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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住宅区,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西郊西堡村南侧。该区二组团 10号楼长 43.45 m,宽 10.25 m,高 17.1 m, 6层,建筑面积为 2 672 m2。地质资料反映: 0~ 1 m为淤泥质粘土,其上为水田,有 30 cm厚耕作土; 1 m以下为淤泥,呈流塑状,层厚 30~ 32 m。设计单位根据地质极差的情况,采取浅基原土加固方案,设计深层水泥搅拌桩,桩径 550 mm,桩长 13.5 m,上置条形基础,宽 1 m。当该工程主体结构完成 2/3时,发现 ? 轴线向南倾斜,当主体结构全部完成时, ? 轴线沉降差迅速增大,到 1994年 11月, ? 轴线最大沉降差达到 127 mm,实测垂直度前倾 212 mm,超出规范允许值的 3倍多。针对以上情况,经过对地质、桩基础和上部结构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决定对 ? 轴线采取截桩方法纠偏。具体纠偏作法如下。 1.在室外定点定时用经纬仪观测建筑物沉降变化,每日早晚各一次。 2.开挖 ? 轴线室外地面以下基础外部分填土沟槽宽 1 m,深 1 m,接着挖去桩间土,然后用专用工具截桩。 3.第一批截桩 18根, 20 d后第二批截桩 4根, 8 d后第三批截桩 5根,共截桩 27根,加上截桩过程中被压碎桩顶的桩 5根,总计 32根,占 ? 轴线 42根桩的 76.2%。 4.纠偏后建筑物的最大沉降差为 50 mm。按现行《浙江省建筑软弱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对高压缩性地基 H≤ 24 m高建筑物的倾斜允许值为 0.4%计算,允许沉降差为 41 mm,接近规范要求。考虑今后使用荷载的影响,为防止沉降过度,截桩工作终止。 5. 32根桩顶先后分 4批修复。对压碎桩顶的 5根桩用水泥预制块 (50 cm× 50 cm× 10 cm)和水泥砂浆叠砌,然后用快干水泥注浆填满缝隙; 27根截桩桩顶分 3批用快干水泥浆灌满。回填用粘土,每层厚 30 cm,夯实 2遍,然后对桩周再进行一次快干水泥砂浆灌注。 本工程在纠偏过程中,整幢房屋结构未发生任何裂缝,纠偏效果明显,达到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