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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规[2018]16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现将《山东省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职务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10月31日山东省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职务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经济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选拔和培养更多高素质经济专业人才,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和国家、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