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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是我国法治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的具体体现,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化、人道化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我国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死刑采用枪决、注射等方法。这不但在法律上确定了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合法性地位,而且充分体现了我国死刑执行方法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尊重人权、倡导文明执法的精神。前一阶段,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开展试行工作的经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