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66年来华留学教育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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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来华留学教育是中国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来华留学教育的发展,积极接受外国留学生。广东作为华南地区重要的教育门户,在来华留学生的接受和培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早期的来华留学教育是以国家和政府为主导,广东地区各院校接受的留学生主要来自国家的分配或选送,国家、地方和学校对留学教育形成的多重管理,使得广东来华留学教育在学生来源、管理方式、教学安排和价值目标上呈现出鲜明的特征。由于当时来华留学教育作为一个新鲜事物,国内各方面经验和条件都不足,因而在教育管理、学科分布、生源国别和数量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早期对来华留学教育的诸多探索,为国内之后的留学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
  【关键词】新中国;来华留学教育;广东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6644-(2020)04-0051-09
  来华留学教育是新中国成立后伴随着经济社会建设而兴起的一项对外教育交流事业。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积极承担国际责任、促进国家间交流以及树立崭新的国家形象等,都是中国发起留学教育事业的动因。广东在这一时期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号召,努力承担国家分配的留学生培养任务。包括中山大学、华南工学院、华南农学院、中山医学院、广东仲恺农业学校等在内的一批高等院校和中等技术学校,在培养来华留学生教育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这一时期来华留学教育的发展整体上处于摸索阶段,各方面政策措施和经验比较缺乏,加上广东地方教育部门和接受留学生学校缺乏自主权等因素,因而在培养留学生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目前学界关于新中国成立后来华留学教育的研究较多,但已有成果多集中于宏观研究,①鲜见对具体区域的探讨。本文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后广东地区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分析,透视出国家政策影响下地方留学教育的发展,并为今后的留学教育事业提供经验和借鉴。
  一、新中国来华留学教育发展的概况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促进现代化建设、加强同世界其他国家的交流,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留学教育的发展,积极接受海外留学生。受当时国际政治局势、社会意识形态和外交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赴中国留学的学生主要来自越南、朝鲜、苏联及部分东欧国家。据统计,从1950—1965年,中国共接受来自70个国家的7259名外国留学生。其中,按照社会意识形态划分,来自14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留学生人数为6604人,占总数的91%;56个非社会主义国家的留学生人数为655人,占总数的9%。按照洲际划分,来自亚洲国家的留学生人数为6290人,占总数的86.7%;来自非洲国家的留学生人数为196人,占总数的2.7%;来自拉美地区的留学生人数为31人,占总数的0.4%;来自欧美地区的留学生人数为742人,占总数的10.2%。可见,这一时期来自社会主义国家的留学生数量远远大于非社会主义国家,来自亚洲国家的留学生数量远远大于其他洲际国家。这些留学生们陆续分布在中国的128个学校,154个专业进行学习。①另外,有个别留学生是由民间团体派遣来华,其所在国家还尚未与中国建交,这是由于中国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民间组织关系密切,也正是通过这种关系,中国开始与世界上更多的国家开展留学生交流。
  新中国成立初期来广东留学的学生数量并不多,加之来华留学作为一个新鲜事物,各方面制度措施尚不健全,指导广东的来华留学生教育主要是通过高等教育部等相关部门下发的政策或指示,以及各接受留学生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教育部门的指令大致上包括两类:一是对广东省人民政府或文教厅的指示,再由这些部门转发和下达至各接受留学生的学校;二是直接下达对各接受学校的指示,一般是针对该校某个具体事情作出的。各接受留学生院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则是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符合本校情况的培养方案或管理制度,一般来说具有相对的特定性。
  从1950—1966年,廣东地区接受来华留学生的院校主要有中山大学、华南工学院、华南农学院等高等院校,以及广东仲恺农业学校、广州林业学校等中等技术院校。1960年,在广东省毕业的越南来华留学生共有57人,“在这57人中,高等院校毕业的有:中山大学1人,中山医学院1人,华南农学院15人,广东林学院3人;中等技术学院毕业的有:广东仲恺农业学校19人,广东省广州林业学校18人”。②总体来说,1965年之前广东各学校接受留学生的数量较少,主要表现为华南工学院接受留学生20名,华南农学院接受留学生45名,中山医学院接受留学生28名。数量最多的是1966年,全省共接受越南留学生224名,其中中山大学接受64名,华南工学院接受75名、华南农学院接受66名、中南林学院接受19名。③除高等学校外,部分中等技术院校也接受了多批留学生。1957年,广东仲恺农业学校和广州林业学校分别接受教育部分配的越南留学生17名和10名。④这些技术院校在重视课本知识传授的同时,更加强调学生实践能力的锻炼,在培养中等技术人才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文革”之后,中国的来华留学教育陷入低谷,陆续暂停或终止学习,1966年广州的这批越南留学生也于当年年底休学回国。
  二、新中国来华留学教育的主要特征
  通过对相关材料和文献的整理分析,我们能够得出这一时期来华留学教育发展呈现出的一些特征。这些特征主要有:在学生来源上,体现国家主导与地方接受相结合;在管理方式上,体现统一政策与具体指导相结合;在教学安排上,体现立足书本与重视实践相结合;在价值目标上,体现人才培养与国际责任相结合。
  (一)在学生来源上,体现国家主导与地方接受相结合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来华留学教育主要是以签订双边协议和互换留学生的方式进行,中央政府是协议签订和接受留学生的主体,学校承担国家任务对来华留学生进行培养。根据新中国成立初期来华留学教育的相关研究可以发现,早在1950年1月波兰就有向中国派遣留学生的意向并致公函,这是目前所见到的外国最早想向新中国派遣留学生的正式文件。1950年5月,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分别提出希望同中国交换10名留学生,经过综合考虑,刘少奇批示可以立即办理。1950年8月,中国和罗马尼亚在北京签订了互派留学生初步协议的备忘录,对双方互派留学生的基本条件、学习期限、学习期间费用以及生活安排都作了规定。①可见,新中国初期的来华留学主要是通过外交渠道和签订双边协议的方式进行,体现出国家和政府的主导作用。   新中国成立初期来广东的留学生主要是来自国家高等教育部门的分配或分送。1950年7月,在国务院文教委制定的计划中提到,由外交部组织对东欧来华留学生进行半年到一年的汉语训练,然后分送至各国立大学听课。②广东省作为华南地区的教育大省,在中央政府的指示和安排下,积极接受来自越南、蒙古、朝鲜等外国留学生。1957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要求,广东仲恺农业学校和广州林业学校分别接受17名和10名教育部分配的越南留学生,且说明“这一批留学生系1956年来华,并在桂林中国语文专修学校学习1年,现已初步具有听、说、阅读中国语文的能力,请即按照拟学专业和年级安排学习”。③同年,中山大学同样接受一批高等教育部分配的海外留学生,并提到“这一批留学生系1955年及1956学年来华,并分别在北京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生中国语文专修班及桂林中国语文专修学校学习中文一年或二年,其中苏联学生在国内已学2、3年的中文,现已初步具有听、说、阅读中国语文的能力,请即按照他们拟学专业和年级安排学习”。④可见,当时广东接受的外国留学生主要来自高等教育部的分配,并且基本上通过专门的中文专修学校学习,具备基本的听、说和阅读能力。
  (二)在管理方式上,体现统一政策与具体指导相结合
  从接受首批来华留学生开始,我国政府和教育部门便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来保障留学生教育的发展。在留学生入学条件手续及开放专业方面,1954年3月,外交部颁布《关于东欧来华留学生入学条件、手续及1954—1955年度对外开放专业的通知》;1955年6月30日,高等教育部制定《对于我国与各友好国家互派留学生的几项做法》,对入学条件及手续、学习专业、待遇等方面作出规定。在留学生的管理工作方面,1954年4月,政务院文教委出台《各人民民主国家来华留学生暂行管理办法(草案)》,对留学资格、管理制度、学习年限、课程与教学安排、社会活动、毕业要求等作出规定;1962年7月,国务院外事办、教育部等颁发《外国留学生工作试行条例(草案)》和《外国实习生工作试行条例(草案)》,对来华留学生的接受工作、教学工作、思想工作、实习工作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在留学生生活待遇及经费管理方面,1951年7月,教育部颁布《关于东欧交换来华学生生活待遇暂行标准的通知》;1954年11月,高等教育部颁布《关于各兄弟国家派来的留学生的费用负担办法的通知》;1963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颁布《关于外国留学生经费开支标准的规定的通知》。在留学生的医疗保健方面,1954年11月,高等教育部颁布《关于外国来华留学生患病的医疗问题的通知》;1954年12月,卫生部颁布《关于外国留学生的医疗工作的通知》。一系列规章制度的相继出台,为初期来华留学教育的招生、管理和培养等方面提供了重要指导,也为之后的留学教育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
  除了国家教育部门制定的统一政策外,针对各省和地区的不同情况,地方政府也会出台相应的规定进行指导。在留学生的生活待遇方面,广东省针对当时省内外国留学生、实习生的人数及具体情况,要求各学校按照统一标准供应食用物品,“留学生、实习生所需副食品(肉类、鸡蛋、食油、白糖、蔬菜等),实行定量平价供应;所需糕点、水果、汽水、啤酒等食品饮料,由商业部门制定适当供应;日常用布、冬季棉衣用布按规定的供应标准,建立布票收支账目和留学生领取布票手续;所需日用工业品,由商业部门统一制发购货证,凭证到指定商店购买;对本人和学校所需的质量较好的纸张,按实际需量由各部门保证供应”。①当然,如果出现肉类供应标准幅度较大,各地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供应。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华留学生邮递生活物品入境需要加征关税,有部分在广东的外国留学生表示关税过高难以承受。针对这一情况,外贸部表示,“有些兄弟国家驻我国使馆也向高教部表示,他们国家对我国留学生的邮递物品是给予免税待遇的。希望我方能同样办理。……为了体现平等互利的原则,对外国留学生邮递进口的自用物品予以免税待遇是应该的”,②并对这一规定进行修改。其后,我国调整了外国留学生邮递自用物品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针对在华留学生的教育,国家教育部门虽然会出台统一的政策规定,但地方相关部门也会根据实际出现的特定情况进行具体指导。
  (三)在教学安排上,体现立足书本与重视实践相结合
  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不仅是中国教育的优良传统,同时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原则。1958年8月13日,毛泽东在视察天津大学时强调:“高等教育应抓住三个东西:一是党委领导;二是群众路线;三是把教育和生产劳动结合起来。”③9月19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提到:“在一切学校中,必须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每个学生必须依照规定参加一定时间的劳动。”同时提出,今后的办学方向是“学校办工厂和农场,工厂和农业合作社办学校。……学生可以在学校自办的工厂和农场中劳动,也可以到校外的工廠和农业合作社去参加劳动。”④新中国成立后,对来华留学生的培养不仅注重书本知识的传授,同时也强调生产实践的锻炼。
  在课本学习方面,1955年8月,在《高等教育部关于各国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事项》中,规定对留学生应要本着“学习上严格要求,生活上适当照顾”的方针,对他们的错误应该进行“及时帮助,适当批评”。⑤1963年12月,《中央转批教育部党组关于外国留学生工作会议的报告》中明确指出:“搞好留学生的教学,尽可能使他们学到真才实学,以便他们回国之后,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这是培养教育留学生工作的中心环节。……只有抓住教学这一中心环节,才能推动其他各项工作。”①广东各学校在按照既定教学大纲授课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对留学生的照顾和帮助。广州林业学校将培养留学生视为党和国家对学校的信任,并号召本校全体教师尽自身最大努力把留学生教好。在平时的学习中,越南学生极其认真深入、刻苦钻研,“平时所提出的一些问题,在广度深度方面都是学校最好的。他们在听中国的语言,及文字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特别是专业名词,听课以后多方面问,对笔记,查对字典,达到弄懂为止”。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到毕业前,“越南同学的学习成绩一贯保持优良”,在“1958到1959年度下学期期考,全校个人平均成绩最高分数94.2分的,是一名越南同学”。②可见,对于当时留学生们书本知识的掌握,学校和教师是十分重视的。   另外,中国也十分重视来华留学生的生产实习工作,国务院和教育部多次颁布条例和通知,要求将留学生实习作为一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以保证教学任务高质量完成。1962年7月,中央转批的《关于加强外国留学生、实习生工作的请示报告》中指出要重视留学生的实习事项,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应选定一些厂矿、企业作为留学生的固定实习场所”。③同时,还对外国在华实习生的各种实习事项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各地按照“实际操作为主、技术理论学习为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并制定了《外国实习生守则》,对实习事项进行规范指导。1961年,广东省林业厅研究决定安排广州林业学校的18名越南民主共和国留学生,去福建省的顺昌县九龙山伐木场、清宁县拔口伐木场、南平县西芹菜公社林产综合化工厂等地实习参观木材采运综合利用情况。通过了解中国目前的林业生产情况,让留学生学习掌握基本的生产方法,同时,指导他们在实习期间注重收集相关资料,学会总结先进生产经验的方法。④这种书本学习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不仅在留学生教育方面发挥着良好的效果,而且也对今后的留学生培养起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四)在价值目标上,体现人才培养与国际责任相结合
  培养服务现代化建设的人才,是留学教育的首要目标和本质要求。对来华留学生进行培养的前提,就是要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汉语交流知识。早在1950年,针对东欧国家来华留学生的汉语学习问题,清华大学就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清华大学东欧交换生中国语文专修班”,用以培养留学生掌握“中国语文的一般能力”。⑤
  1952年暑期专修班调整到北京大学,改名为“外国留学生中国语文专修班”。1953年又成立“桂林中国语文专修学校”,1962年成立“外国留学生高等预备学校”,并于1965年更名为“北京语言学院”。这些语文专修学校的设立,为早期我国来华留学生提供了重要的汉语学习平台,对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质量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在日常的专业教学中,各接受学校十分注重安排优秀师资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教学,教学大纲和计划也做出适当调整,同时对日常生活给予充分的保障。1953年,高等教育部在给政务院文教委的相关报告中指出,对于来华留学生的教学采取了“分班教学与个人辅导相结合的方针”,并且“为他们挑选了一批较优秀的中国同学与他们住在一起,帮助他们学习中国语文和熟习(悉)中国情况”。⑥总之,这一时期中国对来华留学生的人才培养方面做出大量努力,力求提高留学生的培养质量。
  早期的来华留学教育,不仅仅是一项简单培养学生的事务工作,更是作为中国承担国际责任以及彰显国家形象的生动体现。1954年11月,高等教育部在《关于来华留学生工作的几项规定与说明》中要求“各校本着高度的国际主义精神,妥善地安排留学生的學习和生活”,并指出“我们有责任为兄弟国家培养合乎规格的专门人才”。①1963年8月,在《蒋南翔同志关于外国留学生工作的报告(摘录)》中明确指出,“接受和培养留学生是我国应尽的不容推诿的一项国际主义义务”。②1961年,广州林业学校在对越南留学生进行工作总结和毕业鉴定时提到,“越南同学到我校学习,全校都感到莫大的光荣,这是党对我们的信任和繁重的委托。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共同繁荣,为了越南民主共和国的林业建设产业的发展,我校全体教师都以国际主义的责任感付出自己最大的努力,千方百计,把越南同学教好,教会”。③针对教育部等部门下发的《关于提高外国来华留学生假期旅行经费标准和明确旅行食宿、市内交通收费标准的通知》,广东省高教党委、广东省财政局等在向省内相关政府部门和学校等单位转发教育部该通知时强调,“接待来华留学生到我省参观是一项政治任务,我们要努力做好工作,以扩大我对外的政治影响。请发动群众在此标准内做好此项工作”。④可见,早期的来华留学教育与中国承担的国际责任紧密结合,地方政府和学校高度重视来华留学生的培养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去完成,成为当时来华留学教育的一个鲜明特点。
  三、新中国来华留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来华留学生教育,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在管理制度、学科结构、生源质量等方面也存在着不足。这些问题具体表现为教育管理上缺乏系统化和制度化、学科分布上偏向单一化和集中化、生源国别的单一性和数量的波动性等。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之后来华留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教育管理上缺乏系统化和制度化
  来华留学生的接受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留学生的资格、汉语学习、专业学习、分配学校、教学安排以及生活管理等各个方面。1954年4月,经政务院批准,高等教育部颁发了《各人民民主国家来华留学生暂行管理办法(草案)》,其中规定了接受外国留学生学校在留学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体制,并指出他们在生活、纪律、教学等各方面应遵循的规章制度。⑤由于早期来华留学生教育实行的是以中央政府为主导的多部门相互配合的管理体制,因此在许多问题上会产生多头请示的情况。各接受学校在面对诸多问题时也要上报请示上级或中央相关部门,等待答复并作出相关的处理,学校自身缺少自主处理的权力,导致在教育管理上缺乏系统和效率。
  1951年4月,在关于外国留学生入境手续能否和华侨同样办理的问题上,由于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私立岭南大学针对此事致函广东省华侨事务委员会请示办理。华侨事务委员会随即在复函中表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港口旅客进出规定中第三条:‘华侨回国持有确实证件者准免办入口申请手续’。至于留学生不算为华侨,其入境问题,可经请广东省文教厅办理为何。”①再如,在来华留学生要不要参加政治思想教育课程的问题上,高等教育部甚至出现指示相左的情况。1955年8月17日,高等教育部在《关于各国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的注意事项》中明确表示:“留学生来自不同的国家,其文化水平、生活习惯以及对我国的认识和要求各有不同,因此紧抓思想教育工作,是最重要的一环。”②1956年4月23日,高等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外国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指示》中,也要求“各有关高等学校在全校贯彻国际主义思想教育,加强对留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③而在1957年11月6日,高教部针对此事发给广东某院校的函件中却明确指出,“鉴于全国高等学校(院)及中等专业学校开始进行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课程,主要是通过辩论的形式,针对着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在大鸣大放和反资产阶级右派斗争中所暴露出来的政治思想问题,向学生进行一次深刻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和政治思想水平,因此外国留学生原则上以不参加为好。因为外国留学生所属各个国家的政治情况互不一致,吸收他们参加可能引起思想混乱,甚至影响两国关系。”④   类似这样的指示甚多,一方面可以看出国家和教育部门对留学生教育的重视,对留学生的诸多事情专门发函进行指导,以防出现原则性的错误和问题。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中国在留学教育规章制度方面的不足甚至相互冲突,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遇到问题时学校和有关教育部门往往不知如何处理,需要向上级部门或高等教育部寻求解决方案,严重影响留学教育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对来华留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十分不利。总之,建国之初,各项事业百废待兴,留学教育事业更是如此,在这种特殊的国内外环境下,来华留学教育工作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缺乏系统化、制度化管理的问题。
  (二)学科分布上偏向单一化和集中化
  受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需求以及苏联教育模式的影响,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尤其重视理工科(包括理、工、农、医等)的发展。加之当时来华留学生主要来自亚非拉社会主义和第三世界国家,这些国家亟须工业化建设方面的人才,因此这一时期来华留学主要是以理工学科为主,而人文社会科学(包括文、史、哲、艺等)相对短缺。1955年,中国与亚非拉国家互派留学生的学科专业有31个,这些专业分别设置在北京大学、天津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南开大学、中央美术学院等八个学校。虽然没有具体的专业分布数据,但从这些高校开设的骨干学科来看,主要是以理工科专业为主。1956年,中国接受来自资本主义国家的80名留学生被安排在9所院校的56个专业学习。其中,只有北京大学和中央美术学院两个学校接受汉语言文学、历史、哲学、油画、雕塑等11个专业,其他7所院校主要接受理、工、农、医类专业达45个。⑤通过来华留学生的国别以及就读的高校来看,选择人文社科专业的留学生人数要明显少于理工科专业人数。
  由于这一时期广东各学校接受的留学生主要是来自高等教育部的分配,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呈现类似的学科特征。1957年,在高等教育部分配给中等技术学校的越南留学生人数及专业名称表中可以看到,广东仲恺农业学校在作物栽培和兽医两个专业接受越南留学生共17人,广州林业学校在林业专业接受越南留学生10人,分配给其他学校的留学生也多安排在木材加工、纺织、汽车技术、船舶机械等专业。①素有“中国第一侨校”之称的暨南大学虽然是以招收侨生为主,但从其专业分布上我们也可以看出当时广东高校留学教育的学科特征。在1958年该校复办之初,共设置5个系、11个专业,分别为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历史系(历史学专业)、矿冶系(地质侦探专业、采矿专业、选矿专业、冶金专业)、水产系(养殖专业、水产加工产业、工业捕鱼专业)、航海系(驾驶专业、轮机专业)。其中,理工科专业占到80%以
  上。②截至1965年,“华南工学院接受蒙古等国留学生约20名,就读于制糖专业;华南农学院接受埃及等国留学生45名,就读于农学、遗传选种、果树、蔬菜、植物保护、农业昆虫、植物病理、土壤农化、蚕桑、畜牧、兽医、林业等专业;中山医学院接受朝鲜留学生13名和越南留学生15名,就读于医学专业”。③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来华留学教育,无论是全国还是广东,在学科分布上都表现为以理工科为主,文科专业所占的比例较小。这种学科分布上的单一化和集中化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留学教育的持久均衡发展。
  (三)生源国别的单一性和数量的波动性
  政治取向会对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教育交流事业产生推动或制约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对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开展留学教育,其重要原因是双方“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的认同”。④因而,这一时期的来华留学教育,“主要为国家外交战略服务,意识形态是影响留学生招收和培养工作的关键因素”。⑤新中国成立初期来华留学生主要来自社会主义国家,并占绝对优势,资本主义国家的留学生占比很低。据统计,1950至1965年间,来自社会主义国家的留学生为6604人,占留学生总数的91%。非社会主义国家人数仅为655人,占9%。其中,社会主义国家中,留学生超过百人的有越南、朝鲜、苏联、阿尔巴尼亚和蒙古五国,共计为6331人,占总人数的87.2%。非社会主义国家中,只有印度尼西亚留学生人数超过百人,为111人,其他国家均为几十人甚至几人。⑥
  这一时期广东的留学生主要是来自越南和朝鲜等地,生源的国别相对集中且单一。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和中国当时的留学教育政策、外交方针和地域位置等有较大的关系。1950—1966年间越南和朝鲜来华留学生分别为5252人和546人,尤其是1965年,为了支援越南战争,中国接受越南派遣来的3000多名留学生。其中,有224名学生来广东各院校就读,主要分布在中山大学、华南工学院、华南农学院、中南林学院四所高校。⑦
  由于这一时期的来华留学生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容易受到派遣国需要、两国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导致学生数量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根据统计数据,1950年来华留学生为33人,1951年为0人,此后到“文革”前数量一直呈现较大幅度波动。特别是在1965年,我国共接受3312名来华留学生,其中包括3092名越南留学生,这一年来华留学生数量急剧增加,导致接受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都出现短缺,使得日常教学和管理中出现各种问题。“由于接受留学生人数较多,全部挤中国学生的宿舍和食堂确有困难”,为了合理安排越南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同时不能影响中国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高等教育部决定“需要扩建一部分学生宿舍和食堂(三年内扩建总数约为六、七万平方米)。……此外,还需要添加一些教学仪器设备、汽车、电影放映机、录音机等设备”。①显然,这种人数波动现象也是受上述中央支援越南的影响。因此,来华留学生在国别结构上的单一性和数量上的波动性是当时中国来华留学教育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中国教育体制缺乏弹性和吸引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结语
  纵观新中国成立后的来华留学教育,在培养先进人才、促进文化交流和国际交往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一方面,政治因素对新中国初期的留学教育影响较大,体现出利用国家和行政力量干预留学教育事业的特点。在当时“一边倒”外交政策的影响下,中国积极发展同广大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这种外交政策也直接反映到教育政策上来,从这一时期来自社会主义国家的留学生数量占绝对优势就能明显看出来。早期来广东各院校的留学生主要是通过中央政府或高等教育部的分配,地方政府和学校往往会高度重视,甚至将其作为政治任务去完成,显示出政治因素对留学教育的影响。另一方面,中央政府注重对来华留学教育的全面直接管理,地方政府和学校缺乏自主权,行政效率低下。虽然中国教育部门对留学教育制定了一些政策和规定,但仍不能适应当时的发展。在一些档案资料和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央政府或高等教育部门对当时的来华留学教育进行各方面的管理,对学校教育中出现的具体情况也会采取发函或通知的方式进行指导。地方政府和学校出现问题后也会发函至高等教育部门寻求解决办法,缺乏自主解决问题的意识。   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教育发展水平的提高、国际地位的提升以及外交局面的打开等,中国的来华留学教育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统计,2018年,我国共有来自196个国家和地区的492185名各类外国留学人员在中国31个省(区、市)的1004所高等院校学习(不含港澳台地区),来自亚洲和非洲的学生人数为376605名,占留学生人数76.52%;欧美留学生的人数为109351名,占留学生人數22.22%。在广东各院校学习的留学生人数为22034名,位列全国第七。②如今,来华留学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不可否认的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进行的诸多探索,为中国之后的留学生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魏强,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付羿慧,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董海军,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8年度规划基金项目“香港大学生国家认同研究”(项目号:18YJA710009);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度创新项目“港澳留学生教育政策研究(1957—1965)”(项目号:scnumks2018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①相关文章有:王永秀:《关于来华留学教育政策的审思》,《高教探索》2017年第3期;陈宇等:《我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变迁的路径与特点——基于1950—2012年政策文本的分析思考》,《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6年第24期;李鹏:《新中国来华留学教育的发端:缘起、进程与意义》,《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6年第3期;李鹏等:《新中国开启留学教育的历史考察》,《当代中国史研究》2015年第4期;程家福等:《新中国来华研究生教育历史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2年第10期;程家福等:《略论来华留学生教育历史分期问题》,《中国高教研究》2008年第12期;郭秀晶等:《来华留学高等教育的政策分析与制度变迁》,《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①李滔:《中华留学教育史录:1949年以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86~288页。
  ②《欢送1960年度越南来华留学毕业生联欢会计划》(1960年),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315-2-16-32~32。
  ③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篡委员会:《广东省志·教育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6页。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送去1957年入你校学习的越南留学生增加名额表1份请查收》(1957年8月24日),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63-1-8-2~7。
  ①李鹏:《新中国来华留学教育的发端:缘起、进程与意义》,《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6年第3期,第107~124页。
  ②李鹏:《新中国来华留学教育的发端:缘起、进程与意义》,第107~124页。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送去1957年入你校学习的越南留学生增加名额表1份请查收》(1957年8月24日),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63-1-8-2~7。
  ④《送去1957年暑期分配入你校(院)学习的外国来华留学生名单3份请查收并预作准备工作》(1957年),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14-1-408-146~148。
  ①《转发“关于外国留学生、实习生所需副食品、布、日用品供应办法和标准的规定”的通知》(1963年),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300-1-233-1~4。
  ②《抄转外贸部关于外国留学生实习生进口邮递物品在规定限额内准免税放行规定的通知》(1957年7月23日),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95-1-98-057~059。
  ③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467页。
  ④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第688页。
  ⑤《高等教育部关于各国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的注意事项》(1955年8月17日),《中华留学教育史录:1949年以后》,第304页。
  ①《中央转批教育部党组关于外国留学生工作会议的报告》(1963年12月9日),《中华留学教育史录:1949年以后》,第329页。
  ②《越南留学生工作初步总结及毕业鉴定》(1961年),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63-1-15-22~29。
  ③《中央转批国务院外事办公室、教育部、对外经济联络总局关于加强外国留学生、实习生工作的请示报告》(1962年7月20日),《中华留学教育史录:1949年以后》,第313页。
  ④《为安排越南留学生参观实习通知》(1961年),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63-1-15-13~13。
  ⑤李鹏:《新中国来华留学教育的发端:缘起、进程与意义》,第107~124页。
  ⑥《关于各兄弟国家来华留学生的情况报告(摘要)》(1953年6月),《中华留学教育史录:1949年以后》,第297页。
  ①《教育部关于来华留学生工作的几项规定与说明》(1954年11月12日),《中华留学教育史录:1949年以后》,第301~302页。
  ②《蒋南翔同志关于外国留学生工作的报告(摘录)》(1963年8月21日),《中华留学教育史录:1949年以后》,第328页。
  ③《越南留学生工作初步总结及毕业鉴定》(1961年),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63-1-15-22~29。
  ④《省高教党委等单位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关于提高外国来华留学生假期旅行经费标准和明确旅行食宿、市内交通收费标准的通知〉》,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95-A1.1-366-3。
  ⑤于富增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史》,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第61~62页。
  ①《广东省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关于留学生入境问题可请文教厅办理一事的文》(1951年4月30日),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38-003-24-016~017。
  ②《高等教育部关于各国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的注意事项》(1955年8月17日),《中华留学教育史录:1949年以后》,第304页。
  ③田正平:《中外教育交流史》,广东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983页。
  ④《关于外国来华留学生参加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课程问题》(1957年11月6日),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14-1-408-143~144。
  ⑤《1956年对资本主义国家来华留学生开放高等学校专业》(1956年6月27日),《中华留学教育史录:1949年以后》,第280~281页。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送去1957年入你校学习的越南留学生增加名额表1份请查收》(1957年8月24日),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63-1-8-2~7。
  ②张晓辉:《百年暨南史(1906—2006)》,暨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60页。
  ③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篡委员会:《广东省志·教育志》,第276页。
  ④田正平:《中外教育交流史》,第24页。
  ⑤郭秀晶、王霁霞:《来华留学高等教育的政策分析与制度变迁》,《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第141页。
  ⑥李滔:《中华留学教育史录:1949年以后》,第286~288页。
  ⑦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篡委员会:《广东省志·教育志》,第276页。
  ①《高等教育部关于接受安排大批越南留学生问题的请示》(1965年11月15日),《中华留学教育史录:1949年以后》,第273~274页。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8年来华留学统计》[EB/OL].(2019年4月12日).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1904/t20190412_377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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