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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模式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1 我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1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体系主要依赖于政府,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是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可靠的重要途径。
1.2 社会对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存在着误解。
社会各界容易把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于一般质量责任主体,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第一反应就是找质量监督机构问责,而且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着“谁核定,谁负责”的现象,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变相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而直接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反而“袖手旁观”。进而颠倒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视为了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而质量监督机构的行为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政府同样也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客观上造成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与现行三部到位等级核定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的矛盾与不和谐。
1.3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现有素质,尚不能保证政府监督的有效性。
一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人员素质不高、设备相对滞后以及自我廉政、勤政约束机构不健全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这些势必影响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和深度,直接削弱了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亟待改进和完善。
1.4 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无法实现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督,公路工程施工工期长、线长、面广,传统的质量监督模式已远不能适应公路市场的发展,单纯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项目施工几百天,现场测试一阵子,就要对项目下结论,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核验、评定和有效控制。
2 建立新的质量监督模式
2.1 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地位
监督机构承担着政府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的监督职能,执行的职责是行政执法的性质,监督机构应定位于准行政机构,应参照公务员管理,只有将质量监督机构改革为全额拨款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序列,才能真正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才能真正理顺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影响到工程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保证政府执法的威慑力,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在明确了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后,加紧对监督机构进行改革,使之能更好的开展工作。
2.2 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应改变现有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一个专业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分别由各科室的监督人员、科长以及站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2.3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
工程建设各方从建设工程活动一开始,就应享有知情权,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以便充分调动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受监单位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2.4 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2.5 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面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2.6 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采取巡查和抽检相结合的监督方式,以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关键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制为主要手段,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
2.7 为了保证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监督机构应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
在整个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人是主要核心,工程的各个环节都脱离不了人的行为而独立存在。没有高素质的质监队伍,就很难建立与质量监督职能相适应的权威。经常组织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技术水平与业务能力,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的有效保证。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新技术、新设备的大量投入使用以及新知识的不断更新,这需要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去不断学习与掌握这些知识、技术。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必须要分层次、分阶段地进行,通过技术培训的多样化与制度化来促使监督人员自觉学习,逐步掌握新规范、新标准以及操作规程。技术培训要采取专题培训和普通培训相结合,现场检查和培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而使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在面向管理层面与监督层面的同时,还能很好地面向工程的一线操作层面。
2.8 适当加大政府监督管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的力度。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可靠,政府需要对其进行严厉的监督管理,严把工程质量检测关。近年来,豆腐渣工程频频出现,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责任要归罪于地方政府。加大政府监督管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的力度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可靠的关键所在,但是政府如果过多地介入也不可取,那样会给建筑市场造成较大的冲击,这与市场经济原则不符,容易造成市场混乱。因此,加大政府监督管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的力度还要有个限度,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盲目地生搬硬套局部的规定、标准等来作为监督管理的依据。
2.9 确保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与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与验收资料使工程质量具有可塑性,是认定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它全面地记录了整个工程质量控制的全部过程,而且明确了参加建筑的各方质量责任。为此,要增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服务意识,以确保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与验收资料的真实性,这在工程质量监督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加大对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力度,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使质量检测行为更加规范化,对于存在虚假报告的不良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通过自动采集重要检测数据,并直接输入数据系统,能够有效减少个别人员在工程质量监督上弄虚作假,从而保证工程质量的检测结果更具可靠性与科学性。
3 结束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的广泛应用,我国的公路行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现如今,人们对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也越发地重视起来。在工程质量监督职能逐渐发生转变的今天,相关人员应该以国家、社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与控制,最终实现公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完工后的使用上做到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1] 金星,付玉元.关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探讨[J].科技创业月刊,2010,(11).
[2] 李松林.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研究[J].科技资讯,2012,(01).
关键词: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1 我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1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体系主要依赖于政府,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是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可靠的重要途径。
1.2 社会对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存在着误解。
社会各界容易把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于一般质量责任主体,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第一反应就是找质量监督机构问责,而且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着“谁核定,谁负责”的现象,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变相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而直接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反而“袖手旁观”。进而颠倒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视为了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而质量监督机构的行为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政府同样也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客观上造成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与现行三部到位等级核定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的矛盾与不和谐。
1.3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现有素质,尚不能保证政府监督的有效性。
一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人员素质不高、设备相对滞后以及自我廉政、勤政约束机构不健全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这些势必影响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和深度,直接削弱了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亟待改进和完善。
1.4 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无法实现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督,公路工程施工工期长、线长、面广,传统的质量监督模式已远不能适应公路市场的发展,单纯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项目施工几百天,现场测试一阵子,就要对项目下结论,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核验、评定和有效控制。
2 建立新的质量监督模式
2.1 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地位
监督机构承担着政府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的监督职能,执行的职责是行政执法的性质,监督机构应定位于准行政机构,应参照公务员管理,只有将质量监督机构改革为全额拨款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序列,才能真正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才能真正理顺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影响到工程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保证政府执法的威慑力,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在明确了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后,加紧对监督机构进行改革,使之能更好的开展工作。
2.2 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应改变现有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一个专业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分别由各科室的监督人员、科长以及站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2.3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
工程建设各方从建设工程活动一开始,就应享有知情权,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以便充分调动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受监单位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2.4 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2.5 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面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2.6 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采取巡查和抽检相结合的监督方式,以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关键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制为主要手段,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
2.7 为了保证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监督机构应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
在整个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人是主要核心,工程的各个环节都脱离不了人的行为而独立存在。没有高素质的质监队伍,就很难建立与质量监督职能相适应的权威。经常组织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技术水平与业务能力,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的有效保证。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新技术、新设备的大量投入使用以及新知识的不断更新,这需要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去不断学习与掌握这些知识、技术。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必须要分层次、分阶段地进行,通过技术培训的多样化与制度化来促使监督人员自觉学习,逐步掌握新规范、新标准以及操作规程。技术培训要采取专题培训和普通培训相结合,现场检查和培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而使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在面向管理层面与监督层面的同时,还能很好地面向工程的一线操作层面。
2.8 适当加大政府监督管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的力度。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可靠,政府需要对其进行严厉的监督管理,严把工程质量检测关。近年来,豆腐渣工程频频出现,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责任要归罪于地方政府。加大政府监督管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的力度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可靠的关键所在,但是政府如果过多地介入也不可取,那样会给建筑市场造成较大的冲击,这与市场经济原则不符,容易造成市场混乱。因此,加大政府监督管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的力度还要有个限度,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盲目地生搬硬套局部的规定、标准等来作为监督管理的依据。
2.9 确保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与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与验收资料使工程质量具有可塑性,是认定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它全面地记录了整个工程质量控制的全部过程,而且明确了参加建筑的各方质量责任。为此,要增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服务意识,以确保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与验收资料的真实性,这在工程质量监督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加大对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力度,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使质量检测行为更加规范化,对于存在虚假报告的不良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通过自动采集重要检测数据,并直接输入数据系统,能够有效减少个别人员在工程质量监督上弄虚作假,从而保证工程质量的检测结果更具可靠性与科学性。
3 结束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的广泛应用,我国的公路行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现如今,人们对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也越发地重视起来。在工程质量监督职能逐渐发生转变的今天,相关人员应该以国家、社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与控制,最终实现公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完工后的使用上做到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1] 金星,付玉元.关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探讨[J].科技创业月刊,2010,(11).
[2] 李松林.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研究[J].科技资讯,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