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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于2007年在全市率先建立并实施职工合法权益诉求代理制度,经过几年实践,诉求代理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并收到良好成效。近两年来,共受理职工诉求案件286起,结案273起;提供法律咨询258人次;接待诉求职工2200多人次;协同有关部门为职工追讨工资1000余万元,为扎实推进甘井子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全总、省总推广了我区的经验,市总工会在我区召开深化职工诉求代理制度现场会,为推进诉求代理工作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一、建立预警新机制,筑牢诉求代理“第一道防线”
为了使劳动争议得到有效化解,职工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我们把维权关口下移,承担好“第一知情人”职责,做到早预测、早跟踪、早介入、早调解,力求劳资矛盾消除在盟芽状态,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印发《甘井子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诉求代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各级党(工)委、各有关部门提出具体要求,为工会开展职工诉求代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领导和强有力的支持。坚持健全完善甘井子区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区总工会与街道党工委联席会等四项制度,为深化职工诉求代理提供制度保证。二是畅通信息渠道。区总工会开通了三条区级维权热线和176条基层维权热线,区总工会还开设了网上“我要维权”专栏,定期分析劳动关系状况,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使职工求助更及时、更方便、更快捷。全区各社区(村)设立138个困难职工帮扶站,在各企业设立100名预警员,负责受理本社区(村)职工诉求和向上一级工会组织报告诉求信息、转交本级工会不能处理需代理的案件。职工随时、就近提出诉求并及时得到受理和解决。在企业工会设职工诉求代理员,并明确企业工会主席是诉求代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上报企业职工的合理诉求,通过协商等手段加强与企业行政的沟通和联系,尽最大努力把职工的合理诉求解决在本单位,防止矛盾激化和上推。三是提升素质能力。加强培训工作,连续三年举办职工诉求暨劳动争议仲裁观摩厅,切实增强了劳动关系协调员和企业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每年都对各级工会承担办理职工诉求的工会干部和部分工会主席,进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知识培训,讲解承办诉求代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应注意的事项。
二、开辟代理新途径,畅通职工诉求“绿色通道”
我们把职工诉求代理作为区工会一项全员参与,全会动手的重要工作,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讲求实效,为诉求职工提供了便捷、周到、满意的服务。一是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区总工会制定实施《甘井子区总工会职工诉求代理工作实施办法》,经过不断修改完善,明确了代理的工作范围、职责、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内容。形成了职责明确、信息畅通、服务周到、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职工“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就可解决诉求问题。确定了“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的工作要求,切实兑现“工会是你家,有事请找它”的承诺。从2003年起,区总工会持续开展了包括提供政策咨询、诉求代理、法律援助和扶贫帮困为主要内容的“春风行动”,以及劳动关系建设进社区活动。二是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区总工会、街道工会、社区(村)工会、企业工会四级诉求代理框架。在全区14个街道设立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在110个社区设立劳动关系协调员。以街道工会为重点,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担代理职能。三是强化全程代理,限时办结。制定了《职工诉求代理工作程序》,对受理、登记、处理、转办、反馈、系统录入等全过程做出了明确规定。一般诉求7个工作日内办结;较大案件3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疑难案件60个工作日办结,保证了代理工作有序进行。做到小问题不出单位,一般问题不出区域。同时,将职工诉求代理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根据全年代理案件数量、质量进行量化评分,实行严格职工诉求代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三、创建维权新格局,构织职工权益诉求“安全网”
我们开展职工诉求代理工作,注重充分运用党和政府赋予的社会资源,构织了维护职工民主权利、生产生活、精神文化等方面合法权益“安全网”。一是实现诉求代理社会化。凡职工投诉到工会的案件,工会都按照案件性质与相关部门协调办理。如区法院专门成立农民工讨薪执行小组,对农民工维权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职业病纠纷案件,区卫生局参与纠纷的调查处理;区信访办在联合维权工作中,对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侵权案件及时与工会沟通,并组建街道职工诉求案件调解处理委员会,由街道工会牵头,会同劳动保障科、安全生产科、司法科、综治办、辖区派出所、工商所和税务所等,共同协调解决本辖区重大疑难案件。二是推动诉求代理法制化。区总工会与司法局达成共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会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组建了甘井子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一支法律顾问工作者队伍,全区已有42名聘请的法律顾问活跃在基层。印发了32万张《甘井子区总工会职工诉求代理服务卡》和12万份维权宣传手册。三是坚持诉求代理民主化。建立了区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总工会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3个部门,定期或随时召开职工维权联席会议,有针对性研究相关事宜,高效率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诉求代理工作,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和地区社会稳定。
一、建立预警新机制,筑牢诉求代理“第一道防线”
为了使劳动争议得到有效化解,职工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我们把维权关口下移,承担好“第一知情人”职责,做到早预测、早跟踪、早介入、早调解,力求劳资矛盾消除在盟芽状态,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印发《甘井子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诉求代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各级党(工)委、各有关部门提出具体要求,为工会开展职工诉求代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领导和强有力的支持。坚持健全完善甘井子区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区总工会与街道党工委联席会等四项制度,为深化职工诉求代理提供制度保证。二是畅通信息渠道。区总工会开通了三条区级维权热线和176条基层维权热线,区总工会还开设了网上“我要维权”专栏,定期分析劳动关系状况,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使职工求助更及时、更方便、更快捷。全区各社区(村)设立138个困难职工帮扶站,在各企业设立100名预警员,负责受理本社区(村)职工诉求和向上一级工会组织报告诉求信息、转交本级工会不能处理需代理的案件。职工随时、就近提出诉求并及时得到受理和解决。在企业工会设职工诉求代理员,并明确企业工会主席是诉求代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上报企业职工的合理诉求,通过协商等手段加强与企业行政的沟通和联系,尽最大努力把职工的合理诉求解决在本单位,防止矛盾激化和上推。三是提升素质能力。加强培训工作,连续三年举办职工诉求暨劳动争议仲裁观摩厅,切实增强了劳动关系协调员和企业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每年都对各级工会承担办理职工诉求的工会干部和部分工会主席,进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知识培训,讲解承办诉求代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应注意的事项。
二、开辟代理新途径,畅通职工诉求“绿色通道”
我们把职工诉求代理作为区工会一项全员参与,全会动手的重要工作,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讲求实效,为诉求职工提供了便捷、周到、满意的服务。一是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区总工会制定实施《甘井子区总工会职工诉求代理工作实施办法》,经过不断修改完善,明确了代理的工作范围、职责、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内容。形成了职责明确、信息畅通、服务周到、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职工“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就可解决诉求问题。确定了“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的工作要求,切实兑现“工会是你家,有事请找它”的承诺。从2003年起,区总工会持续开展了包括提供政策咨询、诉求代理、法律援助和扶贫帮困为主要内容的“春风行动”,以及劳动关系建设进社区活动。二是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区总工会、街道工会、社区(村)工会、企业工会四级诉求代理框架。在全区14个街道设立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在110个社区设立劳动关系协调员。以街道工会为重点,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担代理职能。三是强化全程代理,限时办结。制定了《职工诉求代理工作程序》,对受理、登记、处理、转办、反馈、系统录入等全过程做出了明确规定。一般诉求7个工作日内办结;较大案件3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疑难案件60个工作日办结,保证了代理工作有序进行。做到小问题不出单位,一般问题不出区域。同时,将职工诉求代理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根据全年代理案件数量、质量进行量化评分,实行严格职工诉求代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三、创建维权新格局,构织职工权益诉求“安全网”
我们开展职工诉求代理工作,注重充分运用党和政府赋予的社会资源,构织了维护职工民主权利、生产生活、精神文化等方面合法权益“安全网”。一是实现诉求代理社会化。凡职工投诉到工会的案件,工会都按照案件性质与相关部门协调办理。如区法院专门成立农民工讨薪执行小组,对农民工维权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职业病纠纷案件,区卫生局参与纠纷的调查处理;区信访办在联合维权工作中,对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侵权案件及时与工会沟通,并组建街道职工诉求案件调解处理委员会,由街道工会牵头,会同劳动保障科、安全生产科、司法科、综治办、辖区派出所、工商所和税务所等,共同协调解决本辖区重大疑难案件。二是推动诉求代理法制化。区总工会与司法局达成共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会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组建了甘井子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一支法律顾问工作者队伍,全区已有42名聘请的法律顾问活跃在基层。印发了32万张《甘井子区总工会职工诉求代理服务卡》和12万份维权宣传手册。三是坚持诉求代理民主化。建立了区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总工会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3个部门,定期或随时召开职工维权联席会议,有针对性研究相关事宜,高效率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诉求代理工作,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和地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