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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深入人心,我国近年来在绿色金融领域取得长足成效,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多样化的绿色金融产品纷纷涌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逐步推进,但在发展中也暴露出激励不足、信息披露不完全、第三方配套服务体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因此要助推经济发展模式绿色化转型,使金融更好地支持“两型”产业发展,我国要鼓励引导金融产品创新,健全市场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应制度体系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信息等的披露和监督。
关键词:绿色金融 金融支持 可持续发展
正文:
一、引言
绿色金融随社会发展而产生,也代表着金融业未来的新方向和新趋势。它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1974年联邦德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即“生态银行”,专为一般商业银行不愿意负责的环境项目提供优惠贷款,开创了绿色金融的先河。之后,波兰也成立了环保银行,为环保项目提供金融支持。而2002年,国际金融公司联合多家知名银行召开的国际商业银行会议中提出“赤道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项目投资时综合评估其环境、社会影响,提倡借助金融工具并辅以制度安排和产品创新,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和投放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绿色金融在我国起步较晚,原因主要为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目标和制度,长期资源粗放式投入和污染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没有受到有效监督和控制,随着经济发展取得初步显著成效、环境问题逐步显现,人们日益关注到环境问题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环保与经济发展并非“先污染后治理”的关系,而应是边发展边保护、协同发展。然而,负外部性的存在使得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在发展中承担的成本低于社会总成本,造成过多资源投放和盲目扩张,因此有必要在环保政策落实中施以金融杠杆来调控,推动环境风险和成本的“外部性内部化”。
2016年是我国绿色金融的元年,2016年3月《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8月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明确绿色金融的定义,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赋予金融活动特定的“绿色”偏好。具体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要求金融机构自身达到“绿色”的标准,平衡好环境的社会效益与自身从项目中获益的关系,避免因自身逐利而忽视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过度投资行为,使企业项目投资数等于社会必要投资项目数。另一方面,引导社会资源有效配置在绿色行业,优先鼓励支持发展绿色产业。金融机构作为社会闲散资金的聚集地,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金融支持,通过调整信贷规模、改变信贷利率和信贷限制,能够引导全社会资源流向有益于可持续发展的项目上。
本文贡献主要有三点:一是考虑到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风险、收益与成本,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评估我国发展状况;二是细致分析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并挖掘尚存在的问题,丰富国内现有研究;三是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模式绿色转型背景下,相关启示可对真正推进我国经济转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提供参考。
二、发展现状
环境资源作为公共品,金融机构在资金投放时不会主动去考虑贷款方的生产或服务的生态效率问题,因此绿色金融的实施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引导与监管,十余年来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相关政策法规相继出台,如2007年环保部、人行、银监会联合提出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来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盲目扩张;2012年银监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积极调整信贷结构;证监会也加强了对绿色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政府引导下取得了初步发展,例如,国开行发行了以大气污染治理为主题的绿色金融债券,上清所首次推出我国场外人民币碳排放衍生品清算业务。
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发展迅速,呈现两大发展动向,一方面,以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绿色金融产品种类和覆盖领域的规模快速扩大,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深度参与绿色金融改革;另一方面,中国在这一领域的发展为全球提供了许多可供借鉴的经验,促进绿色金融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实践,成为全球治理的参与者、引领者。
(一)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是指为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类债券,中国的绿色债券市场稳步前行,从产品创新来看,债券种类除了传统的绿色金融债、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绿色资产支持票据外,品种更加多样化,如绿色市政专项债券、绿色可交换公司债券、绿色“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债券(BRBR债);从发行总量来看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符合国际定义的中国绿色债券占全球发行量的18%,发行额达312亿美元,同2017年相比增長33%,是全球绿色债券发行市场第二大发行来源,而不符合国际定义的比例降低了26%,说明中国绿色债券透明度显著提高;从发行主体来看,2018年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公众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国有企业仍是最主要的发行主体;从地域来看,广西、辽宁、贵州等多个省份也首次发行了绿债,发行区域进一步扩大。
(二)绿色信贷
自《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发布以来,我国绿色信贷相关政策逐步完善,绿色信贷规模不断扩大,目前主要支持的领域有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和绿色环保类项目,截止2015年末,我国绿色信贷投放约7.01万亿元,同比增长16.4%,占全国全部信贷余额的10%左右。
以兴业银行为为代表的二十多家国内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增加对环保节能项目的金融支持,一定程度上抑制“两高一资”项目贷款的占比,根据舒利敏和杨琳(2015)计算的16家上市银行的绿色信贷余额在企业贷款总额中的占比,兴业银行2013年这一比值高达18%,12家银行对披露在社会责任报告中的绿色信贷信息和其他社会责任信息进行了第三方审验。截止2016年年底,各大银行绿色环保项目方面的贷款不良率小于0.5%,低于同期其他贷款不良率。 (三)绿色保险
绿色保险主要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发生污染事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通过保险机制直接将环境风险的成本内部化。2016年8月,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发展绿色保险,“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2018年5月发布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通过对环境风险进行定价,强制征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截止2015年全国已有近4000家企业投保该险种,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金额累计超过1000亿元。
三、发展中的问题
中国绿色金融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表现为供不应求,实体经济绿色转型存在着较大的缺口,据中国人民大学绿色金融改革与促进绿色转型课题组的测算,在2014-2020期间中国面临绿色融资需求14.6万亿元,而资金缺口约在5400亿元,这样的供给不足亟需在绿色金融领域深化金融改革,解决在激励政策、信息披露、第三方服务体系等多个方面的痛点。
绿色发展项目多存在初始投资成本高、收益不确定且回收期长、现金流覆盖能力低等特点,影响金融机构的参与积极性,而政府的推动作用多为引导性措施而非强制性手段或充分的激励制度。投资项目本身的特点加上激励政策的缺乏,使得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发展中参与程度不足,尚不足以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绿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和引导作用。
国内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刚刚起步,即使上市公司在污染物排放和治理效果方面的披露也不足,绿色金融面临着信息不对称、信息获取难和不足的问题。金融机构需要借助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来评估金融风险和收益,但由于融资需求方具有信息优势,可能存在为了更容易获取低成本资金而掩盖或操纵对其融资不利的环境信息,使得金融主体承担过多的风险,另外,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导致金融机构无法有效开展绿色金融服务。
在提供金融支持前需要依次判别以下问题:(1)识别是否为绿色项目(2)该项目收益率是否达到可行性要求(3)蕴含的绿色效益如何评估并如何将其纳入投资的成本、收益和风险评估体系中。而目前我国制度和监管体系尚不健全,执行和监督力度不足,第三方服务机构缺乏,配套服务体系不完善,项目评估的误差风险也进一步降低金融机构提供的支持力度。
四、政策启示
结合上文所述,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取得显著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要实现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更好地为“两型”产业提供金融支持,本文得出以下政策启示:
(一)鼓励金融机构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供符合投资者需求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政府可通过资本利得税等税费减免、奖励等优惠政策来吸引投资者投资,引导更多资金投向绿色金融领域。完善市场机制,提高绿色债券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开发多种衍生产品以满足投资者规避风险的需要。
(二)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评估方法,增强风险成本评估和产品定价的准确性,加快建设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解决一些金融机构由于缺乏专业人才或相关系统设备而难以从“绿色”角度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和风险识别、进而开发相应金融产品的困境。
(三)强化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引导企业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加大社会公众的监督力度和第三方认证的权威性,加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增強绿色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市场约束机制在绿色金融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从而降低绿色产业融资成本,助推绿色产业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马骏 《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与前景》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6.06
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绿化中国金融体系”课题组 《发展中国绿色金融的逻辑与框架》 《金融论坛》 2016.02
3.舒利敏,杨琳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实施现状研究》 《会计之友》 2015.23
作者简介:
王聪慧(1999-08),女,汉族,陕西兴平人,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金融学;
陈海姑(1998-03),女,汉族,海南澄迈人,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统计学。
关键词:绿色金融 金融支持 可持续发展
正文:
一、引言
绿色金融随社会发展而产生,也代表着金融业未来的新方向和新趋势。它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1974年联邦德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即“生态银行”,专为一般商业银行不愿意负责的环境项目提供优惠贷款,开创了绿色金融的先河。之后,波兰也成立了环保银行,为环保项目提供金融支持。而2002年,国际金融公司联合多家知名银行召开的国际商业银行会议中提出“赤道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项目投资时综合评估其环境、社会影响,提倡借助金融工具并辅以制度安排和产品创新,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和投放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绿色金融在我国起步较晚,原因主要为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目标和制度,长期资源粗放式投入和污染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没有受到有效监督和控制,随着经济发展取得初步显著成效、环境问题逐步显现,人们日益关注到环境问题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环保与经济发展并非“先污染后治理”的关系,而应是边发展边保护、协同发展。然而,负外部性的存在使得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在发展中承担的成本低于社会总成本,造成过多资源投放和盲目扩张,因此有必要在环保政策落实中施以金融杠杆来调控,推动环境风险和成本的“外部性内部化”。
2016年是我国绿色金融的元年,2016年3月《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8月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明确绿色金融的定义,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赋予金融活动特定的“绿色”偏好。具体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要求金融机构自身达到“绿色”的标准,平衡好环境的社会效益与自身从项目中获益的关系,避免因自身逐利而忽视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过度投资行为,使企业项目投资数等于社会必要投资项目数。另一方面,引导社会资源有效配置在绿色行业,优先鼓励支持发展绿色产业。金融机构作为社会闲散资金的聚集地,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金融支持,通过调整信贷规模、改变信贷利率和信贷限制,能够引导全社会资源流向有益于可持续发展的项目上。
本文贡献主要有三点:一是考虑到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风险、收益与成本,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评估我国发展状况;二是细致分析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并挖掘尚存在的问题,丰富国内现有研究;三是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模式绿色转型背景下,相关启示可对真正推进我国经济转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提供参考。
二、发展现状
环境资源作为公共品,金融机构在资金投放时不会主动去考虑贷款方的生产或服务的生态效率问题,因此绿色金融的实施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引导与监管,十余年来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相关政策法规相继出台,如2007年环保部、人行、银监会联合提出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来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盲目扩张;2012年银监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积极调整信贷结构;证监会也加强了对绿色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政府引导下取得了初步发展,例如,国开行发行了以大气污染治理为主题的绿色金融债券,上清所首次推出我国场外人民币碳排放衍生品清算业务。
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发展迅速,呈现两大发展动向,一方面,以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绿色金融产品种类和覆盖领域的规模快速扩大,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深度参与绿色金融改革;另一方面,中国在这一领域的发展为全球提供了许多可供借鉴的经验,促进绿色金融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实践,成为全球治理的参与者、引领者。
(一)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是指为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类债券,中国的绿色债券市场稳步前行,从产品创新来看,债券种类除了传统的绿色金融债、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绿色资产支持票据外,品种更加多样化,如绿色市政专项债券、绿色可交换公司债券、绿色“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债券(BRBR债);从发行总量来看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符合国际定义的中国绿色债券占全球发行量的18%,发行额达312亿美元,同2017年相比增長33%,是全球绿色债券发行市场第二大发行来源,而不符合国际定义的比例降低了26%,说明中国绿色债券透明度显著提高;从发行主体来看,2018年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公众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国有企业仍是最主要的发行主体;从地域来看,广西、辽宁、贵州等多个省份也首次发行了绿债,发行区域进一步扩大。
(二)绿色信贷
自《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发布以来,我国绿色信贷相关政策逐步完善,绿色信贷规模不断扩大,目前主要支持的领域有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和绿色环保类项目,截止2015年末,我国绿色信贷投放约7.01万亿元,同比增长16.4%,占全国全部信贷余额的10%左右。
以兴业银行为为代表的二十多家国内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增加对环保节能项目的金融支持,一定程度上抑制“两高一资”项目贷款的占比,根据舒利敏和杨琳(2015)计算的16家上市银行的绿色信贷余额在企业贷款总额中的占比,兴业银行2013年这一比值高达18%,12家银行对披露在社会责任报告中的绿色信贷信息和其他社会责任信息进行了第三方审验。截止2016年年底,各大银行绿色环保项目方面的贷款不良率小于0.5%,低于同期其他贷款不良率。 (三)绿色保险
绿色保险主要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发生污染事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通过保险机制直接将环境风险的成本内部化。2016年8月,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发展绿色保险,“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2018年5月发布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通过对环境风险进行定价,强制征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截止2015年全国已有近4000家企业投保该险种,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金额累计超过1000亿元。
三、发展中的问题
中国绿色金融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表现为供不应求,实体经济绿色转型存在着较大的缺口,据中国人民大学绿色金融改革与促进绿色转型课题组的测算,在2014-2020期间中国面临绿色融资需求14.6万亿元,而资金缺口约在5400亿元,这样的供给不足亟需在绿色金融领域深化金融改革,解决在激励政策、信息披露、第三方服务体系等多个方面的痛点。
绿色发展项目多存在初始投资成本高、收益不确定且回收期长、现金流覆盖能力低等特点,影响金融机构的参与积极性,而政府的推动作用多为引导性措施而非强制性手段或充分的激励制度。投资项目本身的特点加上激励政策的缺乏,使得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发展中参与程度不足,尚不足以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绿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和引导作用。
国内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刚刚起步,即使上市公司在污染物排放和治理效果方面的披露也不足,绿色金融面临着信息不对称、信息获取难和不足的问题。金融机构需要借助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来评估金融风险和收益,但由于融资需求方具有信息优势,可能存在为了更容易获取低成本资金而掩盖或操纵对其融资不利的环境信息,使得金融主体承担过多的风险,另外,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导致金融机构无法有效开展绿色金融服务。
在提供金融支持前需要依次判别以下问题:(1)识别是否为绿色项目(2)该项目收益率是否达到可行性要求(3)蕴含的绿色效益如何评估并如何将其纳入投资的成本、收益和风险评估体系中。而目前我国制度和监管体系尚不健全,执行和监督力度不足,第三方服务机构缺乏,配套服务体系不完善,项目评估的误差风险也进一步降低金融机构提供的支持力度。
四、政策启示
结合上文所述,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取得显著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要实现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更好地为“两型”产业提供金融支持,本文得出以下政策启示:
(一)鼓励金融机构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供符合投资者需求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政府可通过资本利得税等税费减免、奖励等优惠政策来吸引投资者投资,引导更多资金投向绿色金融领域。完善市场机制,提高绿色债券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开发多种衍生产品以满足投资者规避风险的需要。
(二)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评估方法,增强风险成本评估和产品定价的准确性,加快建设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解决一些金融机构由于缺乏专业人才或相关系统设备而难以从“绿色”角度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和风险识别、进而开发相应金融产品的困境。
(三)强化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引导企业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加大社会公众的监督力度和第三方认证的权威性,加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增強绿色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市场约束机制在绿色金融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从而降低绿色产业融资成本,助推绿色产业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马骏 《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与前景》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6.06
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绿化中国金融体系”课题组 《发展中国绿色金融的逻辑与框架》 《金融论坛》 2016.02
3.舒利敏,杨琳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实施现状研究》 《会计之友》 2015.23
作者简介:
王聪慧(1999-08),女,汉族,陕西兴平人,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金融学;
陈海姑(1998-03),女,汉族,海南澄迈人,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统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