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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卫生系统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但与此同时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也呈上升趋势。以河南省三门峡市为例,近三年来,当地检察机关共查处卫生系统案件34起。有29起发生在医院、卫生院、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其余则发生在卫生行政管理、药品监督等部门。这些案件暴露出当前医疗卫生行业在管理及制度上存在诸多弊病。
“不卫生”点在哪里
在近年河南省三门峡市医疗卫生领域查处的34起案件中,涉嫌受贿的有29人,高居各类职务犯罪之首。在涉案人员中担任领导职务的较多,“一把手”犯罪特点明显。在立案侦查的案件中,于医院、卫生院、保健院等医疗机构担任医院、卫生院院长的有7人,担任副院长的1人,正副主任、科长的21人。
三门峡市中医院骨科主任李某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先后二十多次收受药品销售方的贿赂118万元。另外,三门峡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吴某从2004年至案发期间,收受试剂供应商21.79万元回扣。这些行贿受贿行为时间跨度长。药品推销商(俗称药贩子、医药代表)给予购药单位及个人回扣成为其主要的营销手段,但是其在具体运作却相对的隐蔽。主要是医药贩子与医院掌握有采购药品权的关键人物,即院长、主任或业务部门负责人私下谈好回扣比例,并且在实际销售中定期或不定期兑现,而在财务账目上却无任何显示。
寻找“污染之源”
医疗服务与药品销售不分家是“污染”当地医疗卫生领域的原因之一。现行的“医药合一,以药养医”的制度,使医疗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其创造的“经济价值”挂钩,强化了医护人员的逐利动机。同时,医药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加剧了医疗卫生领域的“不卫生”。近年来,三门峡市查处的卫生领域受贿案件中,主要表现为医药企业或其人员为拓宽销售渠道,向医务人员提供医药回扣。目前,全国现有制药企业近万家,大多数企业规模小、设备差,不少药品供大于求。在此情况下,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要赢得市场份额,为促销预留足够的回扣空间,往往虚列产品成本,抬高定价,以至于定价后的药品价格严重偏离价值,其中有的水分高达40%至50%。由于药品总量的80%都通过医院销售,于是医药厂家、医药代表就向医院有关人员行贿,以获取更多的药品销售额。
“洁净”医疗卫生领域
要“洁净”当地医疗卫生领域,应先从规范医药采购行为入手。加大对药品集中采购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全面推进。加强药品集中采购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和供货企业履行购销合同,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次,要加大对行贿人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对于多次向多人行贿的医药代表,要坚决立案查处,并连同预防部门建立行贿人档案,对有行贿记录的药商,要限制其进入市场进行经营活动。医疗卫生单位在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的过程中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药品商、医疗器械商有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设置准入门槛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降低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风险。■
“不卫生”点在哪里
在近年河南省三门峡市医疗卫生领域查处的34起案件中,涉嫌受贿的有29人,高居各类职务犯罪之首。在涉案人员中担任领导职务的较多,“一把手”犯罪特点明显。在立案侦查的案件中,于医院、卫生院、保健院等医疗机构担任医院、卫生院院长的有7人,担任副院长的1人,正副主任、科长的21人。
三门峡市中医院骨科主任李某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先后二十多次收受药品销售方的贿赂118万元。另外,三门峡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吴某从2004年至案发期间,收受试剂供应商21.79万元回扣。这些行贿受贿行为时间跨度长。药品推销商(俗称药贩子、医药代表)给予购药单位及个人回扣成为其主要的营销手段,但是其在具体运作却相对的隐蔽。主要是医药贩子与医院掌握有采购药品权的关键人物,即院长、主任或业务部门负责人私下谈好回扣比例,并且在实际销售中定期或不定期兑现,而在财务账目上却无任何显示。
寻找“污染之源”
医疗服务与药品销售不分家是“污染”当地医疗卫生领域的原因之一。现行的“医药合一,以药养医”的制度,使医疗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其创造的“经济价值”挂钩,强化了医护人员的逐利动机。同时,医药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加剧了医疗卫生领域的“不卫生”。近年来,三门峡市查处的卫生领域受贿案件中,主要表现为医药企业或其人员为拓宽销售渠道,向医务人员提供医药回扣。目前,全国现有制药企业近万家,大多数企业规模小、设备差,不少药品供大于求。在此情况下,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要赢得市场份额,为促销预留足够的回扣空间,往往虚列产品成本,抬高定价,以至于定价后的药品价格严重偏离价值,其中有的水分高达40%至50%。由于药品总量的80%都通过医院销售,于是医药厂家、医药代表就向医院有关人员行贿,以获取更多的药品销售额。
“洁净”医疗卫生领域
要“洁净”当地医疗卫生领域,应先从规范医药采购行为入手。加大对药品集中采购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全面推进。加强药品集中采购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和供货企业履行购销合同,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次,要加大对行贿人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对于多次向多人行贿的医药代表,要坚决立案查处,并连同预防部门建立行贿人档案,对有行贿记录的药商,要限制其进入市场进行经营活动。医疗卫生单位在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的过程中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药品商、医疗器械商有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设置准入门槛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降低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