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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8]2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6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