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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年夏天,资深日本足球记者应虹霞推出《日本足球的明治维新》(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7月第一版)一书,用二十多万字的体量,将日本足球半个多世纪以来的革新关键之处逐一剖析,为研究现代社会之中的足协这一特殊组织提供了相当详实的中文文本。
在本年夏天,资深日本足球记者应虹霞推出《日本足球的明治维新》(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7月第一版)一书,用二十多万字的体量,将日本足球半个多世纪以来的革新关键之处逐一剖析,为研究现代社会之中的足协这一特殊组织提供了相当详实的中文文本。J联赛开幕16年,日本足球急遽发展成堪与棒球相提并论的主流职业运动,在经济收入和社会影响力都日益提升,作为组织运营而言,日本足协可以得到高分。日本足协如何在财务上稳健管理,为各地协会造血,支持J联赛的可持续发展,为日本足球赢得相当的位置,其中的运营方法论,与一家国际五百强公司并无两样。日本足球的成功,离不开日本足协商业上的成功。其中的许多做法,不仅中国公众,中国的公司们更需要了解与考量。
1921年(大正10年),在野津谦的协助下,内野台领创设了“大日本蹴球协会”,即今天“日本足球协会(JFA)”的前身。身为曹洞宗僧侣,也是著名汉学家的内野也因此被奉为日本现代足球制度的始创人。在很多年间,日本足球以大学足球、民间足球为主。
1961年,年轻的川渊三郎——后来的日本足协主席——从早稻田大学毕业进入日本一流企业古河电工,其难度不亚于现今受聘世界500强。但川渊却获得了笔试免试的资格,因为古河电工社长的时任老板,指定了冰球、足球等为四大社技,对有此专长的大学毕业生象川渊求贤若渴。一流企业建立附属运动部门是当时的潮流,被当作企业的“门面”,无形的“对外宣传广告”。日本的企业球队是在二战之后,主要是五十年代前后流行起来的。企业球队的球员在身份上属于企业员工。球队设施,诸如体育馆和训练场地的修建,也都由母体企业出资。相形今天的J职业联赛,这样的球队和球员显然尚处于业余的境地。
就这样,日本足球史上著名的“队员在身份上属于企业员工,工作之余从事足球”,即“由企业包揽一切的,非职业足球”性质的足球体制,简称之为“企业足球”的独特体制。
大财团左右二战后经济命脉的日本,足球走过了近40年的企业足球历程,1991年11月,“社团法人日本职业足球联盟(以下简称“J联盟”)”成立,川渊三郎出任首届J联盟主席。为自断退路背水一战,川渊以此为契机彻底退出多少人梦寐以求,本可安享终身的日本一流名企“古河电工”,为长达30年的企业生涯划上句号。而对于顺着世界大势浩浩荡荡走向职业化的整个日本足球而言,这更是一个划时代之举,是新时代的风向标。包括此前在1974年已经实现财团法人化的日本足协,其最高管理层仍然是以“企业在编”,安享稳定丰厚高薪,仅以“挂职”和“外派”的形式在日本足球的各类机构任职。从此日本足球真正走上了职业化之路。令人吃惊的是,这条路一直很稳定,而且不断地取得成果。
在日本,“财团法人”日本足协是日本国内统揽振兴足球活动,主办J联赛、JFL联赛、女子足球联赛(L联赛)及天皇杯全日本足球锦标赛、全日本女子足球锦标赛等官方赛事,选拔组建代表全日本足球最高水准的国字号出战国际比赛的团体。“社团法人”J联盟,则是其旗下专事管理运营日本职业足球联赛(简称J联赛)的团体。日本法律也明确规定,财团法人一旦目的事业失败或财团破产(请注意个中的“或”字),就会进入财产清算程序,清算结束也就意味着财团法人资格的彻底丧失。这就说明,日本足球的职业俱乐部,一出生起就没有特权,没有地方政府的父爱。如果经济不行,就要关张。公益性法人因其公益性质,在日本民法的法律框架内被纳在监管最为严厉的一个部类。
对于财团法人日本足协和社团法人J联盟而言,其上位主管是日本政府主管教育和文体事业的文部省。这意味着,在日本,整个足球事业与政府监管部门是处于“管办分离”状态的。或者拿我们的说法,是实现了“管办分离”。这里的“管”者,是政府行政部门;“办”者,是由足协牵头的足球行业。而悬挂其上的“尚方宝剑”,即“管”者履行监管职责的依据正是法律,具体而言是日本民法框架下的《公益法人认定法》。
看回今天可以参考的一系列做法。日本足协自2002年以来提出了11项“船长使命”,其重点是与地方协会携手,共同从基层的草根足球做起,为日本足球打造一座基座更大,更为夯实的金字塔。为资助地方协会的草根足球事业,日本足协自2002年以来持续为其提供资金援助,但凡有好的创意就尽可能拨款助其成就事业,但每一笔资金都实行严格精算,并要求对方提交详尽的运营管理报告。仅仅是2007年度,日本足协就资助地方足协达10亿日元,在足协年度收入之中占据了6%强。
与其让资金在日本足协结余、沉淀,不如让其在活跃地方草根足球中发挥作用。既然日本足协的资金来源于地方各协会,各加盟球队及每一名个人会员的会员费,来源于深深扎根于日本社会的整个足球大家庭,那么反馈于地方足协,并以之为平台和桥梁向外衔接延伸至整个社会,不仅理所应当,并且“以长远眼光来看,对于整个日本足球的发展也必有巨大回报。”
另一方面,为促进地方协会间竞争,日本足协自2006年起制定“县协会排行榜”,明示评分标准,公开经管内容。到2008年,年度预算投入高达1亿日元以上的县协会超过30家,最高一家甚至达到了4亿日元。足协之所以希冀地方协会努力奋起,是因为这里才是孕生未来日本足球人才,包括球员和足球从业者的唯一土壤。地方协会也只有真正做大做强自身,才有能力接纳更多的社会人才投身足球事业。(据经济观察网)
在本年夏天,资深日本足球记者应虹霞推出《日本足球的明治维新》(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7月第一版)一书,用二十多万字的体量,将日本足球半个多世纪以来的革新关键之处逐一剖析,为研究现代社会之中的足协这一特殊组织提供了相当详实的中文文本。J联赛开幕16年,日本足球急遽发展成堪与棒球相提并论的主流职业运动,在经济收入和社会影响力都日益提升,作为组织运营而言,日本足协可以得到高分。日本足协如何在财务上稳健管理,为各地协会造血,支持J联赛的可持续发展,为日本足球赢得相当的位置,其中的运营方法论,与一家国际五百强公司并无两样。日本足球的成功,离不开日本足协商业上的成功。其中的许多做法,不仅中国公众,中国的公司们更需要了解与考量。
1921年(大正10年),在野津谦的协助下,内野台领创设了“大日本蹴球协会”,即今天“日本足球协会(JFA)”的前身。身为曹洞宗僧侣,也是著名汉学家的内野也因此被奉为日本现代足球制度的始创人。在很多年间,日本足球以大学足球、民间足球为主。
1961年,年轻的川渊三郎——后来的日本足协主席——从早稻田大学毕业进入日本一流企业古河电工,其难度不亚于现今受聘世界500强。但川渊却获得了笔试免试的资格,因为古河电工社长的时任老板,指定了冰球、足球等为四大社技,对有此专长的大学毕业生象川渊求贤若渴。一流企业建立附属运动部门是当时的潮流,被当作企业的“门面”,无形的“对外宣传广告”。日本的企业球队是在二战之后,主要是五十年代前后流行起来的。企业球队的球员在身份上属于企业员工。球队设施,诸如体育馆和训练场地的修建,也都由母体企业出资。相形今天的J职业联赛,这样的球队和球员显然尚处于业余的境地。
就这样,日本足球史上著名的“队员在身份上属于企业员工,工作之余从事足球”,即“由企业包揽一切的,非职业足球”性质的足球体制,简称之为“企业足球”的独特体制。
大财团左右二战后经济命脉的日本,足球走过了近40年的企业足球历程,1991年11月,“社团法人日本职业足球联盟(以下简称“J联盟”)”成立,川渊三郎出任首届J联盟主席。为自断退路背水一战,川渊以此为契机彻底退出多少人梦寐以求,本可安享终身的日本一流名企“古河电工”,为长达30年的企业生涯划上句号。而对于顺着世界大势浩浩荡荡走向职业化的整个日本足球而言,这更是一个划时代之举,是新时代的风向标。包括此前在1974年已经实现财团法人化的日本足协,其最高管理层仍然是以“企业在编”,安享稳定丰厚高薪,仅以“挂职”和“外派”的形式在日本足球的各类机构任职。从此日本足球真正走上了职业化之路。令人吃惊的是,这条路一直很稳定,而且不断地取得成果。
在日本,“财团法人”日本足协是日本国内统揽振兴足球活动,主办J联赛、JFL联赛、女子足球联赛(L联赛)及天皇杯全日本足球锦标赛、全日本女子足球锦标赛等官方赛事,选拔组建代表全日本足球最高水准的国字号出战国际比赛的团体。“社团法人”J联盟,则是其旗下专事管理运营日本职业足球联赛(简称J联赛)的团体。日本法律也明确规定,财团法人一旦目的事业失败或财团破产(请注意个中的“或”字),就会进入财产清算程序,清算结束也就意味着财团法人资格的彻底丧失。这就说明,日本足球的职业俱乐部,一出生起就没有特权,没有地方政府的父爱。如果经济不行,就要关张。公益性法人因其公益性质,在日本民法的法律框架内被纳在监管最为严厉的一个部类。
对于财团法人日本足协和社团法人J联盟而言,其上位主管是日本政府主管教育和文体事业的文部省。这意味着,在日本,整个足球事业与政府监管部门是处于“管办分离”状态的。或者拿我们的说法,是实现了“管办分离”。这里的“管”者,是政府行政部门;“办”者,是由足协牵头的足球行业。而悬挂其上的“尚方宝剑”,即“管”者履行监管职责的依据正是法律,具体而言是日本民法框架下的《公益法人认定法》。
看回今天可以参考的一系列做法。日本足协自2002年以来提出了11项“船长使命”,其重点是与地方协会携手,共同从基层的草根足球做起,为日本足球打造一座基座更大,更为夯实的金字塔。为资助地方协会的草根足球事业,日本足协自2002年以来持续为其提供资金援助,但凡有好的创意就尽可能拨款助其成就事业,但每一笔资金都实行严格精算,并要求对方提交详尽的运营管理报告。仅仅是2007年度,日本足协就资助地方足协达10亿日元,在足协年度收入之中占据了6%强。
与其让资金在日本足协结余、沉淀,不如让其在活跃地方草根足球中发挥作用。既然日本足协的资金来源于地方各协会,各加盟球队及每一名个人会员的会员费,来源于深深扎根于日本社会的整个足球大家庭,那么反馈于地方足协,并以之为平台和桥梁向外衔接延伸至整个社会,不仅理所应当,并且“以长远眼光来看,对于整个日本足球的发展也必有巨大回报。”
另一方面,为促进地方协会间竞争,日本足协自2006年起制定“县协会排行榜”,明示评分标准,公开经管内容。到2008年,年度预算投入高达1亿日元以上的县协会超过30家,最高一家甚至达到了4亿日元。足协之所以希冀地方协会努力奋起,是因为这里才是孕生未来日本足球人才,包括球员和足球从业者的唯一土壤。地方协会也只有真正做大做强自身,才有能力接纳更多的社会人才投身足球事业。(据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