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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和“非标”是最近几年来与银行业务创新形影不离的字眼,它是“龙凤”抑或“妖魔”,业内莫衷一是。唯一的共识是,同业非标已成为过去几年中银行进行监管套利的重要创新途径,尤其是一些中小股份制银行,在网点不足、信贷受限的情形下,利用监管空白将本是辅助性资金拆借出业务发展成为熨平监管波动、提高收益的重要创新业务。
2013年以来,监管不断强化对同业非标业务的规范和约束,使得同业资产与负债的缺口变化逐渐缩小,实际上,这种缺口反映了目前同业科目中隐含的非标类资产规模的大小。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自2013年5月以来,银行同业资产负债的差额明显回落,2013年11月的最低点规模较2013年5月的最高点降幅超过1.3万亿元。虽然2013年12月以来有所反弹,但整体规模仍未超出前期高点。
与此同时,同业资产负债差额的同比增速从高点已回落至19%左右,这与表外社会融资额的同比增速回落趋势一致,而3月社会融资额同比增速已跌落至历史相对低点。
不过,年报数据显示,虽然银行整体的非标同业规模增速在明显下降,但是银行同业业务也在发生着结构性的变化。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买入返售受益权资产规模明显下降,而应收款项类投资却在悄然上升。这说明伴随着银行的创新以及监管科目范围方面的规范,银行通过投资类科目对冲了同业资产项目的下滑。
如应收款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投资等科目项下的自营非标资产在2013下半年增速虽然下降,但仍延续了一定规模的增长。2013年末,上市股份制银行同业中买入返售科目和应收款投资科目之和占生息资产比重为21.4%,较中期上升0.4个百分点。其中买入返售占比下降了0.8个百分点,而应收款类投资占比提升了1.2个百分点。
银行同业非标业务的发展历程表明,监管政策在其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监管的收放力度将会直接影响同业非标业务的操作策略和方向。
从紧方向不变
如今,很多银行都在观望,因为政策不是很明朗,包括监管的方向、态度和力度等。
整体而言,在经历2013年单向收紧的监管规制后,尽管2014年从紧的方向基本不变,但背后隐含的态度和力度或有所弱化。
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的下行以及部分房地产、地方政府平台局部信用风险的暴露,银行已从2013年下半年的被动降杠杆,逐渐开始主动退出高风险领域的非标投资。但由于非标资产的久期相对较长,考虑到实体项目资金链风险,银行压缩非标的时间跨度会相对较长。
而监管层也不希望在2014年出现系统性的项目兑付风险,这在信托等监管态度中已有所反映。非标资产增速和占比的缓慢下行已成定局,伴随整体银行规模的增长,非标占比会被逐渐摊薄,同时一个非常重要的监管方向将是风险权责的规范化和明晰化。
我们可以大致梳理一下2013年四季度至今的一些正式或非正式的政策走势路径:1.2013年四季度开始传言银监会9号文将会公布;2.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向相关部委和各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3.银监会在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4.四川、福建、京沪等多地银监会均向属地下发治理及改革同业业务的相关通知;5.银监会合作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短短四个多月,监管层对同业、理财、自营非标等的关注极其紧密和连贯,这似乎说明对同业非标的监管规范将贯穿2014年始终,这一监管方向无论在央行层面还是在各部委的层面均无本质的变化。而且,种种迹象表明,监管层正在一步步地收紧银行的非标业务。
近期,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11号文”),文件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下称“农金机构”)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下称“非标资产”)的风险控制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部分监管评级较低或资产规模不足的农金机构被11号文拒之门外,与此同时,该类机构可投资非标资产规模的上限也受到进一步限制。根据规定,其表内外非标业务规模合计不得超过银行总资产的4%,而相关整改工作需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
11号文的影响或已不止于农商行、农信社等农金机构本身,在实际业务操作中,非标业务链中许多农商行投资的非标项目来自股份制银行或城商行。而11号文的下发,无疑对该类业务的资金供给造成影响。
银监会数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改制组建并开业的农村商业银行共计590家,资产总规模达9.7万亿元。这意味着,若不考虑监管评级的因素,按照4%的监管红线计算,农商行可投资非标资金总额约为3880亿元,而据中金公司的研究报告测算,这意味着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标超标约3000亿元。
此外,由于农商行等农金机构的风控机制较为薄弱,其所投资的非标资产资信等级亦较低,这亦导致部分低等级的非标业务成为重灾区。
在监管层从紧方向不变的大趋势下,监管动作会保持连续性,还会有后续政策出台,而非标业务链条也将受到进一步的约束。
时间窗口渐近
关于同业和非标等的监管新政何时出台,具体内容等,市场众说纷纭。综合分析,同业监管新政仍会出台,且时间窗口渐行渐近。
有机构分析认为,酝酿已久的同业监管文件的发布是大概率事件,由于可能仍会存在对授信集中度等指标的监管要求,因此,在年报和一季报公布完成之后可以给予最新的基准参考,近1-2个月内出台的时间窗口会相对合适。
如果我们把107号文对影子银行全面监管的思路作为同业监管的蓝本的话,那么有两个原则基本可确定,即央行牵头,方向不变。由于国务院已有明确的监管方向,同时同业渠道创新会牵涉到证券、保险、基金子公司等各个主体,因此,同业监管文件可能会由央行联合各部委一同会签发布。 具体来看,预计金融机构仍会被要求按照审慎原则计提拨备及资本,并需要按照穿透原则对创新业务进行会计科目的正确分类调整。同时,全行风险管控上收总行,意味着授信体系和标准的统一化。而且,在风险隔离和控制上,不允许商业银行在开展同业融资业务时,接受或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而规范的前提是要清理以前各种违规业务模式,尤其是对于前期监管套利较为严重的同业代付、同业三方买入返售业务进行会计科目调整。参考相关文件精神,可推断出以下要点:1.同业代付业务的受托行应将相关款项确认为拆出资金,委托行必须将相关款项确认为信贷资产;2.买入返售是指两家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行为,办理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正回购方不得将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三方形式交易可能会被叫停;3.买入返售项目下的基础资产类别或将有所限制。
虽然同业监管出台的确定性和时间窗口正在临近,监管方向也并未发生本质变化,但监管的态度和对非标的监管力度已有所微调。对比前期传言的9号文以及地方版和农村金融机构版的同业、自营非标投资业务的规范,平安证券预计央行版同业管理办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可能会有所弱化。
第一,监管比例调整:集中度和杠杆率高低的指标设置预计会考虑到当前银行能够承受的程度。据了解,8号文的监管对银行理财资金非标压缩的影响可能仍在延续。若对同业监管比例限制过于严格,可能叠加政策负面影响,最终对银行和实体经济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差别监管回归同业本质:预计将细分结算性资金同业和交易性、投资性同业,回归同业业务的本质属性,应不会对前两类同业(主要是同业存放、同业拆借以及双方买入返售业务)进行强制的限制(已有的监管比例除外,如在《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对同业拆入拆出资金的比例限制等),但投资性同业业务(包括购买或委托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收益权、证券资管、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保险资管产品等)会逐步规范。
第三,调整部分业务久期限制:预计会区分结算性质和投资性质的同业资金,根据具体会计科目放松部分同业借款业务的久期期限。
双刃剑之忧
银行为何对同业和非标业务情有独钟?
股份制银行增加非标资产的投入的确带来了良好的业绩增长。就2013年银行年报来看,招商银行应收款项类投资规模同比增长631%,达到2354亿元。招行虽然增速较快,但是从绝对额角度来看,还是低于总资产规模接近的其他股份制银行,如浦发的5152亿元、兴业的3286亿元和中信的3001亿元。招行、浦发和中信非标资产的快速扩张对其业绩较快增长作用明显。
然而,非标业务是一把双刃剑,增加对银行业绩的贡献度只是硬币的一面,另一面则是其不可避免的波动性和无处不在的监管风险,使得银行这一块业务发展的支撑力不够,甚至表现出一定的脆弱性。
在过去两年中,无论是已出台的8号文还是传言的9号文,都对银行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冲击。经比对发现,虽然银行股估值包含了各种复杂因素,但自营中同业占比的高低,确实对银行股有较明显的负面影响。非标占比相对较低的民生(之前主要是票据,非信托受益权类非标)、中信、招行等银行估值相对较高,而占比较高的光大、南京、兴业等则在估值之中有明显的折价。
由于估值反映了银行经营层面综合性的各项指标,因此无法量化说明目前估值已经反映了多少同业监管预期。但较为明显的负向相关关系,部分说明资本市场对同业业务和资金业务给予了一定的折价率。同时,之前相关文件的陆续出台和发布,使得资本市场已对最终版本的同业业务监管有所准备。
据此判断,未来出台的同业监管政策若没有再超预期的监管条例和指标限制,对银行股的冲击则相对较小,且银行内部的业务组织架构已对此有所布局和预先调整。
2013年4月下发的理财非标监管8号文,对整个理财市场造成了较大冲击,也造成了市场对银行表内外非标监管套利的政策风险的担忧。
截至2013年末,平安证券计算的上市银行的理财非标资产占比出现了分化,其中大行占比上行较为明显,而股份制银行均有不同程度的压缩。股份制银行占比的下降,一方面是由于理财规模的扩大稀释了比例;另一方面也是后来兴起的同业业务成为隐匿非标资产的又一重要途径。
据了解,原本需要在2013年末达标的8号文要求,考虑到2013年6月以后的流动性问题,被监管延后至2014年的一季度末。目前来看,可能仍有部分银行没有达到监管要求。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考虑到信用风险的上行压力,监管对存量理财非标压缩的监管时点达标强制性将有所弱化,预计存量达标期可能会被推迟到2014年三季度末甚至年末。
银行应对有余
虽然同业监管从紧的方向未变,监管政策也可能会在近期出台落地,但在经济下行和银行已主动压缩表内同业杠杆的环境下,监管对同业以及表内外理财非标的强制压缩态度已有所微调和转变。这可能会反映在最终的达标时间设置、监管比例等方面均较市场之前的预期相对宽松。而银行同业非标业务的清理和消化,可以趁机在缓冲时间内进行业务转型和调整,以最大程度减少新政实施带来的负面影响。
截至2013年末,上市股份制银行表内投资类非标资产总计超过3万亿元,其中兴业占生息资产的比例最高,超过26%,平安也达到20%;浦发、光大、华夏均超过10%。而中信、招行、华夏虽然占比不高,但增速明显超过了其他股份制银行,环比2013年中期余额增幅均超过100%。
因此,未来同业监管指标极有可能集中在授信集中度和杠杆率的限制上,主要包括单一主体的授信集中度和同业负债杠杆程度等指标,如以净资本和总负债的一定比例来进行相应的比例设置。当然,各种指标设置会考虑到当前银行能承受的程度。
除了比例设置,同业非标补提资本及拨备对银行经营和利润的影响也不容小觑。
根据授信一致性原则,表内非标资产可能面临上调拨备以及风险权重的可能性。但由于各家银行的授信并非一致,所以在监管文件中可能不会给予明确的计提要求。而且,若明确要求达标,监管层仍会给银行以一定的缓冲期。
在静态测算条件下,按照50BP补提风险准备金,则对股份制银行2014年的净利润约有3.6个百分点的增速影响;若全部按照100%风险权重计提资本,则静态测算会对核心资本充足率造成120个BP的负面影响。
不过,由于银行自身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动态看负面影响将没有上述测算那么悲观。首先,在资产配置和拨备基数上做技术调整,加速风险出表;其次,增量管控,存量消化的达标时间会相对较长;第三,三方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一旦受到监控,银行会进行新的模式创新。
由于同业监管文件早已被市场所预期,银行目前完全可以通过定向委托贷款、供应链金融融资、网络平台直融、类资产证券化等模式完全出表,以此可部分对冲消化存量表内非标资产的压力。
2013年以来,监管不断强化对同业非标业务的规范和约束,使得同业资产与负债的缺口变化逐渐缩小,实际上,这种缺口反映了目前同业科目中隐含的非标类资产规模的大小。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自2013年5月以来,银行同业资产负债的差额明显回落,2013年11月的最低点规模较2013年5月的最高点降幅超过1.3万亿元。虽然2013年12月以来有所反弹,但整体规模仍未超出前期高点。
与此同时,同业资产负债差额的同比增速从高点已回落至19%左右,这与表外社会融资额的同比增速回落趋势一致,而3月社会融资额同比增速已跌落至历史相对低点。
不过,年报数据显示,虽然银行整体的非标同业规模增速在明显下降,但是银行同业业务也在发生着结构性的变化。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买入返售受益权资产规模明显下降,而应收款项类投资却在悄然上升。这说明伴随着银行的创新以及监管科目范围方面的规范,银行通过投资类科目对冲了同业资产项目的下滑。
如应收款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投资等科目项下的自营非标资产在2013下半年增速虽然下降,但仍延续了一定规模的增长。2013年末,上市股份制银行同业中买入返售科目和应收款投资科目之和占生息资产比重为21.4%,较中期上升0.4个百分点。其中买入返售占比下降了0.8个百分点,而应收款类投资占比提升了1.2个百分点。
银行同业非标业务的发展历程表明,监管政策在其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监管的收放力度将会直接影响同业非标业务的操作策略和方向。
从紧方向不变
如今,很多银行都在观望,因为政策不是很明朗,包括监管的方向、态度和力度等。
整体而言,在经历2013年单向收紧的监管规制后,尽管2014年从紧的方向基本不变,但背后隐含的态度和力度或有所弱化。
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的下行以及部分房地产、地方政府平台局部信用风险的暴露,银行已从2013年下半年的被动降杠杆,逐渐开始主动退出高风险领域的非标投资。但由于非标资产的久期相对较长,考虑到实体项目资金链风险,银行压缩非标的时间跨度会相对较长。
而监管层也不希望在2014年出现系统性的项目兑付风险,这在信托等监管态度中已有所反映。非标资产增速和占比的缓慢下行已成定局,伴随整体银行规模的增长,非标占比会被逐渐摊薄,同时一个非常重要的监管方向将是风险权责的规范化和明晰化。
我们可以大致梳理一下2013年四季度至今的一些正式或非正式的政策走势路径:1.2013年四季度开始传言银监会9号文将会公布;2.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向相关部委和各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3.银监会在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4.四川、福建、京沪等多地银监会均向属地下发治理及改革同业业务的相关通知;5.银监会合作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短短四个多月,监管层对同业、理财、自营非标等的关注极其紧密和连贯,这似乎说明对同业非标的监管规范将贯穿2014年始终,这一监管方向无论在央行层面还是在各部委的层面均无本质的变化。而且,种种迹象表明,监管层正在一步步地收紧银行的非标业务。
近期,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11号文”),文件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下称“农金机构”)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下称“非标资产”)的风险控制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部分监管评级较低或资产规模不足的农金机构被11号文拒之门外,与此同时,该类机构可投资非标资产规模的上限也受到进一步限制。根据规定,其表内外非标业务规模合计不得超过银行总资产的4%,而相关整改工作需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
11号文的影响或已不止于农商行、农信社等农金机构本身,在实际业务操作中,非标业务链中许多农商行投资的非标项目来自股份制银行或城商行。而11号文的下发,无疑对该类业务的资金供给造成影响。
银监会数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改制组建并开业的农村商业银行共计590家,资产总规模达9.7万亿元。这意味着,若不考虑监管评级的因素,按照4%的监管红线计算,农商行可投资非标资金总额约为3880亿元,而据中金公司的研究报告测算,这意味着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标超标约3000亿元。
此外,由于农商行等农金机构的风控机制较为薄弱,其所投资的非标资产资信等级亦较低,这亦导致部分低等级的非标业务成为重灾区。
在监管层从紧方向不变的大趋势下,监管动作会保持连续性,还会有后续政策出台,而非标业务链条也将受到进一步的约束。
时间窗口渐近
关于同业和非标等的监管新政何时出台,具体内容等,市场众说纷纭。综合分析,同业监管新政仍会出台,且时间窗口渐行渐近。
有机构分析认为,酝酿已久的同业监管文件的发布是大概率事件,由于可能仍会存在对授信集中度等指标的监管要求,因此,在年报和一季报公布完成之后可以给予最新的基准参考,近1-2个月内出台的时间窗口会相对合适。
如果我们把107号文对影子银行全面监管的思路作为同业监管的蓝本的话,那么有两个原则基本可确定,即央行牵头,方向不变。由于国务院已有明确的监管方向,同时同业渠道创新会牵涉到证券、保险、基金子公司等各个主体,因此,同业监管文件可能会由央行联合各部委一同会签发布。 具体来看,预计金融机构仍会被要求按照审慎原则计提拨备及资本,并需要按照穿透原则对创新业务进行会计科目的正确分类调整。同时,全行风险管控上收总行,意味着授信体系和标准的统一化。而且,在风险隔离和控制上,不允许商业银行在开展同业融资业务时,接受或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而规范的前提是要清理以前各种违规业务模式,尤其是对于前期监管套利较为严重的同业代付、同业三方买入返售业务进行会计科目调整。参考相关文件精神,可推断出以下要点:1.同业代付业务的受托行应将相关款项确认为拆出资金,委托行必须将相关款项确认为信贷资产;2.买入返售是指两家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行为,办理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正回购方不得将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三方形式交易可能会被叫停;3.买入返售项目下的基础资产类别或将有所限制。
虽然同业监管出台的确定性和时间窗口正在临近,监管方向也并未发生本质变化,但监管的态度和对非标的监管力度已有所微调。对比前期传言的9号文以及地方版和农村金融机构版的同业、自营非标投资业务的规范,平安证券预计央行版同业管理办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可能会有所弱化。
第一,监管比例调整:集中度和杠杆率高低的指标设置预计会考虑到当前银行能够承受的程度。据了解,8号文的监管对银行理财资金非标压缩的影响可能仍在延续。若对同业监管比例限制过于严格,可能叠加政策负面影响,最终对银行和实体经济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差别监管回归同业本质:预计将细分结算性资金同业和交易性、投资性同业,回归同业业务的本质属性,应不会对前两类同业(主要是同业存放、同业拆借以及双方买入返售业务)进行强制的限制(已有的监管比例除外,如在《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对同业拆入拆出资金的比例限制等),但投资性同业业务(包括购买或委托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收益权、证券资管、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保险资管产品等)会逐步规范。
第三,调整部分业务久期限制:预计会区分结算性质和投资性质的同业资金,根据具体会计科目放松部分同业借款业务的久期期限。
双刃剑之忧
银行为何对同业和非标业务情有独钟?
股份制银行增加非标资产的投入的确带来了良好的业绩增长。就2013年银行年报来看,招商银行应收款项类投资规模同比增长631%,达到2354亿元。招行虽然增速较快,但是从绝对额角度来看,还是低于总资产规模接近的其他股份制银行,如浦发的5152亿元、兴业的3286亿元和中信的3001亿元。招行、浦发和中信非标资产的快速扩张对其业绩较快增长作用明显。
然而,非标业务是一把双刃剑,增加对银行业绩的贡献度只是硬币的一面,另一面则是其不可避免的波动性和无处不在的监管风险,使得银行这一块业务发展的支撑力不够,甚至表现出一定的脆弱性。
在过去两年中,无论是已出台的8号文还是传言的9号文,都对银行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冲击。经比对发现,虽然银行股估值包含了各种复杂因素,但自营中同业占比的高低,确实对银行股有较明显的负面影响。非标占比相对较低的民生(之前主要是票据,非信托受益权类非标)、中信、招行等银行估值相对较高,而占比较高的光大、南京、兴业等则在估值之中有明显的折价。
由于估值反映了银行经营层面综合性的各项指标,因此无法量化说明目前估值已经反映了多少同业监管预期。但较为明显的负向相关关系,部分说明资本市场对同业业务和资金业务给予了一定的折价率。同时,之前相关文件的陆续出台和发布,使得资本市场已对最终版本的同业业务监管有所准备。
据此判断,未来出台的同业监管政策若没有再超预期的监管条例和指标限制,对银行股的冲击则相对较小,且银行内部的业务组织架构已对此有所布局和预先调整。
2013年4月下发的理财非标监管8号文,对整个理财市场造成了较大冲击,也造成了市场对银行表内外非标监管套利的政策风险的担忧。
截至2013年末,平安证券计算的上市银行的理财非标资产占比出现了分化,其中大行占比上行较为明显,而股份制银行均有不同程度的压缩。股份制银行占比的下降,一方面是由于理财规模的扩大稀释了比例;另一方面也是后来兴起的同业业务成为隐匿非标资产的又一重要途径。
据了解,原本需要在2013年末达标的8号文要求,考虑到2013年6月以后的流动性问题,被监管延后至2014年的一季度末。目前来看,可能仍有部分银行没有达到监管要求。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考虑到信用风险的上行压力,监管对存量理财非标压缩的监管时点达标强制性将有所弱化,预计存量达标期可能会被推迟到2014年三季度末甚至年末。
银行应对有余
虽然同业监管从紧的方向未变,监管政策也可能会在近期出台落地,但在经济下行和银行已主动压缩表内同业杠杆的环境下,监管对同业以及表内外理财非标的强制压缩态度已有所微调和转变。这可能会反映在最终的达标时间设置、监管比例等方面均较市场之前的预期相对宽松。而银行同业非标业务的清理和消化,可以趁机在缓冲时间内进行业务转型和调整,以最大程度减少新政实施带来的负面影响。
截至2013年末,上市股份制银行表内投资类非标资产总计超过3万亿元,其中兴业占生息资产的比例最高,超过26%,平安也达到20%;浦发、光大、华夏均超过10%。而中信、招行、华夏虽然占比不高,但增速明显超过了其他股份制银行,环比2013年中期余额增幅均超过100%。
因此,未来同业监管指标极有可能集中在授信集中度和杠杆率的限制上,主要包括单一主体的授信集中度和同业负债杠杆程度等指标,如以净资本和总负债的一定比例来进行相应的比例设置。当然,各种指标设置会考虑到当前银行能承受的程度。
除了比例设置,同业非标补提资本及拨备对银行经营和利润的影响也不容小觑。
根据授信一致性原则,表内非标资产可能面临上调拨备以及风险权重的可能性。但由于各家银行的授信并非一致,所以在监管文件中可能不会给予明确的计提要求。而且,若明确要求达标,监管层仍会给银行以一定的缓冲期。
在静态测算条件下,按照50BP补提风险准备金,则对股份制银行2014年的净利润约有3.6个百分点的增速影响;若全部按照100%风险权重计提资本,则静态测算会对核心资本充足率造成120个BP的负面影响。
不过,由于银行自身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动态看负面影响将没有上述测算那么悲观。首先,在资产配置和拨备基数上做技术调整,加速风险出表;其次,增量管控,存量消化的达标时间会相对较长;第三,三方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一旦受到监控,银行会进行新的模式创新。
由于同业监管文件早已被市场所预期,银行目前完全可以通过定向委托贷款、供应链金融融资、网络平台直融、类资产证券化等模式完全出表,以此可部分对冲消化存量表内非标资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