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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陕西省安康市是少数民族杂散居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位居全省第二位,汉滨区老城街道地处安康市中心城区,總人口8万余人,其中少数民族常住人口1.3万(98%是回族)人,是全市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之一。近年来,汉滨区老城街道办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加快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凝聚了强大的精神力量,做出了应有贡献。但是,仍然存在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政策宣传覆盖不广、创建载体不够丰富等短板。对此,本文提出加强工作领导、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强化考评考核的建议。
【关键词】汉滨区老城办;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群众文化需求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一、老城街道办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现状
安康市汉滨区老城街道地处安康市中心城区,办辖9个社区、102个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总人口8万余人,其中少数民族常住人口1.3万人。三平方公里的区域内有元、明、清三朝清真古寺6座,佛教寺院1座,基督教、天主教教堂各1座,是陕西省第二大少数民族聚居区。这里民族特色氛围浓郁,传统文化异彩纷呈,早已成为全市对外的一张亮丽名片。2010年,老城街道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2016—2018年,老城街道鼓楼社区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称号,2019年,老城街道及辖区兴安路社区先后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一)建立民族工作平台,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广泛的群众性和鲜明的时代性,必须系统谋划、合力攻坚。
1.建立组织平台
市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陕西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在基层街道办,以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目标,按照“区域化”共驻共建模式,将社区驻地各级各单位党组织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建立驻地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共驻共建责任清单,赋予社区对驻地单位参加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鉴定权,倒逼驻地单位履行共驻共建义务,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确保社区在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有机制、有抓手、有资源。在考核考评机制的驱动下,驻地各单位主动认领创建任务,以实际行动、过硬措施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起作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形成了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格局。
2.建立信息平台
老城街道办推行民族工作“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工作模式,以街巷定界,把办内少数民族聚居社区所辖居民划分为若干网格,定人、定员、定职责、定服务,做到无缝覆盖,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评判标准,实现群众诉求随受理、随上报。在此基础上,自主研发了“智慧老城”系统服务平台。近年来,运用信息技术将党的建设、社会治理、民生服务、民族宗教等重点工作融合到线上,将群众身边发生的各类急事、难事力争在15分钟内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
3.多举措提高工作人员对民族工作的认识
区委、区政府明确各级各部门民族工作的职责,对全办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宣传。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计划,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打造“滴灌式”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丰富民族团结创建宣传形式
以可视化宣传教育为主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知识,把“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宣传到千家万户,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共同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部分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汉语水平不高的实际,将宣传内容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培养有文化、懂汉语的外来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成为政策法规“宣传员”,增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治意识。印发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传单页及知识读本,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传活动,利用多媒体宣讲民族团结知识,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的宣传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扩大,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2.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活需求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根本是“争取人心”,为各族群众提供多元服务,以“打动人心”的方式方法换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效。为此,老城街道办以提供“精准化”服务为指引,先后建成并扩建了一批民族学校,连续5年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贫困学生实行全覆盖式资助,实现“不让一个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困上不了大学”。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技能培训、子女上学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举办联谊会,为他们搭建利于融入城市的平台。
3.依法治理与亲情服务相结合
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针对辖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较多、居住相对集中的实际情况,扎实做好辖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登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保障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得到及时妥善安置,分享城市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资源,确保其在城市得以安居乐业。街道民宗办积极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固定经营居所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展“一对一”交友互助活动,指定一名民族信息员,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子女入学、证照办理等实际问题;对无固定经营处所的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协调城管部门,免费为他们提供经营摊点,免除各类税费,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对在生活中有困难的外来少数民族群众,通过民政等渠道积极开展生活关爱救助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积极搭建各族群众共娱共乐的载体平台,在开展节庆活动时,主动邀请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参与。
(三)坚持“实体化”创建,激发群众参与的内生动力 民族团结,民生为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所期所盼相结合,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此,街道办以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推行“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工作模式,通过“一张网”对困难群众进行“一对一”的帮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每个少数民族群众都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怀。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带给他们的实惠,激发了各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践的内生动力。
1.精准化服务,努力提升各族群众幸福感
投入近3亿元资金,实施了“四街、一路、一市场”改造等民生工程,全市各少数民族聚居村中落实的100余个项目中,优先解决了聚居区群众的出行、饮水、住房等实际问题。投入200余万元在汉滨区建成2个少数民族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汉滨、紫阳、旬阳等8个县区投入2000余万元,累计建成穆斯林墓地230余亩。
2.扶持特色产业,建立长效扶贫机制
举办从业人员培训班和行业规范达标创建等活动,建设标准化清真餐饮店80余个,帮助清真餐饮服务行业提档升级。依托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资源禀赋,培育各类经营主体50多个,确保了每名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个长、短周期相结合的增收致富项目。
(四)坚持“全领域”培育,让民族团结典型竞相绽放
坚持把培育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经常性工作来抓,按照全域布局、重点培养的思路,将各领域中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集体和个人纳入培养视野,适时向评选表彰部门推荐。对于评选出来的先进社区,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于评选出来的先进个人,一方面推荐他们成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鼓励其参政议政;另一方面大力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发挥他们的示范作用。近年来,共培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2个,20余个先进模范集体和30余名先进模范个人,分别受到了国务院、省政府和省民族工作部门的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氛围。
二、老城办城市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
近年来,汉滨区老城街道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民族团结意识深入人心,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但依旧存在一些短板。
(一)工作进展不够平衡
部分非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的一些基层工作部门,简单地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点仅仅当作是民族聚居社区的事,片面地认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只是民族工作部门的事情,思想认识不到位,参与创建不积极,有时在一些非少数民族聚居社区,既没有领导管,也没有干部抓,不研究、不了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政策宣传覆盖不广
街道办对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宣传方式还停留在发传单、印读本、制展板等层面,灵活运用新媒体宣传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的力度还不够大,推动民族政策法规进课堂、进党校(行政学院)的长效机制还未形成,与推动民族团结教育“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创建载体不够丰富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标准不够细化,创建形式不够灵活,缺少“安康特色”“安康品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的机制体制还未建立健全。
三、深化老城街道办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工作领导,提升创建人员队伍专业水平
坚持党委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领导地位,政府民族工作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民族工作的指导、协调,各部门要协同民族工作部门为社区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提供相应的支持,齐抓共管,广泛参与。进一步凝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合力,在全办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民族工作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民族工作管理格局,以实打实的工作举措切实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加强对民族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制订基层社区民族专干培训计划。联同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省市一级民族工作部门等政府培训机关采取集中培训、岗位轮训、自主学习汇报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方式,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以党性修养、民族宗教、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为内容的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满足社区工作人员对教育培训的需求。通过教育培训,不断增强社区工作人员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认识和处理民族問题的能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积极夯实基层民族工作基础。
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队伍、社会团体参与创建活动,配齐配足多民族基层社区民族工作干部,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注重选拔使用少数民族社区工作者。少数民族干部熟悉本民族历史文化,了解本民族群体心理愿望,与本民族群众在沟通上拥有天然优势。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在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涉及民族问题的事件和维护民族团结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创新宣传教育方式
加强教育培训,推动民族团结知识教育进学校、进党校,延伸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触角,联合教育部门及办内民族中小学等探索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的新途径,弘扬民族团结价值理念,激发学生爱国爱党情怀,把民族团结的种子种进学生心灵深处。通过“多元化”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教育主渠道,让不同受众在接受民族团结教育中获得启发、受到感染。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建立民族干部联系指导重点民族社区制度,定期围绕“民族团结”举办宣传教育活动。
下足“点线面 示范带动”功夫,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探索民族团结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培育树立先进典型,坚持点线面结合,注重先进典型的挖掘,适时将条件成熟的培育对象向上级推荐表彰。对于获表彰的先进单位,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加强指导,工作经费上给予支持,持续巩固创建成果,让先进典型得实惠。对于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优先将他们推荐成为行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鼓励其知情明政、参政议政;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他们的影响力,做好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让先进典型影响一片、带动一方。
(三)强化考评考核
制定五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划,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要求,细化创建标准,明确创建任务,加强考评通报,构建“齐头并进、百花齐放”的创建格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硬性考核考评机制,细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考评指标,将其纳入统战工作考核内容,通过考核考评倒逼各级党委、政府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作者简介:黄梓轩(1995-),男,陕西安康人,中南民族大学社会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中共安康市委统战部(安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实习生,研究方向:民族社会学。
【关键词】汉滨区老城办;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群众文化需求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一、老城街道办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现状
安康市汉滨区老城街道地处安康市中心城区,办辖9个社区、102个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总人口8万余人,其中少数民族常住人口1.3万人。三平方公里的区域内有元、明、清三朝清真古寺6座,佛教寺院1座,基督教、天主教教堂各1座,是陕西省第二大少数民族聚居区。这里民族特色氛围浓郁,传统文化异彩纷呈,早已成为全市对外的一张亮丽名片。2010年,老城街道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2016—2018年,老城街道鼓楼社区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称号,2019年,老城街道及辖区兴安路社区先后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一)建立民族工作平台,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广泛的群众性和鲜明的时代性,必须系统谋划、合力攻坚。
1.建立组织平台
市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陕西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在基层街道办,以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目标,按照“区域化”共驻共建模式,将社区驻地各级各单位党组织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建立驻地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共驻共建责任清单,赋予社区对驻地单位参加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鉴定权,倒逼驻地单位履行共驻共建义务,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确保社区在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有机制、有抓手、有资源。在考核考评机制的驱动下,驻地各单位主动认领创建任务,以实际行动、过硬措施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起作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形成了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格局。
2.建立信息平台
老城街道办推行民族工作“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工作模式,以街巷定界,把办内少数民族聚居社区所辖居民划分为若干网格,定人、定员、定职责、定服务,做到无缝覆盖,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评判标准,实现群众诉求随受理、随上报。在此基础上,自主研发了“智慧老城”系统服务平台。近年来,运用信息技术将党的建设、社会治理、民生服务、民族宗教等重点工作融合到线上,将群众身边发生的各类急事、难事力争在15分钟内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
3.多举措提高工作人员对民族工作的认识
区委、区政府明确各级各部门民族工作的职责,对全办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宣传。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计划,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打造“滴灌式”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丰富民族团结创建宣传形式
以可视化宣传教育为主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知识,把“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宣传到千家万户,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共同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部分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汉语水平不高的实际,将宣传内容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培养有文化、懂汉语的外来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成为政策法规“宣传员”,增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治意识。印发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传单页及知识读本,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传活动,利用多媒体宣讲民族团结知识,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的宣传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扩大,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2.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活需求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根本是“争取人心”,为各族群众提供多元服务,以“打动人心”的方式方法换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效。为此,老城街道办以提供“精准化”服务为指引,先后建成并扩建了一批民族学校,连续5年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贫困学生实行全覆盖式资助,实现“不让一个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困上不了大学”。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技能培训、子女上学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举办联谊会,为他们搭建利于融入城市的平台。
3.依法治理与亲情服务相结合
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针对辖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较多、居住相对集中的实际情况,扎实做好辖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登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保障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得到及时妥善安置,分享城市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资源,确保其在城市得以安居乐业。街道民宗办积极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固定经营居所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展“一对一”交友互助活动,指定一名民族信息员,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子女入学、证照办理等实际问题;对无固定经营处所的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协调城管部门,免费为他们提供经营摊点,免除各类税费,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对在生活中有困难的外来少数民族群众,通过民政等渠道积极开展生活关爱救助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积极搭建各族群众共娱共乐的载体平台,在开展节庆活动时,主动邀请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参与。
(三)坚持“实体化”创建,激发群众参与的内生动力 民族团结,民生为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所期所盼相结合,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此,街道办以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推行“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工作模式,通过“一张网”对困难群众进行“一对一”的帮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每个少数民族群众都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怀。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带给他们的实惠,激发了各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践的内生动力。
1.精准化服务,努力提升各族群众幸福感
投入近3亿元资金,实施了“四街、一路、一市场”改造等民生工程,全市各少数民族聚居村中落实的100余个项目中,优先解决了聚居区群众的出行、饮水、住房等实际问题。投入200余万元在汉滨区建成2个少数民族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汉滨、紫阳、旬阳等8个县区投入2000余万元,累计建成穆斯林墓地230余亩。
2.扶持特色产业,建立长效扶贫机制
举办从业人员培训班和行业规范达标创建等活动,建设标准化清真餐饮店80余个,帮助清真餐饮服务行业提档升级。依托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资源禀赋,培育各类经营主体50多个,确保了每名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个长、短周期相结合的增收致富项目。
(四)坚持“全领域”培育,让民族团结典型竞相绽放
坚持把培育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经常性工作来抓,按照全域布局、重点培养的思路,将各领域中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集体和个人纳入培养视野,适时向评选表彰部门推荐。对于评选出来的先进社区,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于评选出来的先进个人,一方面推荐他们成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鼓励其参政议政;另一方面大力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发挥他们的示范作用。近年来,共培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2个,20余个先进模范集体和30余名先进模范个人,分别受到了国务院、省政府和省民族工作部门的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氛围。
二、老城办城市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
近年来,汉滨区老城街道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民族团结意识深入人心,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但依旧存在一些短板。
(一)工作进展不够平衡
部分非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的一些基层工作部门,简单地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点仅仅当作是民族聚居社区的事,片面地认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只是民族工作部门的事情,思想认识不到位,参与创建不积极,有时在一些非少数民族聚居社区,既没有领导管,也没有干部抓,不研究、不了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政策宣传覆盖不广
街道办对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宣传方式还停留在发传单、印读本、制展板等层面,灵活运用新媒体宣传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的力度还不够大,推动民族政策法规进课堂、进党校(行政学院)的长效机制还未形成,与推动民族团结教育“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创建载体不够丰富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标准不够细化,创建形式不够灵活,缺少“安康特色”“安康品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的机制体制还未建立健全。
三、深化老城街道办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工作领导,提升创建人员队伍专业水平
坚持党委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领导地位,政府民族工作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民族工作的指导、协调,各部门要协同民族工作部门为社区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提供相应的支持,齐抓共管,广泛参与。进一步凝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合力,在全办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民族工作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民族工作管理格局,以实打实的工作举措切实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加强对民族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制订基层社区民族专干培训计划。联同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省市一级民族工作部门等政府培训机关采取集中培训、岗位轮训、自主学习汇报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方式,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以党性修养、民族宗教、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为内容的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满足社区工作人员对教育培训的需求。通过教育培训,不断增强社区工作人员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认识和处理民族問题的能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积极夯实基层民族工作基础。
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队伍、社会团体参与创建活动,配齐配足多民族基层社区民族工作干部,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注重选拔使用少数民族社区工作者。少数民族干部熟悉本民族历史文化,了解本民族群体心理愿望,与本民族群众在沟通上拥有天然优势。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在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涉及民族问题的事件和维护民族团结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创新宣传教育方式
加强教育培训,推动民族团结知识教育进学校、进党校,延伸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触角,联合教育部门及办内民族中小学等探索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的新途径,弘扬民族团结价值理念,激发学生爱国爱党情怀,把民族团结的种子种进学生心灵深处。通过“多元化”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教育主渠道,让不同受众在接受民族团结教育中获得启发、受到感染。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建立民族干部联系指导重点民族社区制度,定期围绕“民族团结”举办宣传教育活动。
下足“点线面 示范带动”功夫,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探索民族团结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培育树立先进典型,坚持点线面结合,注重先进典型的挖掘,适时将条件成熟的培育对象向上级推荐表彰。对于获表彰的先进单位,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加强指导,工作经费上给予支持,持续巩固创建成果,让先进典型得实惠。对于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优先将他们推荐成为行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鼓励其知情明政、参政议政;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他们的影响力,做好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让先进典型影响一片、带动一方。
(三)强化考评考核
制定五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划,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要求,细化创建标准,明确创建任务,加强考评通报,构建“齐头并进、百花齐放”的创建格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硬性考核考评机制,细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考评指标,将其纳入统战工作考核内容,通过考核考评倒逼各级党委、政府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作者简介:黄梓轩(1995-),男,陕西安康人,中南民族大学社会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中共安康市委统战部(安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实习生,研究方向:民族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