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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郭东东(1988-),男,河南淮阳人。兰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高级注册会计师。
刘美荣(1989-),女,山西五寨人。兰州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摘要:文章首先对会计确认的边界和表外信息过载问题进行探析,以便认识和了解会计确认的边界、表外信息过载以及二者之间的联系。在初步了解表外信息过载问题的基础上,对解决表外信息过载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并由此得出相关结论。
关键词:财务报告;表外信息;过载
一、会计确认的边界与表外信息过载
会计反映和监督的对象是会计主体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但会计并不反映会计主体经济活动的所有方面。表内确认和表外披露是会计反映的两种方式,对会计对象的反映是通过表内揭示还是表外披露,这与会计确认的边界有关。由于内外条件的限制,现今会计并非对所有信息进行同样的反映。当今会计采用表内确认方式揭示符合会计要素定义并可计量的信息,对不符合会计要素定义或虽符合会计要素定义但不可计量的信息进行表外披露。其中,同时符合会计要素定义和可计量的标准既是会计确认的标准,也是表内确认与表外披露的界标。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可见,表外披露部分由财务报表附注和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构成。随着企业外部经济环境复杂化的加剧,人们对表外信息的需求也不断的扩大。进而导致表外信息披露的内容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表外信息披露内容的增加,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内容也随之不断增加。当前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报表附注的篇幅已远远超过报表的正文,表外信息过载问题越来越严重。
二、应对表外信息过载的途径
(一)明确披露范畴。表外信息包括附注和其他相关信息。其中,应当披露附注。因为附注对财务报表的解释,能够使信息使用者更好的理解财务报表。对于同会计相关并影响财务报表项目的其他信息,例如企业的未决诉讼、重大担保等或有事项可能影响到企业的资产、负债或利润,应该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对决策有用的非财务信息,可以单独披露而不需要反映在财务报告中。葛家澍(2003)指出一个公司应当对外报告(广义的披露)的事项,不等于财务报告中披露的会计信息,更不等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会计信息。简而言之,企业应对财务报告披露的内容加以区分,不应通过财务报告向外披露所有事项。
(二)建立统一的表外披露规范体系。财政部和证监会相继做出规定,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然而,多部门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管理,容易造成管理尺度不一致,进而妨碍政策法规的执行。此外,财政部和证监会相互之间各自为政缺乏统筹,两部门各自制定的政策规范自成体系缺乏必要的沟通协调,导致相关政策中出现重复的规定,有的地方甚至相互矛盾。因此,制定统一的规范体系不仅能有效避免重复性披露所带来的资源浪费,还有利于信息使用者根据精简的信息做出正确的决策。
(三)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建立一个重要性评价标准,对表外信息进行衡量。然后,着重披露那些在重要性评价标准之上的表外信息。对信息使用者决策没有显著影响,达不到重要性评价标准的表外信息,可以不预披露。表外信息披露应提倡重要性原则的运用,企业应着重披露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的关键信息。
(四)强化监管和惩处力度。监管表外信息应双管齐下,同时从内、外部两个方面进行。内部监管应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外部监管应确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框架,以及创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管和惩戒程序。此外,还应明确披露虚假信息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
(五)浓缩表外信息。葛家澍(2004)认为浓缩的作用和结果在于既不使信息过量,又凸现有用信息,以利于使用者据以做出经济决策。因为不断的浓缩并加以提炼,表内披露的信息才能以精炼有用的数据形式呈现在信息使用者面前。表外披露的信息基本上直接取自原始信息,对原始信息不做加工处理的直接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是造成表外信息过载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表外信息同样可以采用浓缩加提炼的方式,进行一定的加工处理。通过精简和提炼用最少的文字披露最关键的信息,此外还需浓缩合并处理那些性质相同需用数字表达的信息。
(六)精简财务报告。很早以前,国外已开始进行财务报告的精简研究。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建立的简化披露工作组,本着效率化和简单化的理念对已有规则进行检查。为提高财务报告的可理解性和相关性,该工作组修改或消除那些已经不合时宜的准则条款。我国同样可以采用这种效率化、简单化的理念来编制财务报告,通过持续的修改甚至消除那些繁琐和重复的披露规则,在不影响财务报告重要性的情况下增加财务报告的可理解性和对决策的有用性。
三、结论
我们应在现行财务报告模式的基础上,从会计确认的边界和表外信息披露两个方面进行改进,而不是简单的推到重建。在改进现行会计确认边界的基础上,了解表外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问题所在,不断的规范和改进表外信息披露。为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必须在会计确认边界和表外信息披露两个方便协调发展,并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如此,才能真实有效的促进财务报告体系的发展。(作者单位:1.兰州商学院会计学院;2.兰州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1]吴江涛.会计的边界:从价值视图到交易视图[J].财务与会计,2006,(4):38-39.
[2]李培根,许琳.浅谈表外披露与财务会计的边界问题[J].商业会计,2010,(12):67-68.
[3]李婕琼.表外披露信息过载问题探讨[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2):60-62.
[4]李露.财务会计报告表外信息披露过载问题探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2):36-38.
刘美荣(1989-),女,山西五寨人。兰州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摘要:文章首先对会计确认的边界和表外信息过载问题进行探析,以便认识和了解会计确认的边界、表外信息过载以及二者之间的联系。在初步了解表外信息过载问题的基础上,对解决表外信息过载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并由此得出相关结论。
关键词:财务报告;表外信息;过载
一、会计确认的边界与表外信息过载
会计反映和监督的对象是会计主体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但会计并不反映会计主体经济活动的所有方面。表内确认和表外披露是会计反映的两种方式,对会计对象的反映是通过表内揭示还是表外披露,这与会计确认的边界有关。由于内外条件的限制,现今会计并非对所有信息进行同样的反映。当今会计采用表内确认方式揭示符合会计要素定义并可计量的信息,对不符合会计要素定义或虽符合会计要素定义但不可计量的信息进行表外披露。其中,同时符合会计要素定义和可计量的标准既是会计确认的标准,也是表内确认与表外披露的界标。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可见,表外披露部分由财务报表附注和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构成。随着企业外部经济环境复杂化的加剧,人们对表外信息的需求也不断的扩大。进而导致表外信息披露的内容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表外信息披露内容的增加,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内容也随之不断增加。当前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报表附注的篇幅已远远超过报表的正文,表外信息过载问题越来越严重。
二、应对表外信息过载的途径
(一)明确披露范畴。表外信息包括附注和其他相关信息。其中,应当披露附注。因为附注对财务报表的解释,能够使信息使用者更好的理解财务报表。对于同会计相关并影响财务报表项目的其他信息,例如企业的未决诉讼、重大担保等或有事项可能影响到企业的资产、负债或利润,应该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对决策有用的非财务信息,可以单独披露而不需要反映在财务报告中。葛家澍(2003)指出一个公司应当对外报告(广义的披露)的事项,不等于财务报告中披露的会计信息,更不等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会计信息。简而言之,企业应对财务报告披露的内容加以区分,不应通过财务报告向外披露所有事项。
(二)建立统一的表外披露规范体系。财政部和证监会相继做出规定,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然而,多部门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管理,容易造成管理尺度不一致,进而妨碍政策法规的执行。此外,财政部和证监会相互之间各自为政缺乏统筹,两部门各自制定的政策规范自成体系缺乏必要的沟通协调,导致相关政策中出现重复的规定,有的地方甚至相互矛盾。因此,制定统一的规范体系不仅能有效避免重复性披露所带来的资源浪费,还有利于信息使用者根据精简的信息做出正确的决策。
(三)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建立一个重要性评价标准,对表外信息进行衡量。然后,着重披露那些在重要性评价标准之上的表外信息。对信息使用者决策没有显著影响,达不到重要性评价标准的表外信息,可以不预披露。表外信息披露应提倡重要性原则的运用,企业应着重披露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的关键信息。
(四)强化监管和惩处力度。监管表外信息应双管齐下,同时从内、外部两个方面进行。内部监管应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外部监管应确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框架,以及创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管和惩戒程序。此外,还应明确披露虚假信息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
(五)浓缩表外信息。葛家澍(2004)认为浓缩的作用和结果在于既不使信息过量,又凸现有用信息,以利于使用者据以做出经济决策。因为不断的浓缩并加以提炼,表内披露的信息才能以精炼有用的数据形式呈现在信息使用者面前。表外披露的信息基本上直接取自原始信息,对原始信息不做加工处理的直接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是造成表外信息过载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表外信息同样可以采用浓缩加提炼的方式,进行一定的加工处理。通过精简和提炼用最少的文字披露最关键的信息,此外还需浓缩合并处理那些性质相同需用数字表达的信息。
(六)精简财务报告。很早以前,国外已开始进行财务报告的精简研究。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建立的简化披露工作组,本着效率化和简单化的理念对已有规则进行检查。为提高财务报告的可理解性和相关性,该工作组修改或消除那些已经不合时宜的准则条款。我国同样可以采用这种效率化、简单化的理念来编制财务报告,通过持续的修改甚至消除那些繁琐和重复的披露规则,在不影响财务报告重要性的情况下增加财务报告的可理解性和对决策的有用性。
三、结论
我们应在现行财务报告模式的基础上,从会计确认的边界和表外信息披露两个方面进行改进,而不是简单的推到重建。在改进现行会计确认边界的基础上,了解表外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问题所在,不断的规范和改进表外信息披露。为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必须在会计确认边界和表外信息披露两个方便协调发展,并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如此,才能真实有效的促进财务报告体系的发展。(作者单位:1.兰州商学院会计学院;2.兰州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1]吴江涛.会计的边界:从价值视图到交易视图[J].财务与会计,2006,(4):38-39.
[2]李培根,许琳.浅谈表外披露与财务会计的边界问题[J].商业会计,2010,(12):67-68.
[3]李婕琼.表外披露信息过载问题探讨[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2):60-62.
[4]李露.财务会计报告表外信息披露过载问题探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2):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