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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省渑池县,有一支隐藏在黑暗角落 里的“地下出警队”。他们统一着运动装,理小平头,带一米多长的砍刀,只要有人“求救”,需要他们“出警”,他们便闻风而动,并以采取暴力、殴打和威胁等方法为他人平息纠纷,赚取“出警费”
在河南省渑池县,有一支隐藏在黑暗角落里的“地下出警队”。他们统一着运动装,理小平头,带一米多长的砍刀,只要有人“求救”,需要他们“出警”,他们便闻风而动,并以采取暴力、殴打和威胁等方法为他人平息纠纷,赚取“出警费”。
11月15日,这起由渑池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韩强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判决有果:被告人韩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王小强、杜宝杰等12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九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屡屡无事生非的“混混儿们”
翻开韩强等13人的卷宗,你会惊奇地发现,他们平均年龄只有20岁,最大的26岁,其中90后的就有9人。他们正值豆蔻年华,然而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他们被一些虚幻世界中的凶杀、打斗所吸引,在渑池县的街头上充当“混混儿”,干起了无事生非勾当。
2009年11月6日凌晨3时许,杜宝杰、张岐、郑炜(另案处理)在渑池县会盟路联众网吧门口,拦住从网吧内出去买东西的裴某某,三人对裴实施殴打,并抢劫裴随身携带的飞利浦手机一部。经鉴定,该手机价值456元;裴的伤情为轻伤。
2009年11月的一天晚上,王小强、李鹏、赵亮、杜宝杰、张岐、马宝(另案处理)以帮上官博向上官新科讨债为由,将上官新科带到义马市耿村矿公园对其实施殴打。数日后的一天下午,王小强、李鹏、赵亮、杜宝杰、张岐、马宝等找到上官新科,将其带到渑池新华街东华清池浴池附近的破窑洞内,并对其实施殴打,致上官新科头部受伤。经鉴定,被害人上官新科伤情为轻微伤。
2009年12月24日晚,王海乐(另案处理)、张伟红(另案处理)等人与杨玉涛等人在渑池县银河大酒店楼下的0398慢摇吧发生斗殴,王海乐、张伟红遂联系唐伟帆(另案处理)、聂鑫(另案处理)等人为他们出气,聂鑫、唐伟帆组织被告人王小强、上官文浩、李鹏、马宝(另案处理)等十余人聚集到银河大酒店大厅,用刀威胁杨玉涛,后挟持杨玉涛到渑池县建方水泥厂西平安驾校训练场,殴打体罚后勒索1万元,当晚杨玉涛没借到钱答应第二天给钱才被放走,之后杨玉涛就一直躲着没给钱。
2009年12月26日,韩强、毛辉强、张岐、杨强、杜宝杰回到渑池县黄河路鑫鑫网吧继续上网时,发现鲁某某正在使用他们先前开的处于挂机状态的3号电脑,便对鲁实施殴打,并用砍刀将鲁的背部砍伤,经鉴定鲁的伤情为轻微伤。
2010年2月8日晚上,韩强、王小强、赵亮、杨强、张彪、杜宝杰在渑池县新华街西和平网吧上网,因詹某某同王小强女朋友郭某某说话,该六人便把詹拉出网吧实施殴打。
三门峡市区距渑池县有60公里,由于在“圈内”小有名气,2009 年12月5日,韩强、杨强、张彪、翟海青、刘涛、毛辉强、赵亮等受人组织,伙同崔东东、杨辉、王宏振、马宝等近百人赶到三门峡市区黄河路时代百货广场,对正在举行开业典礼的数十名业主,进行无故拦截、殴打,先后致张某某、张某、石某某三人受伤,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市区道路严重堵塞。
……
从这些事实可以发现,韩强等人行为大都因琐事而起。
自组“出警队”
俗话说,好事不出名,坏事传千里。由于韩强等恶名远扬,因此找他“说事”或摆平纠纷的人源源不断。2009年夏,韩强跟着杨辉(另案处理)入住渑池县一度假村,加入“十三鹰”的地下“出警队”组织,并跟随着参与地下“出警”。
由于看到“地下出警队”是一个投资小、见效快的“营生”,因而韩强于2009年12月初自立门户,组建起了自己领导的“地下出警队”,在县城及周边县、市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久而久之形成了以韩强为组织领导者,以杨强、张彪、王小强为骨干成员,以杜宝杰、赵亮、张岐、李鹏、毛辉强、上官文浩、上官国华、刘涛、翟海青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统计,仅2010年1月中旬,他们先后接到“出警”电话近20次。有的因“警力”不足没有及时“出警”,他们还向对方道歉。
通常来讲,认为凡是求韩强等人“出警”的都有如下心理:一是方便快捷。凡是电话有求,韩强都及时应承,并在短时间赶赴现场。他们最快的只需2分钟就赶到现场。 二是效率极高。无论当事哪一方只要听说有韩强出面,一般情况下都会在砍刀的威胁下作出让步,并达成共识,平息事态。三是费用极低。凡是“出警队”的成员只要出一次“警”都会得到100元的报酬,另加两盒烟,一顿饭。据公诉人介绍,以韩强为首的“地下出警队”最多一次出警得报酬6000元,最少的一次仅吃一顿饭。
由于比“正规部队”方便快捷,且费用低、效率高,求他们“出警”的人源源不断。
2009年11月的一天,为帮助朱某某(另案处理)从村里往铝矿强行架电线,韩强、王小强、上官国华、毛辉强、李鹏等二十余人,聚集到坡头乡观吊村,持洋镐把守在路上阻拦村民。
2009年12月一天,为了帮助蒋某某强行埋水管,韩强、李鹏、王小强、聂鹏飞等十几个人,携带洋镐把聚集到渑池县果园乡峪峒村口省道318路上,阻拦与蒋某某埋水管未谈妥赔偿协议的群众长达一天。
2009年8月20日,安振民、李刚峰组织被告人王小强、上官文浩、上官国华、张景卫等二十余人,携带砍刀、洋镐把来到陕县西李村乡王营村三门峡市鑫玉矿业公司重晶石矿,将矿上工人赶走阻止矿上生产,当天留王小强、上官文浩、张景卫等四人继续阻挡矿上生产长达四天。
2009年12月27日,为了帮郑玉光从王长军手中要到铁石生意介绍费,唐伟帆组织被告人韩强、杨强、王小强、赵亮、杜宝杰、张岐、李鹏、毛辉强、上官文浩、上官国华等十余人,聚集到渑池县二电厂东铁石场,阻拦铁石场装车发货长达一个多小时。
2010年1月份的一天,王春峰带着被告人韩强及韩强组织的王小强、杨强、张彪、杜宝杰、张岐等人,到渑池县张村镇桑树坪村关家底组贾英智铝矿,阻挡施工长达一个多小时。
2009年11月7日,为帮杨新峰强行阻拦合伙人黄玉青施工,杨泽锋让崔东东(另案处理)组织被告人韩强、王小强、杨强、赵亮、张岐、毛辉强、杜宝杰、李鹏、刘涛等三十余人,携带砍刀、洋镐把聚集到郑西高铁渑池县天池镇堡南变电站,阻拦黄玉青往变电站院内运送散热片长达一天。当晚杨泽锋到渑池县果园乡赵庄凤兰阁饭店同黄玉青、西留群说事,崔东东带人围住饭店,并用刀将西留群的富康轿车轮胎划破。
平均每周两次
以韩强为首的“地下出警队”虽然以砍刀相威胁摆平了一些纠纷,但他们的行径为更多的人所唾弃。
2010年1月28日0时许,渑池县果园乡西村街翟海青与同村翟某某发生纠纷,被告人翟海青打电话让刘涛带人来为他出气,被告人刘涛遂打电话让韩强带人前往,韩强遂组织王小强、杨强、张彪、张岐、赵亮、杜宝杰携带五把砍刀乘坐出租车,至渑池县果园乡西村街当街对翟某某进行殴打。殴打期间,引起围观群众不满,韩强等人持砍刀向围观群众乱砍,致崔某某、赵某某、翟某某三人受伤。经鉴定崔某某、赵某某伤情为轻伤,翟某某伤情为轻微伤。
当时,有的群众拨打110,要求公安机关迅速出警,抓住这帮狂妄之徒。有的联起手来将领头的韩强制服,交给后来赶到的公安民警。
渑池县检察院关于该案的起诉书显示:从2009年11月开始至案发,短短三个多月时间,他们先后作案48起,其中20余起系刑事案件,28起系违法行为,平均每周作案二场次,并导致16名无辜群众受伤。
责任编辑:张羽
在河南省渑池县,有一支隐藏在黑暗角落里的“地下出警队”。他们统一着运动装,理小平头,带一米多长的砍刀,只要有人“求救”,需要他们“出警”,他们便闻风而动,并以采取暴力、殴打和威胁等方法为他人平息纠纷,赚取“出警费”。
11月15日,这起由渑池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韩强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判决有果:被告人韩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王小强、杜宝杰等12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九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屡屡无事生非的“混混儿们”
翻开韩强等13人的卷宗,你会惊奇地发现,他们平均年龄只有20岁,最大的26岁,其中90后的就有9人。他们正值豆蔻年华,然而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他们被一些虚幻世界中的凶杀、打斗所吸引,在渑池县的街头上充当“混混儿”,干起了无事生非勾当。
2009年11月6日凌晨3时许,杜宝杰、张岐、郑炜(另案处理)在渑池县会盟路联众网吧门口,拦住从网吧内出去买东西的裴某某,三人对裴实施殴打,并抢劫裴随身携带的飞利浦手机一部。经鉴定,该手机价值456元;裴的伤情为轻伤。
2009年11月的一天晚上,王小强、李鹏、赵亮、杜宝杰、张岐、马宝(另案处理)以帮上官博向上官新科讨债为由,将上官新科带到义马市耿村矿公园对其实施殴打。数日后的一天下午,王小强、李鹏、赵亮、杜宝杰、张岐、马宝等找到上官新科,将其带到渑池新华街东华清池浴池附近的破窑洞内,并对其实施殴打,致上官新科头部受伤。经鉴定,被害人上官新科伤情为轻微伤。
2009年12月24日晚,王海乐(另案处理)、张伟红(另案处理)等人与杨玉涛等人在渑池县银河大酒店楼下的0398慢摇吧发生斗殴,王海乐、张伟红遂联系唐伟帆(另案处理)、聂鑫(另案处理)等人为他们出气,聂鑫、唐伟帆组织被告人王小强、上官文浩、李鹏、马宝(另案处理)等十余人聚集到银河大酒店大厅,用刀威胁杨玉涛,后挟持杨玉涛到渑池县建方水泥厂西平安驾校训练场,殴打体罚后勒索1万元,当晚杨玉涛没借到钱答应第二天给钱才被放走,之后杨玉涛就一直躲着没给钱。
2009年12月26日,韩强、毛辉强、张岐、杨强、杜宝杰回到渑池县黄河路鑫鑫网吧继续上网时,发现鲁某某正在使用他们先前开的处于挂机状态的3号电脑,便对鲁实施殴打,并用砍刀将鲁的背部砍伤,经鉴定鲁的伤情为轻微伤。
2010年2月8日晚上,韩强、王小强、赵亮、杨强、张彪、杜宝杰在渑池县新华街西和平网吧上网,因詹某某同王小强女朋友郭某某说话,该六人便把詹拉出网吧实施殴打。
三门峡市区距渑池县有60公里,由于在“圈内”小有名气,2009 年12月5日,韩强、杨强、张彪、翟海青、刘涛、毛辉强、赵亮等受人组织,伙同崔东东、杨辉、王宏振、马宝等近百人赶到三门峡市区黄河路时代百货广场,对正在举行开业典礼的数十名业主,进行无故拦截、殴打,先后致张某某、张某、石某某三人受伤,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市区道路严重堵塞。
……
从这些事实可以发现,韩强等人行为大都因琐事而起。
自组“出警队”
俗话说,好事不出名,坏事传千里。由于韩强等恶名远扬,因此找他“说事”或摆平纠纷的人源源不断。2009年夏,韩强跟着杨辉(另案处理)入住渑池县一度假村,加入“十三鹰”的地下“出警队”组织,并跟随着参与地下“出警”。
由于看到“地下出警队”是一个投资小、见效快的“营生”,因而韩强于2009年12月初自立门户,组建起了自己领导的“地下出警队”,在县城及周边县、市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久而久之形成了以韩强为组织领导者,以杨强、张彪、王小强为骨干成员,以杜宝杰、赵亮、张岐、李鹏、毛辉强、上官文浩、上官国华、刘涛、翟海青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统计,仅2010年1月中旬,他们先后接到“出警”电话近20次。有的因“警力”不足没有及时“出警”,他们还向对方道歉。
通常来讲,认为凡是求韩强等人“出警”的都有如下心理:一是方便快捷。凡是电话有求,韩强都及时应承,并在短时间赶赴现场。他们最快的只需2分钟就赶到现场。 二是效率极高。无论当事哪一方只要听说有韩强出面,一般情况下都会在砍刀的威胁下作出让步,并达成共识,平息事态。三是费用极低。凡是“出警队”的成员只要出一次“警”都会得到100元的报酬,另加两盒烟,一顿饭。据公诉人介绍,以韩强为首的“地下出警队”最多一次出警得报酬6000元,最少的一次仅吃一顿饭。
由于比“正规部队”方便快捷,且费用低、效率高,求他们“出警”的人源源不断。
2009年11月的一天,为帮助朱某某(另案处理)从村里往铝矿强行架电线,韩强、王小强、上官国华、毛辉强、李鹏等二十余人,聚集到坡头乡观吊村,持洋镐把守在路上阻拦村民。
2009年12月一天,为了帮助蒋某某强行埋水管,韩强、李鹏、王小强、聂鹏飞等十几个人,携带洋镐把聚集到渑池县果园乡峪峒村口省道318路上,阻拦与蒋某某埋水管未谈妥赔偿协议的群众长达一天。
2009年8月20日,安振民、李刚峰组织被告人王小强、上官文浩、上官国华、张景卫等二十余人,携带砍刀、洋镐把来到陕县西李村乡王营村三门峡市鑫玉矿业公司重晶石矿,将矿上工人赶走阻止矿上生产,当天留王小强、上官文浩、张景卫等四人继续阻挡矿上生产长达四天。
2009年12月27日,为了帮郑玉光从王长军手中要到铁石生意介绍费,唐伟帆组织被告人韩强、杨强、王小强、赵亮、杜宝杰、张岐、李鹏、毛辉强、上官文浩、上官国华等十余人,聚集到渑池县二电厂东铁石场,阻拦铁石场装车发货长达一个多小时。
2010年1月份的一天,王春峰带着被告人韩强及韩强组织的王小强、杨强、张彪、杜宝杰、张岐等人,到渑池县张村镇桑树坪村关家底组贾英智铝矿,阻挡施工长达一个多小时。
2009年11月7日,为帮杨新峰强行阻拦合伙人黄玉青施工,杨泽锋让崔东东(另案处理)组织被告人韩强、王小强、杨强、赵亮、张岐、毛辉强、杜宝杰、李鹏、刘涛等三十余人,携带砍刀、洋镐把聚集到郑西高铁渑池县天池镇堡南变电站,阻拦黄玉青往变电站院内运送散热片长达一天。当晚杨泽锋到渑池县果园乡赵庄凤兰阁饭店同黄玉青、西留群说事,崔东东带人围住饭店,并用刀将西留群的富康轿车轮胎划破。
平均每周两次
以韩强为首的“地下出警队”虽然以砍刀相威胁摆平了一些纠纷,但他们的行径为更多的人所唾弃。
2010年1月28日0时许,渑池县果园乡西村街翟海青与同村翟某某发生纠纷,被告人翟海青打电话让刘涛带人来为他出气,被告人刘涛遂打电话让韩强带人前往,韩强遂组织王小强、杨强、张彪、张岐、赵亮、杜宝杰携带五把砍刀乘坐出租车,至渑池县果园乡西村街当街对翟某某进行殴打。殴打期间,引起围观群众不满,韩强等人持砍刀向围观群众乱砍,致崔某某、赵某某、翟某某三人受伤。经鉴定崔某某、赵某某伤情为轻伤,翟某某伤情为轻微伤。
当时,有的群众拨打110,要求公安机关迅速出警,抓住这帮狂妄之徒。有的联起手来将领头的韩强制服,交给后来赶到的公安民警。
渑池县检察院关于该案的起诉书显示:从2009年11月开始至案发,短短三个多月时间,他们先后作案48起,其中20余起系刑事案件,28起系违法行为,平均每周作案二场次,并导致16名无辜群众受伤。
责任编辑:张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