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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V551.4
摘要:面对现今越来越高的建筑物工程,其深基坑支护的监理工作给建设者带来了新的课题,如何做好深基坑监理,使其能够保证工程安全顺利进行结构主体施工,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尤为重要,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建筑工程深基坑支护施工监理进行了探讨,为同行作参考。
关键词:深基坑支护;强制性条文;审查;施工监理;验收
深基坑支护已成为高层建筑重点施工项目,所以就需要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监理体系, 在进行建筑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理时, 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重点审查深基坑支护方案,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 认真检查监测数据,对所得数据进行定量的分析与评价,,提出合理化措施与建议,检验加固处理后的效果,才能取得较好的监理效果。
1关于深基坑支护方面的的强制性条文
关于深基坑支护方面的的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主要包括《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中第9.1.3、9.1.6、9.2.8条,《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第3.1.4、3.1.5、3.1.6条,《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程》(GB50086-2001)第1.0.3、4.1.11、4.3.3条,《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第3.2.2、3.3.3、3.3.6、3.4.2、3.4.9条共十四条强制性条文。这些强制性条文要求实施单位和检查单位注意以下控制事项:充分掌握场地条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建筑物、市政设施等)。设计计算不得漏项。对计算结果应有专人校审,必要时用不同软件互校。复杂场地周边有重要工程设施的场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支护工程应组织专项审查,对复杂支护体系应进行专门论证。在施工阶段应与勘察报告比较,认定是否符合地质条件,并及时根据情况修改设计。
2基坑土方开挖施工方案的审查
深基坑工程应编制专项的基坑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第3.7.4条强制性规定:“基坑开挖方案内容主要应包括开挖方法、开挖时间、土方开挖顺序、坡道位置设定、运输车辆行走路线、开挖检测方案以及对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需采取的保护措施等。”
是否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
是否考虑了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周围环境、施工工期的要求?
方案应详细说明土方开挖的平面流向,分层分段情况,出土口的布置,机械设备的配备,对工程桩及支护结构的保护措施及深浅基坑高低跨处的处理,出口坡道处的处理等。
3施工过程中的监理
3.1排桩施工监理
灌注桩的排桩宜采用隔桩施工的成桩顺序,并应在灌注桩混凝土24h后进行临桩成孔施工。
当不承受垂直荷载时,要求桩底沉渣厚度不宜超过200mm,当兼作承重结构时,桩底沉渣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有关要求执行。
非均匀配筋排桩的钢筋笼在绑扎、吊装和埋设时,应保证钢筋笼的安装方向和设计方向一致。
冠梁施工前,应将支护柱柱顶浮浆凿除并清理干净,桩顶上露出的钢筋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锚固段强度应大于15MPa并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进行张拉。
锚杆张拉顺序应考虑对邻近锚杆的影响。
3.2土钉墙施工监理
上层土钉注浆体及喷射混凝土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及进行下层土钉施工。
基坑开挖和土钉墙的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在机械开挖后,应辅以人工修整坡面,坡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宜为±20mm,在坡面喷射混凝土前,应清除坡面虚土。
土钉钢筋应在孔内居中设置,定位器间距不应大于2m。
钢筋网与土坡坡面净距不应小于30mm,钢筋网搭接长度应大于300mm。
注浆时,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250~500mm处,在孔口部位宜设置止浆塞及排气管,并应及时补浆。
喷射作业时,应分段分片依次进行,同一分段内喷射顺序应自下而上,一次喷射厚度宜为40~70mm。
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一般为3~7天。
3.3土方开挖监理
开挖前,要注意保护测量坐标、水准点以及监测埋设的仪器与元件,严禁在开挖过程中碰撞、损坏支护结构、工程桩和止水帷幕、降排水设施。
对周围的电讯、电缆、煤气、供排水管道等地下设施,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碰撞而造成事故。开挖前应先做好降水、排水施工,且进行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挖土。
开挖过程中应随时做好坑内明排水,并经常检查降水是否正常,水位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尽量避开雨季和冬季开挖土方。支护体系混凝土未达到70%设计强度前,不得开始基坑土方开挖。
根据工程桩的断面、配筋与场地土质等因素,严格限制开挖平台间高差,以防土的侧压力导致工程桩的倾斜。
4 支护结构的验收
4.1锚杆及土钉墙的验收
4.1.1监理验收资料
锚杆或土钉墙竣工图,锚杆或土钉锁定力测试报告;锚杆或土钉注浆浆体强度试验报告;锚杆或土钉墙施工记录(锚杆或土钉位置、钻杆直径、深度和角度、锚杆或土钉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等)。
4.1.2监理验收要求
(1)主控项目
锚杆(土钉)长度:材料进场时用钢尺量,全数检查,合格标准为不应小于设计长度。
锚杆锁定力:现场用千斤顶做拉拔试验,试验数量:土钉不宜少于土钉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
锚杆为锚杆总数的5%,且不少于3根。合格标准:极限承载力平均值应不小于设计采用值,最小值应大于设计值的0.9倍。
(2)一般项目
锚杆或土钉位置:每排锚杆或土钉抽验10%,现场拉线后用钢尺量,控制在±100mm范围内。
钻孔倾斜度:测钻机倾角或测土钉台座与墙面倾角,定位时全数测,合格标准为倾斜角度误差为±2度。
浆体强度:每天留一组试块,试样送检,查试块试验报告。
注浆量:检查压浆泵流量计,每孔注浆量应大于理论计算浆量。
土钉墙面厚度:鉆孔检查,数量宜为每100mm2取一组,每组不少于3个点。
合格条件:全部检查孔处厚度的平均值应大于设计厚度,最小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的80%,并不应小于50mm。
4.2排桩的验收
4.2.1监理验收资料
排桩的竣工图,桩体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桩的原材料(水泥、砂石、钢筋)检验报告,排桩的施工记录(桩位置、直径、深度、混凝土浇筑)。
桩体完整性检测报告:宜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5根。当根据低应变动测法判定的桩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承载力时,应采用钻芯法补充检测,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3根。
4.2.2监理验收的要求
(1)主控项目
桩位:定位验收时要求桩位偏差不宜大于50mm。
孔深:成孔后验收,要求不少于设计桩长。
桩体质量检验:查检测报告。
混凝土强度:查试验报告。
(2)一般项目
按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执行。
5 基坑监测
基坑开挖必定会引起临近基坑周围土体的变形,而且土体的变形是不均匀的,愈接近基坑中心的位置变形愈大,可明显观测到基坑开挖影响的范围约为开挖深度的1.5~2.0倍。监测的周期应从基坑开挖开始,至地下室施工结束止监测的主要目的:通过监测成果分析,预估基坑支护体系本身的安全度,保证施工过程中支护体系的安全;通过监测成果预估基坑开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监测成果分析,检验支护体系设计理论和方法的可靠性,为进一步改进设计计算方法提供依据。
5.1 基坑监测项目选择及测试方法
5.2 巡检
在支护结构施工、基坑开挖期间以及支护结构使用期间,应对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状况随时进行巡检。现场巡检时应检查有无下列现象及其发展情况:
基坑周边超堆荷载;基坑外地面和道路开裂、沉陷;基坑周边建筑物开裂、倾斜;基坑周边水管漏水,破裂,燃气管漏气;挡土构件表面开裂;锚杆锚头松动,锚杆杆件滑动,腰梁和锚杆支座变形,连接破损等;支撑构件变形、开裂;土钉墙土钉滑脱,土钉墙面层开裂和错动;基坑侧壁和止水帷幕渗水、漏水、流砂等;降水井抽水不正常,基坑坡顶、坡面坡脚排水不通畅。现场每日的巡检结果要有记录。
5.3 第三方基坑监测
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化单位作为第三方,进行基坑监测。
5.4 报警情况
基坑监测数据、现场巡检结果应及时整理和反馈。当出现下列危险征兆时,应立即报警:
支护结构位移达到设计规定的位移限值,具有继续增长的趋势;支护结构位移速率增长且不收敛;支护结构内力超过其设计值;基坑周围受保护的建筑物、道路、地面沉降达到设计规定的沉降限值,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基坑周围受保护的建筑物、道路、地面出现裂缝,或其沉降、倾斜达到相关规范的变形允许值;支护结构出现影响整体结构安全性的损坏;基坑出现局部坍塌;开挖面出现隆起现象;基坑出现流土、管涌现象。
6 结语
基坑工程是系统工程,基坑支护结构是临时结构,与永久性结构相比,安全储备少,因此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加强监管,加强巡检,实行信息化的施工管理是确保基坑安全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汤丁 计宁斌 刘大华 王海涛 彭伟蔚,监理在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过程控制[J].施工技术,2011.S1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
摘要:面对现今越来越高的建筑物工程,其深基坑支护的监理工作给建设者带来了新的课题,如何做好深基坑监理,使其能够保证工程安全顺利进行结构主体施工,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尤为重要,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建筑工程深基坑支护施工监理进行了探讨,为同行作参考。
关键词:深基坑支护;强制性条文;审查;施工监理;验收
深基坑支护已成为高层建筑重点施工项目,所以就需要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监理体系, 在进行建筑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理时, 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重点审查深基坑支护方案,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 认真检查监测数据,对所得数据进行定量的分析与评价,,提出合理化措施与建议,检验加固处理后的效果,才能取得较好的监理效果。
1关于深基坑支护方面的的强制性条文
关于深基坑支护方面的的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主要包括《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中第9.1.3、9.1.6、9.2.8条,《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第3.1.4、3.1.5、3.1.6条,《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程》(GB50086-2001)第1.0.3、4.1.11、4.3.3条,《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第3.2.2、3.3.3、3.3.6、3.4.2、3.4.9条共十四条强制性条文。这些强制性条文要求实施单位和检查单位注意以下控制事项:充分掌握场地条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建筑物、市政设施等)。设计计算不得漏项。对计算结果应有专人校审,必要时用不同软件互校。复杂场地周边有重要工程设施的场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支护工程应组织专项审查,对复杂支护体系应进行专门论证。在施工阶段应与勘察报告比较,认定是否符合地质条件,并及时根据情况修改设计。
2基坑土方开挖施工方案的审查
深基坑工程应编制专项的基坑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第3.7.4条强制性规定:“基坑开挖方案内容主要应包括开挖方法、开挖时间、土方开挖顺序、坡道位置设定、运输车辆行走路线、开挖检测方案以及对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需采取的保护措施等。”
是否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
是否考虑了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周围环境、施工工期的要求?
方案应详细说明土方开挖的平面流向,分层分段情况,出土口的布置,机械设备的配备,对工程桩及支护结构的保护措施及深浅基坑高低跨处的处理,出口坡道处的处理等。
3施工过程中的监理
3.1排桩施工监理
灌注桩的排桩宜采用隔桩施工的成桩顺序,并应在灌注桩混凝土24h后进行临桩成孔施工。
当不承受垂直荷载时,要求桩底沉渣厚度不宜超过200mm,当兼作承重结构时,桩底沉渣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有关要求执行。
非均匀配筋排桩的钢筋笼在绑扎、吊装和埋设时,应保证钢筋笼的安装方向和设计方向一致。
冠梁施工前,应将支护柱柱顶浮浆凿除并清理干净,桩顶上露出的钢筋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锚固段强度应大于15MPa并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进行张拉。
锚杆张拉顺序应考虑对邻近锚杆的影响。
3.2土钉墙施工监理
上层土钉注浆体及喷射混凝土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及进行下层土钉施工。
基坑开挖和土钉墙的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在机械开挖后,应辅以人工修整坡面,坡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宜为±20mm,在坡面喷射混凝土前,应清除坡面虚土。
土钉钢筋应在孔内居中设置,定位器间距不应大于2m。
钢筋网与土坡坡面净距不应小于30mm,钢筋网搭接长度应大于300mm。
注浆时,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250~500mm处,在孔口部位宜设置止浆塞及排气管,并应及时补浆。
喷射作业时,应分段分片依次进行,同一分段内喷射顺序应自下而上,一次喷射厚度宜为40~70mm。
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一般为3~7天。
3.3土方开挖监理
开挖前,要注意保护测量坐标、水准点以及监测埋设的仪器与元件,严禁在开挖过程中碰撞、损坏支护结构、工程桩和止水帷幕、降排水设施。
对周围的电讯、电缆、煤气、供排水管道等地下设施,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碰撞而造成事故。开挖前应先做好降水、排水施工,且进行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挖土。
开挖过程中应随时做好坑内明排水,并经常检查降水是否正常,水位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尽量避开雨季和冬季开挖土方。支护体系混凝土未达到70%设计强度前,不得开始基坑土方开挖。
根据工程桩的断面、配筋与场地土质等因素,严格限制开挖平台间高差,以防土的侧压力导致工程桩的倾斜。
4 支护结构的验收
4.1锚杆及土钉墙的验收
4.1.1监理验收资料
锚杆或土钉墙竣工图,锚杆或土钉锁定力测试报告;锚杆或土钉注浆浆体强度试验报告;锚杆或土钉墙施工记录(锚杆或土钉位置、钻杆直径、深度和角度、锚杆或土钉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等)。
4.1.2监理验收要求
(1)主控项目
锚杆(土钉)长度:材料进场时用钢尺量,全数检查,合格标准为不应小于设计长度。
锚杆锁定力:现场用千斤顶做拉拔试验,试验数量:土钉不宜少于土钉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
锚杆为锚杆总数的5%,且不少于3根。合格标准:极限承载力平均值应不小于设计采用值,最小值应大于设计值的0.9倍。
(2)一般项目
锚杆或土钉位置:每排锚杆或土钉抽验10%,现场拉线后用钢尺量,控制在±100mm范围内。
钻孔倾斜度:测钻机倾角或测土钉台座与墙面倾角,定位时全数测,合格标准为倾斜角度误差为±2度。
浆体强度:每天留一组试块,试样送检,查试块试验报告。
注浆量:检查压浆泵流量计,每孔注浆量应大于理论计算浆量。
土钉墙面厚度:鉆孔检查,数量宜为每100mm2取一组,每组不少于3个点。
合格条件:全部检查孔处厚度的平均值应大于设计厚度,最小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的80%,并不应小于50mm。
4.2排桩的验收
4.2.1监理验收资料
排桩的竣工图,桩体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桩的原材料(水泥、砂石、钢筋)检验报告,排桩的施工记录(桩位置、直径、深度、混凝土浇筑)。
桩体完整性检测报告:宜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5根。当根据低应变动测法判定的桩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承载力时,应采用钻芯法补充检测,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3根。
4.2.2监理验收的要求
(1)主控项目
桩位:定位验收时要求桩位偏差不宜大于50mm。
孔深:成孔后验收,要求不少于设计桩长。
桩体质量检验:查检测报告。
混凝土强度:查试验报告。
(2)一般项目
按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执行。
5 基坑监测
基坑开挖必定会引起临近基坑周围土体的变形,而且土体的变形是不均匀的,愈接近基坑中心的位置变形愈大,可明显观测到基坑开挖影响的范围约为开挖深度的1.5~2.0倍。监测的周期应从基坑开挖开始,至地下室施工结束止监测的主要目的:通过监测成果分析,预估基坑支护体系本身的安全度,保证施工过程中支护体系的安全;通过监测成果预估基坑开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监测成果分析,检验支护体系设计理论和方法的可靠性,为进一步改进设计计算方法提供依据。
5.1 基坑监测项目选择及测试方法
5.2 巡检
在支护结构施工、基坑开挖期间以及支护结构使用期间,应对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状况随时进行巡检。现场巡检时应检查有无下列现象及其发展情况:
基坑周边超堆荷载;基坑外地面和道路开裂、沉陷;基坑周边建筑物开裂、倾斜;基坑周边水管漏水,破裂,燃气管漏气;挡土构件表面开裂;锚杆锚头松动,锚杆杆件滑动,腰梁和锚杆支座变形,连接破损等;支撑构件变形、开裂;土钉墙土钉滑脱,土钉墙面层开裂和错动;基坑侧壁和止水帷幕渗水、漏水、流砂等;降水井抽水不正常,基坑坡顶、坡面坡脚排水不通畅。现场每日的巡检结果要有记录。
5.3 第三方基坑监测
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化单位作为第三方,进行基坑监测。
5.4 报警情况
基坑监测数据、现场巡检结果应及时整理和反馈。当出现下列危险征兆时,应立即报警:
支护结构位移达到设计规定的位移限值,具有继续增长的趋势;支护结构位移速率增长且不收敛;支护结构内力超过其设计值;基坑周围受保护的建筑物、道路、地面沉降达到设计规定的沉降限值,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基坑周围受保护的建筑物、道路、地面出现裂缝,或其沉降、倾斜达到相关规范的变形允许值;支护结构出现影响整体结构安全性的损坏;基坑出现局部坍塌;开挖面出现隆起现象;基坑出现流土、管涌现象。
6 结语
基坑工程是系统工程,基坑支护结构是临时结构,与永久性结构相比,安全储备少,因此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加强监管,加强巡检,实行信息化的施工管理是确保基坑安全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汤丁 计宁斌 刘大华 王海涛 彭伟蔚,监理在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过程控制[J].施工技术,2011.S1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