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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对《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在收储项目成本核算、收储项目出让应收款核算、理解与运用收支表信息方面面临的实际困惑进行了分析,指出其原因是对“土地储备资金”与“土地储备机构”作为会计主体的认识与运用方面存在偏差,提出了以土地储备机构为集中核算中心,以“土地储备资金”为会计主体,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的新的土地储备会计核算体系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