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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拟从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主要内容、立法价值和现状等方面进行分析,并且对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 公司 社会责任 股东利益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公司存在的目的不仅仅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要兼顾公司的社会责任。适当地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不仅可以预防公司的经济力量被人为地滥用来损害社会利益,而且还有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完善公司立法,规制公司行为便显得特别重要。
1 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
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决策者采取保护与促进社会福利行动之义务,使公司不仅负有经济和法律上之义务,更应对社会负起超越这些义务之其他责任。公司不应仅是经济性机构,也应是社会性质的单位,公司追求经济目标之时必须兼顾社会使命。如何协调股东利益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立论的难点。理解这一问题,关键在于理清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即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社会利益。在服务于股东的长远利益的前提之下,董事会对于如何更好地经营管理好公司享有相当程度的自由裁量权或经营自主权。根据此种自由裁量权,只要董事会的决策行为没有违反董事对公司及股东所负的忠实义务或信托义务,而且尽到了善良管理人所负的注意义务,则董事会有权对抗异议股东对董事会决策的挑战。
2 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价值
2.1 预防公司滥用经济力量
从整个世界的发展来看,公司的经济力量只会越来越强,社会财富越来越向公司集中。据统计单世界500强的财富就占全世界的一半以上,而且一些跨国公司的实力就可以和一些小国的实力相提并论。因此公司对社会的影响也只会日益增大,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就可以预防公司的经济力量被人为地滥用来损害社会利益。
2.2 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物质资本对公司的发展作用日益减弱,人力资本,尤其是掌握各种复杂的专门知识的人力资本更能决定公司的兴旺发达,公司职员所拥有的高素质的劳动比物质资本更为稀缺。因此不应简单地把公司看成是“股东们的联合体”,而应是物质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以及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组成的契约组织。
2.3 有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
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因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加上市场经济下公司与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利益相关者单凭自身微薄分散的力量无法与公司强大的经济实力相抗衡,因此公司往往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择手段去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所以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完善公司立法,规制公司行为显得特别重要。
3 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完善
我国《公司法》没有可以强制请求执行的公司法律义务与责任,更没有将其作为公司营利性相并列的公司特征来对待,说明我国对于公司的社会贡献还是以其所创造的利润为核心指标。但是随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以及温室效应导致的灾害,公司作为这些现象的间接或直接制造者,从增加社会财富,推动人类进步的形象开始向破坏环境、导致灾难的制造者“妖魔”形象转变,公司社会责任变得迫切需要改进。
3.1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强化公司利益的转轨
平衡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以和社会利益,保证公司的社会责任对公司发展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保护那些在公司决策结构中没有利益代表的利害关系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真正关心那些处于弱者地位的利害关系人,便成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经营者的任务就是平衡公司利害关系人之间的不同要求,确保弱者利害关系人在公司决策中有自己的发言权和决策权,在公司利害关系人之间进行资源的分配和再分配。因此,可以通过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股东协议约定等方式实现对公司的社会责任保证,以达到对公司利益的转轨,从而实现公司的健康发展。
3.2 导入社会公开法律机制
社会公开机制能够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就在于它能止恶扬善,驱邪扶正,唤醒全社会的公司社会责任意识。踏踏实实履行公司社会责任的公司,就会赢得全社会的交口称赞;相反,那些社会责任感淡漠,大发不义之财的公司,就会招致全社会的谴责和法律上的制裁,就会自绝于客户和消费者。
3.3 董事践行公司社会责任的义务落实
董事是股东利益的保护人,有义务竭尽全力为股东们赚钱,但没有义务促进非股东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也可以说董事是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代言人,因此要让公司的社会责任落到实处,必须中从公司的董事做起,以促使公司的社会责任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刘俊.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2] 张士元,刘丽.论公司的社会责任[J].法商研究,2004(6).
[3] 高程德.现代公司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关键词 公司 社会责任 股东利益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公司存在的目的不仅仅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要兼顾公司的社会责任。适当地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不仅可以预防公司的经济力量被人为地滥用来损害社会利益,而且还有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完善公司立法,规制公司行为便显得特别重要。
1 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
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决策者采取保护与促进社会福利行动之义务,使公司不仅负有经济和法律上之义务,更应对社会负起超越这些义务之其他责任。公司不应仅是经济性机构,也应是社会性质的单位,公司追求经济目标之时必须兼顾社会使命。如何协调股东利益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立论的难点。理解这一问题,关键在于理清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即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社会利益。在服务于股东的长远利益的前提之下,董事会对于如何更好地经营管理好公司享有相当程度的自由裁量权或经营自主权。根据此种自由裁量权,只要董事会的决策行为没有违反董事对公司及股东所负的忠实义务或信托义务,而且尽到了善良管理人所负的注意义务,则董事会有权对抗异议股东对董事会决策的挑战。
2 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价值
2.1 预防公司滥用经济力量
从整个世界的发展来看,公司的经济力量只会越来越强,社会财富越来越向公司集中。据统计单世界500强的财富就占全世界的一半以上,而且一些跨国公司的实力就可以和一些小国的实力相提并论。因此公司对社会的影响也只会日益增大,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就可以预防公司的经济力量被人为地滥用来损害社会利益。
2.2 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物质资本对公司的发展作用日益减弱,人力资本,尤其是掌握各种复杂的专门知识的人力资本更能决定公司的兴旺发达,公司职员所拥有的高素质的劳动比物质资本更为稀缺。因此不应简单地把公司看成是“股东们的联合体”,而应是物质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以及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组成的契约组织。
2.3 有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
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因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加上市场经济下公司与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利益相关者单凭自身微薄分散的力量无法与公司强大的经济实力相抗衡,因此公司往往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择手段去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所以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完善公司立法,规制公司行为显得特别重要。
3 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完善
我国《公司法》没有可以强制请求执行的公司法律义务与责任,更没有将其作为公司营利性相并列的公司特征来对待,说明我国对于公司的社会贡献还是以其所创造的利润为核心指标。但是随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以及温室效应导致的灾害,公司作为这些现象的间接或直接制造者,从增加社会财富,推动人类进步的形象开始向破坏环境、导致灾难的制造者“妖魔”形象转变,公司社会责任变得迫切需要改进。
3.1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强化公司利益的转轨
平衡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以和社会利益,保证公司的社会责任对公司发展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保护那些在公司决策结构中没有利益代表的利害关系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真正关心那些处于弱者地位的利害关系人,便成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经营者的任务就是平衡公司利害关系人之间的不同要求,确保弱者利害关系人在公司决策中有自己的发言权和决策权,在公司利害关系人之间进行资源的分配和再分配。因此,可以通过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股东协议约定等方式实现对公司的社会责任保证,以达到对公司利益的转轨,从而实现公司的健康发展。
3.2 导入社会公开法律机制
社会公开机制能够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就在于它能止恶扬善,驱邪扶正,唤醒全社会的公司社会责任意识。踏踏实实履行公司社会责任的公司,就会赢得全社会的交口称赞;相反,那些社会责任感淡漠,大发不义之财的公司,就会招致全社会的谴责和法律上的制裁,就会自绝于客户和消费者。
3.3 董事践行公司社会责任的义务落实
董事是股东利益的保护人,有义务竭尽全力为股东们赚钱,但没有义务促进非股东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也可以说董事是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代言人,因此要让公司的社会责任落到实处,必须中从公司的董事做起,以促使公司的社会责任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刘俊.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2] 张士元,刘丽.论公司的社会责任[J].法商研究,2004(6).
[3] 高程德.现代公司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