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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背景rn长期以来,我国不动产登记分散在多个部门办理.如:由国土资源部门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由住建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由林业部门办理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由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登记;由海洋部门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不动产的多部门分散登记,既不利于保护不动产物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也不利于提高政府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