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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当下的学前教育而言,追问公平是一个极其沉重的话题。因为公平不仅是一个逻辑的、理论的问题,更是一个现实的、实践层面的问题。宏观、微观的社会环境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前教育的发展生态,也都在影响着学前教育的公平。
一、宏观的公平生态:社会公平。
教育是否公平表面上看来是教育内部的问题,实际上是社会公平的一种反映,功利主义的公平观、自由主义的公平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公平观以及社群主义的公平观都表明了这一点。
建国初期,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掌控了一切资源,公民在教育权与受教育权上是大体公平的。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解放,人与人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但教育公平问题还没有成为一个举国关心的话题。改革开放后期,随着生产力的极大发展,社会差距不仅没有缩小,相反进一步扩大,社会财富、教育机会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基尼系数也逐渐超过国际安全警戒线,社会不公平现象越来越明显。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我国政府提出了要建构以公平正义为取向的和谐社会,缩小社会差距,减少不平等现象,这为解决教育不公平问题创造了一个宏观的社会前提。
二、中观的公平生态:教育内部的公平。
从教育的内部系统来看,学前教育与高中、大学、成人阶段的教育一样,都是属于非义务教育范畴,但相比高中、大学阶段的教育而言,学前教育从政府那里获得的财政投入是极其有限的,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认可也相对较低,学前教育长期处于一种低社会地位状态。目前,有些地区在实施12年免费义务教育。把资金投向了“收益”比较快的高中阶段教育。但据我所知,还没有一个地方政府将财政优先投入到学前教育,实现义务教育的向下延伸。
杨东平教授认为,投资学前教育既符合公平原则又符合效率原则,因为与接受高中阶段的学生相比,学前儿童是一个“大多数”。投资学前教育符合公平原则;经过很多国家的研究也发现,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回报率是非常大的,常常达到1:7,即投资1元能获得7元的回报。尽管理论上很多地方政府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但实践上投资学前教育的热情仍然非常低,表现出一种“短视状态”。
三、微观的公平生态:学前教育内部的公平。
从学前教育系统的内部来看,作为正规学前教育机构的幼儿园之间也是千差万别的,由幼儿园的等级便可看出其间的差异:除省级示范园、省级优质园、省级现代化园外,有市级示范园、市级一般园,甚至还有未注册的私立园。在城市幼儿园、乡镇幼儿园、农村幼儿园这些不同地域的幼儿园之间,它们能享受到的公共资源是有着极大差距的。园内的教师素质、硬件设施也有着天壤之别,其收费自然是高低不平。有的幼儿园一个孩子每年收10万元,而有的幼儿园一个孩子每年只能收到100元。
社会的公平状况影响着教育公平的实现,教育系统内部、学前教育内部之间的巨大分化也昭示着教育公平实现的艰巨与遥远。也许,在当下,景天魁教授提出的“底线公平”原则不失为一条出路,即在举办学前教育时,在底线及其以下部分强化政府的责任。强化全社会每个公民的责任,这是没有选择余地的,通常是法定的、强制的。而在底线以上的部分,则强调企业负企业的责任,个人和家庭以及非政府组织等也要各负其责。说到底,“底线”就是政府责任的“底线”,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必须管的事情。
但必须注意的是。底线公平的概念并不意味着是最低水平的公平。而是有重点的公平,即在现阶段要优先解决在市场经济发展中那些处于弱势地位的受教育群体的需要。这些是底线,是公平的底线,也是责任的底线。
一、宏观的公平生态:社会公平。
教育是否公平表面上看来是教育内部的问题,实际上是社会公平的一种反映,功利主义的公平观、自由主义的公平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公平观以及社群主义的公平观都表明了这一点。
建国初期,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掌控了一切资源,公民在教育权与受教育权上是大体公平的。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解放,人与人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但教育公平问题还没有成为一个举国关心的话题。改革开放后期,随着生产力的极大发展,社会差距不仅没有缩小,相反进一步扩大,社会财富、教育机会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基尼系数也逐渐超过国际安全警戒线,社会不公平现象越来越明显。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我国政府提出了要建构以公平正义为取向的和谐社会,缩小社会差距,减少不平等现象,这为解决教育不公平问题创造了一个宏观的社会前提。
二、中观的公平生态:教育内部的公平。
从教育的内部系统来看,学前教育与高中、大学、成人阶段的教育一样,都是属于非义务教育范畴,但相比高中、大学阶段的教育而言,学前教育从政府那里获得的财政投入是极其有限的,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认可也相对较低,学前教育长期处于一种低社会地位状态。目前,有些地区在实施12年免费义务教育。把资金投向了“收益”比较快的高中阶段教育。但据我所知,还没有一个地方政府将财政优先投入到学前教育,实现义务教育的向下延伸。
杨东平教授认为,投资学前教育既符合公平原则又符合效率原则,因为与接受高中阶段的学生相比,学前儿童是一个“大多数”。投资学前教育符合公平原则;经过很多国家的研究也发现,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回报率是非常大的,常常达到1:7,即投资1元能获得7元的回报。尽管理论上很多地方政府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但实践上投资学前教育的热情仍然非常低,表现出一种“短视状态”。
三、微观的公平生态:学前教育内部的公平。
从学前教育系统的内部来看,作为正规学前教育机构的幼儿园之间也是千差万别的,由幼儿园的等级便可看出其间的差异:除省级示范园、省级优质园、省级现代化园外,有市级示范园、市级一般园,甚至还有未注册的私立园。在城市幼儿园、乡镇幼儿园、农村幼儿园这些不同地域的幼儿园之间,它们能享受到的公共资源是有着极大差距的。园内的教师素质、硬件设施也有着天壤之别,其收费自然是高低不平。有的幼儿园一个孩子每年收10万元,而有的幼儿园一个孩子每年只能收到100元。
社会的公平状况影响着教育公平的实现,教育系统内部、学前教育内部之间的巨大分化也昭示着教育公平实现的艰巨与遥远。也许,在当下,景天魁教授提出的“底线公平”原则不失为一条出路,即在举办学前教育时,在底线及其以下部分强化政府的责任。强化全社会每个公民的责任,这是没有选择余地的,通常是法定的、强制的。而在底线以上的部分,则强调企业负企业的责任,个人和家庭以及非政府组织等也要各负其责。说到底,“底线”就是政府责任的“底线”,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必须管的事情。
但必须注意的是。底线公平的概念并不意味着是最低水平的公平。而是有重点的公平,即在现阶段要优先解决在市场经济发展中那些处于弱势地位的受教育群体的需要。这些是底线,是公平的底线,也是责任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