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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种国家权力中,司法权是最不起眼的一种,其功能和作用一般说来都不如立法权和行政权那样成效显著和引人注目。但在英国,司法权却发挥了不同寻常的巨大作用,特别是在推进法治进程方面,堪称厥功甚伟。司法不但是引领英国法治文明的火车头,而且是支撑现代英国法治大厦的顶梁柱。英国司法之所以能够独树一帜,盖因其自身具有功能强大、结构优良、发展优先三大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