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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切入点,阐述EPC总承包项目业主在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管理、项目税务政策与筹划、项目银行融资方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EPC总承包;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税务政策与筹划;银行融资
一、引言
EPC项目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业主委托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的项目,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向业主负责,最终向业主提交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
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的大环境下,EPC总承包作为一种新型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越来越受到青睐,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也得到广泛的应用,EPC总承包以设计为导向,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有效解决设计、采购、施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协同,有利于项目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为业主和总承包商构建了在管理理念、方法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双方在协作和融合的过程中,实现互惠互利、双赢的管理格局;EPC总承包发挥节约成本,强化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统筹协调的优势,确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然而,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作为EPC总承包项目业主在财务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二、EPC总承包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预算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EPC总承包项目业主方没有考虑引入项目预算管理这一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手段,不能使资金运用与资金供应上的不匹配,势必造成资金短缺的风险,或者资金大量闲置,造成投资成本增加。不能合理安排资金支付节点,来保证项目业主资金的安全和总承包资金的正常需求,在动态中控制项目实施阶段的投资成本。不能有效的通过项目预算事前控制,来规范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审批流程,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分析工作,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事中控制,来严格审核投资资金的支出,管理好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避免项目资金支出严重超预算。由于投资建设圾焚烧发电项目周期较长,市场环境瞬息万变的情况下,事后控制在项目实施一段时间后,如果相关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必须对项目预算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来确保EPC总承包项目能更好地进行预算管理与投资的可控。
2.税务政策与筹划存在问题分析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征缴的税费有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这些税费按规定及合理的时间节点缴纳即可。在工程建设阶段忽略提前进行税务筹划,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入经营,了解涉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政策有那些,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应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成本,减少税务风险,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通过咨询、了解、学习掌握的垃圾焚烧发电的相关国家税收政策有:
(1)增值税
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垃圾焚烧发电可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第二条规定,明确规定对垃圾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对垃圾焚烧业务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基于上述规定,在工程建设阶段只关注目前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应缴税费,认为增值税是项目建成经营才涉及的缴纳税费,而没有提前掌握的垃圾焚烧发电的相关国家税收政策,做好税务筹划工作。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经营收入,没有及时减免增值税,售电收入可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而没有退税或滞后办理退税,造成增加税务成本和税务风险。
(2)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规定,垃圾焚烧发电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条件,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的税收政策。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的规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抵免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③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又给予从事相关项目的环保企业“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④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运营,符合申报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为15%。基于上述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建设阶段没有税掌握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势必造成按企业当年收入总额10%多纳税,设备的投资额的10%未能抵免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 ,未能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符合申报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条件,而没有主动申报,将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为企业带来较大的税务负担,不利于企业的长远规划发展。
3.银行融资存在问题分析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亟需解决向银行融资的资金来源问题,确保EPC总承包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各银行纷纷主动上门拟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提供信贷服务,其原因是,考虑到该项目属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支持鼓励类项目,项目经营收入来源为政府财政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和上网电收入有保障,银行信贷风险较小,但是银行机构按信贷政策,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均列为第一产业工业类的其他发电生产,制约了银行机构的审批,将审批权限限定在总行,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规模达不到准入条件,不能获得批准,造成项目资金来源得不到解决,银行失去可靠的项目信贷。其实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的核心是处置城市的生活垃圾,将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现代技术进行发电,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可归类为第三产业服务类的其他环境服务。
三、EPC总承包项目加强财务管理对策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
首先,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建设预测作为出发点,周密地进行整个项目的考虑和规划。以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进行编制。预算编制的内容包括:成本及付款预算,预算中工程成本指的是建筑安装成本、设备采购成本、待摊投资成本、其他投资成本的预算,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合同预付款以及工程款支付的时间差异等因素,各期确认的工程投资成本金额和实际支款金额往往不一致,为了编制资金收支预算的需要,该预算要求将两者分别列示。根据项目的里程碑编制全面准确的资金付款预算方案,合理安排资金支付节点,在支付节点结算的同时把握好整体进度,要加强审查工程的工作。 其次,保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与连续性,以动态的观点规划工程项目投资。以预算统筹安排资金,确保资金在需要是及时到位,与付款预算相协调。
最后,将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适时的分析报告,分析报告的内容包括;成本项目;项目的预算金额,到报告期为止的累计支出和尚需支付的待付款项,预算中未使用的金额,已经超过或低于确定支出的金额。收入项目:对产生收益或报告期内产生的收入,则应在报告中列明收入数额,收入取得的原因和方式等。进度报告:需要说明项目的开始日期、预计的进度表、实际进展程度和项目预计完成尚需的时间。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反映比较重要的问题,如项目的质量、事先没有估计到的问题等,EPC总承包项目业主的预算管理得以有效的实施。
2.完善税务政策与筹划
鉴于上述的税收政策,为了规避财税风险和降低纳税成本,结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新税法的动态,密切关注税务相关政策是否与本企业有关,并认真学习和掌握税法知识,积极与国家和地方税务局加强沟通联系,确保税改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衔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务筹划(购入环保设备可抵扣10%企业所得税等)用好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合法、合规、合理避税。在EPC总承包项目建设期间,争取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EPC总承包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按规定到税务部门备案,做好进项税额抵扣的工作。税务筹划就要未雨绸缪,长计划短安排,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实现价值的职能。
3.降低银行融资难度、拓宽融资渠道
EPC总承包项目业主积极配合银行做好信贷资料的充分准备工作,落实项目业主的项目资本金的到位,从地方发改委、统计局取得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列为第三产业服务类的其他环境服务类的证明,以满足银行机构信贷的相关条件,将银行机构的审批权限定位在省行,获得审批的把握较大,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主向银行融资的资金来源问题得到解决,最终为EPC总承包商提供正常的资金支付保障。
别外,EPC总承包项目资金来源可拓展融资渠道,灵活运用各种融资工具,随着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发展,大大拓宽了融资渠道,不仅可以向银行融资,还可以发行中期票据、企业债、可转债等,为工程项目融通资金。
参考文献:
[1]宋明刚,浅谈海外EPC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J].中国外资,2012(12)
[2]张千海,唐耀祥,专业设计院转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财务管理问题研究[J].建筑经济,2014(1)
[3]李倩,浅谈EPC总承包合同项目财务管理的实施[J].国际商务财会,2014(8)
【关键词】EPC总承包;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税务政策与筹划;银行融资
一、引言
EPC项目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业主委托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的项目,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向业主负责,最终向业主提交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
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的大环境下,EPC总承包作为一种新型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越来越受到青睐,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也得到广泛的应用,EPC总承包以设计为导向,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有效解决设计、采购、施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协同,有利于项目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为业主和总承包商构建了在管理理念、方法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双方在协作和融合的过程中,实现互惠互利、双赢的管理格局;EPC总承包发挥节约成本,强化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统筹协调的优势,确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然而,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作为EPC总承包项目业主在财务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二、EPC总承包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预算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EPC总承包项目业主方没有考虑引入项目预算管理这一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手段,不能使资金运用与资金供应上的不匹配,势必造成资金短缺的风险,或者资金大量闲置,造成投资成本增加。不能合理安排资金支付节点,来保证项目业主资金的安全和总承包资金的正常需求,在动态中控制项目实施阶段的投资成本。不能有效的通过项目预算事前控制,来规范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审批流程,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分析工作,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事中控制,来严格审核投资资金的支出,管理好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避免项目资金支出严重超预算。由于投资建设圾焚烧发电项目周期较长,市场环境瞬息万变的情况下,事后控制在项目实施一段时间后,如果相关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必须对项目预算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来确保EPC总承包项目能更好地进行预算管理与投资的可控。
2.税务政策与筹划存在问题分析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征缴的税费有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这些税费按规定及合理的时间节点缴纳即可。在工程建设阶段忽略提前进行税务筹划,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入经营,了解涉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政策有那些,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应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成本,减少税务风险,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通过咨询、了解、学习掌握的垃圾焚烧发电的相关国家税收政策有:
(1)增值税
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垃圾焚烧发电可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第二条规定,明确规定对垃圾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对垃圾焚烧业务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基于上述规定,在工程建设阶段只关注目前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应缴税费,认为增值税是项目建成经营才涉及的缴纳税费,而没有提前掌握的垃圾焚烧发电的相关国家税收政策,做好税务筹划工作。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经营收入,没有及时减免增值税,售电收入可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而没有退税或滞后办理退税,造成增加税务成本和税务风险。
(2)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规定,垃圾焚烧发电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条件,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的税收政策。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的规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抵免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③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又给予从事相关项目的环保企业“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④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运营,符合申报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为15%。基于上述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建设阶段没有税掌握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势必造成按企业当年收入总额10%多纳税,设备的投资额的10%未能抵免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 ,未能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符合申报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条件,而没有主动申报,将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为企业带来较大的税务负担,不利于企业的长远规划发展。
3.银行融资存在问题分析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亟需解决向银行融资的资金来源问题,确保EPC总承包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各银行纷纷主动上门拟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提供信贷服务,其原因是,考虑到该项目属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支持鼓励类项目,项目经营收入来源为政府财政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和上网电收入有保障,银行信贷风险较小,但是银行机构按信贷政策,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均列为第一产业工业类的其他发电生产,制约了银行机构的审批,将审批权限限定在总行,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规模达不到准入条件,不能获得批准,造成项目资金来源得不到解决,银行失去可靠的项目信贷。其实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的核心是处置城市的生活垃圾,将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现代技术进行发电,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可归类为第三产业服务类的其他环境服务。
三、EPC总承包项目加强财务管理对策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
首先,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建设预测作为出发点,周密地进行整个项目的考虑和规划。以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进行编制。预算编制的内容包括:成本及付款预算,预算中工程成本指的是建筑安装成本、设备采购成本、待摊投资成本、其他投资成本的预算,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合同预付款以及工程款支付的时间差异等因素,各期确认的工程投资成本金额和实际支款金额往往不一致,为了编制资金收支预算的需要,该预算要求将两者分别列示。根据项目的里程碑编制全面准确的资金付款预算方案,合理安排资金支付节点,在支付节点结算的同时把握好整体进度,要加强审查工程的工作。 其次,保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与连续性,以动态的观点规划工程项目投资。以预算统筹安排资金,确保资金在需要是及时到位,与付款预算相协调。
最后,将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适时的分析报告,分析报告的内容包括;成本项目;项目的预算金额,到报告期为止的累计支出和尚需支付的待付款项,预算中未使用的金额,已经超过或低于确定支出的金额。收入项目:对产生收益或报告期内产生的收入,则应在报告中列明收入数额,收入取得的原因和方式等。进度报告:需要说明项目的开始日期、预计的进度表、实际进展程度和项目预计完成尚需的时间。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反映比较重要的问题,如项目的质量、事先没有估计到的问题等,EPC总承包项目业主的预算管理得以有效的实施。
2.完善税务政策与筹划
鉴于上述的税收政策,为了规避财税风险和降低纳税成本,结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新税法的动态,密切关注税务相关政策是否与本企业有关,并认真学习和掌握税法知识,积极与国家和地方税务局加强沟通联系,确保税改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衔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务筹划(购入环保设备可抵扣10%企业所得税等)用好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合法、合规、合理避税。在EPC总承包项目建设期间,争取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EPC总承包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按规定到税务部门备案,做好进项税额抵扣的工作。税务筹划就要未雨绸缪,长计划短安排,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实现价值的职能。
3.降低银行融资难度、拓宽融资渠道
EPC总承包项目业主积极配合银行做好信贷资料的充分准备工作,落实项目业主的项目资本金的到位,从地方发改委、统计局取得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列为第三产业服务类的其他环境服务类的证明,以满足银行机构信贷的相关条件,将银行机构的审批权限定位在省行,获得审批的把握较大,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主向银行融资的资金来源问题得到解决,最终为EPC总承包商提供正常的资金支付保障。
别外,EPC总承包项目资金来源可拓展融资渠道,灵活运用各种融资工具,随着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发展,大大拓宽了融资渠道,不仅可以向银行融资,还可以发行中期票据、企业债、可转债等,为工程项目融通资金。
参考文献:
[1]宋明刚,浅谈海外EPC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J].中国外资,2012(12)
[2]张千海,唐耀祥,专业设计院转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财务管理问题研究[J].建筑经济,2014(1)
[3]李倩,浅谈EPC总承包合同项目财务管理的实施[J].国际商务财会,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