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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被感知的公共危机与组织“受害者”现代社会的现实进程正在宣告:“风险”与“危机”已不再是学院派的理论批判工具或警示性预言,而切实成为当前社会的主要特点。它不仅描绘了一幅令人担忧的未来图景,更是迫使人经历一种当下的压力体验。无论由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公共卫生事件还是公共安全事件所引发,公共危机作为风险社会的实践性后果[1]越来越依赖于一整套系统的公共准备和公共行政来加以应对,从而化解其对现有秩序的震荡,降低个人、组织以及社会系统的脆弱性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