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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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颁布与实施,真正意义上建立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制度。自个人所得税法启用以来,伴随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快速发展、贫富差距日益明显等因素先后进行了多次修订。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直接税,其主要作用是维持我国财政收入、公平的调节社会财富、构建和谐社会,同时也能够培养和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本文通过对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探究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路径。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法;综合征收税制;税收公平
  一、研究背景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收入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自英国首创以来,已经经历了两个多世纪发展和完善,成为大多数国家的主体税种,并且成为现代政府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我国在1980年9月开征个人所得税,随后相继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其主要目的都是为了调节高收入。个人所得税法历经1993年10月、1999年8月、2005年10月、2007年6月、2007年12月、2011年6月共六次修订,每一次修订都旨在合理调节社会财富。伴随着我国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其调节功能成为社会公众所关注和期待的焦点。但是,虽经过六次修改,个人所得税仍未能有效发挥应有价值,存在着各种缺陷。自从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我国一直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的课税模式,这一课税模式在早起来看,是切实可行的。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公民收入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以及收入多元化的普遍性,现行的分类所得课税模式有失公平的弊端日益明显。因此,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改革势在必行。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1.分类所得的课税模式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要求。世界上采用的个人所得税税制类型主要有三種:分类征收税制、综合征收税制及混合征收税制。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分类征收税制,该税制曾经在多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伴随经济的高速发展,其缺点也逐渐显现。一方面,分类征收税制造成了税源的流失。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收入的种类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现阶段我国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过程中将收入细分为十一大类,几近囊括了所有可能的类型。但在实践过程中,仍有一些收入无法确定其具体归类。
  2.税率结构较为复杂,不适应当今社会需求。当下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主要采用的是超额累进和比例税率。在2011年进行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将个税的税率由原来的九级降为了七级,最低档的税率也降为3%。但是,相较于OECD成员国个人所得税平均的5级税率,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结构仍然比较复杂,无法适应现有的经济形势。
  3.税收征管体系不够健全,税金大量流失。与我国的其他税种相比较来说,个人所得税是纳税人数最多的,因此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面临着更大的困难。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个人并未形成正确的纳税意识。二是代扣代缴的质量低。三是现金交易和隐形收入的存在使大量个人所得税流失。在日常生活中我国居民行生活消费主要使用现金,这就使得税务部门无法完全的监控个人的收入情况;另外,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的收入来源也越发多元化,隐形收入也在增加,这也造成了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
  三、个人所得税法制度的完善路径
  1.选择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中,税制模式的选择是首要问题,它直接决定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我国是国际上少数实行典型分类所得税制的国家。现阶段其税制在科学性和公平性上都存在着较大缺陷,使个人所得税发挥再分配功能受到限制,甚至产生相反的调节效果。目前由分类所得税制转型为综合所得税制已成为学界共识,但对具体选择什么种类的综合税制尚存在分歧。
  2.确定科学合理的税率。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实行的税率具有种类多,档次多,不利于征管等缺陷。因此在设计税率的时候,我们应当秉承低税率,少级次的原则,将七级超额税率降低为五级,相应的税率可以调整为5%,10%,15%,20%,30%。通过对税率的调整,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同时加大高收入者的税负,以缩小收入差距。
  3.健全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在我国,因税务机关难以完全掌握广泛的现金交易、个人收入和财产状况,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面临较大的困难。所以,我们需健全我国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税收征管力度。第一,建立健全计算机征管体系。通过对计算机网络的使用,税收征管系统创建一个全国性的,登记、纳税申报、税收征管信息据采集,防止偷税漏税现象的出现。第二,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技能培训的力度。具备一定的相关法律知识与专业知识,建立上岗资格考试合格制度,考试合格才可以正式上岗。第三,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主要是代扣代缴制,所以要明确应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第四,加强纳税知识的传播力度,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参考文献】
  [1]施正文.分配正义与个人所得税法改革[J].中国法学,2011年第5期.
  [2]崔志坤.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1年5月
  [3]施正文.论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的功能定位与模式选择[J].政法论丛2012年第2期.
  作者简介:田波泰(1990—),男,汉族,山西文水人,山西财经大学,法学在读硕士,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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