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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小鲁庄村掀起“旧村改造”高潮,在村领导“保证18个月内让村民回迁”的承诺下,1300多人的村庄在20天内被夷为平地。18个月之约转眼即到,如今的小鲁庄村情况如何?村民是否顺利回迁?为此,《网络导报》记者特赶赴小鲁庄村,进行实地调查。
千余村民难圆回家梦
“看看,这就是我们原来的家呀!” 小鲁庄村张(音)大爷指着瓦砾遍地的村落原址,泣不成声。顺着张大爷的指向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空旷的荒野。很难想象,一年半前的这里也曾庭院连连,一派祥和。“小鲁庄村自拆迁至今有一年半了,一直没有开工。”小鲁庄村村民刘英进告诉记者,很多被迫搬迁、失去家园的村民无奈之下,只有租房子住。
一年半都没开工?村民被迫租房子住?记者疑惑了:小鲁村的“旧村改造”究竟怎么了?当初的承诺如何就成了一纸空文?记者就此事来到天桥区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一位姓王(音)的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小鲁庄村旧城改造土地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记者更加不解,一年半前的工程,为何土地审批手续现在还没下来?
根据国家相关旧村改造政策,旧村改造是推进郊区城市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它有利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生活环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利用水平;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但是,这些“有利于”究竟能否实现,还要看政策执行过程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事实上,为了规范土地开发,中央、地方政府为此都曾出台过相关政策。2011年7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加强土地管理。2005年11月,《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区旧村(居)改造工作的意见》、《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旧村(居)改造在建违规违法工程进行处理的意见》等文件相继出台,分别对济南市旧村(居)改造规范化建设,对在建违法工程的处理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部门要按照“查堵要坚决,疏导要有力”的原则,采取坚决措施,配合各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疏导力度,引导村居进行规范化改造。
不过,这些措施却似乎未能改变小鲁庄村民“无家可归”的命运。如今,小鲁庄的房屋早已拆迁完毕,相关审批手续和回迁建设却未跟进,随着冬天脚步日渐临近,小鲁庄 1300多人的“回家团圆梦”不知还要等多久。
“野楼盘”异军突起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无家可归。一方是村民回迁楼的杳无音讯,另一方却是“野楼盘”的异军突起。记者在小鲁庄村看到,十几栋“野楼盘”小产权房,已然矗立,川流不息的车辆、人群述说着早已有人入住的现实。
“‘金容花园’房子不能办理产权证,其售价约在4000元每平方米,而附近能办产权证的房子则在6、7千元每平方米。” 刘英说。记者调查发现,刘英口中的“金容花园”正是小鲁庄村的野楼盘之一。据金容花园现房对外销售信息显示,2007年6月,均价1900元/平方米,车库售价2760元/平方米;2007年10月均价2100元/平方米,车库售价2760元/平方米;2009年11月2200元/平方米;2010年8月,均价2800元/平方米;2011年7月,金容花园三期,均价3220元/平米。
显然,金容花园的销售记录足以追溯到2007年。令人不解的是,明明是没有产权证的“野楼盘”,为何却能挺立4年之久,难道就无人过问吗?
“金容花园罚款已到位,都已处理完毕了,对其违法建筑也申请过强制执行。”天桥区国土资源局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的确,小鲁庄村的土地问题早已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2005年9月3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于2005年6月8日和9月3日两次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天桥区国土资源局先后多次到现场制止。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小鲁庄村未能履行处罚决定,仍继续违法占地建设。经土地部门查明,当时已有8栋住宅楼主体完工,有2栋住宅楼分别建至4层和5层,完成建筑面积83400平方米,在建工程5016平方米,已对外销售30922平方米。2006年6月1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签发关于对旧村(居)改造违法用地有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建议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报告,将“小鲁庄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贾金波应承担主要和直接法律责任”被列入追究法律责任范围。这是济南旧村(居)改造成立违规违法工程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公布的首批被追究法律责任人名单,共11名现任和原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有关公司法人被列入追究法律责任范围。
不仅如此,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日前已做出部署,责成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国务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
一方面是多年之前的处罚决定,另一方面是国家政策的频频预警,但这些政令因何均难抵挡小鲁庄村向“野楼盘”进军的步伐?
“国土局只管土地的事,至于土地上的建筑不属于我们管理范围。”天桥区国土资源局王姓负责人如是说。
千余村民难圆回家梦
“看看,这就是我们原来的家呀!” 小鲁庄村张(音)大爷指着瓦砾遍地的村落原址,泣不成声。顺着张大爷的指向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空旷的荒野。很难想象,一年半前的这里也曾庭院连连,一派祥和。“小鲁庄村自拆迁至今有一年半了,一直没有开工。”小鲁庄村村民刘英进告诉记者,很多被迫搬迁、失去家园的村民无奈之下,只有租房子住。
一年半都没开工?村民被迫租房子住?记者疑惑了:小鲁村的“旧村改造”究竟怎么了?当初的承诺如何就成了一纸空文?记者就此事来到天桥区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一位姓王(音)的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小鲁庄村旧城改造土地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记者更加不解,一年半前的工程,为何土地审批手续现在还没下来?
根据国家相关旧村改造政策,旧村改造是推进郊区城市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它有利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生活环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利用水平;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但是,这些“有利于”究竟能否实现,还要看政策执行过程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事实上,为了规范土地开发,中央、地方政府为此都曾出台过相关政策。2011年7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加强土地管理。2005年11月,《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区旧村(居)改造工作的意见》、《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旧村(居)改造在建违规违法工程进行处理的意见》等文件相继出台,分别对济南市旧村(居)改造规范化建设,对在建违法工程的处理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部门要按照“查堵要坚决,疏导要有力”的原则,采取坚决措施,配合各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疏导力度,引导村居进行规范化改造。
不过,这些措施却似乎未能改变小鲁庄村民“无家可归”的命运。如今,小鲁庄的房屋早已拆迁完毕,相关审批手续和回迁建设却未跟进,随着冬天脚步日渐临近,小鲁庄 1300多人的“回家团圆梦”不知还要等多久。
“野楼盘”异军突起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无家可归。一方是村民回迁楼的杳无音讯,另一方却是“野楼盘”的异军突起。记者在小鲁庄村看到,十几栋“野楼盘”小产权房,已然矗立,川流不息的车辆、人群述说着早已有人入住的现实。
“‘金容花园’房子不能办理产权证,其售价约在4000元每平方米,而附近能办产权证的房子则在6、7千元每平方米。” 刘英说。记者调查发现,刘英口中的“金容花园”正是小鲁庄村的野楼盘之一。据金容花园现房对外销售信息显示,2007年6月,均价1900元/平方米,车库售价2760元/平方米;2007年10月均价2100元/平方米,车库售价2760元/平方米;2009年11月2200元/平方米;2010年8月,均价2800元/平方米;2011年7月,金容花园三期,均价3220元/平米。
显然,金容花园的销售记录足以追溯到2007年。令人不解的是,明明是没有产权证的“野楼盘”,为何却能挺立4年之久,难道就无人过问吗?
“金容花园罚款已到位,都已处理完毕了,对其违法建筑也申请过强制执行。”天桥区国土资源局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的确,小鲁庄村的土地问题早已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2005年9月3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于2005年6月8日和9月3日两次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天桥区国土资源局先后多次到现场制止。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小鲁庄村未能履行处罚决定,仍继续违法占地建设。经土地部门查明,当时已有8栋住宅楼主体完工,有2栋住宅楼分别建至4层和5层,完成建筑面积83400平方米,在建工程5016平方米,已对外销售30922平方米。2006年6月1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签发关于对旧村(居)改造违法用地有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建议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报告,将“小鲁庄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贾金波应承担主要和直接法律责任”被列入追究法律责任范围。这是济南旧村(居)改造成立违规违法工程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公布的首批被追究法律责任人名单,共11名现任和原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有关公司法人被列入追究法律责任范围。
不仅如此,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日前已做出部署,责成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国务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
一方面是多年之前的处罚决定,另一方面是国家政策的频频预警,但这些政令因何均难抵挡小鲁庄村向“野楼盘”进军的步伐?
“国土局只管土地的事,至于土地上的建筑不属于我们管理范围。”天桥区国土资源局王姓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