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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6日,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以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在京出版单位和大学出版社为重点的第二批出版发行单位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由此拉开序幕。2007年1月9日,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正式挂牌,作为我国地方出版社单个转企改制“第一人”,接力出版社在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大潮中,所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的产业布局,再次成为我国地方出版社改革的一大典范。
可以预见的是,2007年“转企改制” 将成为很多出版社不容回避的话题,旁观中国电力出版社、接力出版社的转企改革历程,不难发现,其中有一些关键点要反复论证,想清楚方可付诸行动。正如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健所说:“预则立,不预则废。”
早改早受益
国家针对转企改制的出版单位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比如所得税退免、可以建立分支机构、鼓励“走出去”等。但是转企改制后,包括职工收入、职工社保、不再退免后的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出版社不得不认真考虑的。改制不是目的,目的是改制后企业能够摆脱束缚,飞得更高、更远。因此面临改制的出版社,要根据自身出版结构、发展前景、市场竞争能力、改制的方式和方法等诸方面做好可行性研究,涉及到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资产监管部门审批。
在改制过程中,争取到主管主办单位的支持是改制成功的一个关键点。此次中国电力出版社改制,国家电网公司对出版社追加注册资本金,解决人员身份转换中相关政策问题;广西自治区政府给予接力出版社资金、办公用地等的实质性支持,为转企后的下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回头看,毫不谦虚地说我们的确还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往前看,一些体制和机制的束缚已成为接力前行的羁绊。因此,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俭说。
清产核资先行
明确出资人和授权经营问题,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好,就无法改制。改制前的电力社由国家电网公司主管主办,属事业单位编制、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性质。由于主管单位本身就已经是一家企业,彻底解决了出资人主体的问题。而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则由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成为其法定出资人。
出版社的转企改制在出资人层面,最终应该做到在保证投资主体为国有资本前提下的投资多元化。出版社是不是真的一步就能走到这一层面,先不说,但是无论是一元投资主体还是多元投资主体,都要认真做好清产核资。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3]105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在转企改制过程中,出版社可以采取一些方式适当处理部分资产,从而保证改制后的新企业能够轻装上阵。
一般来说,出版社的清产核资要注意做到:1.出版社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改制单位申请资产审计、评估立项后,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出版社进行资产审计、评估,对国有资产该认定的要认定,该剥离的要剥离,该核销的要核销;2.产权界定、资产处置方案等,要上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核准。
企业形式要选择
出版社转企改制的企业形式有两种可能,一是一人有限公司,还有就是股份制。根据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一人有限公司并不是改革的终点,出版社的改制,最终还是要走到股份制。但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了出版社主管单位情况复杂、自有资产并不明晰(有的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甚至多块牌子)等特点,在转企改制过程中不能就改制单位的形态进行“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个单位的不同特点来决定其改制的形式;从改制单位的股权设置角度来说,也不能片面强调国有资本行业属性单一性质,而要根据各出版社主管单位的不同情况,有选择的采取一人公司性质或是股份公司性质。
根据大多数出版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做法。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注册资本要求较低、设立程序简单、出资方式灵活、治理结构设置灵活、改制成本低等特点,比较适合于那些行业特点突出、主管单位易于明晰的出版社。
对于那些出版资源多元化、自身资产规模比较大、经济效益比较好的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则是最佳的选择。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有关专家认为没有必要拘泥于出资人一定与自身业务相关,只要是国有资本,就可以考虑投资的多元性。目前,出版社还是属于特种行业,他的设立还需要国家机关审批。当前,很多大型国有企业意识到出版机构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也有一些国有资本运作机构看到了出版业的发展前景,因此愿意向出版业进行投资。对于这样的投资,有条件的出版社可以考虑,在确保国有资本的前提下,吸收更多、更广泛的资本。这样,既能有效地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也能更深地加强企业同资本市场的联系,使企业具有更强的生命力。
资产转让须规范
在明确出资人之后,出版社要与原主管单位协商做好资产转让工作。此外,很多出版社由于历史原因和主管单位的特殊性,在其业务管理之下还有一些与出版业务关系不是很大的机构。有的出版社和信息中心、情报室、研究室是一体的,自然在其下面还有一些经营性的机构。对这些经营性机构,在出版社转企改制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归属,否则将来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经营性机构必须从出版社剥离的,则一定要做好资产转让工作。国家对资产转让有着明确的规定,出版社及其专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转让操作程序进行公开转让,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出版社或是出版社的部分国有资产转让,要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类、金融类或与改制出版社业务相关联的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上,公开披露20个工作日,广泛征集受让方。需披露的信息包括:1.转让单位的基本情况;2.转让单位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3.转让单位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4.转让单位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5.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等等);6.事业单位的注销证明;7.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国家规定,如采取拍卖、招投标或协议转让方式,在确定了受让方和转让价格后,经过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后,转、受让方就可以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成交后,转、受让双方应当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事业单位注销证明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出版社的上级主管部门、产权交易机构要协调好产权交接事宜,尽快使新成立的企业运营起来。同时主管部门收回事业单位公章,接受财务、文书等档案,并向编制部门提出撤销事业单位建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手续等,例如中央部委所属出版社应到中编办申请注销。
因此,出版社转让部分资产的时候决不能简单按照原主管单位“意见”进行划转,而必须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从而保证国有资产合理流动。
让员工无后顾之忧
新闻出版总署明确表示,本次出版发行体制改革,不搞人员下岗,不搞人员分流,要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要构建和谐发展企业。出版社如何做好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职工保障问题不解决好,没有一个人愿意改制。举一个简单例子,一个编审退休,如果是按企业身份,到社保领基本养老保险,一个月只有1800、1900元;如果是事业单位退休,拿退休金,可以拿到3800、3900元,企事业差距目前还是比较大的。每个出版社如何做好“事企差”的消除工作,完全由每个出版社自身的特殊情况所决定,几乎没有什么可借鉴的。
改制不能以牺牲职工利益为代价。然而,不争的事实是转制后原有事业编制注销,员工与企业订立新的劳动合同,这对于拥有“铁饭碗”的职工,尤其是老职工来说,一时难以接受。“我们一方面派出专门人员,进行一对一的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在自治区相关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到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编制办、财政厅等部门协调,确保改制后职工利益不受损。”接力出版社副董事长白冰说。
中国电力出版社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开始做准备工作,在加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做好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建设,并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可以较好地调节年龄较长的职工的保障,对这些在企业贡献多年的管理和业务骨干,保证他们的退休收入不低于事业单位收入。此次中国电力出版社的改制成本非常高,有相当部分就用在职工保障方面。当然,这里还涉及税收政策层面的事情,各出版社应根据自身情况找到最为适合自己的方式。应该说,通过出版社有效经营和快速发展,出版社完全可以缩小“事企差”的差距,并直至消除。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此次出版社转企改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实体,那么在改制过程中就应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来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保证企业未来的正常运转。在改制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设置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依法建立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订具有明确可操作性的企业章程和议事规则。这首先从制度上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得以顺利运行的保证。
其次,在企业内实行决策层和执行层的分离。一般来说,应尽量限制董事会中的经营人员人数,防止形成裁判员与运动员不分的现象。
再次,完善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机制。对于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以外部监事为监事会的主要组成成员,依法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对经营层的监督。
最后,根据出版业的特点,坚决做好党组织对出版社的绝对领导,选题方向应从组织结构上保障在党的领导之下。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长、社长黄俭认为,“改制不只是一个名字和身份的变化,而是在原来基础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主体。也就是说,它实现的是从‘物理变化’到‘化学变化’的过程。” “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要构建三个中心:一流的电力专业技术内容运营中心、一流的电力专业出版人才培养中心、一流的电力专业数字出版研发中心,” 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健在挂牌仪式上的讲话也尤在耳边。改制不是目的,改制后如何发展才是这些出版企业的领军人在思考的问题。
牌子挂上了,这还只是开始,只是壳的变化。据了解,已转制出版社内部的深层次调整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在不远的将来,从内而外焕发生机的一些出版社有限公司会上演更多华章。
链接1:转企改制后企业的注册工作
企业注册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这里列出事转企注册工作中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董事长签署,加盖出资人公章)
3.《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出资人盖章,载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
4.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出资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5.出资人出资资格证明(出资人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的证明)
6.董事长任职文件(由出资人出具)
7.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由出资人出具。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的,提交董事会的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董事成员兼任经理的还应提交出资人同意的文件)
8.住所使用证明(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应当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或者权属证明材料或者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属于租、借房屋的,还应提交租赁协议,租赁(借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9. 公司章程(两份,发照时退还一份),由出资人盖章
10. 验资证明(验资报告有效期为90天,全部以货币出资的可提交银行"入资证明")
链接2:转企改制的验收工作
很多出版社转企改制后,要面临资产管理机关或是上级管理单位的审定和验收,这里列出有关部门的部分验收材料,以供参考:
1.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改制的申请的批复;
2.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改制事项的批复;
3.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及实施细则;
4.事业单位关于改制决议及成员签字;
5.改制单位职工安置方案及劳动就业部门的审核意见;
6.改制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及签字;
7.资产审计、评估报告及确认书或备案文件;资产交割、处置文件;
8.主管部门对债权、债务情况的说明;
9.事业单位注销证明;
10.改制单位职工花名册;
11.事业单位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在编制中心取消事业注册后,应立即到当地的企业代码中心申办企业代码);
12.其他有关的文件材料。
可以预见的是,2007年“转企改制” 将成为很多出版社不容回避的话题,旁观中国电力出版社、接力出版社的转企改革历程,不难发现,其中有一些关键点要反复论证,想清楚方可付诸行动。正如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健所说:“预则立,不预则废。”
早改早受益
国家针对转企改制的出版单位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比如所得税退免、可以建立分支机构、鼓励“走出去”等。但是转企改制后,包括职工收入、职工社保、不再退免后的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出版社不得不认真考虑的。改制不是目的,目的是改制后企业能够摆脱束缚,飞得更高、更远。因此面临改制的出版社,要根据自身出版结构、发展前景、市场竞争能力、改制的方式和方法等诸方面做好可行性研究,涉及到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资产监管部门审批。
在改制过程中,争取到主管主办单位的支持是改制成功的一个关键点。此次中国电力出版社改制,国家电网公司对出版社追加注册资本金,解决人员身份转换中相关政策问题;广西自治区政府给予接力出版社资金、办公用地等的实质性支持,为转企后的下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回头看,毫不谦虚地说我们的确还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往前看,一些体制和机制的束缚已成为接力前行的羁绊。因此,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俭说。
清产核资先行
明确出资人和授权经营问题,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好,就无法改制。改制前的电力社由国家电网公司主管主办,属事业单位编制、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性质。由于主管单位本身就已经是一家企业,彻底解决了出资人主体的问题。而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则由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成为其法定出资人。
出版社的转企改制在出资人层面,最终应该做到在保证投资主体为国有资本前提下的投资多元化。出版社是不是真的一步就能走到这一层面,先不说,但是无论是一元投资主体还是多元投资主体,都要认真做好清产核资。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3]105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在转企改制过程中,出版社可以采取一些方式适当处理部分资产,从而保证改制后的新企业能够轻装上阵。
一般来说,出版社的清产核资要注意做到:1.出版社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改制单位申请资产审计、评估立项后,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出版社进行资产审计、评估,对国有资产该认定的要认定,该剥离的要剥离,该核销的要核销;2.产权界定、资产处置方案等,要上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核准。
企业形式要选择
出版社转企改制的企业形式有两种可能,一是一人有限公司,还有就是股份制。根据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一人有限公司并不是改革的终点,出版社的改制,最终还是要走到股份制。但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了出版社主管单位情况复杂、自有资产并不明晰(有的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甚至多块牌子)等特点,在转企改制过程中不能就改制单位的形态进行“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个单位的不同特点来决定其改制的形式;从改制单位的股权设置角度来说,也不能片面强调国有资本行业属性单一性质,而要根据各出版社主管单位的不同情况,有选择的采取一人公司性质或是股份公司性质。
根据大多数出版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做法。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注册资本要求较低、设立程序简单、出资方式灵活、治理结构设置灵活、改制成本低等特点,比较适合于那些行业特点突出、主管单位易于明晰的出版社。
对于那些出版资源多元化、自身资产规模比较大、经济效益比较好的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则是最佳的选择。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有关专家认为没有必要拘泥于出资人一定与自身业务相关,只要是国有资本,就可以考虑投资的多元性。目前,出版社还是属于特种行业,他的设立还需要国家机关审批。当前,很多大型国有企业意识到出版机构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也有一些国有资本运作机构看到了出版业的发展前景,因此愿意向出版业进行投资。对于这样的投资,有条件的出版社可以考虑,在确保国有资本的前提下,吸收更多、更广泛的资本。这样,既能有效地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也能更深地加强企业同资本市场的联系,使企业具有更强的生命力。
资产转让须规范
在明确出资人之后,出版社要与原主管单位协商做好资产转让工作。此外,很多出版社由于历史原因和主管单位的特殊性,在其业务管理之下还有一些与出版业务关系不是很大的机构。有的出版社和信息中心、情报室、研究室是一体的,自然在其下面还有一些经营性的机构。对这些经营性机构,在出版社转企改制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归属,否则将来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经营性机构必须从出版社剥离的,则一定要做好资产转让工作。国家对资产转让有着明确的规定,出版社及其专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转让操作程序进行公开转让,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出版社或是出版社的部分国有资产转让,要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类、金融类或与改制出版社业务相关联的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上,公开披露20个工作日,广泛征集受让方。需披露的信息包括:1.转让单位的基本情况;2.转让单位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3.转让单位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4.转让单位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5.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等等);6.事业单位的注销证明;7.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国家规定,如采取拍卖、招投标或协议转让方式,在确定了受让方和转让价格后,经过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后,转、受让方就可以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成交后,转、受让双方应当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事业单位注销证明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出版社的上级主管部门、产权交易机构要协调好产权交接事宜,尽快使新成立的企业运营起来。同时主管部门收回事业单位公章,接受财务、文书等档案,并向编制部门提出撤销事业单位建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手续等,例如中央部委所属出版社应到中编办申请注销。
因此,出版社转让部分资产的时候决不能简单按照原主管单位“意见”进行划转,而必须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从而保证国有资产合理流动。
让员工无后顾之忧
新闻出版总署明确表示,本次出版发行体制改革,不搞人员下岗,不搞人员分流,要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要构建和谐发展企业。出版社如何做好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职工保障问题不解决好,没有一个人愿意改制。举一个简单例子,一个编审退休,如果是按企业身份,到社保领基本养老保险,一个月只有1800、1900元;如果是事业单位退休,拿退休金,可以拿到3800、3900元,企事业差距目前还是比较大的。每个出版社如何做好“事企差”的消除工作,完全由每个出版社自身的特殊情况所决定,几乎没有什么可借鉴的。
改制不能以牺牲职工利益为代价。然而,不争的事实是转制后原有事业编制注销,员工与企业订立新的劳动合同,这对于拥有“铁饭碗”的职工,尤其是老职工来说,一时难以接受。“我们一方面派出专门人员,进行一对一的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在自治区相关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到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编制办、财政厅等部门协调,确保改制后职工利益不受损。”接力出版社副董事长白冰说。
中国电力出版社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开始做准备工作,在加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做好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建设,并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可以较好地调节年龄较长的职工的保障,对这些在企业贡献多年的管理和业务骨干,保证他们的退休收入不低于事业单位收入。此次中国电力出版社的改制成本非常高,有相当部分就用在职工保障方面。当然,这里还涉及税收政策层面的事情,各出版社应根据自身情况找到最为适合自己的方式。应该说,通过出版社有效经营和快速发展,出版社完全可以缩小“事企差”的差距,并直至消除。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此次出版社转企改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实体,那么在改制过程中就应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来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保证企业未来的正常运转。在改制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设置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依法建立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订具有明确可操作性的企业章程和议事规则。这首先从制度上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得以顺利运行的保证。
其次,在企业内实行决策层和执行层的分离。一般来说,应尽量限制董事会中的经营人员人数,防止形成裁判员与运动员不分的现象。
再次,完善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机制。对于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以外部监事为监事会的主要组成成员,依法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对经营层的监督。
最后,根据出版业的特点,坚决做好党组织对出版社的绝对领导,选题方向应从组织结构上保障在党的领导之下。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长、社长黄俭认为,“改制不只是一个名字和身份的变化,而是在原来基础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主体。也就是说,它实现的是从‘物理变化’到‘化学变化’的过程。” “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要构建三个中心:一流的电力专业技术内容运营中心、一流的电力专业出版人才培养中心、一流的电力专业数字出版研发中心,” 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健在挂牌仪式上的讲话也尤在耳边。改制不是目的,改制后如何发展才是这些出版企业的领军人在思考的问题。
牌子挂上了,这还只是开始,只是壳的变化。据了解,已转制出版社内部的深层次调整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在不远的将来,从内而外焕发生机的一些出版社有限公司会上演更多华章。
链接1:转企改制后企业的注册工作
企业注册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这里列出事转企注册工作中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董事长签署,加盖出资人公章)
3.《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出资人盖章,载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
4.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出资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5.出资人出资资格证明(出资人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的证明)
6.董事长任职文件(由出资人出具)
7.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由出资人出具。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的,提交董事会的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董事成员兼任经理的还应提交出资人同意的文件)
8.住所使用证明(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应当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或者权属证明材料或者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属于租、借房屋的,还应提交租赁协议,租赁(借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9. 公司章程(两份,发照时退还一份),由出资人盖章
10. 验资证明(验资报告有效期为90天,全部以货币出资的可提交银行"入资证明")
链接2:转企改制的验收工作
很多出版社转企改制后,要面临资产管理机关或是上级管理单位的审定和验收,这里列出有关部门的部分验收材料,以供参考:
1.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改制的申请的批复;
2.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改制事项的批复;
3.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及实施细则;
4.事业单位关于改制决议及成员签字;
5.改制单位职工安置方案及劳动就业部门的审核意见;
6.改制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及签字;
7.资产审计、评估报告及确认书或备案文件;资产交割、处置文件;
8.主管部门对债权、债务情况的说明;
9.事业单位注销证明;
10.改制单位职工花名册;
11.事业单位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在编制中心取消事业注册后,应立即到当地的企业代码中心申办企业代码);
12.其他有关的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