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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11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陈荣高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度浙江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和专题调研情况,对省政府提出的2011年财政决算草案及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1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3150.80亿元,完成预算的110.9%,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5.2%;全省财政支出3842.59亿元,完成预算的113.7%,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4.6%。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收支平衡。
2011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271.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6.3%,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8.1%;省级财政支出399.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7.5%。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省政府及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发挥财税保障和引导作用,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预算管理,优化收支结构,确保农业、教育、科技法定支出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同意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11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11年省级财政决算。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1年预算管理和执行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部分财政资金下达不够及时,支出进度不够均衡;转移支付结构还不够合理,专项补助仍然较多,资金绩效有待提高;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任务依然艰巨。对此,省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深化预算改革。加快推进综合预算改革,尽快将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性债务计划编制,逐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强化公共财政理念,进一步细化预算草案编制,完善各项编制标准,推进预算公开,接受民主监督。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项目设置,修订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建立健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改革转移支付分配方式,继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
二、优化收支结构。根据当前财政面临的新情况,要努力培植税源经济,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强对重点税收、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堵塞税收漏洞,努力保持财政收入有一定的增长幅度,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以保证财政政策的实施和重点支出需要。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同时,严格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为。财政支出要按照省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着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追加。强化对预算超收收入使用的管理,对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要严格按照我省相关法规执行。
三、强化资金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和办法,切实做好重点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及时拨付下达,加快项目建设,发挥效益。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探索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和绩效评价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继续推进专项资金整合,科学安排预算执行进度,实现财政资金的均衡及时拨付,加快支出执行进度,解决财政结余结转仍然较多的问题,防止资金积压和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财政监督。加快财政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财政全过程监督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控制债务规模,降低债务成本,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体制和机制上大力推进改革,研究改进措施,努力取得实际效果。加强对重点财政收支领域的监督,认真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11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陈荣高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度浙江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和专题调研情况,对省政府提出的2011年财政决算草案及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1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3150.80亿元,完成预算的110.9%,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5.2%;全省财政支出3842.59亿元,完成预算的113.7%,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4.6%。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收支平衡。
2011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271.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6.3%,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8.1%;省级财政支出399.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7.5%。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省政府及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发挥财税保障和引导作用,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预算管理,优化收支结构,确保农业、教育、科技法定支出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同意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11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11年省级财政决算。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1年预算管理和执行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部分财政资金下达不够及时,支出进度不够均衡;转移支付结构还不够合理,专项补助仍然较多,资金绩效有待提高;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任务依然艰巨。对此,省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深化预算改革。加快推进综合预算改革,尽快将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性债务计划编制,逐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强化公共财政理念,进一步细化预算草案编制,完善各项编制标准,推进预算公开,接受民主监督。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项目设置,修订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建立健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改革转移支付分配方式,继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
二、优化收支结构。根据当前财政面临的新情况,要努力培植税源经济,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强对重点税收、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堵塞税收漏洞,努力保持财政收入有一定的增长幅度,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以保证财政政策的实施和重点支出需要。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同时,严格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为。财政支出要按照省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着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追加。强化对预算超收收入使用的管理,对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要严格按照我省相关法规执行。
三、强化资金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和办法,切实做好重点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及时拨付下达,加快项目建设,发挥效益。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探索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和绩效评价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继续推进专项资金整合,科学安排预算执行进度,实现财政资金的均衡及时拨付,加快支出执行进度,解决财政结余结转仍然较多的问题,防止资金积压和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财政监督。加快财政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财政全过程监督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控制债务规模,降低债务成本,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体制和机制上大力推进改革,研究改进措施,努力取得实际效果。加强对重点财政收支领域的监督,认真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