地方,她那态度仿佛是在说着别人的故事。
我端起酒和她碰了杯,然后一饮而尽。酒吧的灯光很暗,几乎就是伸手不见五指,但是音乐却不吵人,这种环境适合男女谈情说爱,但是我和郁郁,两个女人,却也在这谈情说不了爱。为了寻求一种氛围,我向服务生要了一支蜡烛,还是红色的。划上一根火柴,将红蜡烛点上,闪烁着的火苗虽然很微弱,却也是这里惟一的亮点,不免感伤起来。
郁郁拿出一包烟,娴熟地抽出一支,然后凑近火苗。黑暗中瞬间又多出一抹红,不对,应该是一点红。印象中,红蜡烛应该是古代人结婚时用的东西,而如今却被郁郁这个女人用来点香烟。
我脱下鞋子,将整个身子蜷缩在柔软的沙发中,调整到最舒适的姿势时我已经接近于睡在其中了。漫不经心地看着舞台上赶场子的歌手放浪地跟着音乐摇晃着身躯,而我,却动也懒得动一下。想想人活着真是不公平,有些人把自己的整个身子都摇散了,获得的报酬也只够其勉强地生存,比如我;而有些人坐在办公室里就可以看着钱财滚滚而来,比如郁郁。郁郁说,像我这样,即便是把自己摇散了恐怕也换不来钱,所以只好选择后者了,说得很无奈似的,我真想踢她几脚。
她悠扬地吐了一口烟,鼻子的上方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烟圈,不知怎么了,看着看着,我的思绪似乎也被套了进去,转了一个又一个圈。郁郁问我,你觉得这是爱情吗?她指的是前面所说的那个男人,我说,没有人规定爱情的期限,即便是一天,你自己觉得是爱情,那就是爱情。
她大笑起来,说我这人一点都没有变,思想还是那么自我,行为上却软弱得可以。我表示同意,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她说,别忽略了身边的人,更糟糕的是,到了最后把爱情逼进了一条死胡同里。
我有点不好意思,说,我现在整天心思都在网络上,我越来越喜欢那满满的文字,因为在无声的文字世界里我不会受到伤害。什么狗屁爱情,其实只不过要的是个男人。很多女人在年轻的时候,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挑三拣四,等到人老珠黄的时候又被男人挑来挑去,高不成低不就,到了最后,其实要的不过只是个男人过过日子,老来有伴。自以为是地纠缠在爱情长爱情短中,其实无非是睁着眼睛吃饭,闭着眼睛睡觉。还有什么?
桌上的啤酒已经消灭了一半,我们都曾自诩是变态的女人,所以臭味相投,经常相约喝酒,聊自己、聊男人、聊婚姻,聊爱情。
郁郁在一个月前对我说,她发现自己越来越难爱上男人,转身的工夫又在用极其妩媚的口吻对我说着一个星期爱、一个星期结束的故事。这女人,真是不可思议。她很漂亮,精致的脸庞加上时尚得体的装扮,火辣的身材配上性感的着装,直让人想喷鼻血。也许是因为自身条件的优越,所以对待爱情也更加矜持,尽管她心里一直爱着一个男人,却因为彼此都没有表白,到了现在也依然没有捅破。她问我该怎么办?爱了就爱了,若是想了就打电话,如果还是想,那就干脆直接冲到他家,何必浪费时间去等待呢?生活中的我也是这样做的。
郁郁说,你这样的女人。我噘着嘴巴说,我不屑地行使着我自己爱的权利,我哪样了?不过这么一对比,郁郁倒真的比我像个正常的女人,她发疯地想要个孩子,她有的时候很开放,但是内心却坚守着女人应有的传统,生了孩子才是真正的女人。我却不以为然。所以我们经常会为了这个对立的心态争吵不休,明明知道谁也说服不了谁,却还是希望对方能够认同自己的观念,显然我的不被大多数人赞成。其实,即便不认同,我们还不是照样按照自己的意愿在生活着?
因为我开始没来由地害怕和陌生人接触,我把自己关在这个圈子里,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安全。蓦然发现,我的爱情生活已经走进了一条死胡同。
(责编/洪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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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端起酒和她碰了杯,然后一饮而尽。酒吧的灯光很暗,几乎就是伸手不见五指,但是音乐却不吵人,这种环境适合男女谈情说爱,但是我和郁郁,两个女人,却也在这谈情说不了爱。为了寻求一种氛围,我向服务生要了一支蜡烛,还是红色的。划上一根火柴,将红蜡烛点上,闪烁着的火苗虽然很微弱,却也是这里惟一的亮点,不免感伤起来。
郁郁拿出一包烟,娴熟地抽出一支,然后凑近火苗。黑暗中瞬间又多出一抹红,不对,应该是一点红。印象中,红蜡烛应该是古代人结婚时用的东西,而如今却被郁郁这个女人用来点香烟。
我脱下鞋子,将整个身子蜷缩在柔软的沙发中,调整到最舒适的姿势时我已经接近于睡在其中了。漫不经心地看着舞台上赶场子的歌手放浪地跟着音乐摇晃着身躯,而我,却动也懒得动一下。想想人活着真是不公平,有些人把自己的整个身子都摇散了,获得的报酬也只够其勉强地生存,比如我;而有些人坐在办公室里就可以看着钱财滚滚而来,比如郁郁。郁郁说,像我这样,即便是把自己摇散了恐怕也换不来钱,所以只好选择后者了,说得很无奈似的,我真想踢她几脚。
她悠扬地吐了一口烟,鼻子的上方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烟圈,不知怎么了,看着看着,我的思绪似乎也被套了进去,转了一个又一个圈。郁郁问我,你觉得这是爱情吗?她指的是前面所说的那个男人,我说,没有人规定爱情的期限,即便是一天,你自己觉得是爱情,那就是爱情。
她大笑起来,说我这人一点都没有变,思想还是那么自我,行为上却软弱得可以。我表示同意,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她说,别忽略了身边的人,更糟糕的是,到了最后把爱情逼进了一条死胡同里。
我有点不好意思,说,我现在整天心思都在网络上,我越来越喜欢那满满的文字,因为在无声的文字世界里我不会受到伤害。什么狗屁爱情,其实只不过要的是个男人。很多女人在年轻的时候,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挑三拣四,等到人老珠黄的时候又被男人挑来挑去,高不成低不就,到了最后,其实要的不过只是个男人过过日子,老来有伴。自以为是地纠缠在爱情长爱情短中,其实无非是睁着眼睛吃饭,闭着眼睛睡觉。还有什么?
桌上的啤酒已经消灭了一半,我们都曾自诩是变态的女人,所以臭味相投,经常相约喝酒,聊自己、聊男人、聊婚姻,聊爱情。
郁郁在一个月前对我说,她发现自己越来越难爱上男人,转身的工夫又在用极其妩媚的口吻对我说着一个星期爱、一个星期结束的故事。这女人,真是不可思议。她很漂亮,精致的脸庞加上时尚得体的装扮,火辣的身材配上性感的着装,直让人想喷鼻血。也许是因为自身条件的优越,所以对待爱情也更加矜持,尽管她心里一直爱着一个男人,却因为彼此都没有表白,到了现在也依然没有捅破。她问我该怎么办?爱了就爱了,若是想了就打电话,如果还是想,那就干脆直接冲到他家,何必浪费时间去等待呢?生活中的我也是这样做的。
郁郁说,你这样的女人。我噘着嘴巴说,我不屑地行使着我自己爱的权利,我哪样了?不过这么一对比,郁郁倒真的比我像个正常的女人,她发疯地想要个孩子,她有的时候很开放,但是内心却坚守着女人应有的传统,生了孩子才是真正的女人。我却不以为然。所以我们经常会为了这个对立的心态争吵不休,明明知道谁也说服不了谁,却还是希望对方能够认同自己的观念,显然我的不被大多数人赞成。其实,即便不认同,我们还不是照样按照自己的意愿在生活着?
因为我开始没来由地害怕和陌生人接触,我把自己关在这个圈子里,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安全。蓦然发现,我的爱情生活已经走进了一条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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