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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媒介的负面报道通常为对反常和消极事件的报道,其主观目的是为了揭示问题,以维护受众的知情权。然而其达到的传播效果有积极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本文从这两方面分别论述负面报道传播的心理机制,探讨负面报道的心理传播过程,并为规避消极影响提出了几点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负面报道 积极效果 消极效果
一、负面报道
在大众传播过程中,受众往往对显著的人、有趣的人或事、反常的现象等内容有极大的兴趣,因此,“坏消息”在新闻选择中往往被看成是真正的“好消息”。“负面报道”的概念最早由19世纪《纽约太阳报》的编辑约翰·伯卡特提出,他的名言“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已经流传了一个多世纪,意在强调新闻中的反常性。负面报道主题中“不寻常”和“冲突”这两个要素在西方新闻价值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负面报道因为能够吸引眼球而极具市场价值,所以这类新闻题材是西方记者格外重视的。
国内学者将负面报道定义为消极的或不好的、有害的新闻信息,通俗地讲,它是灾难性事件和破坏社会行为秩序的事件所传达出的信息。但负面报道处理得好,能有助于我们了解正在发生的重大事件,发现社会问题,剔除社会糟粕。
二、“负面报道”的积极效果
负面报道往往容易产生轰动效应,在一定范围之内对解决问题产生积极的影响。
1、负面报道有助于加强民众对新闻事件的认知
负面报道可以加强对新闻事件的认知,从而进一步引起我们对自身行为活动的审视,有助于塑造公民的现代人格。如通过对自然灾害的报道,可以使民众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高保护自然环境的意识,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通过对社会中存在的种种丑恶现象的揭示,可以增强民众对整个社会和世界的认知,并最大限度地激发民众的正义感和公民意识。
2、负面报道是媒介履行社会监督职能的表现
通过媒介将出现的问题直接反馈给民众,启动社会预警机制。人类通过负面报道得知自然、社会的病症,对可能发生的天灾人祸产生了警惕心理,找寻最佳的解决方式,及时纠正错误的行为,规避风险,减少损失。
3、负面报道是民众寻找真理的途径
媒体的立场不同,对同一新闻事件所表达的观点也会不同。负面报道往往是多方势力观点的角逐,媒体在激烈地辩论当中全方位呈现事件的原貌,展现多元观点,让受众在“兼听”中找寻真理。
4、负面报道有助于促进社会的透明、公开
负面报道的揭丑监督可以对国家机关和政府官员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从而迫使政治决策的透明化、公开化,激发民众的参政热情,降低政府的决策失误,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完善民主政治制度。
三、“负面报道”的消极效果
负面报道对解决社会问题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如果把握不好度, 则容易出现误导, 使负强化的效果在某种程度上产生消极影响, 对一些重大事件的报道特别需要谨慎对待。
1、警惕媒介恐慌
媒介恐慌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指的是媒介在对产生社会恐慌的事件进行大规模报道的过程中导致更多的新的恐慌现象和恐慌心理的产生。国内外传播史中,由媒介本身或其传播内容而引发的恐慌更是不胜枚举。最为著名的莫过于上个世纪初期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广播剧《火星人入侵地球》,它的逼真效果曾令民众恐慌瞬间爆发,百万听众仓皇出逃。就我国而言,最近的恐慌现象要数因日本核泄漏事故而引发的“抢盐”风潮,这场由不负责任的媒体和专家引起的乱象在人际间疯狂传播,最终着实把民众“忽悠”了一把。
传播技术的进步和新闻传播观念的转变,使得许多媒体热衷于“争抢”对各种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报道。而其中充满戏剧性和冲突性的负面新闻报道带来的则是不同程度的媒介恐慌,虽然起到了“吸引眼球”的作用,但随之而来的即使不是大量的恐慌,也会是普遍的不安,甚至是一些非理性的直觉式的反应。媒介引起的这些恐慌心理属于不当的突发事件报道带来的“副作用”,这是应该注意和规避的。
社会恐慌事件是媒介恐慌产生的前提,一旦发生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和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必然会引起媒体大规模的集中报道,形成铺天盖地的舆论氛围。而媒体就是恐慌情绪传染的推动力,密集夸张的报道对受众构成了无形的压力,处在社会恐慌事件包围中的受众慢慢滋长出可怕的集体恐慌情绪。一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追求经济效益,不顾一切大规模报道社会恐慌事件、渲染恐慌情绪,使得多数不具备“免疫”不良媒介信息能力的受众,在不自觉中被媒介报道左右,深陷恐慌情绪的泥潭,导致恐慌的多米诺效应,最终形成严重的大规模的媒介恐慌现象。
2、警惕负面价值观的误导
媒体负面新闻报道的主观目的是满足受众的知情权,宣扬正确的价值观,但是,受众心理发展水平、认知结构、需要与动机的个体差异,导致信息传播的效果未必完全符合媒体最初的预想,有时甚至还会出现反效果。
富士康连续坠楼事件就是一个警醒。对于自杀氛围的渲染,媒体的过度关注难逃干系。研究证明,自杀是一种“心理传染病”,媒体对自杀事件的过度报道和不当态度,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缺乏识别能力和抵抗能力的青年,可能诱发某些人的自杀行为。在对连续坠楼事件的一系列报道中,一些媒体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将自杀的原因简单归结为企业管理的粗放,并用感性的言辞大肆渲染,甚至把自杀描绘成一种悲壮的反抗。这就误导一些有类似处境的人,让他们觉得可以用生命来惩罚自己不满的对象,把自杀误认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这显然不是媒体和受众希望看到的,媒体也应该对此给予反思。
四、“负面报道”消极效果的规避
1、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信息源,将负面新闻信息进行正规、统一的发布,保证信息的公开和透明,重点体现信息源的权威性,在帮助公众了解事件的同时,挖掘真相和进行适当的危机处理。 2、快速采集恐慌信息,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通报,以期将恐慌情绪降至最低。追踪后续报道,保证信息的完整性,观察报道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以点扩面,将与新闻事件相关的各种信息都传达给受众,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弱化人们的恐慌情绪,避免恐慌氛围的进一步蔓延和扩大。
3、对负面报道要从数量、质量、角度、尺度等诸多方面进行协调,注意信息呈现的适度性和技巧性,消减消极效果的影响。既要防止过度报道可能会产生的“新闻麻木症”,又要杜绝新闻策划所造成的报道失实,应该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给予事件中不同主体均等的表达机会,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全面的报道,避免某种偏向的误导。同时把握好尺度,用事实说话,不要添加主观评判和戏剧化的表述,以免诱导受众,造成媒介“未审先判”的“越权”行为。
4、新闻工作者要不断地提高自身媒介素养和道德修养,认真学习人本主义心理学、传播心理学等理论知识,以“人本主义”的意识服务受众。尊重自己的工作,尊重受访者人格尊严和受众的知情权,以负责任的态度报道新闻,认真履行社会监督的职能,传播正确的价值观,承担起社会“瞭望者”的职责,为国家的行进领航。
5、媒介信息的获取、分析、辨别和传播是一种素养,是公民在现代社会中生存的基本技能。对媒介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价事实上构成了媒介素养的核心。受众的媒介素养亟待提升,以便正确领会传播者的意图和观点,判定信息的真伪、导向和价值标准,从而减少负面新闻带来的消极影响,以更加客观、理性、明智的態度对待社会上的各种重大事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总而言之,媒介负面报道传播的社会效果是正面还是负面,取决于媒介的报道思想、报道角度、报道手法等的选取,关键在于媒介自身运用什么样的方法使影响社会混乱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媒体把握好这个度,则会产生正面启迪或者警示的效果;反之,则只能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伤害,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一个负责任、有担当的媒体,要体现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责任意识,对真善美大力弘扬,对假恶丑无情鞭挞,不仅是传播资讯,更应该引领正确的舆论导向。我国的媒体在对待负面新闻的报道上,应该最大限度地实现其积极的社会效果,变“负”能量为“正”能量,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环境氛围。□
参考文献
①方建移、张芹:《传媒心理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②邵培仁、邵静,《媒介恐慌论:恐慌心理生成与终止的媒介机制研究》,中华传媒学术网,http://academic.mediach-
ina.net/article.php?id=6313
③张新明、王振、承孝敏:《从心理学视角看青少年媒介素养》,《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6(3)
④《富士康12跳下的媒介伦理》,http://wulf27.blog.sohu.com/1526641
04.html
(作者:河北大学2010级传播学硕士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
【关键词】负面报道 积极效果 消极效果
一、负面报道
在大众传播过程中,受众往往对显著的人、有趣的人或事、反常的现象等内容有极大的兴趣,因此,“坏消息”在新闻选择中往往被看成是真正的“好消息”。“负面报道”的概念最早由19世纪《纽约太阳报》的编辑约翰·伯卡特提出,他的名言“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已经流传了一个多世纪,意在强调新闻中的反常性。负面报道主题中“不寻常”和“冲突”这两个要素在西方新闻价值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负面报道因为能够吸引眼球而极具市场价值,所以这类新闻题材是西方记者格外重视的。
国内学者将负面报道定义为消极的或不好的、有害的新闻信息,通俗地讲,它是灾难性事件和破坏社会行为秩序的事件所传达出的信息。但负面报道处理得好,能有助于我们了解正在发生的重大事件,发现社会问题,剔除社会糟粕。
二、“负面报道”的积极效果
负面报道往往容易产生轰动效应,在一定范围之内对解决问题产生积极的影响。
1、负面报道有助于加强民众对新闻事件的认知
负面报道可以加强对新闻事件的认知,从而进一步引起我们对自身行为活动的审视,有助于塑造公民的现代人格。如通过对自然灾害的报道,可以使民众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高保护自然环境的意识,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通过对社会中存在的种种丑恶现象的揭示,可以增强民众对整个社会和世界的认知,并最大限度地激发民众的正义感和公民意识。
2、负面报道是媒介履行社会监督职能的表现
通过媒介将出现的问题直接反馈给民众,启动社会预警机制。人类通过负面报道得知自然、社会的病症,对可能发生的天灾人祸产生了警惕心理,找寻最佳的解决方式,及时纠正错误的行为,规避风险,减少损失。
3、负面报道是民众寻找真理的途径
媒体的立场不同,对同一新闻事件所表达的观点也会不同。负面报道往往是多方势力观点的角逐,媒体在激烈地辩论当中全方位呈现事件的原貌,展现多元观点,让受众在“兼听”中找寻真理。
4、负面报道有助于促进社会的透明、公开
负面报道的揭丑监督可以对国家机关和政府官员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从而迫使政治决策的透明化、公开化,激发民众的参政热情,降低政府的决策失误,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完善民主政治制度。
三、“负面报道”的消极效果
负面报道对解决社会问题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如果把握不好度, 则容易出现误导, 使负强化的效果在某种程度上产生消极影响, 对一些重大事件的报道特别需要谨慎对待。
1、警惕媒介恐慌
媒介恐慌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指的是媒介在对产生社会恐慌的事件进行大规模报道的过程中导致更多的新的恐慌现象和恐慌心理的产生。国内外传播史中,由媒介本身或其传播内容而引发的恐慌更是不胜枚举。最为著名的莫过于上个世纪初期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广播剧《火星人入侵地球》,它的逼真效果曾令民众恐慌瞬间爆发,百万听众仓皇出逃。就我国而言,最近的恐慌现象要数因日本核泄漏事故而引发的“抢盐”风潮,这场由不负责任的媒体和专家引起的乱象在人际间疯狂传播,最终着实把民众“忽悠”了一把。
传播技术的进步和新闻传播观念的转变,使得许多媒体热衷于“争抢”对各种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报道。而其中充满戏剧性和冲突性的负面新闻报道带来的则是不同程度的媒介恐慌,虽然起到了“吸引眼球”的作用,但随之而来的即使不是大量的恐慌,也会是普遍的不安,甚至是一些非理性的直觉式的反应。媒介引起的这些恐慌心理属于不当的突发事件报道带来的“副作用”,这是应该注意和规避的。
社会恐慌事件是媒介恐慌产生的前提,一旦发生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和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必然会引起媒体大规模的集中报道,形成铺天盖地的舆论氛围。而媒体就是恐慌情绪传染的推动力,密集夸张的报道对受众构成了无形的压力,处在社会恐慌事件包围中的受众慢慢滋长出可怕的集体恐慌情绪。一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追求经济效益,不顾一切大规模报道社会恐慌事件、渲染恐慌情绪,使得多数不具备“免疫”不良媒介信息能力的受众,在不自觉中被媒介报道左右,深陷恐慌情绪的泥潭,导致恐慌的多米诺效应,最终形成严重的大规模的媒介恐慌现象。
2、警惕负面价值观的误导
媒体负面新闻报道的主观目的是满足受众的知情权,宣扬正确的价值观,但是,受众心理发展水平、认知结构、需要与动机的个体差异,导致信息传播的效果未必完全符合媒体最初的预想,有时甚至还会出现反效果。
富士康连续坠楼事件就是一个警醒。对于自杀氛围的渲染,媒体的过度关注难逃干系。研究证明,自杀是一种“心理传染病”,媒体对自杀事件的过度报道和不当态度,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缺乏识别能力和抵抗能力的青年,可能诱发某些人的自杀行为。在对连续坠楼事件的一系列报道中,一些媒体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将自杀的原因简单归结为企业管理的粗放,并用感性的言辞大肆渲染,甚至把自杀描绘成一种悲壮的反抗。这就误导一些有类似处境的人,让他们觉得可以用生命来惩罚自己不满的对象,把自杀误认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这显然不是媒体和受众希望看到的,媒体也应该对此给予反思。
四、“负面报道”消极效果的规避
1、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信息源,将负面新闻信息进行正规、统一的发布,保证信息的公开和透明,重点体现信息源的权威性,在帮助公众了解事件的同时,挖掘真相和进行适当的危机处理。 2、快速采集恐慌信息,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通报,以期将恐慌情绪降至最低。追踪后续报道,保证信息的完整性,观察报道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以点扩面,将与新闻事件相关的各种信息都传达给受众,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弱化人们的恐慌情绪,避免恐慌氛围的进一步蔓延和扩大。
3、对负面报道要从数量、质量、角度、尺度等诸多方面进行协调,注意信息呈现的适度性和技巧性,消减消极效果的影响。既要防止过度报道可能会产生的“新闻麻木症”,又要杜绝新闻策划所造成的报道失实,应该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给予事件中不同主体均等的表达机会,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全面的报道,避免某种偏向的误导。同时把握好尺度,用事实说话,不要添加主观评判和戏剧化的表述,以免诱导受众,造成媒介“未审先判”的“越权”行为。
4、新闻工作者要不断地提高自身媒介素养和道德修养,认真学习人本主义心理学、传播心理学等理论知识,以“人本主义”的意识服务受众。尊重自己的工作,尊重受访者人格尊严和受众的知情权,以负责任的态度报道新闻,认真履行社会监督的职能,传播正确的价值观,承担起社会“瞭望者”的职责,为国家的行进领航。
5、媒介信息的获取、分析、辨别和传播是一种素养,是公民在现代社会中生存的基本技能。对媒介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价事实上构成了媒介素养的核心。受众的媒介素养亟待提升,以便正确领会传播者的意图和观点,判定信息的真伪、导向和价值标准,从而减少负面新闻带来的消极影响,以更加客观、理性、明智的態度对待社会上的各种重大事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总而言之,媒介负面报道传播的社会效果是正面还是负面,取决于媒介的报道思想、报道角度、报道手法等的选取,关键在于媒介自身运用什么样的方法使影响社会混乱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媒体把握好这个度,则会产生正面启迪或者警示的效果;反之,则只能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伤害,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一个负责任、有担当的媒体,要体现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责任意识,对真善美大力弘扬,对假恶丑无情鞭挞,不仅是传播资讯,更应该引领正确的舆论导向。我国的媒体在对待负面新闻的报道上,应该最大限度地实现其积极的社会效果,变“负”能量为“正”能量,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环境氛围。□
参考文献
①方建移、张芹:《传媒心理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②邵培仁、邵静,《媒介恐慌论:恐慌心理生成与终止的媒介机制研究》,中华传媒学术网,http://academic.mediach-
ina.net/article.php?id=6313
③张新明、王振、承孝敏:《从心理学视角看青少年媒介素养》,《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6(3)
④《富士康12跳下的媒介伦理》,http://wulf27.blog.sohu.com/1526641
04.html
(作者:河北大学2010级传播学硕士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