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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培养高职院校女大学生正确的婚恋观,既是女大学生自身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一种需要,又是国家对当代青年成长成才的一种人文要求。在我国进入发展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广元市两所高职院校也正处于学校发展的新阶段,受到内外部环境的双重挑战。面临学校女大学生婚恋观存在的诸多问题,两所院校秉承着全员、全程、全面教育的“三全原则”,从加强女大学生的婚恋理论知识教育、婚恋道德责任弘扬、婚恋实践指导、婚恋危机处理能力培养等方面着手,帮助女大学生走出误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为女大学生的幸福美好生活做准备。
关键词 新时代 高职院校 女大学生 婚恋观
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并实施了《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该《规划》强调要“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教育和引导”,要“切实服务青年婚恋交友”,促使青年树立更加文明、健康和理性的婚恋观,进一步提升对青年的婚姻家庭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1]高职院校女大学生,作为我国青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人民伟大事业的继承者和建设者。在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这类高等教育起步不久,且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高职院校中,如何树立女大学生正确、健康的婚恋观,既是学校发展的紧要任务,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1 高职院校女大学生婚恋观的内涵
婚恋,既是一种主体行为,也是一种关系状态,兼具社会和自然双重属性,由恋爱和婚姻两个阶段组成,恋爱是过程,婚姻是恋爱的阶段性成果,两者相互统一,不可分割。婚恋观是基于婚恋事件,个体自然属性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婚恋行为、状态及二者转换的根本看法。它决定着个体在现实中的婚恋目标和态度,也决定着个体對婚恋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向。
2 高职院校女大学生婚恋观的现状分析
2.1 高职院校女大学生婚恋观存在的问题
2.1.1 婚恋的构建基础薄弱
恋爱的启动条件是对对方的感觉、对方的心地和生存条件的认可。[2]心地是指婚恋对象的道德品行,生存条件是指婚恋对象的健康状态、知识技能和物质基础。婚恋关系的确立不是简单的一对一结合,它还受双方品行、性格、学识、能力、物质条件等主客观因素的交互影响。当前,女大学生婚恋关系的确立主要取决于个体的主观感觉,表现出高度的自我中心主义,把家庭状况、理想兴趣、学识能力等因素被边缘化,使得婚恋基础过于单薄,在婚恋的道路上经不起磨砺。
2.1.2 “婚”与“恋”断层
2005年,新修订的《高等学校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撤销了对大学生在校结婚的强制性处理,从而使适龄大学生在恋爱、结婚、生育方面获得了制度上的开放和自由。[3]解除制度上的限制,也从侧面反映出“婚”与“恋”的一体性。然而,女大学生却走入了“喜欢可以恋爱,适合才会结婚”的婚恋误区,产生了“婚姻”和“恋爱”两套完全不同的标准,忽视甚至摒弃恋爱与婚姻之间的承接性和统一性,校园婚恋只能止于“恋”。
2.1.3 婚恋中的无经营状态
一旦拥有了一份爱情,就应当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去精心经营爱情,呵护爱情。[4]然而,“即兴恋爱,佛系经营”这种极具随意性的婚恋状态却成为了女大学生追捧践行的时尚主流。所谓的即兴恋爱,是指在高职院校中,女大学生的婚恋总是“情不知所起”,在没有思考感情的可行性和长久性的情况下,便义无反顾的“一往而深”。佛系经营是指在婚恋过程中,对于双方的未来持“怎么样都行”的态度,彼此不强求,顺其自然。这样随意的校园婚恋,终究不得善终。
2.1.4 婚恋失败后的偏执性悲观
婚恋失败应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它可以使人真正的成熟和坚强起来。[5]在现实中,女大学生在婚恋失败后,主观意识占据主导地位,丧失了反思总结的客观理性和在挫折中成长的积极性,对婚恋的过程和结果都有着强烈的偏执性悲观。这种悲观促使女大学生在行为和心理上采取消极的应急方式,应急的消极结果又继续强化悲观意识,使得女大学生的负面状态持续时间更长。
2.2 高职院校女大学生婚恋观问题的原因分析
2.2.1 缺乏对婚恋的客观认知
女大学生婚恋基础薄弱的根本原因在于欠缺对婚恋全面、准确、客观的认知,无法主动去考虑婚恋影响因素的多样性和普遍联系性。女大学生既缺乏系统的婚恋理论知识作支撑,又没有综合考虑婚恋影响因素的能力,仅凭自身尚不成熟的生活经验对婚恋作出一隅之见,失去了对婚恋认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这样的情况下去构建婚恋关系,自然无法使所有的影响因素都面面俱到,婚恋基础薄弱也就无可厚非了。
2.2.2 对婚恋道德责任的缺失
责任感的丧失反映在婚恋问题上,就是大学生对自己的放纵,欠缺对自身行为的外在影响考虑。[6]女大学生在校园婚恋中,往往严于律人,宽以待己,恋爱无法走到婚姻,便是由此导致的。女大学生缺乏对婚恋责任的担当,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婚恋责任的承担范围小;二是对婚恋责任的承担力度小。没有对婚恋给予全面的责任呵护,校园“恋爱”是无法升华到毕业后的“婚姻”阶段的。
2.2.3 欠缺对婚恋观的正确引导
没有经营的婚恋就如没有河道的流水,既经不起沿途岩石的阻挡,又无法奔流入海。女大学生在婚恋中的无经营状态,主要是缺乏正确又及时的教育引导所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家庭的榜样引导缺失,父母对孩子在校婚恋持禁止或顺其自然的态度,缺少了应有的重视;二是学校的教育引导缺失,主要是专业课程欠缺和专门人员的缺位 ;三是学生自我的主观引导缺失,女大学生以初恋见多,没有经验和能力自助。
2.2.4 婚恋危机的无效干预
婚恋危机,是一把双刃剑,对于婚恋关系的发展既是一种威胁,也是一种机遇。当婚恋危机出现时,如果干预及时,它会成为婚恋关系向好发展的助推器,若干预不及时,它便是婚恋关系恶化甚至破裂的导火线。婚恋危机并不是在后期才出现的,而是从一开始就潜伏其中,只是在初期和中期一直没有给予监控和干预,使得女大学生欠缺对危机的心理准备和应对措施,面对后期的突然爆发,女大学生的情感伤害强度更大,承受能力更弱。 3 高职院校女大学生婚恋观的培育路径
3.1 树立全面意识,健全婚恋认知体系
英国著名的教育改革家斯宾塞认为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为完满的生活做准备”。[7]两所高职学院把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学生工作的努力方向和衡量标尺,在婚恋知识传递和婚恋观的培养上构成了人员全面参与和认知体系全面构建的“双全机制”。在人员方面,形成了学校-学工处-系部-辅导员-班级五级工作制,各级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婚恋教育工作;在婚恋认知体系构建方面,一方面,修改已有课程的教学计划,增加课时,调整教学重难点;另一方面,新增婚恋相关选修课程,如《恋爱心理学》、《中国妇女史》、《女性学》等。通过课程教学,让学生全面的了解婚恋,系统把握婚恋要素关系,建立完善的婚恋认知结构。
3.2 强化责任担当,弘扬传统婚恋美德
人文精神的养成是培养大学生道德感和责任感的必要前提。为此,两所院校把课堂教学和课后活动、社会实践相结合,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入手,重塑女大学生的责任感和道德感,从而解决婚恋断层的问题。在学生活动方面,定期开展各项婚恋主题教育活动,分享情感故事,弘扬婚恋美德。例如邀请广元市“幸福家庭”代表到学校跟学生分享家庭故事,开展“信中国,读家书”活动,举办“三行情书”大赛等。在社会实践方面,利用寒暑假,鼓励学生深入“模范家庭”去观察体验。在现实生活中感悟婚恋的道德责任。通过真人、真事、真环境的感染和熏陶,让学生深刻体会爱情与道德责任的交融相依,从而在婚恋过程中主动为对方承担责任,履行义务。
3.3 倡导四方共育,加强婚恋教育引导
在“共同体联合育人,教学做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共识下,两所院校主张企业、家庭和学生个人都积极主动参与到婚恋观的教育引导中,让学生有意识、有目的、有能力去管理和经营好自己的婚恋生活。共同关注,全面引导,既有共性的教育,如婚恋目的、婚恋态度、婚恋价值等内容,又有的个性引导,如家庭的和睦、婚恋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个人学业和事业的协调发展等内容。四方共育,使女大学生能够把自己的婚恋生活经营得有声有色,享受婚恋带来的幸福和美好。
3.4 促进学生发展,强化危机处理能力
婚恋危机处理能力,是高职院校女大学生在婚恋中必须要掌握的一项重要能力。两所院校从三个方面着手,培养女大学生积极、乐观、向上的婚恋危机处理能力。首先,婚恋危机案例分析。通过生活中的婚恋案例,让女大学生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去客观看待、评价和分析,并给出自己的观点和相应的危机处理办法。第二,婚恋危机情景模拟。让女大学生通过角色扮演、舞台展示等方式融于婚恋危机情境中,并作出危机应对。第三,婚恋自我剖析。借助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和系部的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各项资源,鼓励学生对自身婚恋现状进行剖析,主动发现、分析并解决潜藏的婚恋危机。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努力,强化危机处理能力的成熟性、稳重性、妥善性,实现女大学生在逆境中的成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7-04/13/content_5185555.htm#.2017-04-13.
[2] 汤笑.婚恋心理学[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6:408.
[3] 陈昕.大学生婚恋观的现状及对策研究[D].大庆:东北石油大学,2013:1.
[4][5][6] 雷驥.象牙塔中的柔情与理性:当代大学生恋爱问题调研报告[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107,90.
[7] [英]赫·斯宾塞.斯宾塞教育论著选[M].胡毅,王承绪,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83.
关键词 新时代 高职院校 女大学生 婚恋观
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并实施了《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该《规划》强调要“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教育和引导”,要“切实服务青年婚恋交友”,促使青年树立更加文明、健康和理性的婚恋观,进一步提升对青年的婚姻家庭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1]高职院校女大学生,作为我国青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人民伟大事业的继承者和建设者。在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这类高等教育起步不久,且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高职院校中,如何树立女大学生正确、健康的婚恋观,既是学校发展的紧要任务,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1 高职院校女大学生婚恋观的内涵
婚恋,既是一种主体行为,也是一种关系状态,兼具社会和自然双重属性,由恋爱和婚姻两个阶段组成,恋爱是过程,婚姻是恋爱的阶段性成果,两者相互统一,不可分割。婚恋观是基于婚恋事件,个体自然属性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婚恋行为、状态及二者转换的根本看法。它决定着个体在现实中的婚恋目标和态度,也决定着个体對婚恋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向。
2 高职院校女大学生婚恋观的现状分析
2.1 高职院校女大学生婚恋观存在的问题
2.1.1 婚恋的构建基础薄弱
恋爱的启动条件是对对方的感觉、对方的心地和生存条件的认可。[2]心地是指婚恋对象的道德品行,生存条件是指婚恋对象的健康状态、知识技能和物质基础。婚恋关系的确立不是简单的一对一结合,它还受双方品行、性格、学识、能力、物质条件等主客观因素的交互影响。当前,女大学生婚恋关系的确立主要取决于个体的主观感觉,表现出高度的自我中心主义,把家庭状况、理想兴趣、学识能力等因素被边缘化,使得婚恋基础过于单薄,在婚恋的道路上经不起磨砺。
2.1.2 “婚”与“恋”断层
2005年,新修订的《高等学校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撤销了对大学生在校结婚的强制性处理,从而使适龄大学生在恋爱、结婚、生育方面获得了制度上的开放和自由。[3]解除制度上的限制,也从侧面反映出“婚”与“恋”的一体性。然而,女大学生却走入了“喜欢可以恋爱,适合才会结婚”的婚恋误区,产生了“婚姻”和“恋爱”两套完全不同的标准,忽视甚至摒弃恋爱与婚姻之间的承接性和统一性,校园婚恋只能止于“恋”。
2.1.3 婚恋中的无经营状态
一旦拥有了一份爱情,就应当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去精心经营爱情,呵护爱情。[4]然而,“即兴恋爱,佛系经营”这种极具随意性的婚恋状态却成为了女大学生追捧践行的时尚主流。所谓的即兴恋爱,是指在高职院校中,女大学生的婚恋总是“情不知所起”,在没有思考感情的可行性和长久性的情况下,便义无反顾的“一往而深”。佛系经营是指在婚恋过程中,对于双方的未来持“怎么样都行”的态度,彼此不强求,顺其自然。这样随意的校园婚恋,终究不得善终。
2.1.4 婚恋失败后的偏执性悲观
婚恋失败应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它可以使人真正的成熟和坚强起来。[5]在现实中,女大学生在婚恋失败后,主观意识占据主导地位,丧失了反思总结的客观理性和在挫折中成长的积极性,对婚恋的过程和结果都有着强烈的偏执性悲观。这种悲观促使女大学生在行为和心理上采取消极的应急方式,应急的消极结果又继续强化悲观意识,使得女大学生的负面状态持续时间更长。
2.2 高职院校女大学生婚恋观问题的原因分析
2.2.1 缺乏对婚恋的客观认知
女大学生婚恋基础薄弱的根本原因在于欠缺对婚恋全面、准确、客观的认知,无法主动去考虑婚恋影响因素的多样性和普遍联系性。女大学生既缺乏系统的婚恋理论知识作支撑,又没有综合考虑婚恋影响因素的能力,仅凭自身尚不成熟的生活经验对婚恋作出一隅之见,失去了对婚恋认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这样的情况下去构建婚恋关系,自然无法使所有的影响因素都面面俱到,婚恋基础薄弱也就无可厚非了。
2.2.2 对婚恋道德责任的缺失
责任感的丧失反映在婚恋问题上,就是大学生对自己的放纵,欠缺对自身行为的外在影响考虑。[6]女大学生在校园婚恋中,往往严于律人,宽以待己,恋爱无法走到婚姻,便是由此导致的。女大学生缺乏对婚恋责任的担当,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婚恋责任的承担范围小;二是对婚恋责任的承担力度小。没有对婚恋给予全面的责任呵护,校园“恋爱”是无法升华到毕业后的“婚姻”阶段的。
2.2.3 欠缺对婚恋观的正确引导
没有经营的婚恋就如没有河道的流水,既经不起沿途岩石的阻挡,又无法奔流入海。女大学生在婚恋中的无经营状态,主要是缺乏正确又及时的教育引导所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家庭的榜样引导缺失,父母对孩子在校婚恋持禁止或顺其自然的态度,缺少了应有的重视;二是学校的教育引导缺失,主要是专业课程欠缺和专门人员的缺位 ;三是学生自我的主观引导缺失,女大学生以初恋见多,没有经验和能力自助。
2.2.4 婚恋危机的无效干预
婚恋危机,是一把双刃剑,对于婚恋关系的发展既是一种威胁,也是一种机遇。当婚恋危机出现时,如果干预及时,它会成为婚恋关系向好发展的助推器,若干预不及时,它便是婚恋关系恶化甚至破裂的导火线。婚恋危机并不是在后期才出现的,而是从一开始就潜伏其中,只是在初期和中期一直没有给予监控和干预,使得女大学生欠缺对危机的心理准备和应对措施,面对后期的突然爆发,女大学生的情感伤害强度更大,承受能力更弱。 3 高职院校女大学生婚恋观的培育路径
3.1 树立全面意识,健全婚恋认知体系
英国著名的教育改革家斯宾塞认为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为完满的生活做准备”。[7]两所高职学院把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学生工作的努力方向和衡量标尺,在婚恋知识传递和婚恋观的培养上构成了人员全面参与和认知体系全面构建的“双全机制”。在人员方面,形成了学校-学工处-系部-辅导员-班级五级工作制,各级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婚恋教育工作;在婚恋认知体系构建方面,一方面,修改已有课程的教学计划,增加课时,调整教学重难点;另一方面,新增婚恋相关选修课程,如《恋爱心理学》、《中国妇女史》、《女性学》等。通过课程教学,让学生全面的了解婚恋,系统把握婚恋要素关系,建立完善的婚恋认知结构。
3.2 强化责任担当,弘扬传统婚恋美德
人文精神的养成是培养大学生道德感和责任感的必要前提。为此,两所院校把课堂教学和课后活动、社会实践相结合,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入手,重塑女大学生的责任感和道德感,从而解决婚恋断层的问题。在学生活动方面,定期开展各项婚恋主题教育活动,分享情感故事,弘扬婚恋美德。例如邀请广元市“幸福家庭”代表到学校跟学生分享家庭故事,开展“信中国,读家书”活动,举办“三行情书”大赛等。在社会实践方面,利用寒暑假,鼓励学生深入“模范家庭”去观察体验。在现实生活中感悟婚恋的道德责任。通过真人、真事、真环境的感染和熏陶,让学生深刻体会爱情与道德责任的交融相依,从而在婚恋过程中主动为对方承担责任,履行义务。
3.3 倡导四方共育,加强婚恋教育引导
在“共同体联合育人,教学做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共识下,两所院校主张企业、家庭和学生个人都积极主动参与到婚恋观的教育引导中,让学生有意识、有目的、有能力去管理和经营好自己的婚恋生活。共同关注,全面引导,既有共性的教育,如婚恋目的、婚恋态度、婚恋价值等内容,又有的个性引导,如家庭的和睦、婚恋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个人学业和事业的协调发展等内容。四方共育,使女大学生能够把自己的婚恋生活经营得有声有色,享受婚恋带来的幸福和美好。
3.4 促进学生发展,强化危机处理能力
婚恋危机处理能力,是高职院校女大学生在婚恋中必须要掌握的一项重要能力。两所院校从三个方面着手,培养女大学生积极、乐观、向上的婚恋危机处理能力。首先,婚恋危机案例分析。通过生活中的婚恋案例,让女大学生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去客观看待、评价和分析,并给出自己的观点和相应的危机处理办法。第二,婚恋危机情景模拟。让女大学生通过角色扮演、舞台展示等方式融于婚恋危机情境中,并作出危机应对。第三,婚恋自我剖析。借助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和系部的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各项资源,鼓励学生对自身婚恋现状进行剖析,主动发现、分析并解决潜藏的婚恋危机。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努力,强化危机处理能力的成熟性、稳重性、妥善性,实现女大学生在逆境中的成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7-04/13/content_5185555.htm#.2017-04-13.
[2] 汤笑.婚恋心理学[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6:408.
[3] 陈昕.大学生婚恋观的现状及对策研究[D].大庆:东北石油大学,2013:1.
[4][5][6] 雷驥.象牙塔中的柔情与理性:当代大学生恋爱问题调研报告[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107,90.
[7] [英]赫·斯宾塞.斯宾塞教育论著选[M].胡毅,王承绪,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83.