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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拍电视剧是个类似“劳工活”,周期长,工时长,休息时间短。而美剧却已经规范化到了类似“白领活”,所以好多有了家庭的不愿意四处跑的女明星反而容易回头拍电视剧。
国内电视剧明星的片酬据说节节上涨,报价达30万、40万一集,因为电视台收购电视剧主要看明星,有明星的剧集才容易卖出去。这种情况很让我疑惑,因为中外电视剧的很多例子都表明,戏好演员红,很多电视剧捧红了演员。所以不能说演员不重要,但是明星对于电视剧的重要性似乎要次于剧情本身的好坏。尤其在美国,电视剧是无名演员进军演艺界的台阶,很多如今有名的明星当初都是在各种电视剧里闯荡,最后靠一部好戏爆红。比如《急救室的春天》之于乔治·克鲁尼,《老友记》之于詹妮弗·安妮斯顿。在中国,海岩的电视剧也捧红了数位新人。所以为何购买人还这么看重明星而不看重剧情?
美剧中尤其室内剧和情景喜剧,主要靠情节、台词和人物推动,视觉上没什么太多发挥,所以电视业不像电影业,一般不提导演,最重视的是编剧。这个在日韩也是一样。因笔者更熟悉美剧方面情况,所以就以美剧为例来做些介绍。
在西方流行的说法是电影是导演的,话剧是演员的,电视剧是编剧的。也就是说最能显示演员功力的是话剧。同样的《茶馆》,我们非得看人艺的。而演员在电影里的表演有很多是可以靠辅助的方法增进,电影更多是导演的艺术。而电视剧则主要靠编剧,所以美剧是编剧中心制。
这个中心的名号叫Creator,即主编剧,他想出主意,写出最先几集,然后推销出去,有制片公司愿意做,手下再弄个写作班子。连续剧的导演可以有很多人轮换,演员也有离开的,只有Creator不会变。Creator有些也身兼总制片,然后执行制片和导演可以每季不同,甚至每集不同。演员下季不签约了,编剧就可以把这个人物写掉,换个新角色出现。如果预计演员以后可能还回来,可以写他搬到别地去了,如《急救室》里的医生,过两年回来的,又编他搬回来了;如果演员是肯定不演了,也可以把他编“死”,如《纽约警察》中一主角,然后剧中派来一新警察。
美国黄金时间电视正剧之王当数女影星米歇尔·菲佛的老公David E.Kelley,此公是几档流行连续剧的写手、策划、制片,反映女律师恋爱生活的《Ally McBeal》——首季每集都是他自己写的;同时他又写了一个更严肃些的关于犯罪辩护律师事务所的电视剧《The Practice》,被誉为重新发明了法律剧。他还参与了反映医生生活的《Chicago Hope》,后来又做了一个以高中教师为背景的《Boston Public》。从这里你也可以看出,美国电视剧通常以某个职业为背景,很多贴近日常生活。
Kelley本人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出了法学院就被波士顿一家名事务所录取,所以有真正的法律背景。此公极为多产,得奖无数,他的剧本关心法律案件中的道德冲突,就是我们讲的那种“人文关怀”。在美国,法律是人人身边之事,所以无论电影电视,以法律为背景的题材都有很多,所谓“法庭戏”(Courtroom Drama)。
反观中国,明星要价高,也有中国行业的苦衷。在中国拍电视剧是个类似“劳工活”,周期长,工时长,休息时间短。而美剧却已经规范化到了类似“白领活”,所以好多有了家庭的不愿意四处跑的女明星反而容易回头拍电视剧。
这是因为,美剧很多都是在一固定内景,像《迷失》那种荒岛剧情的也是固定在夏威夷一地,每天定点开工收工,而且情景喜剧更是一周拍一集,非常定时定点。周一周二演员排练,排练中出现的问题向编剧提出,编剧周三拿出修改版,然后周四再彩排,周五在观众面前录影。很多电视剧的片场就在洛杉矶或在纽约,不用出外景,加上流程如此固定化,演员就像公司人一样上班下班。
另外美剧不是一开始就拍全部,而是有了个新主意,先拍pilot(拍几集试播片),电视台买了试播片播出后看观众反应,如果受欢迎有潜力就继续投资拍,如果收视不行这剧的寿命就到此结束了。这种做法无疑能降低投资风险,也照顾了观众口味。我觉得比我们这里一拍就是几十一百集,然后才开卖的做法要好得多。
美剧完全是配合电视广告打造,情景剧半小时,其中8分钟广告,实际片长22分钟。每年按季播,夏天人们都要出门度长假,所以夏天就不会播新剧。按季播也可以按年度来控制生产,如果该季收视率下降,那么也许下季就停拍。
国内电视剧明星的片酬据说节节上涨,报价达30万、40万一集,因为电视台收购电视剧主要看明星,有明星的剧集才容易卖出去。这种情况很让我疑惑,因为中外电视剧的很多例子都表明,戏好演员红,很多电视剧捧红了演员。所以不能说演员不重要,但是明星对于电视剧的重要性似乎要次于剧情本身的好坏。尤其在美国,电视剧是无名演员进军演艺界的台阶,很多如今有名的明星当初都是在各种电视剧里闯荡,最后靠一部好戏爆红。比如《急救室的春天》之于乔治·克鲁尼,《老友记》之于詹妮弗·安妮斯顿。在中国,海岩的电视剧也捧红了数位新人。所以为何购买人还这么看重明星而不看重剧情?
美剧中尤其室内剧和情景喜剧,主要靠情节、台词和人物推动,视觉上没什么太多发挥,所以电视业不像电影业,一般不提导演,最重视的是编剧。这个在日韩也是一样。因笔者更熟悉美剧方面情况,所以就以美剧为例来做些介绍。
在西方流行的说法是电影是导演的,话剧是演员的,电视剧是编剧的。也就是说最能显示演员功力的是话剧。同样的《茶馆》,我们非得看人艺的。而演员在电影里的表演有很多是可以靠辅助的方法增进,电影更多是导演的艺术。而电视剧则主要靠编剧,所以美剧是编剧中心制。
这个中心的名号叫Creator,即主编剧,他想出主意,写出最先几集,然后推销出去,有制片公司愿意做,手下再弄个写作班子。连续剧的导演可以有很多人轮换,演员也有离开的,只有Creator不会变。Creator有些也身兼总制片,然后执行制片和导演可以每季不同,甚至每集不同。演员下季不签约了,编剧就可以把这个人物写掉,换个新角色出现。如果预计演员以后可能还回来,可以写他搬到别地去了,如《急救室》里的医生,过两年回来的,又编他搬回来了;如果演员是肯定不演了,也可以把他编“死”,如《纽约警察》中一主角,然后剧中派来一新警察。
美国黄金时间电视正剧之王当数女影星米歇尔·菲佛的老公David E.Kelley,此公是几档流行连续剧的写手、策划、制片,反映女律师恋爱生活的《Ally McBeal》——首季每集都是他自己写的;同时他又写了一个更严肃些的关于犯罪辩护律师事务所的电视剧《The Practice》,被誉为重新发明了法律剧。他还参与了反映医生生活的《Chicago Hope》,后来又做了一个以高中教师为背景的《Boston Public》。从这里你也可以看出,美国电视剧通常以某个职业为背景,很多贴近日常生活。
Kelley本人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出了法学院就被波士顿一家名事务所录取,所以有真正的法律背景。此公极为多产,得奖无数,他的剧本关心法律案件中的道德冲突,就是我们讲的那种“人文关怀”。在美国,法律是人人身边之事,所以无论电影电视,以法律为背景的题材都有很多,所谓“法庭戏”(Courtroom Drama)。
反观中国,明星要价高,也有中国行业的苦衷。在中国拍电视剧是个类似“劳工活”,周期长,工时长,休息时间短。而美剧却已经规范化到了类似“白领活”,所以好多有了家庭的不愿意四处跑的女明星反而容易回头拍电视剧。
这是因为,美剧很多都是在一固定内景,像《迷失》那种荒岛剧情的也是固定在夏威夷一地,每天定点开工收工,而且情景喜剧更是一周拍一集,非常定时定点。周一周二演员排练,排练中出现的问题向编剧提出,编剧周三拿出修改版,然后周四再彩排,周五在观众面前录影。很多电视剧的片场就在洛杉矶或在纽约,不用出外景,加上流程如此固定化,演员就像公司人一样上班下班。
另外美剧不是一开始就拍全部,而是有了个新主意,先拍pilot(拍几集试播片),电视台买了试播片播出后看观众反应,如果受欢迎有潜力就继续投资拍,如果收视不行这剧的寿命就到此结束了。这种做法无疑能降低投资风险,也照顾了观众口味。我觉得比我们这里一拍就是几十一百集,然后才开卖的做法要好得多。
美剧完全是配合电视广告打造,情景剧半小时,其中8分钟广告,实际片长22分钟。每年按季播,夏天人们都要出门度长假,所以夏天就不会播新剧。按季播也可以按年度来控制生产,如果该季收视率下降,那么也许下季就停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