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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学评价;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21)06-0179-03
高校在开展教育工作的过程中,评价是非常重要的,科学的评价能够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如果评价不够科学客观,可能会对教育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保证评价科学性是提高高校人才培养水平的关键要点。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企业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行业发展需要大量创新创业人才在就业创业中发挥价值,探索科学评价对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育的作用,也是实现人才强国、创新驱动目标的必然选择。
1 科学评价在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中的作用
1.1 导向与激励
教学评价能够对人才培养产生导向作用,评价所依据的指标也是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重要目标,科学评价能够对人才培养所采取的各方面措施提供整体的方向指引[1]。在实践型创业人才的培养过程中,科学评价的运用,可以从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社会经济发展宏观形势及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要求等方面出发,帮助高校明确人才培养的方向,让高校向社会输送的人才始终符合实际需求,减少人才供需之间的偏差,这也是促进各类企业发展、创新的基础。
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主体和对象而言,科学评价还能发挥出激励的作用。对学生而言,科学评价能够帮助学生了解自身在创新创业能力方面的成长情况,结合评价技巧的运用,激发学生的成就感或竞争意识,进而更积极地参与创新创业实践,促进自身能力的提升。对高校和教师而言,科学评价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创新创业教育及人才培养的水平,对所取得的成绩做出积极的肯定,能够增强高校和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信心,激发人才培养动力,对不足之处的反映,也能够发挥高校和教师反向激励作用,促使高校和教师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策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2 检验与监督
科学评价能够客观地检验高校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效果,例如基于企业需求的科学评价,就有助于评估高校所培育创新创业人才能力水平与企业需求的符合性,清晰地判断人才创新创业能力成长的实际情况,以此为依据,进一步检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质量,以及高校自身制定或社会要求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所产生的评价结果,将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
科学评价的监督作品,是在检验作用发挥基础上实现的。通过对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效果的科学评价,获得可观而全面的检验结果,从对检验结果的分析中,又可以进一步判断高校、教师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情况,尤其是过程性评价对人才培养过程的检验,更能够动态地反映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阶段性问题,让形式化教育、功利化教育、应付式教育等情况更容易被发现,在有效监督中,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的规范开展。
1.3 扬长与避短
科学评价往往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其更容易发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有效策略,找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自身优势。高校要长期向企业、社会输送优质人才,满足各类企业和社会各领域发展的需要,还应当充分利用和扩大自身优势,总结和积累有利经验,让自身优势更加充分地转化为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驱动力,这些都需要科学的评价作为支持。
通过科学评价还能够及时发现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不足之处,进而找到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分析相应的制约因素,明确高校自身短板。在扬长的基础上,依据评价分析的结果,积极调整创新创业教育策略,消除不利因素,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水平,为企业和社会培养更多合格的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
1.4 选才与用才
企业发展关键在于人才的选拔和运用,行业的繁荣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创业人才投入创业大潮中,发挥自身价值,创办新兴企业,强化行业新生力量。选才和用才是人才从培养到价值实现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科学评价能够在人才的选拔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科学评价掌握人才现有创新创业能力水平,准确评估人才创新创业潜力与价值,为选才提供可靠依据,高校和企业都可以据此精准发现优秀人才,确定重点引入和培养的对象。
在通过科学评价实现精准选才的基础上,结合评价结果,企业能够准确掌握人才各方面能力的特征,明确其能力优势与不足,进而较准确地分析人才适合的岗位、任务类型,以及最能够发挥人才价值的团队位置。这样更容易帮助企业实现人尽其才的目标,让人才在最适合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与价值,为企业的创新发展贡献最大力量。
2 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如何发挥好科学评价作用
2.1 立足企业需求,优化评价标准
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中,要发挥好科学评价的作用,必须确保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基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目的,评价标准的制定要从需求出发。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最能够体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趋势,因此高校可立足企业需求,优化评价的标准。一方面,高校可以积极开展企业需求调查,结合学生专业方向,对相关领域企业进行调查,了解企业对创新创业人才的能力需求,以及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期望,整理成具体的指标项目,作为优化评价标准的参考依据。另一方面,高校可邀请企业代表参与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标准的制定,借助企业代表熟悉企业需要与行业发展形势的优势,从不同角度补充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项目,完善评价思路,使评价标准更客观、全面,为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导向和依据。
2.2 通过多方参与,丰富评价主体
单一的评价主体容易导致评价的片面性、局限性,进而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在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要发挥好科学评价的作用,还需要避免评价主体的单一性。企业作为重要的用人机构,在人才招聘、选拔,以及进入企业后的人才培养和运用中,都要涉及对人才的评价[2]。并且,企业所采取的评价视角,往往是与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門有所差异的,其更加注重人才的实践能力层面。因此,让企业参与创新创业教育评价工作能够补充评价的实践视角,并通过企业标准对人才做出不同层面的评价,使评价结果更加贴近实践需求。此外,可让专门的教育评价机构作为第三方主体参与进来,与高校评价、教育主管部门评价、企业评价相结合,保证评价的全面性和多元性,打破单一主体评价的局限性,为高校更好培育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保障。 2.3 加强校企合作,创新评价方式
多种评价方式的结合运用,更有利于保证评价的可靠性。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科学评价,应当注重评价方式的创新和扩展[3]。企业在人才评价上有着自身独特的方式,高校通过加强校企合作,在共同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各自资源和经验优势,对评价方式进行拓展与创新,在高校理论知识考核、创新创业竞赛检验、在校项目实训、教师评价、学生互评及自评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企业层面的能力模型分析、岗位实习考察、企业创新项目参与情况及贡献评价、行业大数据评价、企业导师评价、同事评价等,以更加丰富、多层次的方式,对创新创业人才做出综合评价,更准确地掌握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与素质情况,为人才自我发展、高校培养策略调整、企业选才用才提供更加全面的评价依据。
2.4 动态静态结合,提高评价科学性
以往一些高校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评价,都是静态的结果性评价,只注重最终的一次或几次考核结果,关注学生是否在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是否成功实践了创新创业项目,是否取得创新创业成果,而对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的动态评价缺少足够的关注。科学评价应当是兼顾动态评价和静态评价,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的,在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过程中,也要遵循动态静态相结合的原则,在完善结果性评价的基础上,加强动态的过程性评价。高校要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过程的关注,阶段性进行考察评估,把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发展的动态变化情况[4]。同时,如果企业参与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工作,也要做好对学生日常在企业工作和参与创新活动情况的收集和记录工作,以此为依据做出评价,客观反映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发挥的动态情况,分析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制约因素,给出阶段性调整建议,发挥科学评价的积极作用。
2.5 用好评价结果,实现教评互促
科学评价的作用发挥,不仅在于评的科学,还在于用的科学,即科学且充分地用好评价结果。在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科学评价所给出的评价结果,也是创新创业教育改进、优化的参考依据。高校应对评价结果进行充分梳理和分析,明确评价结果所反映出的积极和消极因素,对积极因素保留的同时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对消极因素则及时做出针对性的调整,发挥好科学评价扬长避短的作用,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不断完善和升级,提升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实现以评促教。同时,创新创业教育的不断完善升级,对于教学评价的要求也将随之提高,以不断发现新的着眼点和突破点,而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完善,还能够为相应教学评价理念、思维、方法的革新提供基础的理论依据,这又能发挥以教促评的作用,实现教与评的相互促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效果。
2.6 完善监督体系,保障评价规范性
科學的评价应当规范地开展,在通过科学评价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进行监督的同时,教学评价工作也需要在监督下进行。高校应进一步完善对教学评价的监督体系,在多元主体参与的基础上,形成多元监督体系,对创新创业教育评价实践的监督,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高校自身监督,还要加强学生监督、企业监督,通过合理渠道公开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评价工作信息,包括过程和结果,学生和企业依据信息及参与评价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对评价过程及结果中不规范、不公正、不合理的地方,可提出质疑或举报。高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质疑情况、举报信息,及时展开调查,并对相应失责、失范评价行为进行处罚。以规范性和科学性,保障评价在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发挥,避免不实、片面评价干扰企业选才用才,影响企业的发展。
3 结语
优秀的实践性创新创业人才,无论是进入企业工作,或是进行自主创业,都更容易取得成就,成为企业和行业的中流砥柱。高校对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最终目的是为企业、社会输送优质人才,因此应当立足实际需求,多方面采取措施,优化评价指标、丰富评价主体、完善评价方式、利用好评价结果、加强评价监督,通过科学评价提高人才培养的有效性,为学生个体发展、企业及行业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参 考 文 献
[1]孟晓媛,刘继东.基于数据分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J].现代教育管理,2019(7):112-116.
[2]常飒飒,王占仁.欧盟创业教育评价的类型、工具与发展趋势[J].大学教育科学,2018(6):74-80.
[3]袁泉,文智强.核心素养视域下创新创业人才质量评价研究——基于高职的实践讨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8(21):72-79.
[4]胥佳慧,赵惠娟,刘秀兰,等.“以学生为中心”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黑龙江畜牧兽医月刊,2018(5):230-232.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21)06-0179-03
高校在开展教育工作的过程中,评价是非常重要的,科学的评价能够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如果评价不够科学客观,可能会对教育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保证评价科学性是提高高校人才培养水平的关键要点。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企业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行业发展需要大量创新创业人才在就业创业中发挥价值,探索科学评价对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育的作用,也是实现人才强国、创新驱动目标的必然选择。
1 科学评价在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中的作用
1.1 导向与激励
教学评价能够对人才培养产生导向作用,评价所依据的指标也是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重要目标,科学评价能够对人才培养所采取的各方面措施提供整体的方向指引[1]。在实践型创业人才的培养过程中,科学评价的运用,可以从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社会经济发展宏观形势及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要求等方面出发,帮助高校明确人才培养的方向,让高校向社会输送的人才始终符合实际需求,减少人才供需之间的偏差,这也是促进各类企业发展、创新的基础。
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主体和对象而言,科学评价还能发挥出激励的作用。对学生而言,科学评价能够帮助学生了解自身在创新创业能力方面的成长情况,结合评价技巧的运用,激发学生的成就感或竞争意识,进而更积极地参与创新创业实践,促进自身能力的提升。对高校和教师而言,科学评价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创新创业教育及人才培养的水平,对所取得的成绩做出积极的肯定,能够增强高校和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信心,激发人才培养动力,对不足之处的反映,也能够发挥高校和教师反向激励作用,促使高校和教师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策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2 检验与监督
科学评价能够客观地检验高校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效果,例如基于企业需求的科学评价,就有助于评估高校所培育创新创业人才能力水平与企业需求的符合性,清晰地判断人才创新创业能力成长的实际情况,以此为依据,进一步检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质量,以及高校自身制定或社会要求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所产生的评价结果,将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
科学评价的监督作品,是在检验作用发挥基础上实现的。通过对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效果的科学评价,获得可观而全面的检验结果,从对检验结果的分析中,又可以进一步判断高校、教师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情况,尤其是过程性评价对人才培养过程的检验,更能够动态地反映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阶段性问题,让形式化教育、功利化教育、应付式教育等情况更容易被发现,在有效监督中,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的规范开展。
1.3 扬长与避短
科学评价往往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其更容易发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有效策略,找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自身优势。高校要长期向企业、社会输送优质人才,满足各类企业和社会各领域发展的需要,还应当充分利用和扩大自身优势,总结和积累有利经验,让自身优势更加充分地转化为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驱动力,这些都需要科学的评价作为支持。
通过科学评价还能够及时发现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不足之处,进而找到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分析相应的制约因素,明确高校自身短板。在扬长的基础上,依据评价分析的结果,积极调整创新创业教育策略,消除不利因素,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水平,为企业和社会培养更多合格的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
1.4 选才与用才
企业发展关键在于人才的选拔和运用,行业的繁荣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创业人才投入创业大潮中,发挥自身价值,创办新兴企业,强化行业新生力量。选才和用才是人才从培养到价值实现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科学评价能够在人才的选拔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科学评价掌握人才现有创新创业能力水平,准确评估人才创新创业潜力与价值,为选才提供可靠依据,高校和企业都可以据此精准发现优秀人才,确定重点引入和培养的对象。
在通过科学评价实现精准选才的基础上,结合评价结果,企业能够准确掌握人才各方面能力的特征,明确其能力优势与不足,进而较准确地分析人才适合的岗位、任务类型,以及最能够发挥人才价值的团队位置。这样更容易帮助企业实现人尽其才的目标,让人才在最适合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与价值,为企业的创新发展贡献最大力量。
2 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如何发挥好科学评价作用
2.1 立足企业需求,优化评价标准
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中,要发挥好科学评价的作用,必须确保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基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目的,评价标准的制定要从需求出发。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最能够体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趋势,因此高校可立足企业需求,优化评价的标准。一方面,高校可以积极开展企业需求调查,结合学生专业方向,对相关领域企业进行调查,了解企业对创新创业人才的能力需求,以及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期望,整理成具体的指标项目,作为优化评价标准的参考依据。另一方面,高校可邀请企业代表参与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标准的制定,借助企业代表熟悉企业需要与行业发展形势的优势,从不同角度补充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项目,完善评价思路,使评价标准更客观、全面,为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导向和依据。
2.2 通过多方参与,丰富评价主体
单一的评价主体容易导致评价的片面性、局限性,进而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在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要发挥好科学评价的作用,还需要避免评价主体的单一性。企业作为重要的用人机构,在人才招聘、选拔,以及进入企业后的人才培养和运用中,都要涉及对人才的评价[2]。并且,企业所采取的评价视角,往往是与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門有所差异的,其更加注重人才的实践能力层面。因此,让企业参与创新创业教育评价工作能够补充评价的实践视角,并通过企业标准对人才做出不同层面的评价,使评价结果更加贴近实践需求。此外,可让专门的教育评价机构作为第三方主体参与进来,与高校评价、教育主管部门评价、企业评价相结合,保证评价的全面性和多元性,打破单一主体评价的局限性,为高校更好培育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保障。 2.3 加强校企合作,创新评价方式
多种评价方式的结合运用,更有利于保证评价的可靠性。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科学评价,应当注重评价方式的创新和扩展[3]。企业在人才评价上有着自身独特的方式,高校通过加强校企合作,在共同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各自资源和经验优势,对评价方式进行拓展与创新,在高校理论知识考核、创新创业竞赛检验、在校项目实训、教师评价、学生互评及自评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企业层面的能力模型分析、岗位实习考察、企业创新项目参与情况及贡献评价、行业大数据评价、企业导师评价、同事评价等,以更加丰富、多层次的方式,对创新创业人才做出综合评价,更准确地掌握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与素质情况,为人才自我发展、高校培养策略调整、企业选才用才提供更加全面的评价依据。
2.4 动态静态结合,提高评价科学性
以往一些高校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评价,都是静态的结果性评价,只注重最终的一次或几次考核结果,关注学生是否在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是否成功实践了创新创业项目,是否取得创新创业成果,而对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的动态评价缺少足够的关注。科学评价应当是兼顾动态评价和静态评价,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的,在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过程中,也要遵循动态静态相结合的原则,在完善结果性评价的基础上,加强动态的过程性评价。高校要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过程的关注,阶段性进行考察评估,把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发展的动态变化情况[4]。同时,如果企业参与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工作,也要做好对学生日常在企业工作和参与创新活动情况的收集和记录工作,以此为依据做出评价,客观反映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发挥的动态情况,分析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制约因素,给出阶段性调整建议,发挥科学评价的积极作用。
2.5 用好评价结果,实现教评互促
科学评价的作用发挥,不仅在于评的科学,还在于用的科学,即科学且充分地用好评价结果。在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科学评价所给出的评价结果,也是创新创业教育改进、优化的参考依据。高校应对评价结果进行充分梳理和分析,明确评价结果所反映出的积极和消极因素,对积极因素保留的同时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对消极因素则及时做出针对性的调整,发挥好科学评价扬长避短的作用,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不断完善和升级,提升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实现以评促教。同时,创新创业教育的不断完善升级,对于教学评价的要求也将随之提高,以不断发现新的着眼点和突破点,而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完善,还能够为相应教学评价理念、思维、方法的革新提供基础的理论依据,这又能发挥以教促评的作用,实现教与评的相互促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效果。
2.6 完善监督体系,保障评价规范性
科學的评价应当规范地开展,在通过科学评价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进行监督的同时,教学评价工作也需要在监督下进行。高校应进一步完善对教学评价的监督体系,在多元主体参与的基础上,形成多元监督体系,对创新创业教育评价实践的监督,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高校自身监督,还要加强学生监督、企业监督,通过合理渠道公开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评价工作信息,包括过程和结果,学生和企业依据信息及参与评价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对评价过程及结果中不规范、不公正、不合理的地方,可提出质疑或举报。高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质疑情况、举报信息,及时展开调查,并对相应失责、失范评价行为进行处罚。以规范性和科学性,保障评价在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发挥,避免不实、片面评价干扰企业选才用才,影响企业的发展。
3 结语
优秀的实践性创新创业人才,无论是进入企业工作,或是进行自主创业,都更容易取得成就,成为企业和行业的中流砥柱。高校对实践型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最终目的是为企业、社会输送优质人才,因此应当立足实际需求,多方面采取措施,优化评价指标、丰富评价主体、完善评价方式、利用好评价结果、加强评价监督,通过科学评价提高人才培养的有效性,为学生个体发展、企业及行业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参 考 文 献
[1]孟晓媛,刘继东.基于数据分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J].现代教育管理,2019(7):112-116.
[2]常飒飒,王占仁.欧盟创业教育评价的类型、工具与发展趋势[J].大学教育科学,2018(6):74-80.
[3]袁泉,文智强.核心素养视域下创新创业人才质量评价研究——基于高职的实践讨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8(21):72-79.
[4]胥佳慧,赵惠娟,刘秀兰,等.“以学生为中心”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黑龙江畜牧兽医月刊,2018(5):23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