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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实行电视纪录片题材公告制度的通知》,将从2013年起实行电视纪录片题材公告制度,汇总全国电视纪录片、中外合拍电视纪录片、从境外引进电视纪录片(含素材)等题材信息,向社会公告。按照《通知》的要求,电视纪录片题材将实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汇总。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公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