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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社会工作是指司法社会工作者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及边缘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提供心理疏导、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社会工作服务,以提升其自我机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最终达到预防犯罪、稳定社会秩序的专业服务过程。那么社会工作该如何在司法问题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呢?
关键词:司法;青少年;偏差行为;社会工作 实务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0-0081-01
一、什么是司法社会工作?
司法社会工作是指司法社会工作者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及边缘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提供心理疏导、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社会工作服务,以提升其自我机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最终达到预防犯罪、稳定社会秩序的专业服务过程。广义的司法社会工作包含:司法、禁毒、调解、信访等工作,狭义的司法社会工作包含: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审前调查等工作。
二、司法社会工作的作用如何体现?
重视社工在司法领域的介入,可以了解案主以及监护人的思想动态和想法,可以敦促发挥监护人最大的教育优势。监护人的思想认识,即他们对子女犯罪的认识正确与否,对未成年人影响特别大,如果他们认为不是犯罪或者把犯罪原因都归结于外部或社会因素,必然使未成年人对矫正改造产生认识上的偏差。
要注重主动联系,共享信息,联手帮教。经常与司法所、家庭和学校沟通了解情况,建立信息互通互惠,有的放矢地谈话和做思想工作,有时甚至可以与他们一起做教育工作,使失足青少年感到全社会都在关爱他们,他们没有孤独感,没有被社会抛弃,这种共同联手帮教有利于帮教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
要与失足青少年建立诚信关系,互相理解,促其健康成长。未成年人需要真诚相待,要感到社会的温暖,对他们的一点进步要鼓励,对他们的挫折要正确引导,光讲大道理空道理可能适得其反。司法社工对于未成年犯罪者的心理疏导与社会化的纠正作用十分明显。
三、工作理论指导
(一)现实疗法:理论与实务的结合。
初步接案时与案主建立关系,了解案主的需求:对于案主来说,与工作者建立一个个人化、被接纳和受支持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经验。一般案主在日常生活中都极少能与他人发展这种诚挚的关系。而与工作者建立诚挚的专业关系,一方面有助于案主感受到别人对他伯关爱和接纳,从而了解自身的价值、树立生活的信心,另一方面,也为案主提供行为的榜样,使他能从过去失败的认同中走出来,建立新的行为模式。
第二步骤询问及了解案主目前的行为:主要任务是引导案主把注意力集中在他当前的行为上。工作者应询问案主究竟采用了什么方法去满足他第一阶段的需求。目的是要引导案主了解他在试图满足本身的需要或导致他有某些情绪时,他曾经采取过什么行为。现实治疗法强调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负责。此阶段通过讨论案主现在的行为,从而协助他认识他要对自己的行为,自己的问题负责,让他明白他可以对自己的行为作有效控制和理智选择。假如案主能了解其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他就可以进一步培养较强的选择能力以加强个人成功的机会。
然后进入行为评估:案主的自我检讨及自我改过是现实治疗法的基础,而案主在接受任何改变时,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评估并愿意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故工作者可以协助案主评估他的行为是否对自己或他人有好处,行为本身又能否满足他的需要以及是否会导致成功的认同等。切记不要直接替案主对其行为作出价值判断,否则,案主很容易养成过分依赖的倾向。工作者的主要职责是留意案主是否对其行为作出不切实际或过于严厉的评价,过严或过分将批评集中在一些不能改变的事件上将会使案主看不到改变的希望,无助于案主问题的解决。因此,工作者应协助案主对其行为的意义和有效性做出评估,并鼓励案主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四步协助案主制订行动的计划:当案主对自己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及其后果进行反省,并已有初步认识后,下一步就是制定计划,以便将不负责任的行为改变成负责任的行为。在现实治疗法中,这个阶段可以说是整个治疗过程的核心。工作者在这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协助案主制定一个人合乎案主兴趣的和能力的计划。一般来说,案主会对自己有过高的要求,或急于追求成功,因而可能制定一些太过于复杂、困难,并且失败機会相当高的计划。故工作者协助案主制定计划时应注意:计划的秩序渐进性;计划的灵活多变性;计划的具体可行性;工作者不是案主行动计划的决定者,而只是计划制定的引导者,避免造成案主的依赖。
第五步,承诺。承诺是现实治疗法的基石。案主通过承诺来表现自己是一个负责任的人,尤其是对关心和爱护他的人负责。所以工作者要协助案主对计划作出承诺,即案主无论如何必须履行他自己所定下的计划。在这个过程中,工作者要注意一旦案主承诺履行的计划不能实现,会导致案主的失败感和挫折感。因此工作者要防止案主作出一些不合理的或不可行的承诺。此外,工作者应对所制定的计划未能成功执行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从根本上讲,现实治疗法的承诺不是对工作者的承诺,而是对自己的承诺。案主要对自己所作的承诺负责。承诺的约束力不是外部的,而是内在的。
(二)心理社会模式:理论与实务的结合。
开始接触:①初次会谈。目的是了解案主求助的动机,尽可能地找出案主面临的问题,作出是否给予帮助的决定。询问案主的困难、期望的帮助;向案主介绍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内容。1—2次会谈就可以决定是否接案,也可能会谈多次。②建立关系。目的在于使案主相信工作者的能力,同意接受工作者提供的服务,即取得案主的信任。③签定服务协议。内容包括澄清服务的方法、性质、目标,明确案主、工作者、机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初步的治疗计划等。
心理社会研究:①收集资料。以“人在情境中”理论为依据全面收集与案主有关的心理、社会等各方面的资料——案主对自己的看法、是否尝试处理过这些问题、追溯案主的童年及成长过程中的经历、价值观、自我概念等。②了解案主各种意识和无意识状态上的满足和不满足的不同感受。重点放在意识层面上。③协助案主进行自我发现,了解自己在行为方面可能存在的缺陷和这些缺陷对面临问题的影响。④将各方面的资料综合起来进行分析,确立下一步诊断的方向。
作者简介:侯霄羿(1992—),男,汉,陕西西安,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重庆大学,研究方向:社会工作管理。
关键词:司法;青少年;偏差行为;社会工作 实务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0-0081-01
一、什么是司法社会工作?
司法社会工作是指司法社会工作者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及边缘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提供心理疏导、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社会工作服务,以提升其自我机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最终达到预防犯罪、稳定社会秩序的专业服务过程。广义的司法社会工作包含:司法、禁毒、调解、信访等工作,狭义的司法社会工作包含: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审前调查等工作。
二、司法社会工作的作用如何体现?
重视社工在司法领域的介入,可以了解案主以及监护人的思想动态和想法,可以敦促发挥监护人最大的教育优势。监护人的思想认识,即他们对子女犯罪的认识正确与否,对未成年人影响特别大,如果他们认为不是犯罪或者把犯罪原因都归结于外部或社会因素,必然使未成年人对矫正改造产生认识上的偏差。
要注重主动联系,共享信息,联手帮教。经常与司法所、家庭和学校沟通了解情况,建立信息互通互惠,有的放矢地谈话和做思想工作,有时甚至可以与他们一起做教育工作,使失足青少年感到全社会都在关爱他们,他们没有孤独感,没有被社会抛弃,这种共同联手帮教有利于帮教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
要与失足青少年建立诚信关系,互相理解,促其健康成长。未成年人需要真诚相待,要感到社会的温暖,对他们的一点进步要鼓励,对他们的挫折要正确引导,光讲大道理空道理可能适得其反。司法社工对于未成年犯罪者的心理疏导与社会化的纠正作用十分明显。
三、工作理论指导
(一)现实疗法:理论与实务的结合。
初步接案时与案主建立关系,了解案主的需求:对于案主来说,与工作者建立一个个人化、被接纳和受支持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经验。一般案主在日常生活中都极少能与他人发展这种诚挚的关系。而与工作者建立诚挚的专业关系,一方面有助于案主感受到别人对他伯关爱和接纳,从而了解自身的价值、树立生活的信心,另一方面,也为案主提供行为的榜样,使他能从过去失败的认同中走出来,建立新的行为模式。
第二步骤询问及了解案主目前的行为:主要任务是引导案主把注意力集中在他当前的行为上。工作者应询问案主究竟采用了什么方法去满足他第一阶段的需求。目的是要引导案主了解他在试图满足本身的需要或导致他有某些情绪时,他曾经采取过什么行为。现实治疗法强调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负责。此阶段通过讨论案主现在的行为,从而协助他认识他要对自己的行为,自己的问题负责,让他明白他可以对自己的行为作有效控制和理智选择。假如案主能了解其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他就可以进一步培养较强的选择能力以加强个人成功的机会。
然后进入行为评估:案主的自我检讨及自我改过是现实治疗法的基础,而案主在接受任何改变时,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评估并愿意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故工作者可以协助案主评估他的行为是否对自己或他人有好处,行为本身又能否满足他的需要以及是否会导致成功的认同等。切记不要直接替案主对其行为作出价值判断,否则,案主很容易养成过分依赖的倾向。工作者的主要职责是留意案主是否对其行为作出不切实际或过于严厉的评价,过严或过分将批评集中在一些不能改变的事件上将会使案主看不到改变的希望,无助于案主问题的解决。因此,工作者应协助案主对其行为的意义和有效性做出评估,并鼓励案主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四步协助案主制订行动的计划:当案主对自己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及其后果进行反省,并已有初步认识后,下一步就是制定计划,以便将不负责任的行为改变成负责任的行为。在现实治疗法中,这个阶段可以说是整个治疗过程的核心。工作者在这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协助案主制定一个人合乎案主兴趣的和能力的计划。一般来说,案主会对自己有过高的要求,或急于追求成功,因而可能制定一些太过于复杂、困难,并且失败機会相当高的计划。故工作者协助案主制定计划时应注意:计划的秩序渐进性;计划的灵活多变性;计划的具体可行性;工作者不是案主行动计划的决定者,而只是计划制定的引导者,避免造成案主的依赖。
第五步,承诺。承诺是现实治疗法的基石。案主通过承诺来表现自己是一个负责任的人,尤其是对关心和爱护他的人负责。所以工作者要协助案主对计划作出承诺,即案主无论如何必须履行他自己所定下的计划。在这个过程中,工作者要注意一旦案主承诺履行的计划不能实现,会导致案主的失败感和挫折感。因此工作者要防止案主作出一些不合理的或不可行的承诺。此外,工作者应对所制定的计划未能成功执行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从根本上讲,现实治疗法的承诺不是对工作者的承诺,而是对自己的承诺。案主要对自己所作的承诺负责。承诺的约束力不是外部的,而是内在的。
(二)心理社会模式:理论与实务的结合。
开始接触:①初次会谈。目的是了解案主求助的动机,尽可能地找出案主面临的问题,作出是否给予帮助的决定。询问案主的困难、期望的帮助;向案主介绍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内容。1—2次会谈就可以决定是否接案,也可能会谈多次。②建立关系。目的在于使案主相信工作者的能力,同意接受工作者提供的服务,即取得案主的信任。③签定服务协议。内容包括澄清服务的方法、性质、目标,明确案主、工作者、机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初步的治疗计划等。
心理社会研究:①收集资料。以“人在情境中”理论为依据全面收集与案主有关的心理、社会等各方面的资料——案主对自己的看法、是否尝试处理过这些问题、追溯案主的童年及成长过程中的经历、价值观、自我概念等。②了解案主各种意识和无意识状态上的满足和不满足的不同感受。重点放在意识层面上。③协助案主进行自我发现,了解自己在行为方面可能存在的缺陷和这些缺陷对面临问题的影响。④将各方面的资料综合起来进行分析,确立下一步诊断的方向。
作者简介:侯霄羿(1992—),男,汉,陕西西安,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重庆大学,研究方向:社会工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