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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学民主治理是指政府(代表国家和社会)以间接手段对高等学校进行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允许、提倡和实行大学自身参与治理,它是大学及其内部在一定条件下自由、自主而且自我管理即自己治理自己的方法。以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为基本理念的大学民主治理在我国20世纪二三十年代有过短暂的兴起和实施。以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大学的民主治理为线索,力求能够吸取一些营养,为我国大学教育改革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东西。
关键词:20世纪二三十年代;大学;民主治理
中图分类号:G649.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6-0165-02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涌现出了以蔡元培、梅贻琦等为杰出代表的教育家群体。他们分别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及抗战时期的西南联大等为依托,积极传播、实践着大学民主治理,建构起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大学的民主治理格局:确立了大学自治、兼容并包的大学理念;建立了学术自由运行机制;实行教授治校管理体制。本文以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大学的民主治理为线索,力求能够吸取一些营养,为我国大学教育改革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东西。
一、大学校长的治校理念对大学民主治理的推行起到了关键作用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的大学民主治理在中国得到了真正的实践。在大学民主治理实践过程中,大学校长的民主办学理念和治校风格对其有着直接和多方面的影响。大学校长治校理念的民主与否直接影响和支配着大学教育在办学方针、人才培养、教师选择、校务管理等诸多方面要素是否民主。大学校长的民主治校理念对二三十年代大学民主治理的推行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三十年代在中国大学极力推行大学民主治理的以蔡元培、梅贻琦为代表的大学校长,虽然他们的知识文化背景各异,但他们都有着那种人格的魅力、人文的素养、大师的视野及教育家的精神,都有着将自己的民主治理理念付诸于治校实践的光辉历史。蔡元培对北京大学的改造,以树立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风气而闻名。“蔡元培强烈地鼓吹‘教育独立’”[1]南京国民政府加强了对大学教育的政治干预,國家主义、权威主义的价值逐渐高涨。但是,当时大学仍然表现出了对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大学民主治理的坚守。
回顾20世纪二三十年代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大学民主治理在中国的实践过程不难看出,大学民主治理实践是在近代中国大学校长民主治校理念指导下完成的,大学校长的民主治理理念是大学民主治理得以实践与发展的先导,切断了这个命脉大学的一切都会变形。在今天我国大学体制改革与发展中,同样需要高度重视发挥大学校长尤其是大学民主治理理念的重要作用,积极营造大学民主性的领导和管理文化,以此形成感召大学人的领导文化力,推动高校各项工作民主有序的开展。
二、形成教授治校大学民主治理机制是现代大学的基本原则
教授治校即教授参与大学学术事务的管理及其重大学术问题的决策,其实质是民主治校。20世纪二三十年代,北大、清华等高校教授在学校校务、教务以及系务中均享有相当大的权利,真正做到了教授治校的民主治理实践,极大地激发了我国大学的学术活力,在大学内部呈现出清晰的民主治理氛围,促进了当时我国大学各项工作的民主化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大学不再提“教授治校”这一重要的大学民主治理概念,这有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人们对“教授治校”内涵模糊的理解甚至是误解。但后来面对大学外部和内部的各种变化与压力,许多大学开始了新一轮大学体制改革,“教授治校”作为一种传统的民主治理模式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当然,现在重提教授治校民主治理机制并不是说要因袭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历史旧制,而是要尽可能挖掘20世纪二三十年代教授治校大学民主治理在我国实践中的积极、合理因素,以对我国当前大学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一种全新的思路[2]。
当前,不管我国大学处于怎样一个全新的时代,也不管教授治校模式发展至今情形有多大的改变,形成教授治校大学民主治理机制依然是现代大学的基本原则。建立现代大学教授治校民主治理机制,尤其要重视建立学术人员参与大学事务决策与管理的机制,注重赋予教授对学校工作尤其是学术事务“说了算”的实权,要通过建立健全大学学术委员会、教授会、规划委员会等学术性组织形成大学权力的知识性力量,改变目前大学以党代政、以政代学、学术虚空的体制模式。
三、大学民主治理的真正落实有赖于合理的制度设计
对于大学这一典型的学术性组织而言,“是学科而不是行政单位把学者组织在一起”的,因此大学民主治理的理想,是大学由执着和忠诚于学术发展的教授们无私地来治理,以达成学术的卓越与发展,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毋庸置疑,教授作为大学教学与学术研究的主体,对学术发展的看法应当为学校整体和长期发展的政策与方针提供主导方向。但是大学也是一个团体、组织,只有教授并不能运作,一定需要有人必须从事行政工作,处理日常庶务,教授们才有优良的环境以安心地从事教学和研究的创新。因此,理想中的大学民主治理模式应该有合理的分工,教授们对学校长期的学术发展事务提供政策咨询与服务,校长及行政单位则以此制订校务、行管事务政策与方针,以裁决校园庶务。
而目前我国大学教育的管理体制恰恰相悖于上述民主治理理想和模式。“在中国大学里,行政权力是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的,学术权力长期以来得不到应有的尊重,难以发挥作用。”即使是2003年北京大学在教改中提出要设立教授会,“但在中国大学这样一个官员治校的组织中,教授会的设立并不是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的自然产物,而是领导批准,依然处在行政权力之下,因此很难享有真正的独立性和权利。”[3]在大学改革的焦点和制度设计中,仅以制衡为出发点,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对大学的学术发展产生了一些不良后果。理想的实现与现实的困境使得大学民主治理的真正实践落实到了合理的制度设计上。
当前,我国大学教育改革需要很多的支撑,而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大学的民主治理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合理的因素:大学校长的民主办学理念和治校风格有着直接和多方面的影响;教授则是大学民主治理直接的主体与传统力量;而这些影响与作用的真正落实与实现则有赖于合理的制度设计。
参考文献:
[1]谢泳,智效民,等.逝去的大学[M].北京:同心出版社,2005.
[2]韩骅.再论教授治校[J].高等教育研究,1998,(1).
[3]吴玫.也谈北大教师聘任制改革——组织的视角[J].人大复刊资料:高等教育,2004,(1).
[4][美]费正清.剑桥“中华民国”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5]刘少雪.略论大学的学术自由[J].上海高教研究,1997,(7).
关键词:20世纪二三十年代;大学;民主治理
中图分类号:G649.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6-0165-02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涌现出了以蔡元培、梅贻琦等为杰出代表的教育家群体。他们分别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及抗战时期的西南联大等为依托,积极传播、实践着大学民主治理,建构起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大学的民主治理格局:确立了大学自治、兼容并包的大学理念;建立了学术自由运行机制;实行教授治校管理体制。本文以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大学的民主治理为线索,力求能够吸取一些营养,为我国大学教育改革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东西。
一、大学校长的治校理念对大学民主治理的推行起到了关键作用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的大学民主治理在中国得到了真正的实践。在大学民主治理实践过程中,大学校长的民主办学理念和治校风格对其有着直接和多方面的影响。大学校长治校理念的民主与否直接影响和支配着大学教育在办学方针、人才培养、教师选择、校务管理等诸多方面要素是否民主。大学校长的民主治校理念对二三十年代大学民主治理的推行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三十年代在中国大学极力推行大学民主治理的以蔡元培、梅贻琦为代表的大学校长,虽然他们的知识文化背景各异,但他们都有着那种人格的魅力、人文的素养、大师的视野及教育家的精神,都有着将自己的民主治理理念付诸于治校实践的光辉历史。蔡元培对北京大学的改造,以树立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风气而闻名。“蔡元培强烈地鼓吹‘教育独立’”[1]南京国民政府加强了对大学教育的政治干预,國家主义、权威主义的价值逐渐高涨。但是,当时大学仍然表现出了对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大学民主治理的坚守。
回顾20世纪二三十年代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大学民主治理在中国的实践过程不难看出,大学民主治理实践是在近代中国大学校长民主治校理念指导下完成的,大学校长的民主治理理念是大学民主治理得以实践与发展的先导,切断了这个命脉大学的一切都会变形。在今天我国大学体制改革与发展中,同样需要高度重视发挥大学校长尤其是大学民主治理理念的重要作用,积极营造大学民主性的领导和管理文化,以此形成感召大学人的领导文化力,推动高校各项工作民主有序的开展。
二、形成教授治校大学民主治理机制是现代大学的基本原则
教授治校即教授参与大学学术事务的管理及其重大学术问题的决策,其实质是民主治校。20世纪二三十年代,北大、清华等高校教授在学校校务、教务以及系务中均享有相当大的权利,真正做到了教授治校的民主治理实践,极大地激发了我国大学的学术活力,在大学内部呈现出清晰的民主治理氛围,促进了当时我国大学各项工作的民主化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大学不再提“教授治校”这一重要的大学民主治理概念,这有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人们对“教授治校”内涵模糊的理解甚至是误解。但后来面对大学外部和内部的各种变化与压力,许多大学开始了新一轮大学体制改革,“教授治校”作为一种传统的民主治理模式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当然,现在重提教授治校民主治理机制并不是说要因袭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历史旧制,而是要尽可能挖掘20世纪二三十年代教授治校大学民主治理在我国实践中的积极、合理因素,以对我国当前大学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一种全新的思路[2]。
当前,不管我国大学处于怎样一个全新的时代,也不管教授治校模式发展至今情形有多大的改变,形成教授治校大学民主治理机制依然是现代大学的基本原则。建立现代大学教授治校民主治理机制,尤其要重视建立学术人员参与大学事务决策与管理的机制,注重赋予教授对学校工作尤其是学术事务“说了算”的实权,要通过建立健全大学学术委员会、教授会、规划委员会等学术性组织形成大学权力的知识性力量,改变目前大学以党代政、以政代学、学术虚空的体制模式。
三、大学民主治理的真正落实有赖于合理的制度设计
对于大学这一典型的学术性组织而言,“是学科而不是行政单位把学者组织在一起”的,因此大学民主治理的理想,是大学由执着和忠诚于学术发展的教授们无私地来治理,以达成学术的卓越与发展,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毋庸置疑,教授作为大学教学与学术研究的主体,对学术发展的看法应当为学校整体和长期发展的政策与方针提供主导方向。但是大学也是一个团体、组织,只有教授并不能运作,一定需要有人必须从事行政工作,处理日常庶务,教授们才有优良的环境以安心地从事教学和研究的创新。因此,理想中的大学民主治理模式应该有合理的分工,教授们对学校长期的学术发展事务提供政策咨询与服务,校长及行政单位则以此制订校务、行管事务政策与方针,以裁决校园庶务。
而目前我国大学教育的管理体制恰恰相悖于上述民主治理理想和模式。“在中国大学里,行政权力是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的,学术权力长期以来得不到应有的尊重,难以发挥作用。”即使是2003年北京大学在教改中提出要设立教授会,“但在中国大学这样一个官员治校的组织中,教授会的设立并不是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的自然产物,而是领导批准,依然处在行政权力之下,因此很难享有真正的独立性和权利。”[3]在大学改革的焦点和制度设计中,仅以制衡为出发点,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对大学的学术发展产生了一些不良后果。理想的实现与现实的困境使得大学民主治理的真正实践落实到了合理的制度设计上。
当前,我国大学教育改革需要很多的支撑,而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大学的民主治理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合理的因素:大学校长的民主办学理念和治校风格有着直接和多方面的影响;教授则是大学民主治理直接的主体与传统力量;而这些影响与作用的真正落实与实现则有赖于合理的制度设计。
参考文献:
[1]谢泳,智效民,等.逝去的大学[M].北京:同心出版社,2005.
[2]韩骅.再论教授治校[J].高等教育研究,1998,(1).
[3]吴玫.也谈北大教师聘任制改革——组织的视角[J].人大复刊资料:高等教育,2004,(1).
[4][美]费正清.剑桥“中华民国”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5]刘少雪.略论大学的学术自由[J].上海高教研究,1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