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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回顾了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的发展历程,剖析了合同环境服务模式发展存在的问题,在阐述环境保护规划在区域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后,提出了环境保护规划可作为合同环境服务模式解决技术问题的途径这一观点,并针对此观点进行了分析、讨论和总结。
关键词:合同环境服务环保服务环境保护规划
中图分类号:D912文献标识码: A
1.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的产生与发展
随着产业链的逐渐释放和市场逐步外部化,环境产业分别经历了以设备制造业为核心、以工程建设为核心和以投资营运为核心的产业发展阶段,目前正在向以综合环境服务业为核心的产业发展阶段过度。环境产业向环境服务业的转型是服务模式的转型,可以带来巨大的产值增值,并取得更好的环境保护效果。2011年4月,环保部出台《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鼓励发展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综合环境服务业”内容中指出,要“积极探索合同环境服务等新型环境服务模式”[1]。由此,正式由是政府层面提出“合同环境服务”这一新概念。
关于“合同环境服务”的定义,基本围绕两个核心内容展开,即依据环境效果付费与综合环境服务。前者认为,可借助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来理解“合同环境服务”,即用户在获得约定的环境效果之后付费给治污企业的一种合作模式;后者则认为,作为环境服务的模式之一,“合同环境服务”是指以达到约定的环境目标为标的,环境服务业的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解决环境问题的系统化、综合性环境保护服务[1]。此外,还有一种定义认为,“合同环境服务”是与客户企业通过合同服务,与客户共享节省的减排费用,除了直接支付治污费外,还可借鉴合同能源管理,以可货币化的减排收益作为对治污企业的偿付。
目前,国内开展了多种合同环境服务试点工作,包括与地方人民政府、企业在综合环境服务或就某一环境要素的综合整治方面的合作工作的开展。
2.合同环境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合同环境服务”在环保业界备受推崇,目前,已有多家环保企业分别与地方政府及企业签订了合同环境服务合同,但实施效果不佳,难以达到该模式提出初衷。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付费、服务标准、技术集成等技术方面以及外部化、法制化等宏观政策问题。
我国的大部分市场性的环境服务公司致力于对地方污水处理厂或垃圾发电厂等单一的厂站发展模式,在综合处理多种服务的经验上有很大的欠缺,缺乏应对地方环境事务的宏观掌控能力。大部分公司缺乏在综合环境服务市场上经的磨练,集成能力亟待提高,这是制约我国环境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难题之一。
此外,随着服务范围的不断拓宽,服务标准缺失现象愈发严重。如果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就无法衡量产业服务的价值。
3.环境保护规划在合同环境服务模式中的运用
环境保护规划是指为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对人类自身活动和环境所做的空间上和时间上的安排 [2]。在环境保护规划中,遵循以人为本、科學发展,统筹兼顾、纵横衔接的原则,对区域已开展区域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科学的分析与总结,预测区域环境发展趋势,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为区域的环境工作开展和决策提供理论支持。
在合同环境服务中,率先开展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可以达到以下效果。
首先,有利于实现合同环境服务初期的技术集成。在环境保护规划中,针对区域各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综合的措施对策,而不仅仅局限于污水处理厂或垃圾发电厂等单一的环境保护工作,因此,在合同环境服务中开展环境保护规划,有利于实现企业对区域环境现状的全局掌控,从而有利于促进企业开展相应的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服务内容,并在前期明确和细化与政府或者企业的合同签订内容,有效降低了企业投资风险,并对政府或企业的管理工作提供方向。
其次,为合同环境服务企业的服务成果提供计量方式。很难准确的为区域环境治理效果计量是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的开展的又一瓶颈。在环境保护规划中,针对区域环境现状的分析主要是基于区域的监测、统计数据以及区域历年开展的工作,并运用理论计算方法计算出区域环境要素及生态环境、环境经济等多个指标值,这些指标值的确立,为合同环境服务成果计量提供了有效的依据,同时,具体化的指标也为合同环境服务企业提供了工作开展的目标和动力。
4.结论
合同环境服务作为一种新颖的管理模式,目前还存在诸多问题。将环境保护规划的概念引入到合同环境服务中,可为区域环境提供全方位的诊断及治理,使区域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更加合理化,并为环境综合服务企业提供了全面的信息资料,便于环境综合服务商制定详尽的工作开展计划,包括技术方案、资金计划、进度计划等工作。
参考文献:
[1].郝思文,常杪,王世汶,创新性理解与实施合同环境服务模式[J],环境经济,2013,(115):23-26.
[2].董伟,张勇,张令等,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分析与展望[J],环境科学研究2010,23(6):782-788.
关键词:合同环境服务环保服务环境保护规划
中图分类号:D912文献标识码: A
1.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的产生与发展
随着产业链的逐渐释放和市场逐步外部化,环境产业分别经历了以设备制造业为核心、以工程建设为核心和以投资营运为核心的产业发展阶段,目前正在向以综合环境服务业为核心的产业发展阶段过度。环境产业向环境服务业的转型是服务模式的转型,可以带来巨大的产值增值,并取得更好的环境保护效果。2011年4月,环保部出台《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鼓励发展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综合环境服务业”内容中指出,要“积极探索合同环境服务等新型环境服务模式”[1]。由此,正式由是政府层面提出“合同环境服务”这一新概念。
关于“合同环境服务”的定义,基本围绕两个核心内容展开,即依据环境效果付费与综合环境服务。前者认为,可借助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来理解“合同环境服务”,即用户在获得约定的环境效果之后付费给治污企业的一种合作模式;后者则认为,作为环境服务的模式之一,“合同环境服务”是指以达到约定的环境目标为标的,环境服务业的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解决环境问题的系统化、综合性环境保护服务[1]。此外,还有一种定义认为,“合同环境服务”是与客户企业通过合同服务,与客户共享节省的减排费用,除了直接支付治污费外,还可借鉴合同能源管理,以可货币化的减排收益作为对治污企业的偿付。
目前,国内开展了多种合同环境服务试点工作,包括与地方人民政府、企业在综合环境服务或就某一环境要素的综合整治方面的合作工作的开展。
2.合同环境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合同环境服务”在环保业界备受推崇,目前,已有多家环保企业分别与地方政府及企业签订了合同环境服务合同,但实施效果不佳,难以达到该模式提出初衷。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付费、服务标准、技术集成等技术方面以及外部化、法制化等宏观政策问题。
我国的大部分市场性的环境服务公司致力于对地方污水处理厂或垃圾发电厂等单一的厂站发展模式,在综合处理多种服务的经验上有很大的欠缺,缺乏应对地方环境事务的宏观掌控能力。大部分公司缺乏在综合环境服务市场上经的磨练,集成能力亟待提高,这是制约我国环境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难题之一。
此外,随着服务范围的不断拓宽,服务标准缺失现象愈发严重。如果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就无法衡量产业服务的价值。
3.环境保护规划在合同环境服务模式中的运用
环境保护规划是指为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对人类自身活动和环境所做的空间上和时间上的安排 [2]。在环境保护规划中,遵循以人为本、科學发展,统筹兼顾、纵横衔接的原则,对区域已开展区域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科学的分析与总结,预测区域环境发展趋势,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为区域的环境工作开展和决策提供理论支持。
在合同环境服务中,率先开展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可以达到以下效果。
首先,有利于实现合同环境服务初期的技术集成。在环境保护规划中,针对区域各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综合的措施对策,而不仅仅局限于污水处理厂或垃圾发电厂等单一的环境保护工作,因此,在合同环境服务中开展环境保护规划,有利于实现企业对区域环境现状的全局掌控,从而有利于促进企业开展相应的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服务内容,并在前期明确和细化与政府或者企业的合同签订内容,有效降低了企业投资风险,并对政府或企业的管理工作提供方向。
其次,为合同环境服务企业的服务成果提供计量方式。很难准确的为区域环境治理效果计量是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的开展的又一瓶颈。在环境保护规划中,针对区域环境现状的分析主要是基于区域的监测、统计数据以及区域历年开展的工作,并运用理论计算方法计算出区域环境要素及生态环境、环境经济等多个指标值,这些指标值的确立,为合同环境服务成果计量提供了有效的依据,同时,具体化的指标也为合同环境服务企业提供了工作开展的目标和动力。
4.结论
合同环境服务作为一种新颖的管理模式,目前还存在诸多问题。将环境保护规划的概念引入到合同环境服务中,可为区域环境提供全方位的诊断及治理,使区域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更加合理化,并为环境综合服务企业提供了全面的信息资料,便于环境综合服务商制定详尽的工作开展计划,包括技术方案、资金计划、进度计划等工作。
参考文献:
[1].郝思文,常杪,王世汶,创新性理解与实施合同环境服务模式[J],环境经济,2013,(115):23-26.
[2].董伟,张勇,张令等,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分析与展望[J],环境科学研究2010,23(6):782-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