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会计法〉在会计监督方面的新突破

来源 :中国农业会计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ANGLIAO200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修订的《会计法》在会计监督方面的新突破,具体体现在建立、健全了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三位一体"的严密的会计监督体系,转变了国家对会计工作监督的方式,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对会计工作监督的要求。法》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第十六条),赋予了会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责,要求会计人员代表国家对本单位行使监督权力,"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其他文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通知,新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拉开了税费改革的序幕.实行税费改革是调整兵团分配关系,减轻职工负担的重要政策性措施.对于
场办工业是农垦经济支柱产业,是农垦国有经济的中坚力量,完善其改革是整个农垦经济体制改革之关键所在。与地方企业一样,一种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和法制的建立健全,国家政府参与国民收人的分配应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不应再凭借行政手段随意地、不规范地向公民获取。特别是乡镇统筹资金应当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