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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新自然法视野的角度出发,以事实判断、价值判断与人类认识规律的哲学理论为基础,区分了关于人类社会与自然社会的不同,区分了规律与定律的差别,论述了关于法律制定的标准应当以人类社会活动的规律而不是自然社会的定律为依据,应当以人们认可遵守并对社会有用的标准来制定法律,这样制定出来的法律人们才愿意认可和遵守,从而也对人类社会活动的管理有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