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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揭示和分析了儒家德育思想的特点,倡导传统“中和”教育理念;提倡“为己之学”,注重德育价值的内在性。提出其在建构富有中国特色德育理论方面所蕴涵的价值。
【关键词】儒家;德育思想;特色;现代价值
在新的世纪,努力建构富有中国特色与时代气息的德育理论,正成为我国德育发展进程中必须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当前我国高校德育明显地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脱离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道德,不注意利用传统德育思想中的合理内核;另一方面,功利主义色彩较浓,缺乏超越精神的成分,其结果造成道德教育的低效。就目前中国德育状况而言,我们应当从下两个方面认识和思考儒家德育思想的智慧。
一、传统“中和”教育理念的基本内涵
“尚中贵和”是中华文化教育的古老精神。传统“中和”教育理念的实质,在于教人确认并理性地追求普遍和谐。千百年来和谐一直成为中国人生活的目标和价值追求。人类社会的发展已越来越证明儒家和谐理念的价值。21世纪人类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冲突,新世纪呼唤和谐,必将致力于和谐并日趋和谐。
“尚中”与“贵和”在传统文化教育中历来是密不可分的。“中庸之中,实兼中和之义”。事物要达到和谐,其构成因素必须保持某种确定的关系,这种关系就规定了各种不同因素所应具有的“度”,即“中”的标准。事物的各要素只有适度协调,处于适中状态,事物总体上才能和谐。“中”的标准,也只有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中,从整体和谐的要求出发,才能作出适度的把握。基于此,古人常将“中”与“和”联系在一起。《周易》集中反映了周人“尚中贵和”的精神。“尚中贵和”尤为春秋先哲所乐道。孔子所倡导的中庸哲学本身,就是对和谐的理性追求。儒家还提出了“致中和”的命题,从天人、主客、物我多重意义上建构“中和”学说。所谓“中和”,简言之即是将不同因素或对立的两端适当配合,使事物合乎法度准则,达到最佳状态与和谐境界。
从教育本体论上,古人视“中和”为一切新生事物生成与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宇宙人生的最高准则。《礼记》提出“和,故百物皆化”之说,认为“阴阳和则万物得”。《荀子·天论》也有“万物得和以生”之言。颇具代表性的是《国语·郑语》所谓“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如以同裨同,尽乃弃矣”。认为不同事物的和合才能导致事物的产生。和的根本功能是“生物”,即化解矛盾,协调关系,促进事物的成长发展。“和”是动态的充满生命力的“生生不息”的运动形式,能孕育新的事物和新的思想;“同”则是静态的绝对的同一,否认事物与事物以及事物本身的各种差异和矛盾,若“以同裨同”,将相同的东西简单地加到一起,虽然在量上会有所增加,但难以产生新的事物,甚至会使事物无继而弃。《中庸》指出:“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即是说,“中”是天地万物之根本,“和”为天地万物所共同遵守之道;若能推及“中和”于天下,则天地万物各正其位,一切生灵因此而孕育繁衍。这就将“中和”上升到本体论的高度,视“中和”为宇宙人生的最高准则。
二、提倡“为己之学”,注重德育价值的内在性。
提倡“为己之学”,注重德育价值的内在性。自先秦开始,儒家便逐渐形成了“为己之学”。孔子在《论语·宪问》中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所谓“为己”就是把完善自我,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作为“学”的目的;而“为人”则是为了迎合他人以获得外在的赞赏。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主张以“为己”否定“为人”,反映了儒家对主体自我的肯定,体现了儒家在道德教育方面关注个体内心精神世界的价值取向。“为己”思想由孔子提出后,成为儒家的一贯之道。孔子以“为己”反对“为人”,孟子以天爵反对人爵。“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孟子·告子上》)主张“修天爵”反对“要人爵”。荀子也有类似的言论:“君子之学也美其身,小人之学也以为禽犊。”(《荀子·劝学》)这里的“美其身”就是“为己”,相当于孟子的“修天爵”,指人格的提升;而所谓“为禽犊”,就是“为人”相当于孟子的“要人爵”。由此可知,把“学”作为追求功名利禄的手段是儒家学者们最反感的。从孔孟荀到宋明的朱子王阳明,都把“学者为己”作为为学的宗旨,主张通过为己之学,实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达到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仁者境界。“学者为己”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儒家德育思想的内在价值导向。第一,以学做人作为“学”之目的和核心内容。儒家之“学”虽有认识论的意义,包括知识经验的积累,但更主要地应理解为自我道德修养。“在儒家看来,学就是学做人。”真正的学问就是学做人,而不是出自其他的考虑。学做人意味着道德上的完善,人格的确立及精神境界的升华。儒家所言之学,鲜明地体现了人的内在德性价值的优先性和首要性。第二,以“为己”作为“学”之动机和起点。这里的“为己”并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个人主义上的为了自己的某种利益,而是说作为人际关系中心的自我,是道德修养的主体和核心,是为学的起点。按照儒家的思维方式,自我处于各种关系的核心,因此要外王必然要内圣,要实现天人合一,社会和谐,均要以个人的自觉修养为基础。第三,注重为学的自我完善、安身立命的内在价值。在儒家看来,道德教育及道德修养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自我完善,实现身心和谐,人际和谐,最后达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因此,儒家对人不受外在的功名利禄所役的独立精神和人的主体性倍加倡导。孔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要人们“善养吾浩然之气”,要有“大丈夫”气概。荀子说:“志意修,则骄富贵;道义重,则轻王公,内省而外物轻矣。传曰:君子货物,必人役于物,此之谓矣。”(《荀子·修身》)这种内在精神诉求就是人的安身立命之所,它既不在彼岸,也不在来生,而是在自己的身心性命中,在自己的现实存在之中。换句话说,就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的理想,找到人生的归宿。对此,现代新儒家杜维明赞赏有加,他说:“在儒家的传统里,学做一个完善的人不仅是一个首要关切的问题,而且是终极关怀和全面关切的问题。”
最后,我们应在儒家积极有为的理想道德人格的感召下,以“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明知不可而为之”的刚健有为精神投入世务,为天下兴亡、民族大义而英勇奋斗,从而推动了中华民族道德文明的进步。
【关键词】儒家;德育思想;特色;现代价值
在新的世纪,努力建构富有中国特色与时代气息的德育理论,正成为我国德育发展进程中必须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当前我国高校德育明显地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脱离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道德,不注意利用传统德育思想中的合理内核;另一方面,功利主义色彩较浓,缺乏超越精神的成分,其结果造成道德教育的低效。就目前中国德育状况而言,我们应当从下两个方面认识和思考儒家德育思想的智慧。
一、传统“中和”教育理念的基本内涵
“尚中贵和”是中华文化教育的古老精神。传统“中和”教育理念的实质,在于教人确认并理性地追求普遍和谐。千百年来和谐一直成为中国人生活的目标和价值追求。人类社会的发展已越来越证明儒家和谐理念的价值。21世纪人类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冲突,新世纪呼唤和谐,必将致力于和谐并日趋和谐。
“尚中”与“贵和”在传统文化教育中历来是密不可分的。“中庸之中,实兼中和之义”。事物要达到和谐,其构成因素必须保持某种确定的关系,这种关系就规定了各种不同因素所应具有的“度”,即“中”的标准。事物的各要素只有适度协调,处于适中状态,事物总体上才能和谐。“中”的标准,也只有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中,从整体和谐的要求出发,才能作出适度的把握。基于此,古人常将“中”与“和”联系在一起。《周易》集中反映了周人“尚中贵和”的精神。“尚中贵和”尤为春秋先哲所乐道。孔子所倡导的中庸哲学本身,就是对和谐的理性追求。儒家还提出了“致中和”的命题,从天人、主客、物我多重意义上建构“中和”学说。所谓“中和”,简言之即是将不同因素或对立的两端适当配合,使事物合乎法度准则,达到最佳状态与和谐境界。
从教育本体论上,古人视“中和”为一切新生事物生成与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宇宙人生的最高准则。《礼记》提出“和,故百物皆化”之说,认为“阴阳和则万物得”。《荀子·天论》也有“万物得和以生”之言。颇具代表性的是《国语·郑语》所谓“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如以同裨同,尽乃弃矣”。认为不同事物的和合才能导致事物的产生。和的根本功能是“生物”,即化解矛盾,协调关系,促进事物的成长发展。“和”是动态的充满生命力的“生生不息”的运动形式,能孕育新的事物和新的思想;“同”则是静态的绝对的同一,否认事物与事物以及事物本身的各种差异和矛盾,若“以同裨同”,将相同的东西简单地加到一起,虽然在量上会有所增加,但难以产生新的事物,甚至会使事物无继而弃。《中庸》指出:“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即是说,“中”是天地万物之根本,“和”为天地万物所共同遵守之道;若能推及“中和”于天下,则天地万物各正其位,一切生灵因此而孕育繁衍。这就将“中和”上升到本体论的高度,视“中和”为宇宙人生的最高准则。
二、提倡“为己之学”,注重德育价值的内在性。
提倡“为己之学”,注重德育价值的内在性。自先秦开始,儒家便逐渐形成了“为己之学”。孔子在《论语·宪问》中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所谓“为己”就是把完善自我,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作为“学”的目的;而“为人”则是为了迎合他人以获得外在的赞赏。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主张以“为己”否定“为人”,反映了儒家对主体自我的肯定,体现了儒家在道德教育方面关注个体内心精神世界的价值取向。“为己”思想由孔子提出后,成为儒家的一贯之道。孔子以“为己”反对“为人”,孟子以天爵反对人爵。“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孟子·告子上》)主张“修天爵”反对“要人爵”。荀子也有类似的言论:“君子之学也美其身,小人之学也以为禽犊。”(《荀子·劝学》)这里的“美其身”就是“为己”,相当于孟子的“修天爵”,指人格的提升;而所谓“为禽犊”,就是“为人”相当于孟子的“要人爵”。由此可知,把“学”作为追求功名利禄的手段是儒家学者们最反感的。从孔孟荀到宋明的朱子王阳明,都把“学者为己”作为为学的宗旨,主张通过为己之学,实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达到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仁者境界。“学者为己”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儒家德育思想的内在价值导向。第一,以学做人作为“学”之目的和核心内容。儒家之“学”虽有认识论的意义,包括知识经验的积累,但更主要地应理解为自我道德修养。“在儒家看来,学就是学做人。”真正的学问就是学做人,而不是出自其他的考虑。学做人意味着道德上的完善,人格的确立及精神境界的升华。儒家所言之学,鲜明地体现了人的内在德性价值的优先性和首要性。第二,以“为己”作为“学”之动机和起点。这里的“为己”并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个人主义上的为了自己的某种利益,而是说作为人际关系中心的自我,是道德修养的主体和核心,是为学的起点。按照儒家的思维方式,自我处于各种关系的核心,因此要外王必然要内圣,要实现天人合一,社会和谐,均要以个人的自觉修养为基础。第三,注重为学的自我完善、安身立命的内在价值。在儒家看来,道德教育及道德修养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自我完善,实现身心和谐,人际和谐,最后达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因此,儒家对人不受外在的功名利禄所役的独立精神和人的主体性倍加倡导。孔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要人们“善养吾浩然之气”,要有“大丈夫”气概。荀子说:“志意修,则骄富贵;道义重,则轻王公,内省而外物轻矣。传曰:君子货物,必人役于物,此之谓矣。”(《荀子·修身》)这种内在精神诉求就是人的安身立命之所,它既不在彼岸,也不在来生,而是在自己的身心性命中,在自己的现实存在之中。换句话说,就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的理想,找到人生的归宿。对此,现代新儒家杜维明赞赏有加,他说:“在儒家的传统里,学做一个完善的人不仅是一个首要关切的问题,而且是终极关怀和全面关切的问题。”
最后,我们应在儒家积极有为的理想道德人格的感召下,以“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明知不可而为之”的刚健有为精神投入世务,为天下兴亡、民族大义而英勇奋斗,从而推动了中华民族道德文明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