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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台政办发[2010]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村)在促进就业特别是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就业惠民创业富民工作的意见》(台政发[2009]9号)精神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省级充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