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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19年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作为一种传染性极强病毒迅速在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蔓延。为防止“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局面,疫情信息的披露方式就显得非常关键。本文通过事件研究法,分析此次疫情的信息披露方式与中国医药类上市公司股价的相关性,得出股票市场对信息披露程度的反应是有显著差异的。
【关键词】 事件研究法 疫情 上市公司
新型冠状病毒(Novelcoronaviruspneumonia),即“COVID-19”,因2019年武汉病毒性肺炎病例而被发现,此次疫情引起了各国政府、联合国(UN)、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密切关注。本文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信息披露的角度出发,研究了疫情信息披露方式与医药类上市公司股价之间的相关性。
一、文献综述
本文参考了国内外学术研究的成果,试图对国内外参考文献进行分析比较和评述,内容如下:
(一)国内外学者的主要研究成果。针对事件研究法的步骤和特征,国内外学者观点大致相同。就像Khotari与Warner(2006)分析的那样:“30年里事件研究的方法仍然没有太大变化,研究的重点依然是平均异常收益率和累积异常收益率”。杜朝运、阮章妍(2019)他們运用市场模型法对市场调整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加强数据和指标的可靠性与可理解性,使结果更具说服力。
针对事件研究法在经济领域的运用,国内外学者的看法也并非统一。赵景文(2004)表示卫生部统一部署全国抗击SARS开始日,具有很强的“显眼效应”,这引起了投资者对市场积极的关注,对公司股价具有正面影响。Matthew Yeung与Alan Au(2015)在SARS疫情与香港旅游业影响的实证论文中说:显示出长期稳定性的国家,企业不需要采取措施调整股价,因为有一个自然的游客数量在短期内回归常态的趋势。
针对事件研究法的不足之处,国内外学者给出了诸多方面的意见。部分国外学者反映,企业的财务数据也具有滞后性,这方面的研究文献可参见Ball and Brown(2005)、Collins and Kothari(2016)所作出的相应表述。从事件研究方法论的角度,段瑞强(2014)在研究中表示:我国学界关于事件研究法的文献较少,且宽度与深度明显不够。
(二)文献评述。对上述国内外学者的观点进行比较研究发现:首先,国内外学者在事件研究法的研究步骤上基本一致,但国内相关研究起步较晚且成果匮乏,而国外文献研究历程较长且成果显著;其次,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传染病学与经济学交叉研究的结果较少,形式不够丰富;最后,针对国内外学者之前研究过程中所产生的局限性,在今后的实证研究中,国内外学者同样应该吸取、借鉴,以期丰富研究成果。
二、研究设计与实证分析
(一)研究设计。本文研究的是疫情的信息披露方式与医药类上市公司股价的相关性。采用事件研究法,将2019年底至2020年初的两次疫情信息披露作为影响公司股价的特定事件,通过回归分析和统计检验获得足够的经验证据,证明疫情信息披露方式与医药类上市公司股价的相关性。
1.研究假设。
假设1:资本市场是有效的。
我国学者的研究表明:股票市场的假设已符合半强式有效性,也就是说股票价格会及时反映流行病披露的信息。
假设2:两个事件的疫情信息披露程度不同,分为“简单”和“良好”两种程度。
本文分析了与疫情信息披露密切相关的两个事件日:一是2019年12月9日,与这个事件日相关的疫情信息是“简单”披露的;二是2020年1月15日,为国家疾控中心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开始日,此时有关疫情的信息充斥广播、电视新闻、网络媒体等,疫情的信息是“良好”披露的。
假设3:市场中的投资者都是理性的,且疫情信息披露方式与其决策相关。
当疫情信息“简单”披露时,可能会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负面影响;而如果疫情信息“良好”披露,则可能会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正面影响。
2.研究样本。通过查找中国证监会在2019年第四季度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准则,剔除2019年为ST、*ST、PT类的上市公司,事件期前后30天内如企业有其他重大事项的也应剔除。结果表明,截至2019年底,医药类上市公司一共84家。
3.研究方法。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为事件研究法,并建立CAPM模型和超额收益率模型进行数据的分析和研究。
4.数据来源。本文数据全部来自中国股市研究系列CSMAR。其中,选择了84家医药上市公司的个人股票收益率和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两者均考虑了现金红利再投资)。
(二)实证分析
本文采用事件研究(EventStudy)的方法来分析疫情信息披露方式对医药类上市公司股价的影响。将实证过程分为以下六个步骤:
1.选择研究事件期。2019年12月8日为武汉卫健委通报首例新冠病例发生日,由于当天是星期天,本文以2019年12月9日为第一个事件日,清洁期为[-105,-6],窗口期为[-5,+5]。2020年1月15日为第二个事件日,从当天起国家疾控中心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疫情披露实行日报制并持续更新,由于日报信息会影响投资者决策,因此窗口期为[-5,0]。
2.计算预期收益率。预期收益率是指某一事件不发生时,按清洁期内的线性回归方程推算出的预计收益率。本文采用市场模型法,即Rjt=α+βRmt+ε
其中,Rjt:j公司第t天的个股回报率。Rmt:第t天的市场指数回报率。α:截距项。ε:残差项。β:斜率。
3.计算超常收益率。超常收益率是指在事件期内,将各公司已知的个股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作差,即
ARjt=Rjt-Rj,t 其中,ARjt:j公司第t天的超常收益率。Rjt:j公司第t天的实际报酬率。Rj,t:j公司第t天的预期报酬率。
4.计算平均超常收益率。平均超常收益率是计算所有样本公司事件期内每天的平均收益率,即AARjt=ARjt/N
其中,AARjt:j公司第t天的平均超常收益率。ARjt:j公司第t天的超常收益率。N:样本公司的个数。
5.计算累积超常收益率。将整个事件期内所有股票每天的平均超常收益率累积求和后得到累积超常收益率。
6.显著性检验。累积超常收益率计算出来以后,需要进行与0的差异性检验。本文采用参数检验法中的单样本t检验。结果见表1。
三、实证结果及政策含义
(一)实证结果。本文从疫情披露方式的不同,对比分析了84家医药类上市公司股票市场反应的差异,实证结果为:
对于两个事件日,P值均为0<0.05,说明CAR值与0有显著性差异。
“良好”的信息披露医药类上市公司的CAR值显著大于零,统计结果支持研究假设。股票市场对披露“良好”信息和“简单”信息的反应是有显著差异的。
在武汉市的第一例新冠肺炎病例发生时,由于该信息的“简单”披露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负面影响;在国家疾控中心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开始日,由于此时疫情的披露采用日报制,信息披露“良好”,因此对医药类上市公司股价产生正面影响。
(二)政策含义。上述研究结果具有较强的政策含义。第一,会对股票市场的监管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虽然,我国在信息披露方面已经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但就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还需加强和完善信息披露的监管模式。第二,还应加强投资者教育。我国其实已经存在许多投资者教育机构和教育途径,但大多以营销为主,着重介绍金融市场的知识与投资技巧,而忽视了投资者对自身权益了解与保护方面的学习。从保护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提高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度和长期投资的判断能力,才能更有利于我國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夏云.H7N9疫情对家禽产业的影响[D].华南农业大学,2016.
[2] 董璇.会计信息与股价相关性的实证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
[3] 杜朝运,阮章妍.公司高管离婚对股价有影响吗?——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J].金融与经济,2019.
[4] 杨孝海,仝晓萌.客户集中、营销方式变革与企业财务绩效——基于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会计之友,2020.
[5] Campbell, J. Y., A. W. Lo, A. C. Mackinlay. The Econometrics of Financial Markets[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7.
[6] Kent Daniel, David Hirshleifer, Siew Hong Teoh.Investor psychology incapital markets: evidence and policy implications[J].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2002.
作者简介:黄骋宇(1997—),女,湖北鄂州人,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企业会计
【关键词】 事件研究法 疫情 上市公司
新型冠状病毒(Novelcoronaviruspneumonia),即“COVID-19”,因2019年武汉病毒性肺炎病例而被发现,此次疫情引起了各国政府、联合国(UN)、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密切关注。本文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信息披露的角度出发,研究了疫情信息披露方式与医药类上市公司股价之间的相关性。
一、文献综述
本文参考了国内外学术研究的成果,试图对国内外参考文献进行分析比较和评述,内容如下:
(一)国内外学者的主要研究成果。针对事件研究法的步骤和特征,国内外学者观点大致相同。就像Khotari与Warner(2006)分析的那样:“30年里事件研究的方法仍然没有太大变化,研究的重点依然是平均异常收益率和累积异常收益率”。杜朝运、阮章妍(2019)他們运用市场模型法对市场调整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加强数据和指标的可靠性与可理解性,使结果更具说服力。
针对事件研究法在经济领域的运用,国内外学者的看法也并非统一。赵景文(2004)表示卫生部统一部署全国抗击SARS开始日,具有很强的“显眼效应”,这引起了投资者对市场积极的关注,对公司股价具有正面影响。Matthew Yeung与Alan Au(2015)在SARS疫情与香港旅游业影响的实证论文中说:显示出长期稳定性的国家,企业不需要采取措施调整股价,因为有一个自然的游客数量在短期内回归常态的趋势。
针对事件研究法的不足之处,国内外学者给出了诸多方面的意见。部分国外学者反映,企业的财务数据也具有滞后性,这方面的研究文献可参见Ball and Brown(2005)、Collins and Kothari(2016)所作出的相应表述。从事件研究方法论的角度,段瑞强(2014)在研究中表示:我国学界关于事件研究法的文献较少,且宽度与深度明显不够。
(二)文献评述。对上述国内外学者的观点进行比较研究发现:首先,国内外学者在事件研究法的研究步骤上基本一致,但国内相关研究起步较晚且成果匮乏,而国外文献研究历程较长且成果显著;其次,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传染病学与经济学交叉研究的结果较少,形式不够丰富;最后,针对国内外学者之前研究过程中所产生的局限性,在今后的实证研究中,国内外学者同样应该吸取、借鉴,以期丰富研究成果。
二、研究设计与实证分析
(一)研究设计。本文研究的是疫情的信息披露方式与医药类上市公司股价的相关性。采用事件研究法,将2019年底至2020年初的两次疫情信息披露作为影响公司股价的特定事件,通过回归分析和统计检验获得足够的经验证据,证明疫情信息披露方式与医药类上市公司股价的相关性。
1.研究假设。
假设1:资本市场是有效的。
我国学者的研究表明:股票市场的假设已符合半强式有效性,也就是说股票价格会及时反映流行病披露的信息。
假设2:两个事件的疫情信息披露程度不同,分为“简单”和“良好”两种程度。
本文分析了与疫情信息披露密切相关的两个事件日:一是2019年12月9日,与这个事件日相关的疫情信息是“简单”披露的;二是2020年1月15日,为国家疾控中心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开始日,此时有关疫情的信息充斥广播、电视新闻、网络媒体等,疫情的信息是“良好”披露的。
假设3:市场中的投资者都是理性的,且疫情信息披露方式与其决策相关。
当疫情信息“简单”披露时,可能会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负面影响;而如果疫情信息“良好”披露,则可能会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正面影响。
2.研究样本。通过查找中国证监会在2019年第四季度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准则,剔除2019年为ST、*ST、PT类的上市公司,事件期前后30天内如企业有其他重大事项的也应剔除。结果表明,截至2019年底,医药类上市公司一共84家。
3.研究方法。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为事件研究法,并建立CAPM模型和超额收益率模型进行数据的分析和研究。
4.数据来源。本文数据全部来自中国股市研究系列CSMAR。其中,选择了84家医药上市公司的个人股票收益率和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两者均考虑了现金红利再投资)。
(二)实证分析
本文采用事件研究(EventStudy)的方法来分析疫情信息披露方式对医药类上市公司股价的影响。将实证过程分为以下六个步骤:
1.选择研究事件期。2019年12月8日为武汉卫健委通报首例新冠病例发生日,由于当天是星期天,本文以2019年12月9日为第一个事件日,清洁期为[-105,-6],窗口期为[-5,+5]。2020年1月15日为第二个事件日,从当天起国家疾控中心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疫情披露实行日报制并持续更新,由于日报信息会影响投资者决策,因此窗口期为[-5,0]。
2.计算预期收益率。预期收益率是指某一事件不发生时,按清洁期内的线性回归方程推算出的预计收益率。本文采用市场模型法,即Rjt=α+βRmt+ε
其中,Rjt:j公司第t天的个股回报率。Rmt:第t天的市场指数回报率。α:截距项。ε:残差项。β:斜率。
3.计算超常收益率。超常收益率是指在事件期内,将各公司已知的个股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作差,即
ARjt=Rjt-Rj,t 其中,ARjt:j公司第t天的超常收益率。Rjt:j公司第t天的实际报酬率。Rj,t:j公司第t天的预期报酬率。
4.计算平均超常收益率。平均超常收益率是计算所有样本公司事件期内每天的平均收益率,即AARjt=ARjt/N
其中,AARjt:j公司第t天的平均超常收益率。ARjt:j公司第t天的超常收益率。N:样本公司的个数。
5.计算累积超常收益率。将整个事件期内所有股票每天的平均超常收益率累积求和后得到累积超常收益率。
6.显著性检验。累积超常收益率计算出来以后,需要进行与0的差异性检验。本文采用参数检验法中的单样本t检验。结果见表1。
三、实证结果及政策含义
(一)实证结果。本文从疫情披露方式的不同,对比分析了84家医药类上市公司股票市场反应的差异,实证结果为:
对于两个事件日,P值均为0<0.05,说明CAR值与0有显著性差异。
“良好”的信息披露医药类上市公司的CAR值显著大于零,统计结果支持研究假设。股票市场对披露“良好”信息和“简单”信息的反应是有显著差异的。
在武汉市的第一例新冠肺炎病例发生时,由于该信息的“简单”披露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负面影响;在国家疾控中心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开始日,由于此时疫情的披露采用日报制,信息披露“良好”,因此对医药类上市公司股价产生正面影响。
(二)政策含义。上述研究结果具有较强的政策含义。第一,会对股票市场的监管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虽然,我国在信息披露方面已经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但就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还需加强和完善信息披露的监管模式。第二,还应加强投资者教育。我国其实已经存在许多投资者教育机构和教育途径,但大多以营销为主,着重介绍金融市场的知识与投资技巧,而忽视了投资者对自身权益了解与保护方面的学习。从保护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提高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度和长期投资的判断能力,才能更有利于我國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夏云.H7N9疫情对家禽产业的影响[D].华南农业大学,2016.
[2] 董璇.会计信息与股价相关性的实证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
[3] 杜朝运,阮章妍.公司高管离婚对股价有影响吗?——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J].金融与经济,2019.
[4] 杨孝海,仝晓萌.客户集中、营销方式变革与企业财务绩效——基于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会计之友,2020.
[5] Campbell, J. Y., A. W. Lo, A. C. Mackinlay. The Econometrics of Financial Markets[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7.
[6] Kent Daniel, David Hirshleifer, Siew Hong Teoh.Investor psychology incapital markets: evidence and policy implications[J].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2002.
作者简介:黄骋宇(1997—),女,湖北鄂州人,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企业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