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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在政府屡次严厉整顿下依然得不到有效遏制,已经成为中国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难题。本文从激励相容的角度出发,通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煤矿企业、煤矿企业与矿工之间三组委托代理关系的深入分析,研究各个主体之间利益趋于一致的具体条件,并进一步提出了完善转型期中国煤矿安全规制的激励相容机制,降低煤矿事故率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