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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司法警务从业人员需求量的不断加大,高职院校也相应的加大了对司法警务人才的培养力度,并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不断探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警务专业坚持坚持校警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重视警察职业道德培养,不断探索司法警务专业发展的新道路。
关键词 司法警务专业 协同育人 警察职业道德
作者简介:龚亭亭,刑法硕士,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讲师。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9-229-02
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警务专业建设的基本情况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警务专业是广东省专科层次唯一面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应用型警务技能人才的专业。司法警务专业开设于2003年,是学院警察类专业群中的核心专业,也是广东省重点(培育)专业。经过这些年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司法警务专业特色显著,供需关系建立良好的渠道,基本适应了高等职业教育需要的办学基础。专业影响日益扩大,出现了“生源充足、报考率高、人才培养质量高、就业率高、社会评价高”的良好局面。
司法警务专业设立11年来,已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部门、劳教部门等单位输送人才共毕业学生千余名,就业覆盖了广东省内21个地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是“政治素质可靠、纪律作风优良、实战业务精通,岗位适应迅速。”
二、司法警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分析
司法警务专业作为高等职业院校中的“警”字号专业,它既有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共同目标,同时,它又具备自己的特点。在教学中,首先要培养满足职业需求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这些掌握警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是警务类专业学生的必备专业素质,其次更不能忽视的是“德法素质”的培养,以德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司警务类专业的学生必须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而“法”指的是法治理念,司法警务类专业的学生未来将走向各个执法岗位,扎实的法律知识、良好的法律思维和坚定的法治理念是其必备的素养。
但目前许多高等职业院校内的司法警务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存在许多问题:
(一)教学过程不能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
教材体系陈旧,教学内容老化,教学上依然比较重视理论讲授,实践教学比重太轻,教师始终是教学的核心,学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层次无法和同学科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学生相比,实践操作能力又不强,甚至学生所学知识技能与实践部门所要求的工作技能脱节,无法满足实践警务部门的用警需要,缺乏竞争力。
(二)实践教学质量不高
目前,相当一部分院校的司法警务专业已经开始重视实践教学,不断尝试改革课堂教学方法,但是普遍存在着实践教学环节效果不佳的状态,严重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另外,大多数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缺乏实务经验丰富的实训指导教师。许多专职教师的来源主要是从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直接充实到教师队伍之中,缺乏实践经验。让这些没有多少职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去指导学生的職业能力,必然产生学生缺乏社会常识和提供法律服务所需的基本技巧的弊端,因此实践教学质量也不高。
(三)忽视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培养,学生职业道德感不强
片面强调学生的就业意识,却忽视了学生的职业道德的培养和树立。司法警务专业培养的学生不仅仅是要培养具有某种技能的熟练的操作者,而是要培养兼具政治、道德、法律、警务技能等综合素质的执法人才。如果忽视对学生的警察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的培养,不帮助学生真正理解警察职业道德中的“牺牲、奉献、纪律、公正执法、服务社会”等基本内涵,即使他们今后走上了警务岗位,也难以成为真正合格的警务人才。
(四)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层次的社会认同度不高
目前,大部分的司法警务专业是专科层次,在广东省这类人才高消费的地区,专科层次已经无法得到社会的认可。而且,司法警务专业培养的学生主要是面向公检法司的公务员岗位,但无论是中央国家机关还是各省、市公务员招考大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这就导致毕业生大部分不能实现业内就业。
三、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警务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进路
(一)坚持校警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
司法警务这类“警”字号专业实行警学结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正是实现实践教学的有效载体,也是解决专业发展瓶颈的重要方法。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警务专业深入推进校警合作。建系以来,积极同广州及周边地区的法院、公安机关等用警单位联系,共同调研,成立了 “司法警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行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机制的全面建设。
1.结合警务实践的最新要求,不断优化课程体系
司法警务专业积极同行业专家展开交流调研,根据警务部门的在实践工作中的具体需要,由专业教师与行业专家根据工作岗位开发课程体系,主要围绕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具备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要求开发新的课程体系。在与行业专家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共同编写校警合作教材、共同探索教学模式,搭建实践平台,设计教学情景和教学方法,从而全面实现课程内容与未来工作岗位的相互融合。
2.共建校外实训基地,实现校警双赢
(1)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实现了教学训练实战化。目前司法警务专业已经与广州市中院及各区级人民法院、广州、惠州、深圳铁路公安处等单位共建校外实训基地17处。
近年来,我专业的学生连续数年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法警部门在开展大练兵期间、每年年底清案期间进入法院法警队顶岗实习;连续数年参加广州、深圳、惠州铁路公安处的春运安全检查与秩序管理。这些校外实训基地为我专业的人才培养提供了稳定的实践教学场所,学生在司法实践部门的实战演练,让他们可以直接学习实战经验,在实践中具体理解掌握警察执法的战术法规、战术原则、战术谋略、战斗指挥与组织实施的方法,提高其警务技能的实效性。 (2)校外实训基地成为校警合作,协同育人的新平台。司法警务专业还以已建成的校外实训基地为平台,促进校警的深度融合。通过与广州铁路公安局深圳铁路公安处协作进行安全保卫协同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协作单位深圳铁路公安处安检支队签订“安检员定向培养协议”,联合为深圳铁路公安处培养安检人员。
由学院承担合作育人平台培养机制建设;专业建设与课程开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设计,实践教学体系与实践教学模式的设计,实践教学的指导;铁路安检员定向培养学生的教学与管理等。深圳铁路公安处工作承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制度与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大型安保活动的组织与指挥,安保任務经费的提供;实践指导教师的指派与评价,安检员定向培养生就业安排等。安检员培养为“2.5 0.5”模式,协作双方在在校生中选定拟培养学员,入读半年的安检员班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以合同制性质就业深圳铁路公安处及基层派所安检岗位。
3.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实现“教、学、做”一体化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高职高专教学质量的关键,聘请行业的专业人才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是职业教育的必然要求。
为不断提高司法警务专业师资水平,充实师资队伍力量,我专业将学习进修作为常规计划,并制订出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老师培养计划。鼓励青年教师到实践部门挂职锻炼,到基层实践,使其成为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而对重点培养的教师,要使其至少有一年时间在行业挂职锻炼经历,提高司法警务的职业能力;强化专业教师与行业的互动,每学年分批安排一定数量的教师到法院、检察院法警队、公安治安特勤队、派出所顶岗实践或挂职锻炼,努力使每一位专业教师都有岗位工作实践经历。 同时,聘请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担任实践实习指导老师,共同开发实践工作计划与方案,实施具明显行业特色的实践教学。引进或选聘从事行业工作5年以上政治素质高、警务技能强、实战经验丰富的警官,能进行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指导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二)军事化管理基础上的德育教学模式
由于警察职业教育的特殊性,我们不仅要培养学生掌握熟练警务技能的职业素质,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自觉践行崇高警察道德的职业精神。司法警务专业以日常军事化管理为手段,以警察职业道德的培养为目标开展德育教学。
1.日常管理军事化
要培养政治坚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警务人才,就要以警务化管理为抓手,以思想教育为先导,以思想政治工作、一日生活制度、警体训练和遵守纪律作为主要内容,使学生达到思想革命化、作风战斗化、行为规范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养成政治坚定、忠于职守、热爱人民、勇于献身、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使学生具备开展警务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创新以“警”字为特色的行为德育模式
为了达到警察职业人才行为和精神的一元化目的,司法警务专业改革创新警务化管理制度与管理模式,重视日常职业素养的养成。要把警界的因素和要求充分溶入校园文化的建设中,不断熏陶提升思想品德。从日常养成行为表现入手,以警务化管理的一日生活制度、日常的专业学习训练、日常的社团活动等行为过程为载体,让警界因素有机的注入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中。我专业通过校内课余素质拓展,组织与“警”字有关的社团,比如擒敌拳队、警棍队、警棍盾牌队和警务礼仪队等,并开展各类以警务技能竞技,如队列汇操比赛,警务技能大练兵等,此来强化“警”字特色,把德育教育落到实处。
(三)专本套读,突破学历瓶颈
由于办学层次的原因,高职类院校毕业生在就业时经常会受到专科学历层次的制约。我们通过与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学校合作,以“专升本”和“专插本”两种形式,来实现学历瓶颈的突破。我们还将高等教育自学本科考试课程纳入学院的课程体系,通过组织教师授课和辅导答疑等方式引导学生参加自考本科考试来突破这种瓶颈,实现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的对接,提高学生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学生将来职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赵勇.高职院校警务特色专业建设浅析.大学教育.2013(4).
[2]廖益新,舒细麟.英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对我国的启示.现代法学.2004(5).
[3]郭苏华,隋明.职业教育产学结合实践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关键词 司法警务专业 协同育人 警察职业道德
作者简介:龚亭亭,刑法硕士,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讲师。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9-229-02
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警务专业建设的基本情况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警务专业是广东省专科层次唯一面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应用型警务技能人才的专业。司法警务专业开设于2003年,是学院警察类专业群中的核心专业,也是广东省重点(培育)专业。经过这些年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司法警务专业特色显著,供需关系建立良好的渠道,基本适应了高等职业教育需要的办学基础。专业影响日益扩大,出现了“生源充足、报考率高、人才培养质量高、就业率高、社会评价高”的良好局面。
司法警务专业设立11年来,已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部门、劳教部门等单位输送人才共毕业学生千余名,就业覆盖了广东省内21个地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是“政治素质可靠、纪律作风优良、实战业务精通,岗位适应迅速。”
二、司法警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分析
司法警务专业作为高等职业院校中的“警”字号专业,它既有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共同目标,同时,它又具备自己的特点。在教学中,首先要培养满足职业需求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这些掌握警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是警务类专业学生的必备专业素质,其次更不能忽视的是“德法素质”的培养,以德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司警务类专业的学生必须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而“法”指的是法治理念,司法警务类专业的学生未来将走向各个执法岗位,扎实的法律知识、良好的法律思维和坚定的法治理念是其必备的素养。
但目前许多高等职业院校内的司法警务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存在许多问题:
(一)教学过程不能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
教材体系陈旧,教学内容老化,教学上依然比较重视理论讲授,实践教学比重太轻,教师始终是教学的核心,学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层次无法和同学科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学生相比,实践操作能力又不强,甚至学生所学知识技能与实践部门所要求的工作技能脱节,无法满足实践警务部门的用警需要,缺乏竞争力。
(二)实践教学质量不高
目前,相当一部分院校的司法警务专业已经开始重视实践教学,不断尝试改革课堂教学方法,但是普遍存在着实践教学环节效果不佳的状态,严重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另外,大多数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缺乏实务经验丰富的实训指导教师。许多专职教师的来源主要是从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直接充实到教师队伍之中,缺乏实践经验。让这些没有多少职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去指导学生的職业能力,必然产生学生缺乏社会常识和提供法律服务所需的基本技巧的弊端,因此实践教学质量也不高。
(三)忽视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培养,学生职业道德感不强
片面强调学生的就业意识,却忽视了学生的职业道德的培养和树立。司法警务专业培养的学生不仅仅是要培养具有某种技能的熟练的操作者,而是要培养兼具政治、道德、法律、警务技能等综合素质的执法人才。如果忽视对学生的警察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的培养,不帮助学生真正理解警察职业道德中的“牺牲、奉献、纪律、公正执法、服务社会”等基本内涵,即使他们今后走上了警务岗位,也难以成为真正合格的警务人才。
(四)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层次的社会认同度不高
目前,大部分的司法警务专业是专科层次,在广东省这类人才高消费的地区,专科层次已经无法得到社会的认可。而且,司法警务专业培养的学生主要是面向公检法司的公务员岗位,但无论是中央国家机关还是各省、市公务员招考大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这就导致毕业生大部分不能实现业内就业。
三、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警务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进路
(一)坚持校警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
司法警务这类“警”字号专业实行警学结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正是实现实践教学的有效载体,也是解决专业发展瓶颈的重要方法。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警务专业深入推进校警合作。建系以来,积极同广州及周边地区的法院、公安机关等用警单位联系,共同调研,成立了 “司法警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行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机制的全面建设。
1.结合警务实践的最新要求,不断优化课程体系
司法警务专业积极同行业专家展开交流调研,根据警务部门的在实践工作中的具体需要,由专业教师与行业专家根据工作岗位开发课程体系,主要围绕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具备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要求开发新的课程体系。在与行业专家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共同编写校警合作教材、共同探索教学模式,搭建实践平台,设计教学情景和教学方法,从而全面实现课程内容与未来工作岗位的相互融合。
2.共建校外实训基地,实现校警双赢
(1)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实现了教学训练实战化。目前司法警务专业已经与广州市中院及各区级人民法院、广州、惠州、深圳铁路公安处等单位共建校外实训基地17处。
近年来,我专业的学生连续数年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法警部门在开展大练兵期间、每年年底清案期间进入法院法警队顶岗实习;连续数年参加广州、深圳、惠州铁路公安处的春运安全检查与秩序管理。这些校外实训基地为我专业的人才培养提供了稳定的实践教学场所,学生在司法实践部门的实战演练,让他们可以直接学习实战经验,在实践中具体理解掌握警察执法的战术法规、战术原则、战术谋略、战斗指挥与组织实施的方法,提高其警务技能的实效性。 (2)校外实训基地成为校警合作,协同育人的新平台。司法警务专业还以已建成的校外实训基地为平台,促进校警的深度融合。通过与广州铁路公安局深圳铁路公安处协作进行安全保卫协同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协作单位深圳铁路公安处安检支队签订“安检员定向培养协议”,联合为深圳铁路公安处培养安检人员。
由学院承担合作育人平台培养机制建设;专业建设与课程开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设计,实践教学体系与实践教学模式的设计,实践教学的指导;铁路安检员定向培养学生的教学与管理等。深圳铁路公安处工作承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制度与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大型安保活动的组织与指挥,安保任務经费的提供;实践指导教师的指派与评价,安检员定向培养生就业安排等。安检员培养为“2.5 0.5”模式,协作双方在在校生中选定拟培养学员,入读半年的安检员班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以合同制性质就业深圳铁路公安处及基层派所安检岗位。
3.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实现“教、学、做”一体化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高职高专教学质量的关键,聘请行业的专业人才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是职业教育的必然要求。
为不断提高司法警务专业师资水平,充实师资队伍力量,我专业将学习进修作为常规计划,并制订出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老师培养计划。鼓励青年教师到实践部门挂职锻炼,到基层实践,使其成为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而对重点培养的教师,要使其至少有一年时间在行业挂职锻炼经历,提高司法警务的职业能力;强化专业教师与行业的互动,每学年分批安排一定数量的教师到法院、检察院法警队、公安治安特勤队、派出所顶岗实践或挂职锻炼,努力使每一位专业教师都有岗位工作实践经历。 同时,聘请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担任实践实习指导老师,共同开发实践工作计划与方案,实施具明显行业特色的实践教学。引进或选聘从事行业工作5年以上政治素质高、警务技能强、实战经验丰富的警官,能进行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指导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二)军事化管理基础上的德育教学模式
由于警察职业教育的特殊性,我们不仅要培养学生掌握熟练警务技能的职业素质,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自觉践行崇高警察道德的职业精神。司法警务专业以日常军事化管理为手段,以警察职业道德的培养为目标开展德育教学。
1.日常管理军事化
要培养政治坚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警务人才,就要以警务化管理为抓手,以思想教育为先导,以思想政治工作、一日生活制度、警体训练和遵守纪律作为主要内容,使学生达到思想革命化、作风战斗化、行为规范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养成政治坚定、忠于职守、热爱人民、勇于献身、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使学生具备开展警务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创新以“警”字为特色的行为德育模式
为了达到警察职业人才行为和精神的一元化目的,司法警务专业改革创新警务化管理制度与管理模式,重视日常职业素养的养成。要把警界的因素和要求充分溶入校园文化的建设中,不断熏陶提升思想品德。从日常养成行为表现入手,以警务化管理的一日生活制度、日常的专业学习训练、日常的社团活动等行为过程为载体,让警界因素有机的注入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中。我专业通过校内课余素质拓展,组织与“警”字有关的社团,比如擒敌拳队、警棍队、警棍盾牌队和警务礼仪队等,并开展各类以警务技能竞技,如队列汇操比赛,警务技能大练兵等,此来强化“警”字特色,把德育教育落到实处。
(三)专本套读,突破学历瓶颈
由于办学层次的原因,高职类院校毕业生在就业时经常会受到专科学历层次的制约。我们通过与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学校合作,以“专升本”和“专插本”两种形式,来实现学历瓶颈的突破。我们还将高等教育自学本科考试课程纳入学院的课程体系,通过组织教师授课和辅导答疑等方式引导学生参加自考本科考试来突破这种瓶颈,实现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的对接,提高学生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学生将来职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赵勇.高职院校警务特色专业建设浅析.大学教育.2013(4).
[2]廖益新,舒细麟.英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对我国的启示.现代法学.2004(5).
[3]郭苏华,隋明.职业教育产学结合实践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