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无关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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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故美国历史学家安妮·霍兰德将一生用于研究服装历史后,有过这样一个观点:“在所有时装产业相互矛盾的压力下,打扮得最好的人,是那些有最大限度自我认识的人。不管时装流派是什么——反风格化、意识形态的、都市的、古怪的、传统的、政治的、时髦的。这种自我认识可能纯粹是肉体的,一种对自己身体状态和表现完全正确的理解。”
  如果用服装代表性别,很多人会下意识地将裤子等同于男性,将裙子投射给女性。或许在保守者的想当然中,裤子与裙子的争战在性别审美的历史上,是一直以来的主题,但打脸的现实却是:相比对裤子的依赖,男人穿裙子的时间实在长出太多太多。
  在荷马史诗《伊里亚特》中,有这样的片段:“这些话,让马卡昂激动不已,他们穿越阿开奥斯的军阵,来到了金发的墨涅拉奥斯受伤的地方。……他利落地从腰带扣处拔下箭头,锋利的倒钩向后断开,又伸手解开腰带,裙围和精制的布带。”
  是的,神话中的斯巴达国王,为夺回海伦而浴血沙场的墨涅拉奥斯,穿的正是裙子。
  事实上,这种现在大多数直男无法接受的下装,只不过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服装之一,从埃及法老、贵族的短腰布裙(schenti,也译为缠腰布),到希腊美男子们钟爱的宽松、自然、舒适的“套头连衣裙”(chiton),裙子作为远古时代西方男性服装的主旋律唱了上千年,看到东边的波斯人穿着长裤,他们会直接轻蔑地说:“麻袋。”
  裤子与裙子的拉锯战并非始于性别的区分,而是游牧文化与城邦文化的融合。随着游牧民族对欧洲腹地的一次次进攻,地中海沿岸居民们也开始学着改变,着装慢慢变短,变成上下分体的样式。一方面,城邦里的男人穿着性感诱惑的紧身裤,搭配着齐臀小短裙,甩着肌肉毕现的大腿在街上四处游走,用长度惊人的尖头鞋,表现自己才是时尚圈金字塔塔顶的那个人;另一边,长及大腿、膝盖的束腰罩衫(tunic),还是顽强地坚守着阵地,直到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时候,到这位伟大的航海家的腰带之下,依旧是裙摆飘飘。
  但变化终究还是占了上风,哥特时代的200多年里,欧洲人的服装,从对人体遮掩的筒形,跨到了针对人体外形的立体剪裁。在文艺复兴时代,孕育出了蕾丝边、丝袜和拉夫领。但这并不是针对女性的时尚:美男子们用一层层的亚麻、细棉布折叠缠绕出巨大又花哨的领子围在脖子的四周,开始在自己衣服的各个部位用蕾丝、丝绸等点缀。以至于有人开玩笑说,一个男子有多华丽,就要看他身上有几公斤的蕾丝了。
  这种无性别差异的审美,还集中体现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戏台上。由于早期女性不能参加演出,戏剧里女性的角色都由男孩子来假扮,而到了后期,像莎士比亚这样的大家,则更愿意在剧本里加入女扮男装的角色,达到吸引观众眼球的效果。如果不信,请去看2008年奥斯卡最佳服装设计的电影《Elizabeth: The Golden Age》,以及1999年的《Shakespeare in Love》,两部电影服装制作精良,忠实还原了当时的着装状态。
  如今的时尚圈时不时会缅怀300多年前的太阳王路易十四。这位极爱显摆的君王,将服装的时尚从伊比利亚半岛沉闷的航海时代,拉进了一个更加充满想象力的时代。他将对戏剧技巧和华丽舞台风格的热爱,倾注在了他的衣柜里。他所提出的强调色彩、宽松舒适、重视装饰的时尚理念,与西班牙风格正好对立。他的品位使得法国在其后长达数百年的时间里,一直在时尚领域内保持着独一无二的影响力。
  在路易十四的治下,庆典上穿着奢华奇服的贵族们,常常得到赞赏。凡尔赛宫廷的三四千名贵族为了讨好国王,不惜重金置办饰带、服装配件和各种假发。而那时站在时装潮流尖端的偶像,毋庸置疑是太阳王和他的情妇蒙特斯潘侯爵夫人。
  在1701年法国宫廷画师H.Rigaud为路易十四绘制的肖像画中,国王头戴蓬松的长假发,穿着带有华丽蕾丝衣领的服装,肩上披着加冕刺绣礼袍,手里拄着象征皇权的权杖,左侧佩戴了缀满宝石的宝剑,腿上是半透明的及膝长筒袜,脚蹬红色高跟鞋,穿着与打扮完全看不出這已是一位63岁高龄的老人。
  长假发、蕾丝、刺绣、长筒袜、高跟鞋……这些关键词哪个是与今天的直男审美观沾边儿的呢?
  但就是这种今天仍被大多数人视为“娘炮”的审美观,在路易十四身后风驰电掣地席卷了整个欧洲的时尚圈,被历史学家归纳为洛可可风格的一部分。当时的欧洲无论男女,都弥漫着一股胭脂水粉的酒家女气息,红色的高跟鞋成为了皇亲国戚权力的代名词,直到今天,梵蒂冈教皇那身洁白无瑕的长袍之下,有时仍然会露出红色小皮鞋的尖头。
  也许有人会觉得洋人都是伤风败俗的异类,那么,我们老祖宗的审美观会比他们“正常”一点吗?事实是,与埃及法老和欧洲君王一样,中国古代的服装,只标榜贫贱和社会等级,并不注重区隔男女。
  商代服装,上下两截,上身着衣,下体穿裳,服装的腰身和衣袖多被设计成紧窄的式样,长度大多及至膝盖,方便于当时的生产活动。贵族的礼服,上衣多采用青、赤、黄等纯正之色,下裳多用缁、赭、绿等经过数次浸染的颜色,并且衣领衣袖处还要镶边。日常家居则穿着缟衣、绿衣和缁衣。平民百姓的衣服则没有这么多色彩,但贵族与平民、男人与女人的衣服在款式上没有差别。
  春秋战国时代,《荀子·非相篇》记载:“今世俗之乱民,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姚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可见虽然卫道士们看不惯,但市井里依然有着不少男人穿着“女装”招摇过市。
  而到了汉朝,雄才大略的汉武帝除了保留前朝裙子(当时叫“裳”)的美丽特征,还让人民群众集思广益,创造出了更为博大精深的汉服文化。在这位爱美君王的带领下,陆续出现了深衣、襦裙、袍衫等穿着形式复杂而又美丽的“时装”。总而言之,那就是一个男生会花半小时穿上裙子配饰,打扮得像个仙子再出门泡妞的年代。
  这种去性别化着装的风气,在魏晋时代达到了一个顶峰。在历史学家的研究里,魏晋风度的第一重境界就是“严妆”,上流社会的贵族男子日常不仅面敷粉黛,还要腰佩香囊,行步顾影自怜。《世说新语》中形容男性美常用“玉人”“玉山”“玉树临风”等词汇,就是源自于此,其中翘楚要数大名士何晏,魏晋玄学的创始者之一。他“美姿仪,面至白”,平日里“动静粉白不去手”(《三国志》裴注引《魏略》),而且还“好服妇人之服”(《宋书·五行志一》)。
  褒衣博带成为那时的流行风尚,《洛神赋图卷》中,曹植穿着当时士人的典型服饰,宽松的直领长袍,衣袖宽大,外衣里面穿着素色的单衣,下身系着宽大的长裙;而画卷中女式的褒衣博带同样上衣宽松长大,但外面套着半袖,腰间束着宽带子,下穿长裙,衣袖宽松,衣袖与裙裾随风飘逸间流露着耐人寻味的曼妙风韵。
  与中世纪的欧洲类似,与游牧民族频繁的战争,同样促进着魏晋时代“时装”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仍旧是无视性别的,“裲裆”便是胡汉文化长期融合的结果。最早的“裲裆”,一般多做成两片,前面遮胸,后面挡背,肩部用另外的织物或者皮革连接起来,腰间再用皮带扎束。在西汉时期,“裲裆”通常是妇女穿的衣服,而且大多用作内衣。魏晋以后,出现了把它穿在外面,成为外衣的潮流。随着“裲裆”的普及,男子也开始穿着,在穿铠甲军装的时候,里面穿的就是“裲裆”衫,用来防止磨损肌肤。到了男女服装区隔明显的隋唐,圆领襕衫和翻领长袍仍旧受到男人和女人们的共同青睐,唐玄宗在赏赐安禄山时,就曾赐“内三副锦袄滋并半臂”。
  到了万历年间,一位闲居乡间名叫李乐的官员,进了一趟城,发现满街走动的生员秀才们,全是红丝束发,嘴唇涂抹红色脂膏,脸上抹着白粉,还用胭脂点缀;身穿红紫一类衣服,外披内衣,一身盛妆艳丽若妇人。李官员感慨万千写诗道:“昨日到城郭,归来泪满襟。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
  到成化以后,人们的服饰式样翻新,不分男女,面料也日渐奢华,争奇斗艳的“服妖”遍地——“服妖”的服饰突出的就是一个“奇”字,男女错位,男穿女服,女着男装。富家公子服装“大类女妆,巾式诡异”,妇人衣服却如文官,裙则如武官。
  如此看来,现今的无性别的时尚潮流,真的不过是复古精神的活火山反复爆发而已,人类对于美的追求,早已不是性别可以阻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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