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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牛津大学和斯特灵大学治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的分析,发现两所大学治理都是以权力共享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权力的制衡,且校长充分参与到大学决策体系之中,但两所大学在制衡机制的具体设计上仍存在差异。由此给我国大学内部治理改革与完善的启示是:"权力共享"是大学内部治理的重要理念,以"权力共享"为基础的制衡是大学应对竞争与实现组织目标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